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七章 传染病根源患者
地上的那家男主人听到沈星空的话,好像抽了,双手双脚和脸一齐抽搐,这是紧张过度的表现。
郑书记和陈村长在大郑酒家里的时候,没告诉过沈星空,关于老光棍咬了邻居铁匠的事,完全是沈星空,但他一向“猜”得很准,看到男主人这个反应,更确信自己没有猜错。
他伸手指向一边的邓西风,又勾勾手指,示意邓西风靠近点。
“这位医生叫邓西风,是我们医大的学生会主席,学习非常优秀,不如让他给你讲讲,医学中关于传染病的根源患者与后期患者的区别。”沈星空做出请的手势,要邓西风给这家的男主人讲课。
邓西风不懂沈星空什么意思,但既然沈星空让他讲,他就讲好了,简单整理一下思绪,回忆自己在学校里学过的知识。
邓西风与沈星空、李盈妮这些人不同,邓西风是学西医的,对传染病学科很有研究。
“近代医学认为,当某地暴发传染疾病后,第一个发病的人称为根源患者。根源患者与后期患者在病理及病症方面有明显不同,根源患者……啊,我知道了。”邓西风才说个开头,就恍然大悟,明白了沈星空的意图。
“西风哥,你知道就知道呗,别这么激动,来,接着说。”沈星空白了他一眼,讽刺他大惊小怪。
在支贫队里面,沈星空就像诸葛亮,可以在事先洞悉一切,而邓西风更像是周瑜,事情已经进展到一半了,他才能猜出全部。至于其他人,还不如邓西风呢,事情不结束,他们就不会全明白。
“好好,我说,根源患者在病理方面,更具传染性,可以说,根源患者在传染病暴发期间,是最大的传染源。在病症方面,根源患者也比后期患者表现得更强烈,通过对非洲及南美洲几次大型疟疾和天花病大面积暴发进行研究,医学家发现第一个染病的患者,存活期更长,传染性更强,而且有一些与后期患者不同的病症反应,更像是传染病病毒在根源患者身上得到了进一步的进化。”邓西风仿佛一名大学教授,讲起医学知识可以滔滔不绝,而且条理清晰。
“够了!”沈星空再次挥手,打断了西风哥的课,他的目光又投向趴在地上的男主人,“我知道你没听懂,我再给你解释一下,十年前,老光棍是第一次患上这种吸血的怪病,他就是根源患者。他第一个咬的人,也就是那个铁匠属于二级患者,很可能随机性地具有和老光棍同等的病理与病症,老兄,你不会就是那个二级患者吧,呵呵!”沈星空说着说着还笑了,他不再怀疑这家男主人与铁匠之间有什么关系,他认为这家男主人根本就是那个铁匠。
想证明这一点很简单,只要问问郑书记、陈村长或者大郑屯里随便哪个乡亲就可以了。
这家男主人不吭声了,他挣扎着想从地上爬起来,但沈星空的右脚死死踩在他后背上,仿佛五行山下压住了孙猴子。
邓西风也蹲下身,揪起男主人的头发,发现男主人与正常人看上去不太一样。男主人眼睛里血丝很重,而且眼眶深陷,面部三角区泛青,看久了会让人感到害怕,村里其他的人并没有长成这样。
“沈董,他肯定是个二级患者,有些二级患者可以随机性地继承根源患者的病理和病症,怪不得别人白天发病时都浑浑噩噩,可他在清醒状态下还可以吸血。”邓西风思索着对沈星空说道。
“不仅是他,他女儿也是个二级患者,还把白灵给咬了。”沈星空站起身,长长地抻个懒腰,感觉有些困了,两天两夜没睡了。
“啊?不是吧?”一直在旁听没说过话的白灵傻眼了,急忙卷起袖子看自己的胳膊,就是被脏兮兮小女孩咬过的地方,一排青紫的齿印仍然清晰可见。
“老板,我……我……我不会也要变成怪物了吧……”白灵哭丧着脸,她可不想自己大白天要睡觉,被惊醒就咬人吸血。
“白灵,我很遗憾地告诉你,你应该也快发病了。大郑屯里的怪病应该有两种传染途径,一种是被患者咬到,另一种我暂时还不知道,可能是空气,也可能是通过其他媒介。”沈星空用悲哀的目光望着白灵。
“啊?”白灵这会真要哭了。
“白小姐,你也别伤心,其实理论上讲,我们支贫队的人也可能被传染了。”邓西风替沈星空安慰白灵。
“天啊……”白灵只能仰天悲呼了。
沈星空之所以要抓这家的男主人和女主人,不是为了报私仇,而为了报“公仇”。
大郑屯里的人白天被惊醒后,会有强烈的咬人及吸血欲望,但好在没有思想与智慧,容易被制服。但这家的男主人是二级患者,发病症状与普通人不一样,他没有白天嗜睡的情况,而且任何时候都有吸血欲望。
大郑屯乡亲对于咬人和吸血的欲望有多强,沈星空已经见识过了,白天的时候,那些没有意识与智慧的乡亲,只知道向他和白灵猛扑,不管能不能咬到,一直张着大嘴,露着一口白森森的牙。
这家的男主人做为与根源患者差不多的二级患者,想咬人和吸血的欲望只会比别的乡亲别强,对于这一点,他的女儿就是证据。
脏兮兮的小姑娘为什么会感染了怪病?十年前她可能还没出生呢!而且小姑娘也是个二级患者,不可能像其他乡亲一样,是被某种媒介传染上的怪病,她只可能被她的亲生父亲咬过。
虎毒不食子,连自己的小女儿都能咬,这家男主人对人血的欲望应该不比吸毒者对毒口的欲望差多少。
大郑屯白天的时候,所有乡亲都在睡觉,不管有病的还是没病的。只有这家的男主人是清醒的,而且他还有迷药,为了满足自己吸血的欲望,天知道他趁着白天,迷过多少个人,又咬过多少个人。
沈星空估计不出来数量,但他敢肯定,大郑屯里会有很多人的病是因为被这家的男主人咬过而传染上的。想为大郑屯的乡亲治怪病,这家男主人必须先控制住,否则沈星空一边治,他一边咬,那得治到什么时候去。
在抓捕这家男主人的过程中,沈星空还发现了一个问题,这个怪病的二级患者有一点特殊的能力。刚才这家男主人为了逃跑,不惜咬死自己妻子,应该不是因为血瘾犯了,而是他在喝人血后,身体会发生变化,人血能麻痹他的体内神经,同时使他筋骨兴奋,有点像肾上腺素的作用。
所以白灵差点在他手下吃了亏,幸好沈星空及时赶到,才把这个吸血怪物给制服了。
“咣!”大门突然被人推开,李盈妮粉脸黯然走进来,看到趴在地上的男主人,她突然冲上来,使尽全身的力气踢了男主人两脚。
邓西风和白灵全愣住了,没想到李盈妮会打人,平常她显得那么娴静,说她能打人,就好像说猪会飞一样让人难以置信。
沈星空伸出手,拉住李盈妮,还把她拉进自己怀里。
“好了,妮妮,别打了。”
“沈星空……他这个坏人啊……他把他自己的妻子给咬死了……那个女人已经死了……呜呜呜……”李盈妮趴在沈星空怀里痛哭,她虽然是学医的,但是从来没有哪个患者死在她的怀里过,刚才在外面是第一次。
“我知道,没事的,你冷静一点。你是医生,别把生死看得太重,不然你早晚受不了。”沈星空轻声安慰女朋友。
李盈妮哭了一会儿,终于止住眼泪,她忘不了这家女主人临死前的惨状,今天睡觉非做噩梦不可。
沈星空将这家男主人留给了邓西风和白灵,告诉他们两个,一定要守住这个二级患者,如果他敢跑,就打断他的腿。
沈星空带着李盈妮离开了这户人家,回到大郑酒家,这里暂时成了支贫队的临时办公室。有一些已经提前结束工作的支贫队员在这里休息,看到沈星空回来了,都笑着向沈星空打招呼。
这次支贫队来大郑屯,带来了很多药品与各种医疗机械,支贫队队员昨天逃跑的时候,把这些东西全落下了大郑屯里。后来他们回来后,郑书记派人亲自将这些东西还给了支贫队,让他们能正常工作。
“妮妮,把门关上。”沈星空一边吩咐李盈妮,一边将大郑酒家里的几个凳子拼在一起,拼成一张办公桌。
“有没有显微镜?”沈星空大声问旁边的支贫队队员。
“有……我拿给你……”有个支贫队成员跳起来,从自己的背包中掏出显微镜,双手递给沈星空。
“有没有试管?”沈星空将显微镜在木凳子拼成的办公桌上小心放平,又大声问道。
“有……”另一个支贫队成员从医疗备品中找到一个干净无菌的试管,跑过来要交给沈星空。
沈星空没有接,拍了拍这个成员的肩膀,用鼓励的语气对他说:“去帮我采一点乡亲的血液及皮下组织样本,不要污染了。”
“是!”这个成员得到沈星空的重用,感到很高兴,一只手拿着试管,另一只手又找出几根棉签就跑出大郑酒家。(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未完待续)
郑书记和陈村长在大郑酒家里的时候,没告诉过沈星空,关于老光棍咬了邻居铁匠的事,完全是沈星空,但他一向“猜”得很准,看到男主人这个反应,更确信自己没有猜错。
他伸手指向一边的邓西风,又勾勾手指,示意邓西风靠近点。
“这位医生叫邓西风,是我们医大的学生会主席,学习非常优秀,不如让他给你讲讲,医学中关于传染病的根源患者与后期患者的区别。”沈星空做出请的手势,要邓西风给这家的男主人讲课。
邓西风不懂沈星空什么意思,但既然沈星空让他讲,他就讲好了,简单整理一下思绪,回忆自己在学校里学过的知识。
邓西风与沈星空、李盈妮这些人不同,邓西风是学西医的,对传染病学科很有研究。
“近代医学认为,当某地暴发传染疾病后,第一个发病的人称为根源患者。根源患者与后期患者在病理及病症方面有明显不同,根源患者……啊,我知道了。”邓西风才说个开头,就恍然大悟,明白了沈星空的意图。
“西风哥,你知道就知道呗,别这么激动,来,接着说。”沈星空白了他一眼,讽刺他大惊小怪。
在支贫队里面,沈星空就像诸葛亮,可以在事先洞悉一切,而邓西风更像是周瑜,事情已经进展到一半了,他才能猜出全部。至于其他人,还不如邓西风呢,事情不结束,他们就不会全明白。
“好好,我说,根源患者在病理方面,更具传染性,可以说,根源患者在传染病暴发期间,是最大的传染源。在病症方面,根源患者也比后期患者表现得更强烈,通过对非洲及南美洲几次大型疟疾和天花病大面积暴发进行研究,医学家发现第一个染病的患者,存活期更长,传染性更强,而且有一些与后期患者不同的病症反应,更像是传染病病毒在根源患者身上得到了进一步的进化。”邓西风仿佛一名大学教授,讲起医学知识可以滔滔不绝,而且条理清晰。
“够了!”沈星空再次挥手,打断了西风哥的课,他的目光又投向趴在地上的男主人,“我知道你没听懂,我再给你解释一下,十年前,老光棍是第一次患上这种吸血的怪病,他就是根源患者。他第一个咬的人,也就是那个铁匠属于二级患者,很可能随机性地具有和老光棍同等的病理与病症,老兄,你不会就是那个二级患者吧,呵呵!”沈星空说着说着还笑了,他不再怀疑这家男主人与铁匠之间有什么关系,他认为这家男主人根本就是那个铁匠。
想证明这一点很简单,只要问问郑书记、陈村长或者大郑屯里随便哪个乡亲就可以了。
这家男主人不吭声了,他挣扎着想从地上爬起来,但沈星空的右脚死死踩在他后背上,仿佛五行山下压住了孙猴子。
邓西风也蹲下身,揪起男主人的头发,发现男主人与正常人看上去不太一样。男主人眼睛里血丝很重,而且眼眶深陷,面部三角区泛青,看久了会让人感到害怕,村里其他的人并没有长成这样。
“沈董,他肯定是个二级患者,有些二级患者可以随机性地继承根源患者的病理和病症,怪不得别人白天发病时都浑浑噩噩,可他在清醒状态下还可以吸血。”邓西风思索着对沈星空说道。
“不仅是他,他女儿也是个二级患者,还把白灵给咬了。”沈星空站起身,长长地抻个懒腰,感觉有些困了,两天两夜没睡了。
“啊?不是吧?”一直在旁听没说过话的白灵傻眼了,急忙卷起袖子看自己的胳膊,就是被脏兮兮小女孩咬过的地方,一排青紫的齿印仍然清晰可见。
“老板,我……我……我不会也要变成怪物了吧……”白灵哭丧着脸,她可不想自己大白天要睡觉,被惊醒就咬人吸血。
“白灵,我很遗憾地告诉你,你应该也快发病了。大郑屯里的怪病应该有两种传染途径,一种是被患者咬到,另一种我暂时还不知道,可能是空气,也可能是通过其他媒介。”沈星空用悲哀的目光望着白灵。
“啊?”白灵这会真要哭了。
“白小姐,你也别伤心,其实理论上讲,我们支贫队的人也可能被传染了。”邓西风替沈星空安慰白灵。
“天啊……”白灵只能仰天悲呼了。
沈星空之所以要抓这家的男主人和女主人,不是为了报私仇,而为了报“公仇”。
大郑屯里的人白天被惊醒后,会有强烈的咬人及吸血欲望,但好在没有思想与智慧,容易被制服。但这家的男主人是二级患者,发病症状与普通人不一样,他没有白天嗜睡的情况,而且任何时候都有吸血欲望。
大郑屯乡亲对于咬人和吸血的欲望有多强,沈星空已经见识过了,白天的时候,那些没有意识与智慧的乡亲,只知道向他和白灵猛扑,不管能不能咬到,一直张着大嘴,露着一口白森森的牙。
这家的男主人做为与根源患者差不多的二级患者,想咬人和吸血的欲望只会比别的乡亲别强,对于这一点,他的女儿就是证据。
脏兮兮的小姑娘为什么会感染了怪病?十年前她可能还没出生呢!而且小姑娘也是个二级患者,不可能像其他乡亲一样,是被某种媒介传染上的怪病,她只可能被她的亲生父亲咬过。
虎毒不食子,连自己的小女儿都能咬,这家男主人对人血的欲望应该不比吸毒者对毒口的欲望差多少。
大郑屯白天的时候,所有乡亲都在睡觉,不管有病的还是没病的。只有这家的男主人是清醒的,而且他还有迷药,为了满足自己吸血的欲望,天知道他趁着白天,迷过多少个人,又咬过多少个人。
沈星空估计不出来数量,但他敢肯定,大郑屯里会有很多人的病是因为被这家的男主人咬过而传染上的。想为大郑屯的乡亲治怪病,这家男主人必须先控制住,否则沈星空一边治,他一边咬,那得治到什么时候去。
在抓捕这家男主人的过程中,沈星空还发现了一个问题,这个怪病的二级患者有一点特殊的能力。刚才这家男主人为了逃跑,不惜咬死自己妻子,应该不是因为血瘾犯了,而是他在喝人血后,身体会发生变化,人血能麻痹他的体内神经,同时使他筋骨兴奋,有点像肾上腺素的作用。
所以白灵差点在他手下吃了亏,幸好沈星空及时赶到,才把这个吸血怪物给制服了。
“咣!”大门突然被人推开,李盈妮粉脸黯然走进来,看到趴在地上的男主人,她突然冲上来,使尽全身的力气踢了男主人两脚。
邓西风和白灵全愣住了,没想到李盈妮会打人,平常她显得那么娴静,说她能打人,就好像说猪会飞一样让人难以置信。
沈星空伸出手,拉住李盈妮,还把她拉进自己怀里。
“好了,妮妮,别打了。”
“沈星空……他这个坏人啊……他把他自己的妻子给咬死了……那个女人已经死了……呜呜呜……”李盈妮趴在沈星空怀里痛哭,她虽然是学医的,但是从来没有哪个患者死在她的怀里过,刚才在外面是第一次。
“我知道,没事的,你冷静一点。你是医生,别把生死看得太重,不然你早晚受不了。”沈星空轻声安慰女朋友。
李盈妮哭了一会儿,终于止住眼泪,她忘不了这家女主人临死前的惨状,今天睡觉非做噩梦不可。
沈星空将这家男主人留给了邓西风和白灵,告诉他们两个,一定要守住这个二级患者,如果他敢跑,就打断他的腿。
沈星空带着李盈妮离开了这户人家,回到大郑酒家,这里暂时成了支贫队的临时办公室。有一些已经提前结束工作的支贫队员在这里休息,看到沈星空回来了,都笑着向沈星空打招呼。
这次支贫队来大郑屯,带来了很多药品与各种医疗机械,支贫队队员昨天逃跑的时候,把这些东西全落下了大郑屯里。后来他们回来后,郑书记派人亲自将这些东西还给了支贫队,让他们能正常工作。
“妮妮,把门关上。”沈星空一边吩咐李盈妮,一边将大郑酒家里的几个凳子拼在一起,拼成一张办公桌。
“有没有显微镜?”沈星空大声问旁边的支贫队队员。
“有……我拿给你……”有个支贫队成员跳起来,从自己的背包中掏出显微镜,双手递给沈星空。
“有没有试管?”沈星空将显微镜在木凳子拼成的办公桌上小心放平,又大声问道。
“有……”另一个支贫队成员从医疗备品中找到一个干净无菌的试管,跑过来要交给沈星空。
沈星空没有接,拍了拍这个成员的肩膀,用鼓励的语气对他说:“去帮我采一点乡亲的血液及皮下组织样本,不要污染了。”
“是!”这个成员得到沈星空的重用,感到很高兴,一只手拿着试管,另一只手又找出几根棉签就跑出大郑酒家。(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