民国路人甲 第59节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相比朱妈的活络,黄妈就沉稳多了,带着种八风不动的老练,语气含笑的回道:“算是半个北京人吧,先生说太太您听不懂这边的话,就为我会说京话才专门请了我呢!”
  冬秀心里一甜,很为胡竞之的体贴而感动,他就是这样润物细无声的细致入微,时刻叫人感到熨帖。
  慧秀在一旁听了也很为妹妹感到高兴,看来她们夫妻俩感情是极好的,这样她住着也安心很多。
  “要不先叫这位太太和小姐到房里去歇息吧!”
  主家也没给她们俩交代过这两个人的身份,黄妈一时也不好随意称呼,只得随大溜的糊弄过去,也是提醒主家太太给她们交代一二的意思。
  冬秀倒是听出了黄妈的话外音,可她一时间也说不准该叫她们怎么称呼大姐和香儿,她自己可是个连直系亲属的称谓都闹不太明白的人,这就真的很尴尬了,而且不礼貌。
  这时代的雇佣虽说不是下人奴仆之流,可也不如现代的保姆一般自由随性,都很有上下尊卑的意识,在称呼上也是很讲究的,可一来她不确定几人的年龄谁大谁小,不好叫她们跟着一起叫大姐或大妹子,显得不够尊重,二来大姐既不算已婚,更不是离婚,这称呼就更有得掂量了,哎,头大……
  冬秀一边在脑内飞快的捋着关系图,一边给大姐倒了杯水,又开小差的想着她这儿零嘴倒是有,可这孩子正病着呢,也不能吃,索性给香儿抓了个喷香溜圆的橙子抱着玩。
  慧秀见三妹妹没有立即答话,哪能不知道她在苦恼什么,这也怪她事先没有说清楚,她身份本就尴尬,有些事也实在说不出口,结果倒闹得三妹为难了。
  幸亏冬秀机灵了一把,想着她与大姐现今的社会关系不正如红楼梦中的王夫人和薛姨妈嘛,叫人喊她姨妈就是了,只是还不知道大姐跟的那个人姓什么,当下笑着问大姐道:“大姐,咱们香儿起了大名吗,我这三姨还不晓得呢!”
  香儿在一旁认真回道:“三姨,我有大名,叫鲍韵香!”在医院短时间的相处中香儿已经完全被这位温和美丽又会讲故事的三姨给俘获了,这会儿也很是亲近她。
  冬秀一把抱起她,刮刮她的小鼻子,喜道:“哎哟,咱们香儿的名字可真好听呐,三姨可真喜欢你,想不想看看三姨给你准备的小礼物?”
  冬秀一边抱着香儿往她们房里走,一边招呼大姐跟上来,朱妈和黄妈忙上前帮着拎过包裹。
  这间公寓的装修实在算得上上层,看着就很高档洋气的样子,再换上崭新的生活用品,一股安逸富贵气便扑面而来,冬秀对房间的布置很是满意,带着香儿把各种东西认了个遍:“这个是洗澡用的香皂,晚上三姨给我们香儿洗个香喷喷的澡,洗完我们香儿就真的成个香人儿啦!这个是牙刷,香儿会自己刷牙了吗……”
  香儿毕竟还小,没有什么旁的心思,一路只是好奇连连的打量着这天堂般美丽的房子,慧秀却有些局促了,她已经好久没洗澡了,身上不可避免的有些味道,跟这个富丽雅致的房子格格不入,看着脚下绒绒的织花地毯,她到底没有踩上去,自己的鞋上满是泥尘,哪能随意污了这样的好物呢……
  “大姐,今后你就与香儿住这间房吧,你先收拾一下行李,再看看可还缺什么,等明儿咱们再出去买去。”
  慧秀哪有什么行李好收拾的,那包袱里不过几件母女俩的旧衣裳罢了,加起来恐怕还不如那只雪白的搪瓷洋脸盆值钱呢,她一时都不知道要把那灰扑扑的包袱放在哪里才好。
  冬秀让她们先在房内整理,也是给她们个适应的缓冲时间,免得束手束脚的不自在,她自己则是打电话去要了席面,要说民国时期的外卖服务也是很不错的,她跟胡竞之在北京时就爱三不五时的叫个酒楼的席面吃,不说别的,就说那送外卖的速度和服务,好些都是现代海底捞级别的。
  不过等了一时三刻,一桌饭菜就齐备了,伙计连摆盘的事儿也给干好了,冬秀看一眼桌上的菜色,再次为胡竞之的细心感到赞叹,盖因他叫了一桌地道的家乡菜,其中还有正适合香儿这样的小病患的营养粥品。
  朱妈和黄妈是无论如何也不肯一起上桌同食的,冬秀又不惯有人在旁边伺候着,便分了些菜食叫她们俩自己去吃。
  待吃过饭,冬秀本想领着她们到外头的小花园里转一转也好消消食,不过考虑到大姐是个小脚,散步还不如静坐轻松,香儿病中又不能吹风,便作罢了,干脆又摆弄起了前屋主留下的留声机来。
  磁啦声过后悠扬明快的歌声传出来:“抬花轿呀送花轿,姑娘上轿是头遭,阴差阳错仙女庙,凤变鸳鸯颠颠倒……”
  呵,这是她特地为小说《上错花轿嫁对郎》写的曲子之一《花轿谣》1啊,她在北京的茶舍里听过现场版的,当时这首活泼俏皮的歌曲一唱出来,立马便引起了满堂喝彩,而且迅速的流传开来,这样子从未听闻过的曲调多么欢快啊,叫人听了心里明堂堂、亮晃晃的,正合了普通百姓们的喜好,因此是出乎意料的受欢迎。
  而唱片里录制的歌曲比之现场听的却也丝毫不差,冬秀仔细分辨着,总觉得配曲都更加轻快了些,听着居然很有几分喜庆的味道,仿佛真是一首用来歌唱欢天喜地的送嫁场面的歌曲了。
  而且这支歌谣原本并不长,冬秀听了会儿才发现,这唱片里的歌居然被人给改编过了,又添加了许多歌词进去,风格却毫不生涩突兀,反而使得感情更加流畅,故事更加圆整了,正暗合了小说的大团圆的结局,更加有味道了,不由大加赞赏:真是改得好改得妙啊!
  她正仔细分辨那些新增加进去的歌词,大姐突然幽幽的说:“这歌可真好听啊,那故事就写得更好了,可惜再好也是假的……”
  冬秀一边把好奇的香儿抱起来放在留声机旁边任她打量,一边接话道:“你看过那个故事?”
  难不成大姐也是她的书粉么,呵呵,想一想还有点小羞涩呢,又有点衣锦还乡的爽快,大姐要是知道这故事和歌曲都是她写的,还不知道怎么吃惊呢……
  “我又不像你,打小不爱女工刺绣,偏喜欢读书写字,比个男孩子还要刻苦好学些,记得那时候三婶还老笑你,说你要去考状元呢,我是不如你的,原本认得的那几个字这些年也早忘得差不多了,哪里看得了,不过是之前在一户人家做帮佣,那家有个念书的小姐极爱这个故事,整日疯魔了一般抱着那小说念叨,逢人还要讲给别人听,我也跟着听了个大概罢了。”
  “那你觉得那小说写得怎么样?”冬秀暗戳戳的求夸奖。
  “看那小姐被迷得五迷三道的样子就知道自然是很好的,只是未免太过好了,叫我这样的失意人看了不免心酸不平。”
  看着大姐脸上的苦笑和眼中闪动着的哀愁,冬秀反而松了口气,幽怨悲伤总比心如死灰来的要好,她现在才算有了些许生气。
  冬秀正欲趁机追问她那失意的过往,慧秀却很快收敛了情绪,把试图去摸留声机那个大喇叭的香儿拉过来,把她抱在怀里给她轻柔的抚摸肚子,问冬秀道:“三妹,你的孩子呢?这一下午也没见着,是留在北京没带过来吗?”
  冬秀微囧,不知道话题怎么跳到这儿了,当下也只得下意识回到:“我还没孩子呢!”
  慧秀心下一凉,自己的猜测居然是真的,她看三妹那个样子,身段儿是丝毫未变,分明与她做女孩儿时差不离,身上也完全没有为人母的那种沉静温和,就是抱着香儿的姿势也不像是个当过娘的,再加上这家里丝毫没有小孩子存在的痕迹,便隐约有些不好的预感。
  “你,你是……”不能生吗?
  慧秀不忍问出口,这句话太过沉重,也太叫人难堪,她不禁为三妹感到悲伤,原来看上去幸福无比的三妹也有这样的伤痛,一个女人倘若没有自己的孩子那还何谈幸福呢,即便她与妹夫感情好,这样没有子嗣的日子又能过多久呢……
  冬秀可不知道大姐的脑中已经将她定性为个不能生育的女人了,也是,她俩年纪相仿,大姐女儿都能打酱油了,她却还没任何动静,况且年纪也这样大了,倘若在农村,再过几年便是能做奶奶的年纪了,也难怪慧秀如此想。
  冬秀正为大姐看向她时眼中带着的那抹怜悯而满头雾水,恰黄妈来说到了供热水的时间了,当下也不再多说,领着大姐和香儿便去了浴室。
  待慧秀和女儿泡过热水澡,穿着干净馨香的睡衣,满身轻松的躺在柔软温暖的大床上时,还有些不可置信,只觉自己是飘在云端一般惬意舒适,原本还想撑着等跟妹夫打个招呼再去睡得,可随着倦意上涌,慢慢的便相拥睡去了……
  待她们母女睡下,胡竞之才趁着夜色姗姗而归,冬秀看了看自鸣钟,啧啧,不愧是“夜上海”,夜生活很是丰富开放啊,这个点要是在北京早就到了宵禁的时候了,巡警都会上街抓人的,看来今后她也可以出去逛逛夜市了。
  “喝酒了?”冬秀嗅到扑面而来的酒气,不由得皱眉。
  “哪敢哪敢,我这是被酒泼在身上了。”胡竞之举起手上的戒指给她看:“有太太的戒酒令在身,我哪敢胡来!”
  冬秀见他神色清明,谈吐清晰,确实不像醉酒的样子,也不再啰嗦,叫他趁着还没断热水赶紧去洗漱。
  胡竞之一向精力旺盛得不似常人,今儿又着实兴奋,洗完澡也是毫无睡意,索性与冬秀分享起今天的看戏见闻来。
  听着他花式的夸赞这出改编的戏是如何的精彩绝伦,作为原作者的冬秀也不由得与有荣焉,感到十分的高兴,当下决定一定找机会去看一看这出戏。
  “你的故事那样振聋发聩,立意深远,不知造福了多少女孩儿,使得她们免遭厄运,可你自个儿的大姐却偏是个小脚里的翘楚,这真不可谓不讽刺了!你既然有那样长远的眼光和开放的思想,当初怎么没有劝你大姐一道放脚呢?”
  冬秀叹了口气:“我怎么没劝,可她从小活的便是这双脚,你知道吗,我大姐还是当年赛脚会上的魁首呢,这双脚不仅是她的资本,是我大伯母的脸面,更是家族的荣光,不要说我,便是她自己也无从决定是否放脚啊!”
  也是在洗浴的时候她才知道,原来大姐那包裹里居然还带着一卷换洗用的裹脚布,看着她坐在板凳上认真仔细缠脚的样子,冬秀自己也觉荒谬又悲哀,心里闷闷的发堵,却又实在开不了口去要她放脚。
  而慧秀看着她一双完好的天足自然也很是惊讶,她本以为三妹是顺应潮流放了脚而已,不想她那双脚就从未裹过,十指圆润可爱,脚背光洁如玉,毫无折损缠裹的痕迹,听冬秀说了由来后,半晌才囔囔道:“三婶可真疼爱你,这也能由得你的性子来,也幸亏这年月的读书人都不大爱这个了,个个嚷着解放天足,你也算是赶上好时候了,要不可怎么对妹夫交代呢。”
  冬秀不知作何回答,她裹不裹脚从来也不是为了男人和世人的眼光,而是为了自己好过,可这些话大姐却未必能够理解和接受……
  “哎,这种事儿向来是吾之□□彼之蜜糖,各人都有自己的主见和执念,强求不得的,你可别多事啊!”
  胡竞之是个极反感裹脚行为的人,也一向是个呼吁女性解放的一线斗士,常常就要写了文章发表在报纸上鼓励女性独立自主,解放自我,冬秀倒不当心他会瞧不上大姐的落魄贫穷,却怕他因大姐执意裹脚一事而心生反感。
  “怎么会,听你说来,她也是个大大的受害者,命运之悲苦,比之你小说中的主人公戈香莲也是不遑多让的,又是你姐姐,我自然也会好好待她们的。”
  胡竞之今儿实在是高兴极了,在戏园里听着众人的满堂喝彩,只觉心潮澎湃,恨不得大声宣告这样好的故事出自自己枕边人之手,却碍于与太太的约定,只能憋在心里,与众人一道使劲鼓掌,明明身边都是陌生人,在那一刻,却突然觉得她就在他身边,更在他心里,与他心意相通,灵魂交融,要不是实在推却不过好友的相邀,他早在戏散场后就飞奔回来了……
  他高兴的后果就是拉着冬秀来了一场深入灵魂与肉体的激情碰撞。
  就他俩这个鼓掌的频率和质量,到现在还没有搞出人命来,便是冬秀自己都不由得有些怀疑她是不是真的是个受孕困难体质……
  1电视剧《上错花轿嫁对郎》主题曲之一,童年回忆百听不腻。
  第93章 童话故事
  慧秀一觉醒来,看着头顶雪雪白的天花板,尚有些回不过神来,愣怔了好一会儿才想起来这里不是她那个破落的棚屋,而是三妹妹家里。
  怪不得今儿没听到成片涮马桶的声儿和粗鲁的呵斥叫骂声儿,耳边唯有隐隐的清脆鸟鸣声传来,在这样寂静的清晨无端的便叫人心情也松快了几分。
  她有多久没睡过这样踏实的整觉了呢……
  “娘~”香儿迷糊的揉着眼睛醒来,慧秀探手摸了摸她的额头,果真一点也不热了,而且小脸上也有了血色,看着居然红扑扑的十分康健,全然没了前日那副面如金纸的模样。
  即便贪念这温暖舒适的床榻,可到底是住在三妹妹家里,她们也不好赖床晚起的,当下便起床穿衣了。
  这从里到外的成套衣裳自然也俱是三妹妹给准备的,虽不是绫罗绸缎的华贵料子,却也柔软密实,针脚细腻,是上好的成衣。
  这一二年来香儿少有穿新衣裳的时候,对这套颜色鲜亮的小褂小裙自然是十分喜欢,不住的低头打量,爱惜的抚摸,听着娘夸她好看,就更高兴了……
  母女俩个推门出来,房子里却静悄悄的,想是大家都还没起,当下便蹑手蹑手的去了盥洗室洗漱。
  三妹从小就是个异常爱干净的,不但一天两次的洗脸刷牙,而且三不五时的就要洗澡洗头,一般人家哪里像她这样爱折腾的呢,一月能洗一次热水澡就很是奢侈了,三婶虽也抱怨训斥过她,却还是拗不过她,专为她建了个洗浴室,现在有了这更方便的盥洗室,只怕她洗漱得更勤快了呢。
  入乡随俗,她也得把自己和香儿收拾得更干净体面才是。
  幸而昨晚三妹教过她们怎么使用盥洗室的物什,母女俩仔细的刷了牙,又洗脸梳头,最后甚至还往脸上抹了香膏,顿时只觉浑身清爽喷香,人都精神了许多。
  “哟,鲍姨妈和表小姐怎么起的这样早,这天还没透亮呢,怎的不多睡一会儿?”
  朱妈和黄妈一早出门见着客厅里坐着的鲍姨妈和表小姐都很是吃惊,她们都在不少人家里做过帮佣,知道这些个富贵人家晚上都爱叫个牌局、跳个舞什么的玩半夜,第二天肯定要睡个懒觉,天不亮是万万不会起来的,这不,这家里太太都交代了七点半以后才吃早餐呢,不过昨儿看这鲍姨妈的情形,也不似个什么体面人家的,穿着打扮落魄得很,比她们做帮佣的还不如,估计是哪门子的穷亲戚上门打秋风吧,她们虽心里嘀咕,但这是主家的事,还轮不到她们说什么,像她们住家的帮佣最忌讳的就是多嘴饶舌的惹主人家不快,因此对这鲍姨妈也很是客气。
  慧秀不是个多话的,只说昨儿睡得太早,故而早早的醒了,两个帮佣阿姨一个要出门买早点,一个要去洗衣裳,寒暄两句便各自忙去了。
  等冬秀和胡竞之起床时,早餐正好摆上桌,南方的早点与北方的自然不同,花样也更加的丰富,零零总总得有十好几样呢,竟是摆了一大桌子,不说香儿看直了眼,便是冬秀也有些咋舌:这也太奢侈了吧,算上香儿,她们拢共也才六个人,压根吃不完呀。
  她是不知道,这里是租界,是富贵人家聚集地,流行的便是奢靡攀比之风,不说富贵人家是怎样的铺张浪费,便是那不怎么宽裕的人家里还要打肿脸充个胖子呢,凡事都爱讲究个脸面排场,特别是在亲朋邻里面前,那就更加讲究了,朱妈也是想着太太家里来了鲍姨妈这门客,才特地买了许多早点来替太太做脸的,她做过很多人家的帮佣,这点子眼色和机灵劲儿还是有的!
  只是没想到这马屁拍到了马蹄上。
  冬秀喝着香甜的桂花酒酿圆子,对早餐的质量表示了高度的认可,接着便委婉的告诉朱妈下次只需按人头的定量来买就行了。
  朱妈几乎以为她又遇到了那种死抠的主家,哎,分明这家里也不像没钱的,能住得起这样好的房子,先生又貌似还是大学里的教授,居然还在乎几个买早餐的铜板……
  冬秀是不知道自己被腹诽了,招呼过大姐和香儿后,便拿着报纸边看边吃了起来,这习惯还是学的胡竞之呢,还别说,这种在早餐桌上看报纸的行为可谓民国一大流行高雅的行为,即显得你有文化,又显得你很时髦,是的,看报纸在这时候依旧能算是一种时髦行为,毕竟这是文盲率高于80%的民国,能买报纸的那都是文化人啊,别管这文化人是在看政治国事新闻,还是八卦小说报纸。
  冬秀第一时间关注的自然是她自己的小说,现今主人公林与文已然进入青春期,开始与心仪的女同学月朦胧鸟朦胧的暧昧了起来,不料高考在即,惨遭家长和老师棒打鸳鸯,生生的掐灭了早恋的小火苗……
  冬秀用一种言情手法把这段无疾而终的青少年爱恋写得格外动人心扉,有种别样的美感和触动,然而这样美妙的初恋也要为高考让路,从侧面点明了高考的重要性。
  关于她文中提出的高考制度,倒是引起了很多人的议论探讨,毕竟这不像文中出现的那些高科技一样叫人只能惊叹连连却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高考就不同了,它很容易就能被等同为才被废除十多年的科举考试,随便一个人就能理解了,以至于报纸上出现了很多批判她的评论文章,说她有意鼓吹科考,骂她是守旧派、封建残余……
  哎,看来她有必要在番外里为高考正一下名了。
  吃完饭,胡竞之便出门了,他既然已经被这边的大学聘为教授,总是要去上课的,冬秀一再交代要他不可久站,这才目送他坐着黄包车离开了。
  等胡竞之一走,她便觉出些尴尬了,原本她一个人在家里时要么码字,要么便出门游玩去了,倒是很能自得其乐,可现在有了大姐和香儿在,她总不好撇下她们自己个儿关在书房里码字去呀,可像现在一般相对坐着晒太阳也真是太无聊了啊,要是有个电视看就好了,好歹可以转移一下大家的注意力嘛!
  “三姨,我还想听爱丽丝的故事!”香儿踟蹰半响,最终还是没抵过心中对听故事的渴望,小声的对三姨提出了要求。
  冬秀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想着给侄女儿讲讲童话故事打发时间也是好的,当下把小丫头抱在怀里,柔声道:“昨天咱们说到爱丽丝跟着一只奇怪的兔子掉进了一个大洞里,喝完桌上那神奇的药水后就变得跟小甲虫一样小了……”
  冬秀一向很会讲故事,说起童话故事更是绘声绘色,很快就把小丫头带入那奇幻神秘的世界里,勾得小丫头全程都眨巴着眼睛乖乖的窝在她怀里,听得津津有味。
  吃过午饭,被强制着要去午睡的小丫头还恋恋不舍的要继续听呢,倒是多了几分小孩子爱娇任性的劲头儿,叫冬秀看了很是欣慰,太懂事太胆小的孩子总是叫人心疼的。
  “这是你自己编的故事?还怪有意思的呢!”慧秀知道她这个三妹妹一向是个书痴,倒不知道她这么会讲故事。
  “不是,这是外国人写的童话故事,叫□□丽丝梦游仙境!”
  “外国人写的东西你也看得懂?童话故事又是什么?看把香儿迷得,连饭也不好生吃了,只想听你讲故事!”
  “外国人写的东西我自然是看不懂的,但是有懂外国话的人把它翻译成咱们国家的语言呀,那个童话故事就是专门写给小孩子看的故事,既诙谐有趣,又简单童真,小孩子很容易懂,而且还很有教育意义……”
  冬秀给大姐科普了一下什么是童话故事,这也不怪大姐孤陋寡闻,实在华国自古就没有童话故事这一说,便是“童话”这个词,也还是个新鲜的舶来品呢,知道的人本就少,就别提普及了。
  话说回来,冬秀倒是在报纸上看见过不少翻译过来的童话故事,诸如经典的白雪公主啦、灰姑娘啦都是应有尽有的,可惜都是文言文版本的,而且标题起的也很一言难尽,像白雪公主的标题都叫什么《雪姑娘》、《白雪儿》、《雪白儿》,搞得冬秀看完全文愣怔了许久才能反应过来,这便是大名鼎鼎的《白雪公主与七个小矮人》的故事。
  标题变了也就算了,甚至连故事内容也进行了改头换面式的改写,加入了许多作者本人的见解,有一个版本里的小矮人甚至被塑造成了行踪诡秘、身怀绝技的世外高人,全篇充斥着浓烈的侠义小说风格,也是叫冬秀一头雾水,不明所以了很久很久。
  分明是童话读物,翻译过来后却硬是变成了成人读物,也无怪乎童话故事没能与其他舶来物一般在本土红火流行起来。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