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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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见绮云抱着双腿缩成一团,埋头轻声的抽泣着。
  上一世,绮云是歌细黛的陪嫁丫环,在政变失利后,陪着歌细黛四处奔逃。当他们藏匿于荒山中时,寻不到食物,眼看主子受饿了数天,绮云便从大腿与胳膊上割下几片肉,生火烤熟了给景世开与歌细黛解饿,并用水壶接住割伤处流出的鲜血,给他们解渴。由于伤口感染,她葬身于荒山。
  歌细黛犹记得绮云与府中的庖丁情投意和,怎奈当时绮云是娘指定的陪嫁丫环,误了那份姻缘。这一世,她要让绮云有好归宿。
  绮云哭声还在继续,她也是十岁,从哭声中透出的无助与害怕那么强烈。
  歌细黛迈步绕到绮云面前,抿嘴一笑,声音清脆的道:“有人笑着玩,有人闹着玩,你倒是奇怪得很,一个人坐在这里哭着玩。”
  “大小姐。”绮云受惊的跳起来,下意识的低着头蜷靠着假山。
  “哭很好玩?”歌细黛玩味儿般的皱了下眉,定睛的瞧着她脸上的泪痕,那副怯生生的单薄模样甚惹人怜。
  “奴婢……”
  “把泪抹干了,好好的跟本小姐说说你哭什么。”
  绮云一怔,诧异大小姐今日怎么了,她从不主动跟谁搭过话,与仆人们更是保持距离。
  提起大小姐,歌府的人除了知道她平日里喜欢清静,还知道她的贴身丫环换了一个又一个,原因就两个字:话多。在前些日,夫人实在没辙,为她找来一个哑巴作丫环,仅一天就被她遣去了别处,原因是她在提墨绘画时,墨汁滴进了她的雪色素瓷茶杯里,她应是不知,端起要饮茶时,哑巴丫环连忙用手指着茶汤里正在散开的墨汁,示意她别喝。于是,哑巴丫环被遣了,原因自然不是话多,而是:事多。
  因此,大小姐身边一直没有固定的丫环。夫人便选了一些丫环,每日轮流服侍大小姐。
  不得不说,大小姐只对‘贴身丫环’苛刻,说她随遇而安也不足以体现她有多好伺候。
  “过来。”见绮云表情中的思量,歌细黛的神色中泛出令人熟悉的索然,缓步走向了纳凉亭台。
  绮云顺从的跟在大小姐的后面,唯唯诺诺的低着头,有种摸不着头脑的茫昧,
  “说。”半晌,歌细黛开口,声音温和,却透着一股坚韧的力度,令人无法抗拒。
  “奴婢笨,奴婢把夫人最喜欢的凤尾鱼喂得撑死了。”绮云眼泪汪汪的哽咽,“夫人说不想再看到奴婢,要把奴婢赶出府去。”
  “你笨是笨,却比那把自己吃撑死的凤尾鱼了得许多的,”歌细黛微微露出一丝笑意,“我娘若真要赶你出去,你还有机会在歌府里哭?”她半眯起眼睛,偏头看绮云,带着些思索的口吻说:“若是你此时去厨房,请庖丁帮你做一份桂花甜酒酿,捧着夫人家乡的传统甜品,在夫人面前赔个不是,夫人会不会消消气?”
  绮云一怔,天啊,大小姐平日里可是对凡事都漠不关心,今日儿,她是被那门子的福气砸中了,竟能得到大小姐的宽慰和点化?
  在绮云的震惊中,歌细黛的身影不疾不徐的出了花园,因为她想到了一件事。
  就是在娘最喜欢的凤尾鱼被撑死的当天,她的师傅死了。
  师傅犹其贪酒,更是贪恋躺在树上喝酒,结果喝醉后便睡得很沉,被夜雨中的雷击毙了。
  谁又能想到天性风流潇洒,出身武林显贵,令无数江湖少女倾心而竞相追逐,貌似嫡仙、神似明月般笼罩万千星辉的武林奇才,却在英年早逝,竟是被雷劈死的。
  也就是师傅的死,歌细黛伤心的再不肯拜别的师傅,本应该是有一身武艺的她,仅会一些够强身健体的。
  既然能重新来过,歌细黛不仅要赶去提醒师傅,还要悉心习武。不奢侈像师傅那样轻功与剑法天下无二,能自保足矣。
  她心道:人生在世,依靠不得别人,唯有自己有本事自保,方能过得安稳。
  歌细黛回闺房换了一身蓝衫少年装,唤来立在院中像石刻般不敢乱动的丫环,为她梳发髻。顷刻间,铜镜中俨然出现一个翩翩少年,似神风清癯俊美,不经意间闪烁着山泽秀骨般的姿质。
  丫环很简短的确认道:“大小姐出城?”
  府中的人都知道,每当大小姐换男儿装时,便是要出城见她的师傅。大人叮嘱过,只能远远的跟在大小姐后面,别在她面前晃悠惹得她烦。
  歌细黛点点头。忆起方才在绮云眼里看到的惊讶,她提醒自己要像以前一样的寡言,免得府中的人起疑,扰了她的清静。
  丫环先急步通知府中管家,再去马厩备马。管家即刻派了几名壮士陪同。
  歌细黛将装有碎银的荷包塞进了怀里,并没有等丫环将马牵来,而是自顾自的朝府外走去。她要先去街上的酒馆买一壶好酒带给师傅。
  由于父亲是禁军指挥使,身居护卫皇宫的要职,需时刻待命,酒会误事,父亲便一直自持的滴酒不沾。但凡有宾客来府中,也客随主便的饮茶。故府中无酒。
  穿过枝叶繁茂的紫藤花架,沿着青石阶,她在思量去哪家酒馆。
  正走着,她耳畔响起一声愤声厉喝:“畜牲,瞧我不让你尝尽苦头。”
  歌细黛驻步,淡暼了一眼,只见姨娘的贴身丫环芷风拎着一只老鼠的尾巴,气喘吁吁的从储物间走出来。
  芷风甩着衣袖擦汗,就是这只可恶的老鼠咬坏了黎姨娘的胭脂,捉得她累坏了。
  “大小姐。”芷风刚迈过门槛,便撞见大小姐,连忙垂头问安。
  歌细黛的手指捏了捏,斜视着那只在打着转儿的老鼠,不禁想到了它的下场,芷风把它关在笼子里用针扎个半死,然后被活活烧死了。
  她伸出手,道:“你若不要,就给我。”
  芷风低头看了看老鼠,又看了看大小姐的纤长洁净的手,不禁愕然。
  歌细黛神色不变的将手掌稍向前伸了伸,没有再重复。
  大小姐一直是与世无争、无欲无求,黎姨娘还曾私下开她的玩笑,说她把歌府当作尼姑庵了。今日儿,大小姐竟是对老鼠感了兴趣?芷风愣生生的把老鼠放在了大小姐的手里。
  歌细黛不轻不重的握着老鼠,继续径直向府门走去。
  走出府后,她瞧了眼老鼠,它调皮冲她眨着眼睛,逗得她不由一笑。既然有缘,就留着它吧。她从怀中取出荷包,倒出了里面的碎银,把老鼠塞进了荷包里。
  街上行人如织,一片太平景象,她穿梭于人群中,不免想起那些年政权动荡,百姓闭门不出……,如一场恶梦,莫再想了。
  她抬头看了一眼“酒居”的匾额,信步走了进去。
  “客官里面请。”店小二带笑迎上。
  “一壶二十年陈的女儿红。”歌细黛把碎银放在案上。
  “小的去酒窖取,劳烦客官稍等。”
  “等多久?”
  “一盏茶的时间。”
  歌细黛在柜台旁的桌前坐下,店小二捧上了一盏茶。
  这是京城生意最好的一家酒馆,店面不大,装饰并无考究,酒味纯厚浓郁,酒价却比别的酒馆便宜。曾有别的酒馆暗中派人来此闹腾,均被摊平后,再无人敢来滋事。可见这家酒馆非同寻常。歌细黛漫不经心的瞧了一眼坐在柜台中的掌柜,怎么瞧都不像生意人,倒像是打发日子的。
  半盏茶的时间已过。
  忽地,有一股清幽的异香袭入鼻息,带着冰凉的芬芳,似是凝结着露水的荼蘼花香,不经意,却能侵入肌骨。
  此香来自何处?
  歌细黛不由得低敛眼眉,凝神去嗅,只觉一抹珍珠般的光彩飘入余光中,伴随着香气渐盛,转迅跃进她视线里的是个男子的衣袂翩飞的背影。
  男子一袭月白色锦衣,似被一阵风送来的。
  当歌细黛的眼神触及到他的眉宇时,不由暗惊:竟是他!
  ☆、第3章 《荣华无量》0003
  歌细黛的面色稍稍一怔,悄然收回视线。
  他是景荣。当朝皇帝的胞弟,此时尚未到束发之年,上个月刚被封为:闲清王。
  在皖国,三字王即无封地也无官衔,只拿年俸。
  但凡是有一点点点志气的皇族宗室,是不愿被封为三字王。而这位景荣却是仗着皇帝是胞兄,母后是太后,主动向皇帝讨了一个三字王,倒是提出一个条件,由他自己定称号。私定称号,这可谓自皖国开国以来,绝无仅有。皇帝见景荣实在缠他不放,便就应了。
  有了特权后,景荣在清闲王与闲清王两个称号上举棋不定。于是,灵光一现,他进了他的小钱库,数起了铜钱,单数就是清闲王,双数即为闲清王。他数了整整两日两夜,当他兴致勃勃的走出钱库,准备进宫把结果告诉皇帝时,却发现忘记是单数还是双数了。不得已,又数了两日两夜,最终定下了闲清王。
  关于闲清王景荣,在上一世,歌细黛与他没有任何交集,倒是对他的唯一印象是:有银子有女人有宠物的闲散王爷。
  当景荣刚被封为闲清王时,王府里大小房子共有三十余间。
  到歌细黛成为皇后的第三年,闲清王府的房子扩至到一百七十三间。是如何扩的?均是他用银子把周围买下后圈进王府的宅子。
  他有多少银子?在王府的一百七十三间房子里,九十一间是钱库。
  他有多少女人?六十四间房子里,至少各住一个女人。
  其余的十八间房子派何用?有九间房子养宠物,大大小小有八十七种宠物,比如:乌龟、猞猁、竹蛉、豚、鹰、促织……
  他闲散到什么程度?在景世开篡位后,诛杀了诸多皇族宗室,偏偏他就没有入过景世开与歌细黛的眼。
  不禁,歌细黛在暗忖:他是怎样明哲保身的?他堆积如群山的银子是从何而来?
  在此时,景荣慵懒恣意的依在掌柜的柜台前。
  他脸部的轮廓分明,肌肤白透而泛红,湿润的唇瓣似天生带笑,浓而密长的睫毛下,漆亮深邃的双眸似墨玉般通透。像是与生俱来的,他浑身洋溢着出世般的闲淡,宛若幽谷绿植间静谧恒古的日光,却在不经意间闪现出气吞山河般凌云的铮亮。
  “草民参见闲清王。”掌柜一副诚惶诚恐的样子,未敢声张的压低音量,起身抱拳行礼。
  看样子,闲清王不是第一次到访。
  景荣冲着掌柜笑嘻嘻的勾了勾手指,待掌柜俯耳过来时,他缓缓地道:“什么草民什么王,空,本王喜欢实在的。”
  “王爷请坐,”掌柜赔着市井之气的笑脸,用衣袖擦了擦椅子,躬着身子道:“王爷此番出府体恤民情,光临小馆,真真蓬荜生辉啊。”
  景荣左手中盘着一块有棱角的玉石,身子一侧,坐在椅子上,气定神闲慢吞吞的说:“本王闲来无事,不如赏脸帮你清点下今日的账目?”
  “草民真是三生有幸,”掌柜深深的鞠个躬,便打开钱箱,感恩戴德的拱手道:“有劳王爷。”
  景荣不慌不忙的拿出一个口袋,将口袋打开放在钱箱旁。又取出一个口袋套在右手上,开始清点着银锭。只见他将银子从钱箱里拿出来,一锭一锭的放在了准备好的口袋里。
  歌细黛虽是看不到柜台里的情况,却是听到了银子碰撞的声响。她目光一划,捉到了掌柜眼底闪过的一丝戾气,思量起景荣的眼神,应是从容不迫的自然而然。
  清点了满满一口袋的银锭后,景荣的脸上笑开了花,赞道:“掌柜的,生意不错呀。”
  “托皇上的福,托王爷的福。”掌柜憨笑。
  “唉哟,怎么银子溜进了本王的钱袋里了?”景荣皱眉撇了撇嘴。
  掌柜是跟着大人物混的,自是机灵,赶紧见风使舵的说:“王爷钱袋里的银子,当然是王爷的啊。”
  “好像有点道理?”景荣斜眼望着掌柜,左手中的玉块盘得快了些。
  掌柜和声道:“肯定是王爷的啊。”
  景荣用大拇指摸了摸下巴,懒洋洋的道:“本王拿着本王的银子从这里出去,若是被别人看见,说三道四的,岂不是毁了本王的清誉。”他一边说着,一边抬起眼帘扫了一圈馆内。
  就在景荣抬起眼帘的一瞬间,歌细黛条件反射的左手扶额,以肘支着酒桌,敛颚,换一个不被看到模样的姿势,闭上眼睛假寐。
  此时的酒馆内,只有歌细黛一位客人。
  “王爷何需介意小人之心。”掌柜也跟着看看馆内,瞧见那位少年打起了盹。少年进酒馆时,他倒是多打量了几眼,真是长得俊美,纯得像初春的第一缕风,毫无半点浊气,据他阅人无数的判断,无需对少年带有戒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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