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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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尝尝,刚出炉的馒头,味道不比外面买的差。”
  昨晚江姨便连夜将城门口的锅炉搬到了家中,在院子里架起一个简易的厨房,一旁的篮子里全是今日的食材。为了许朝歌的这个生辰,江姨怕是公鸡都还没睁眼就开始收拾了。
  “一会儿我煮两个鸡蛋,咱就着酱菜馒头吃。”江姨笑得合不拢嘴,“就跟过年一样。”
  经过十年的发展,铭朝的生产力早已达到顶峰。像鸡蛋、鸡肉鱼肉之类的荤食,寻常百姓都吃得起,城中家家都会在院子里养上几只鸡,哪怕只是来了个不相熟的远房亲戚,甚至只是遇到个投宿的过路人,也会热情地杀只鸡来招待,正应了那句“故人具鸡黍,邀我至田家。”
  只是江姨向来清苦惯了,省了几十年,哪怕现在生产力过剩,她也依着以前的性子,将好东西都存起来留给孩子,自己照常吃些糠咽菜。
  说起来,哪怕是现代,也有很多父母如江姨一般。
  “江姨,今日这般喜乐的日子,吃两个蛋怎么够?”她从菜篮子里再拿出一个,未等江姨反应过来,便单手打入锅中,“天气热,鸡蛋放不长久,还是早些吃了比较好。若是还没来得起及吃就臭了,该有多可惜?”
  祁牧野运气极好。早些日子,许朝歌带着祁牧野早年誊抄的字林到面摊温习,恰巧被一书肆老板瞧见。见上面字迹隽永,便有意找她誊抄些诗歌,由此,祁牧野又不费吹灰之力便得到了二次穿越的工作。
  今日大部分食材,便是祁牧野靠抄书得来的钱买的。
  经济独立的爽点就是,花再多也不会心有愧疚。她许久未做蛋糕,此次怕是要耗费很多食材,若花的是江姨的钱,祁牧野怕是得羞愧得三天三夜都辗转难眠。
  二人的说话声扰断了许朝歌的清梦。她像祁牧野那样,穿好衣服走到窗前,弯腰细细观察着窗沿的小草,伸个懒腰,一边松展筋骨,一边朝声音源头走去。
  祁牧野正对着一篮子的食材与江姨讨论做法,曦光透过两人的发丝,衬得二人面颊熏红。嫌袖子太过累赘,祁牧野干脆将它卷了起来,站在江姨身边,有模有样地切着案板上的食材。
  许朝歌靠着门框,看着院子的二人,竟一时忘了自我。自从爹爹离世,这个家,好久没有这般圆满过了。
  祁牧野在蘑菇上划了两刀,向江姨炫耀她所谓的中原的做法,余光瞥见许朝歌的身影,捏着蘑菇露着胳膊朝她奔来。
  “看我切的蘑菇,好看不?”祁牧野咧着嘴,扬着下巴,活像一只等待主人夸奖的小狗。
  “这哪能算切?”许朝歌拿过蘑菇左右端详,“这不就是拿刀在上面划了两下吗?”
  “这叫艺术懂不懂?你看,在面汤里加两颗这样的蘑菇,放几片菜叶,再加个蛋,多好看!”
  “对我来说,好吃才是最重要的。”
  祁牧野嗐了一声:“江姨做的,怎会不好吃?”
  “你是寿星,今日你最大,你便在这歇着,待我俩准备好了,你再过来吃就是。”祁牧野从屋里搬来一张竹椅,“今日阳光明媚,温度也刚刚好,你坐在这晒太阳,有什么需要你唤我。”
  许朝歌笑道:“怎么听着你像是我家的丫鬟?”
  “可不就是?”祁牧野伸手捏捏她的脸颊,“我的寿星大老爷!”
  铭朝的吃食,大多是以蒸、煮和炙烤为主,民间尚无“炒”这个概念。不过好在有江姨煮面的那口大锅,烧干水加入猪油,加上江姨那支大铁勺,倒也能勉强算是炒。
  铭朝的荤食,以羊肉为主,逢年过节煮羊肉,炙羊肉是每户人家必备。猪肉也有,但比较少见,且价格昂贵,一般人家很少能吃得起,只有遇到特别重要的事情,招待重要人物时,才舍得割上一斤烹煮了吃。
  祁牧野做的是猪肉炒青芹,虽然铭朝调味料极少,但至少还有胡商带来的胡椒,再撒上些盐巴,味道与现代没什么差别。
  “好香啊!”许朝歌凑上来,耸着鼻子一个劲地问着香味,“姐姐,你从何处学的这种吃法?”
  祁牧野舀起一肉片凑到许朝歌嘴边:“尝尝咸淡。”
  “这是我在西域出游时,在一家酒楼学来的。”祁牧野秉着什么新鲜事物都往西域上扯的原则瞎掰着,“主厨见我有缘,便将这个做法教予我。只是这秘方是他家酒楼独有,切不可外传,你可千万不要向外人说起这道菜,若是想吃,我像今日这般偷偷做给你吃便是。”
  许朝歌两指捻着肉片,仰着头送入嘴中,一面斯哈着呼气,一面眯着双眼,双手不断挥舞着:“好吃~”
  江姨:“姐姐还未动筷,你便自己先动手了,像什么样子?往日教你的礼节都忘了?”
  “无事,江姨。”祁牧野将锅中的猪肉盛入盘中,交给许朝歌,“都是一家人,不必讲究那些虚礼。况且,今日是朝歌生辰,万事都得由着她。”
  江姨无奈地看了眼许朝歌,端着那碗长寿面唤道:“朝歌,先来吃面。”
  许朝歌依旧捧着那盘猪肉炒青芹:“我就着它一起吃。”
  “这怎么成?现在吃了晚上吃什么?”说着,江姨就要伸手去夺,许朝歌年纪小,反应快,一下便躲了过去。
  “没事,江姨。”祁牧野走过去,拉开互相博弈的母女,“这菜就是趁热吃才香,晚上的菜,我晚上炒就是,不必担忧,我买了不少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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