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7章:失态的关宇鹏2
冼紫芫看了一眼小佩,温温柔柔的轻声说:“这只小鹦鹉不仅聪明,而且心胸狭窄,你这样笑它,小心它会想着法的报复你。”
小佩一怔,眨了眨眼睛,看到鹦鹉衔着一支盛开的花朵在窗前飞过,不知为何,心中突地一跳,好像这只飞走的鹦鹉确实会打定主意“报复”她。因为她似乎,好像,也许,看到了鹦鹉在飞过窗外的瞬间有意的瞟了她一眼!
看着小佩突然变得呆滞的表情,还有跟随鹦鹉飞走方向的眼神,冼紫芫忍不住微微一笑,却故意不去安慰小佩的担心,只瞧着。
暗卫把关宇鹏的信函送到玄王府的时候,冼紫芫身边的护卫已经将冼紫芫的话带给了在玄王府处理事情和照顾玄王爷的玄易。
以前,玄易是会经常的要帮父亲处理玄王府内外的事情,但那个时候,他是以帮手的身份,大半的事情还是要玄王爷亲自出面,现在却是他独当一面,还要担心躺在床上一直精神不振的父亲,眉头不展的母亲,明显的从眉眼间可以看到疲惫之态。
“知道了,去和紫芫说一声,就说,她老是一个人呆在逍遥居也不好,出来走走,与外人说说话,就当是散心吧。”玄易并不理会护卫言语中表达出的冼紫芫其实不想应酬关宇鹏的意思,“我会派晋护卫过去接她。”
护卫迟疑一下,轻声说:“依属下听来的话,属下觉得少夫人似乎并不喜欢与关宇鹏见面。属下过来的时候,少夫人特意加了一句——”
“知道。”玄易打断护卫的话,放下手中的纸张,看着护卫,“我知道她不愿意和关宇鹏打交道,但她总是一个人躲在逍遥居里过日子,一日两日的没有关系,时间一长,到底不好。回去和紫芫说,晋护卫过去接她,我处理完手头的事情就过去,应该不分前后。”
护卫不再多话,恭敬的施了礼,转身离开。
“主子。”晋护卫打外面走了进来,和离开的护卫点了点头算是打过了招呼,手中拿着一封信函,正是关宇鹏派了那个暗卫送来的信函,“关府的大公子关宇鹏派了他身边的人送来一封请柬,请主子您和少夫人一起去醉仙楼,他特意在醉仙楼设宴宴请您和少夫人。”
玄易点了点头,他自然知道以冼紫芫的性格一定不会愿意这个时候见到关宇鹏,尤其是关宇鹏曾经在这之前赶去逍遥居想要请紫芫帮忙救出被太后娘娘带走的孩子,但是,面对冼紫芫不着痕迹的疏离,想要和紫芫呆在一起,就必须有一个外人在场才能显得不那么勉强。
“宫里的人送了消息过来。”晋护卫轻声说,“太后娘娘通过滴血认亲知道了关宇鹏在外面有孩子的事,但太后娘娘并不知道莫家昆这个孩子的存在,莫府特意派人送了莫家昆外出学艺,避开此事,看来主子安排人透露消息给他们的人已经将消息透露给了莫府。”
玄易点点头,看了一眼关宇鹏送来的请柬,语气淡漠的说:“在乌蒙国,莫府也算是一个公正的府邸,以后要是大兴王朝的哪位皇子皇孙过来,除了我们玄王府,多一个朋友也是好事,那个莫家昆我曾经见过,虽然年纪不大,却聪明懂事,为人处事颇有其外祖父的风范。”
晋护卫明白玄易的意思,留下这个莫家昆,其实也是为了少夫人腹中的孩子出生后再与乌蒙国打交道会多一个朋友而不是敌人。
“太后娘娘对付了关府,冼紫瑷再对付了太后娘娘,乌蒙国的边关根本不可能仰仗关宇程和假的含玉公主,还是需要一位骁勇善战的将军,莫家昆还算是一个不错的小辈,值得栽培。”玄易平静的说,“所以才特意为他选了我们自己的人做他的师父。去安排晚间醉仙楼的酒宴事宜吧。”
“主子真要去?”晋护卫也有些意外,他原以为玄易会拒绝。
玄易点了点头,目光重新落在书桌上的各种文书上,玄王府虽然并不在乌蒙国为官,也不曾在大兴王朝谋个一官半职,但对于两国以及其他一些国家的事情却清楚的很,这些消息就来自于玄王府放置于天下的眼线。
晋护卫不敢再打扰玄易,转身离开,去回复仍然候在外面的关宇鹏派来送信的暗卫,看得出来,今日来送们的男子年纪虽然不大,却身手利索,一定是个武艺不错的高手,只是这是第一次见面,想必应该是关宇鹏的贴身护卫。
外面雨下得还真是不小,淅淅沥沥,地上早已经湿到有些滑。
“晋护卫。”一个声音突然响起,吓了晋护卫一跳。
这声音,竟然是被主子安排过去伺候少夫人的奴婢小佩的声音,她来这里做什么?难道少夫人有什么事情急着要和主子说?想着,顺着声音看去,风雨中,却根本没有小佩的身影。
“小佩。”晋护卫眉头微蹙,喊了一声。
“我在这。”声音再次响起,透着三分调侃的味道。
“臭鹦鹉1晋护卫一眼看到一只鹦鹉正停在他行走的走廊的前方,有一横梁,那只聪明成精的鹦鹉正得意洋洋的停在横梁上,看着他,“你不捉弄我是不是不舒服?总有一天我会炖了你1
听着晋护卫带有几分威胁的语气,鹦鹉却一点也不害怕,一扭头,从所站位置的横梁上叨起一只盛开的玫瑰,火红的颜色,上面还有些水意,也不晓得它是从哪里摘来的,然后,飞到晋护卫的肩膀上停下来,晋护卫立刻嗅到一股玫瑰的香气。
“这是小佩姑娘特意让本鹦鹉送给你的,说是逍遥居开得最好的一朵玫瑰。”鹦鹉很是认真的说,依然用得是小佩的声音,略带着三分娇嗔。
晋护卫一怔,脱口说:“她送玫瑰花给我做什么?”
鹦鹉立刻用不屑的声音说:“这,你得去问她,本鹦鹉也不知道,要不是看在她是伺候本鹦鹉最聪明最美丽最最最出色的主子的奴婢,本鹦鹉才懒得顶风冒雨的跑这趟腿1
小佩一怔,眨了眨眼睛,看到鹦鹉衔着一支盛开的花朵在窗前飞过,不知为何,心中突地一跳,好像这只飞走的鹦鹉确实会打定主意“报复”她。因为她似乎,好像,也许,看到了鹦鹉在飞过窗外的瞬间有意的瞟了她一眼!
看着小佩突然变得呆滞的表情,还有跟随鹦鹉飞走方向的眼神,冼紫芫忍不住微微一笑,却故意不去安慰小佩的担心,只瞧着。
暗卫把关宇鹏的信函送到玄王府的时候,冼紫芫身边的护卫已经将冼紫芫的话带给了在玄王府处理事情和照顾玄王爷的玄易。
以前,玄易是会经常的要帮父亲处理玄王府内外的事情,但那个时候,他是以帮手的身份,大半的事情还是要玄王爷亲自出面,现在却是他独当一面,还要担心躺在床上一直精神不振的父亲,眉头不展的母亲,明显的从眉眼间可以看到疲惫之态。
“知道了,去和紫芫说一声,就说,她老是一个人呆在逍遥居也不好,出来走走,与外人说说话,就当是散心吧。”玄易并不理会护卫言语中表达出的冼紫芫其实不想应酬关宇鹏的意思,“我会派晋护卫过去接她。”
护卫迟疑一下,轻声说:“依属下听来的话,属下觉得少夫人似乎并不喜欢与关宇鹏见面。属下过来的时候,少夫人特意加了一句——”
“知道。”玄易打断护卫的话,放下手中的纸张,看着护卫,“我知道她不愿意和关宇鹏打交道,但她总是一个人躲在逍遥居里过日子,一日两日的没有关系,时间一长,到底不好。回去和紫芫说,晋护卫过去接她,我处理完手头的事情就过去,应该不分前后。”
护卫不再多话,恭敬的施了礼,转身离开。
“主子。”晋护卫打外面走了进来,和离开的护卫点了点头算是打过了招呼,手中拿着一封信函,正是关宇鹏派了那个暗卫送来的信函,“关府的大公子关宇鹏派了他身边的人送来一封请柬,请主子您和少夫人一起去醉仙楼,他特意在醉仙楼设宴宴请您和少夫人。”
玄易点了点头,他自然知道以冼紫芫的性格一定不会愿意这个时候见到关宇鹏,尤其是关宇鹏曾经在这之前赶去逍遥居想要请紫芫帮忙救出被太后娘娘带走的孩子,但是,面对冼紫芫不着痕迹的疏离,想要和紫芫呆在一起,就必须有一个外人在场才能显得不那么勉强。
“宫里的人送了消息过来。”晋护卫轻声说,“太后娘娘通过滴血认亲知道了关宇鹏在外面有孩子的事,但太后娘娘并不知道莫家昆这个孩子的存在,莫府特意派人送了莫家昆外出学艺,避开此事,看来主子安排人透露消息给他们的人已经将消息透露给了莫府。”
玄易点点头,看了一眼关宇鹏送来的请柬,语气淡漠的说:“在乌蒙国,莫府也算是一个公正的府邸,以后要是大兴王朝的哪位皇子皇孙过来,除了我们玄王府,多一个朋友也是好事,那个莫家昆我曾经见过,虽然年纪不大,却聪明懂事,为人处事颇有其外祖父的风范。”
晋护卫明白玄易的意思,留下这个莫家昆,其实也是为了少夫人腹中的孩子出生后再与乌蒙国打交道会多一个朋友而不是敌人。
“太后娘娘对付了关府,冼紫瑷再对付了太后娘娘,乌蒙国的边关根本不可能仰仗关宇程和假的含玉公主,还是需要一位骁勇善战的将军,莫家昆还算是一个不错的小辈,值得栽培。”玄易平静的说,“所以才特意为他选了我们自己的人做他的师父。去安排晚间醉仙楼的酒宴事宜吧。”
“主子真要去?”晋护卫也有些意外,他原以为玄易会拒绝。
玄易点了点头,目光重新落在书桌上的各种文书上,玄王府虽然并不在乌蒙国为官,也不曾在大兴王朝谋个一官半职,但对于两国以及其他一些国家的事情却清楚的很,这些消息就来自于玄王府放置于天下的眼线。
晋护卫不敢再打扰玄易,转身离开,去回复仍然候在外面的关宇鹏派来送信的暗卫,看得出来,今日来送们的男子年纪虽然不大,却身手利索,一定是个武艺不错的高手,只是这是第一次见面,想必应该是关宇鹏的贴身护卫。
外面雨下得还真是不小,淅淅沥沥,地上早已经湿到有些滑。
“晋护卫。”一个声音突然响起,吓了晋护卫一跳。
这声音,竟然是被主子安排过去伺候少夫人的奴婢小佩的声音,她来这里做什么?难道少夫人有什么事情急着要和主子说?想着,顺着声音看去,风雨中,却根本没有小佩的身影。
“小佩。”晋护卫眉头微蹙,喊了一声。
“我在这。”声音再次响起,透着三分调侃的味道。
“臭鹦鹉1晋护卫一眼看到一只鹦鹉正停在他行走的走廊的前方,有一横梁,那只聪明成精的鹦鹉正得意洋洋的停在横梁上,看着他,“你不捉弄我是不是不舒服?总有一天我会炖了你1
听着晋护卫带有几分威胁的语气,鹦鹉却一点也不害怕,一扭头,从所站位置的横梁上叨起一只盛开的玫瑰,火红的颜色,上面还有些水意,也不晓得它是从哪里摘来的,然后,飞到晋护卫的肩膀上停下来,晋护卫立刻嗅到一股玫瑰的香气。
“这是小佩姑娘特意让本鹦鹉送给你的,说是逍遥居开得最好的一朵玫瑰。”鹦鹉很是认真的说,依然用得是小佩的声音,略带着三分娇嗔。
晋护卫一怔,脱口说:“她送玫瑰花给我做什么?”
鹦鹉立刻用不屑的声音说:“这,你得去问她,本鹦鹉也不知道,要不是看在她是伺候本鹦鹉最聪明最美丽最最最出色的主子的奴婢,本鹦鹉才懒得顶风冒雨的跑这趟腿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