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7节
他眼神晶亮,她唇角扯了扯,一个不知道是安慰还是鄙视的笑容。
容楚试试水温,此刻正好,用布巾给她细细揩了脸,又解开她的衣领,给她擦拭脖子和胸口。
苏亚将她照顾得很好,并没有一点脏,他手指轻轻用力,用温热的布巾按摩她耳边的穴位,手指触及圣甲虫的那点晶红,心想或许另一枚也可以戴上了。
她的颈项细腻,也是晶莹极淡的蜜色,没有一点颈纹,那是年轻和饱满的标志,最近瘦得厉害,以至于锁骨比前阵子突出,却也是精美的,让人因那明显的轮廓而心生怜惜,他的手指微微在锁骨上停留,锁骨和肩骨之间陷下去一个小小的涡,弧度优美,让人想沉睡其中。
衣领翻开一线,微微可见边侧起伏,藏在衣边还有一点鲜红,那是她胸前的一颗朱砂痣,上次泡温泉他就瞧见,瞧见便在也不忘,那颗痣的颜色、形状、位置,如此深切地印在脑海里,以至于他在解她衣领时,手指一翻,正好到那痣的边缘,恰到好处地避免她春光大泄。
关于她的一切,他都记忆清晰。
温热的布巾慢慢拭下去,她忽然抬起手,抓住了他的手指,咕哝:“流氓。”
容楚又笑,拍她的脸,“对,马上你就是我的人了,欢喜不?”
“滚粗……”
容楚捏了捏她的嘴角,把那两个粗鲁的字给捏飞了。
然后他给她拉拢衣襟,系好扣子,自己洗了洗手,端盆出去了。
什么也没干。
他一转身,太史阑就睁开眼,眼神虽然弱,却是清醒的。
有一分清醒的满意。
嗯,这家伙虽然急色,但还是个真男人。
如果他趁此刻当真吃了她,这辈子也就别想做她媳妇了。
容楚一转身,唇角笑意也微微泛起。
装迷糊?
清醒着呢吧?
小心思鬼深鬼深的,考验我呢吧?
当国公爷什么人了?再想登堂入室,也不会趁你虚弱时吃干抹净,那多没意思。
不过他心情依旧不错,虽然她装昏在考验,但内心深处,她是希望他通过的,所以在他擦到她胸口时,她还是忍不住抓住他的手阻止提醒。
她是不是也怕他真的控制不住,干些她无法接受的事,让她在原则和感情之间为难,最后不得不痛下决心决裂?
这说明,她不想离开他,不是吗?
容楚心情很轻快地随手把水往外一倒,浇了一个过路的仆役一头……
==
稍后大夫过来看过,也说外感内邪,风寒入体,静养为上,否则转为重症就麻烦了,开了一大堆补药,容楚还嫌云合城能买到的补药不够档次,命人飞鸽传书回国公府拿最上品的药来。
晚上寺庙送来素斋,居然还有一罐鸡汤,太史阑已经醒了,坐在床上,就闻见一股馥郁清香的气味,闻着像鸡汤,但似乎还加了别的东西,香味十分特殊,不禁惊讶。
送鸡汤来的是一个很萌的小和尚,圆脸大眼睛,嘴唇嘟嘟着,一边抚摸着光头,一边红着脸结结巴巴地道:“师傅说,病人需要营养,这汤是请了外头师傅在外面烹煮的,很干净;师傅说,太史大人一路剿除五越蛮人,沿途村民受惠良多,今冬可免受越人侵扰,功德无量,所以本寺破例敬奉荤食;师傅说,汤里加了本寺独产的丝笋和回生草,最是养气补元,希望能对女施主病体有所补益。”
太史阑听他一口一个师傅说师傅说,忍不住想笑,旁边苏亚沈梅花以及一些女学生早就唧唧格格笑弯了腰,都道:“哎哟好玩。”
小和尚这下更吃不消,脸成了大红布,赶紧转身就逃,都快逃出房门了,忽然脚步一顿,又跑回来,躬身合十,道:“阿弥陀佛。”然后再转身,踏踏踏奔出去了。
这下连太史阑都噗一下喷出来——萌物无敌!
景泰蓝在一边瞧得两眼发光,转眼就偷偷溜出去找人家玩去了,太史阑也不管他,此刻这寺庙安全得很。
正笑得热闹,忽然听见容楚声音,笑道:“好香,偷什么嘴儿?”
沈梅花哈地一笑,道:“还想跟着沾光尝只鸡腿儿,这下没戏了,清场,清场。”
太史阑不重口腹之欲,便叫人取筷子撕鸡腿,没人理她,都一边笑着一边向外走,道:“一只鸡腿景泰蓝,一只是你的,我们清楚得很。”沈梅花缩头缩脑从容楚身边过,道:“国公,我等很识时务,一根鸡毛都没尝!”
“很好,等你授官给你加一级。”容楚笑容可掬。
姑娘们微笑着出去,太史阑唇角也微微一勾,她很乐意看见一切人间温暖,人和人相处时的体贴、自如和温馨。
她觉得现今的容楚也比一开始随和多了,一开始国公爷倒不算冷傲,就是总在似笑非笑,也不怎么和底下人说话——装深沉!
“我一开始就打算给你住在庙里,极东这里佛教盛行,大庙不少,不过想着你未必吃惯素菜,命周七跑遍了云合城的庙宇,才选定了这一家,害周七骂我,害他整整吃了七天素斋,嘴里淡得出鸟。”
容楚一边随意闲话,一边将桌子挪到太史阑榻前,自己拖了个小凳子,抽出一块香气清雅的绸巾,给太史阑围在胸前,又在她背后放了个软软的枕靠,在她膝上铺一块方巾。
太史阑托腮任他忙碌,觉得贤惠的男人最可*。
完了容楚才在小凳子上坐下,太史阑问他:“为什么一定想给我在庙里住?”
容楚用筷子点了点她,“你杀孽重,难免有戾气缠绕,这一病病这么久也有这原因,在庙里住住,让大师傅们给你诵诵经,帮你超度超度那些亡灵,对日后有好处。”
“想不到你也信这个。”太史阑忍不住一笑。
“不是信。”容楚一笑,“但凡对你有一丝好处,哪怕虚无缥缈,我总愿意去试一试的。”
太史阑不说话,半晌淡淡道:“我们为将者,是不该信鬼神的。信了,就有心障,以后还怎么挥刀作战?”
“人命手中过,佛祖心头坐。”容楚不以为然地答。
太史阑一笑,觉得容楚这才是杀神真境界。看来更需要超度的是他。
“别说这些了。太史,你该知道我们的命运就是操纵人间杀戮,看惯就好。”容楚掀开那些盖在菜上的瓷盖子,“还是先酒肉穿肠过吧。”
盖子一掀,一股浓郁的香味冲鼻,和鸡汤馥郁清甜的香气比起来,这些蔬菜的香气反而更加浓烈张扬,真让人难以相信,清淡的蔬菜,也能生出这样狂放的香。
菜其实也简单。炒韭菜,三丝豆腐羹,一碟看上去像是蘑菇的东西,一碟青豆嫩笋。主食是珍珠米粥和三色小馒头。
但那韭菜,比寻常韭菜短,根是紫色的,香油炒得根根青翠滋润,太史阑原先不喜欢吃韭菜蒜苔这些东西,嫌味儿冲,佛教里这也属于荤,不过此刻这一盘特别的韭菜,特别引人食欲,忍不住夹一筷,顿时眼睛一亮。
“滋味鲜浓!”她这不好口腹之欲的人都忍不住赞。
“这是野鸡脖韭菜,此地特产,市面难见,比寻常韭菜鲜上数倍。”容楚笑道,“下次让他们挤成汁拌肉馅包馄饨,也是妙品。”
太史阑又尝尝那蘑菇,入口不同寻常蘑菇滑嫩,很有咬劲,有野味肉香,十分奇特,容楚道:“这是松油覃,风味独特。”
三丝豆腐羹黄白绿三色分明,清香沁人,青豆嫩笋嫩得入口即化,口感回甘,昌明寺的素斋,果然不凡。
太史阑赶路,虽然不会饿着,但也很少精致地吃,此刻终于有了点胃口,每样菜都尝了尝,反正景泰蓝不*蔬菜,留只鸡腿给他就够了。
容楚一直给她布菜,太史阑吃着,忽然一停,给他舀过一勺青豆,“这豆子不错,香。”
容楚不接,张开口,笑吟吟瞧着她。
太史阑瞟他一眼,很想把豆子一股脑倒进他嘴里,这豆子外温内热,烫死他算了!
然而她最终把勺子回到自己嘴边,吹了吹。
容楚眼光大亮,探头来迎。
太史阑吹冷了豆子,举勺凑向他嘴边。
容楚微笑。
勺子在离他嘴唇零点零一公分时忽然一拐,收回,落到了太史阑的嘴里。
太史阑大嚼特嚼,斜眼瞟容楚。
容楚“噗”地一笑,站起身,怒道:“这不行,这明明是给我的。”扑上来要抢。
这哪里是抢食,分明是夺吻,太史阑一巴掌就推在他脸上,容楚偏头一让,她身子一仰,两人滚倒在床上。
------题外话------
滚倒在床上做毛呢……
弹弹手指,来,亲们,我们来谈谈月票的事情。
上次有朋友电话我,说起这个要票。我说我最怕读者误会,以为我为票丧心病狂,其实我都不怎么看榜。她说她明白,提票是因为很多读者没这个投票习惯,经常浪费票,不提醒不行。更何况我忙,很少有空回留言,题外话唠嗑唠嗑,撒欢要票,实际上是和读者的互动,想要读者瞧着一乐。有就掏,没就不掏,大家都知道。
我合掌说,然也,明白就好。
我身边的读者都知道,我绝不鼓励花钱。但也不鼓励浪费,更不鼓励不懂争取。这是我的人生态度,为此不接受任何质疑和非议。
还是那句话,写书是很纯粹的事。不纯粹的人才会不纯粹地看待他人的出发点。
所以继续问:有攒到票的亲吗?
☆、第四十六章 不清净的容楚
“别踢翻了饭桌……”太史阑一句话还没说完,容楚的吻已经落在她眼皮上,逼得她闭上眼睛。
他的声音带笑响在她额头上,压着她的脸,听起来呜哩呜噜的。“看着我这样的秀色不就该饱了?还记挂那些菜做什么?”
太史阑很想骂一声不要脸,可是她重病未愈,正是身娇体软易推倒的时候,这一推整个人都晕了,还怎么“攻击海绵体,招呼下三路”?
好在某人还算个有底线的人,最初的想法也就是陪她闹闹笑笑,倒下去后开始萌动——太史阑身娇体软的模样太引人犯罪了!
大罪不可犯,小错不妨天天犯,国公爷的南齐字典里没有“客气”这个词,当即压住她肩膀,从额头一直亲到嘴唇。
亲她额头,热,而光洁,似一轮初升的日。亲她鼻梁,笔直,温润,鼻头软软的,玉做的葱管;亲她脸颊,热度比额头稍轻,温润细腻,像触及冬日里被炉火烤热的丝缎;亲她嘴唇,薄薄,微凉,让人想起春日里新发的树的翠芽,摘一片在唇中,可以吹出世上最清亮动听的曲。
而她脸上的酡红,不知是热度还是羞涩,他宁可相信是后一种,属于他的小女子的美丽。
终究怕这姿势让她不舒服,好容易吃下去的东西不要再翻出来,他恋恋不舍地要翻身,她却忽然睁眼,伸手一把抓住他的脸,将嘴凑上去,胡乱在他脸上擦一气。
容楚感觉到一股油乎乎的气息落在脸上。
这女人把他的脸当擦嘴巾,嘴上的油全部抹他脸上了……
报复得真快。
“你们在干什么!”忽然一声愤怒的呵斥,响在头顶。
两人身子都一僵——这寺庙守卫森严,谁混进来了!随即便辨认出那声音。
老熟人。
哗啦一响,窗扇推开,一人倒挂下来,一张美妙的脸,一双美妙深沉的大眼睛,和一点也不深沉却依旧美妙的眼神。
司空世子是也。
看见是他,容楚倒无所谓了,这位世子武功非凡,窜进来是有可能的,要说龙魂卫完全不知道也不可能,八成后面缀着呢。
至于龙魂卫为什么没阻止……
容楚试试水温,此刻正好,用布巾给她细细揩了脸,又解开她的衣领,给她擦拭脖子和胸口。
苏亚将她照顾得很好,并没有一点脏,他手指轻轻用力,用温热的布巾按摩她耳边的穴位,手指触及圣甲虫的那点晶红,心想或许另一枚也可以戴上了。
她的颈项细腻,也是晶莹极淡的蜜色,没有一点颈纹,那是年轻和饱满的标志,最近瘦得厉害,以至于锁骨比前阵子突出,却也是精美的,让人因那明显的轮廓而心生怜惜,他的手指微微在锁骨上停留,锁骨和肩骨之间陷下去一个小小的涡,弧度优美,让人想沉睡其中。
衣领翻开一线,微微可见边侧起伏,藏在衣边还有一点鲜红,那是她胸前的一颗朱砂痣,上次泡温泉他就瞧见,瞧见便在也不忘,那颗痣的颜色、形状、位置,如此深切地印在脑海里,以至于他在解她衣领时,手指一翻,正好到那痣的边缘,恰到好处地避免她春光大泄。
关于她的一切,他都记忆清晰。
温热的布巾慢慢拭下去,她忽然抬起手,抓住了他的手指,咕哝:“流氓。”
容楚又笑,拍她的脸,“对,马上你就是我的人了,欢喜不?”
“滚粗……”
容楚捏了捏她的嘴角,把那两个粗鲁的字给捏飞了。
然后他给她拉拢衣襟,系好扣子,自己洗了洗手,端盆出去了。
什么也没干。
他一转身,太史阑就睁开眼,眼神虽然弱,却是清醒的。
有一分清醒的满意。
嗯,这家伙虽然急色,但还是个真男人。
如果他趁此刻当真吃了她,这辈子也就别想做她媳妇了。
容楚一转身,唇角笑意也微微泛起。
装迷糊?
清醒着呢吧?
小心思鬼深鬼深的,考验我呢吧?
当国公爷什么人了?再想登堂入室,也不会趁你虚弱时吃干抹净,那多没意思。
不过他心情依旧不错,虽然她装昏在考验,但内心深处,她是希望他通过的,所以在他擦到她胸口时,她还是忍不住抓住他的手阻止提醒。
她是不是也怕他真的控制不住,干些她无法接受的事,让她在原则和感情之间为难,最后不得不痛下决心决裂?
这说明,她不想离开他,不是吗?
容楚心情很轻快地随手把水往外一倒,浇了一个过路的仆役一头……
==
稍后大夫过来看过,也说外感内邪,风寒入体,静养为上,否则转为重症就麻烦了,开了一大堆补药,容楚还嫌云合城能买到的补药不够档次,命人飞鸽传书回国公府拿最上品的药来。
晚上寺庙送来素斋,居然还有一罐鸡汤,太史阑已经醒了,坐在床上,就闻见一股馥郁清香的气味,闻着像鸡汤,但似乎还加了别的东西,香味十分特殊,不禁惊讶。
送鸡汤来的是一个很萌的小和尚,圆脸大眼睛,嘴唇嘟嘟着,一边抚摸着光头,一边红着脸结结巴巴地道:“师傅说,病人需要营养,这汤是请了外头师傅在外面烹煮的,很干净;师傅说,太史大人一路剿除五越蛮人,沿途村民受惠良多,今冬可免受越人侵扰,功德无量,所以本寺破例敬奉荤食;师傅说,汤里加了本寺独产的丝笋和回生草,最是养气补元,希望能对女施主病体有所补益。”
太史阑听他一口一个师傅说师傅说,忍不住想笑,旁边苏亚沈梅花以及一些女学生早就唧唧格格笑弯了腰,都道:“哎哟好玩。”
小和尚这下更吃不消,脸成了大红布,赶紧转身就逃,都快逃出房门了,忽然脚步一顿,又跑回来,躬身合十,道:“阿弥陀佛。”然后再转身,踏踏踏奔出去了。
这下连太史阑都噗一下喷出来——萌物无敌!
景泰蓝在一边瞧得两眼发光,转眼就偷偷溜出去找人家玩去了,太史阑也不管他,此刻这寺庙安全得很。
正笑得热闹,忽然听见容楚声音,笑道:“好香,偷什么嘴儿?”
沈梅花哈地一笑,道:“还想跟着沾光尝只鸡腿儿,这下没戏了,清场,清场。”
太史阑不重口腹之欲,便叫人取筷子撕鸡腿,没人理她,都一边笑着一边向外走,道:“一只鸡腿景泰蓝,一只是你的,我们清楚得很。”沈梅花缩头缩脑从容楚身边过,道:“国公,我等很识时务,一根鸡毛都没尝!”
“很好,等你授官给你加一级。”容楚笑容可掬。
姑娘们微笑着出去,太史阑唇角也微微一勾,她很乐意看见一切人间温暖,人和人相处时的体贴、自如和温馨。
她觉得现今的容楚也比一开始随和多了,一开始国公爷倒不算冷傲,就是总在似笑非笑,也不怎么和底下人说话——装深沉!
“我一开始就打算给你住在庙里,极东这里佛教盛行,大庙不少,不过想着你未必吃惯素菜,命周七跑遍了云合城的庙宇,才选定了这一家,害周七骂我,害他整整吃了七天素斋,嘴里淡得出鸟。”
容楚一边随意闲话,一边将桌子挪到太史阑榻前,自己拖了个小凳子,抽出一块香气清雅的绸巾,给太史阑围在胸前,又在她背后放了个软软的枕靠,在她膝上铺一块方巾。
太史阑托腮任他忙碌,觉得贤惠的男人最可*。
完了容楚才在小凳子上坐下,太史阑问他:“为什么一定想给我在庙里住?”
容楚用筷子点了点她,“你杀孽重,难免有戾气缠绕,这一病病这么久也有这原因,在庙里住住,让大师傅们给你诵诵经,帮你超度超度那些亡灵,对日后有好处。”
“想不到你也信这个。”太史阑忍不住一笑。
“不是信。”容楚一笑,“但凡对你有一丝好处,哪怕虚无缥缈,我总愿意去试一试的。”
太史阑不说话,半晌淡淡道:“我们为将者,是不该信鬼神的。信了,就有心障,以后还怎么挥刀作战?”
“人命手中过,佛祖心头坐。”容楚不以为然地答。
太史阑一笑,觉得容楚这才是杀神真境界。看来更需要超度的是他。
“别说这些了。太史,你该知道我们的命运就是操纵人间杀戮,看惯就好。”容楚掀开那些盖在菜上的瓷盖子,“还是先酒肉穿肠过吧。”
盖子一掀,一股浓郁的香味冲鼻,和鸡汤馥郁清甜的香气比起来,这些蔬菜的香气反而更加浓烈张扬,真让人难以相信,清淡的蔬菜,也能生出这样狂放的香。
菜其实也简单。炒韭菜,三丝豆腐羹,一碟看上去像是蘑菇的东西,一碟青豆嫩笋。主食是珍珠米粥和三色小馒头。
但那韭菜,比寻常韭菜短,根是紫色的,香油炒得根根青翠滋润,太史阑原先不喜欢吃韭菜蒜苔这些东西,嫌味儿冲,佛教里这也属于荤,不过此刻这一盘特别的韭菜,特别引人食欲,忍不住夹一筷,顿时眼睛一亮。
“滋味鲜浓!”她这不好口腹之欲的人都忍不住赞。
“这是野鸡脖韭菜,此地特产,市面难见,比寻常韭菜鲜上数倍。”容楚笑道,“下次让他们挤成汁拌肉馅包馄饨,也是妙品。”
太史阑又尝尝那蘑菇,入口不同寻常蘑菇滑嫩,很有咬劲,有野味肉香,十分奇特,容楚道:“这是松油覃,风味独特。”
三丝豆腐羹黄白绿三色分明,清香沁人,青豆嫩笋嫩得入口即化,口感回甘,昌明寺的素斋,果然不凡。
太史阑赶路,虽然不会饿着,但也很少精致地吃,此刻终于有了点胃口,每样菜都尝了尝,反正景泰蓝不*蔬菜,留只鸡腿给他就够了。
容楚一直给她布菜,太史阑吃着,忽然一停,给他舀过一勺青豆,“这豆子不错,香。”
容楚不接,张开口,笑吟吟瞧着她。
太史阑瞟他一眼,很想把豆子一股脑倒进他嘴里,这豆子外温内热,烫死他算了!
然而她最终把勺子回到自己嘴边,吹了吹。
容楚眼光大亮,探头来迎。
太史阑吹冷了豆子,举勺凑向他嘴边。
容楚微笑。
勺子在离他嘴唇零点零一公分时忽然一拐,收回,落到了太史阑的嘴里。
太史阑大嚼特嚼,斜眼瞟容楚。
容楚“噗”地一笑,站起身,怒道:“这不行,这明明是给我的。”扑上来要抢。
这哪里是抢食,分明是夺吻,太史阑一巴掌就推在他脸上,容楚偏头一让,她身子一仰,两人滚倒在床上。
------题外话------
滚倒在床上做毛呢……
弹弹手指,来,亲们,我们来谈谈月票的事情。
上次有朋友电话我,说起这个要票。我说我最怕读者误会,以为我为票丧心病狂,其实我都不怎么看榜。她说她明白,提票是因为很多读者没这个投票习惯,经常浪费票,不提醒不行。更何况我忙,很少有空回留言,题外话唠嗑唠嗑,撒欢要票,实际上是和读者的互动,想要读者瞧着一乐。有就掏,没就不掏,大家都知道。
我合掌说,然也,明白就好。
我身边的读者都知道,我绝不鼓励花钱。但也不鼓励浪费,更不鼓励不懂争取。这是我的人生态度,为此不接受任何质疑和非议。
还是那句话,写书是很纯粹的事。不纯粹的人才会不纯粹地看待他人的出发点。
所以继续问:有攒到票的亲吗?
☆、第四十六章 不清净的容楚
“别踢翻了饭桌……”太史阑一句话还没说完,容楚的吻已经落在她眼皮上,逼得她闭上眼睛。
他的声音带笑响在她额头上,压着她的脸,听起来呜哩呜噜的。“看着我这样的秀色不就该饱了?还记挂那些菜做什么?”
太史阑很想骂一声不要脸,可是她重病未愈,正是身娇体软易推倒的时候,这一推整个人都晕了,还怎么“攻击海绵体,招呼下三路”?
好在某人还算个有底线的人,最初的想法也就是陪她闹闹笑笑,倒下去后开始萌动——太史阑身娇体软的模样太引人犯罪了!
大罪不可犯,小错不妨天天犯,国公爷的南齐字典里没有“客气”这个词,当即压住她肩膀,从额头一直亲到嘴唇。
亲她额头,热,而光洁,似一轮初升的日。亲她鼻梁,笔直,温润,鼻头软软的,玉做的葱管;亲她脸颊,热度比额头稍轻,温润细腻,像触及冬日里被炉火烤热的丝缎;亲她嘴唇,薄薄,微凉,让人想起春日里新发的树的翠芽,摘一片在唇中,可以吹出世上最清亮动听的曲。
而她脸上的酡红,不知是热度还是羞涩,他宁可相信是后一种,属于他的小女子的美丽。
终究怕这姿势让她不舒服,好容易吃下去的东西不要再翻出来,他恋恋不舍地要翻身,她却忽然睁眼,伸手一把抓住他的脸,将嘴凑上去,胡乱在他脸上擦一气。
容楚感觉到一股油乎乎的气息落在脸上。
这女人把他的脸当擦嘴巾,嘴上的油全部抹他脸上了……
报复得真快。
“你们在干什么!”忽然一声愤怒的呵斥,响在头顶。
两人身子都一僵——这寺庙守卫森严,谁混进来了!随即便辨认出那声音。
老熟人。
哗啦一响,窗扇推开,一人倒挂下来,一张美妙的脸,一双美妙深沉的大眼睛,和一点也不深沉却依旧美妙的眼神。
司空世子是也。
看见是他,容楚倒无所谓了,这位世子武功非凡,窜进来是有可能的,要说龙魂卫完全不知道也不可能,八成后面缀着呢。
至于龙魂卫为什么没阻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