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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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雪雀尚且如此,更不用说脾气本来就暴躁的野猪了。也幸好一般来说一个野猪群中只会有一头黑野猪,否则如果撞上一群黑野猪,怕是不用等双头鹰出手,这个车队就要散架。
  不过现在嘛——黑皮抱紧了手里的燧发枪,戴上了耳塞。
  跟燧发枪一样,这个耳塞也是领主大人做的,据说里面用了珍贵的云果,堵在耳朵里,可以尽量减少双头鹰尾羽哨声的影响。
  我才不怕!黑皮默默地想。少了一只脚,他已经是个废人了,以后甚至没法养活自己——还有什么比这更可怕?
  但是现在,他手里抱着的燧发枪就是他的希望,假如能选入□□队……
  前方果然响起了黑野猪暴躁的呼噜声,有骑士已经迎了上去。还有奴隶利索地从板车上拖下一架弩机,对准了前方的野猪群开始发射。
  “来了来了!”躲在箱子里的人激动地喊,生怕已经戴上耳塞的人听不见,又伸出一杆小红旗连摇了四下。
  他说的当然不是黑野猪,因为即使黑皮戴着耳塞,也仍旧听见了细微的哨声——那是双头鹰从天空急速俯冲的声音,它们开始攻击了。
  很快,黑皮就看见了四个黑点,其中有一个正是以他为目标的。
  这也在预想的计划之中。领主大人做了个什么“预案”,针对发动攻击的双头鹰数目不同,总共有四个方案,现在这种情况,应该叫做“启动4号方案”。
  双头鹰从天空急坠的速度惊人,原本还在视野之外,只不过眨眼工夫就已经能看得清楚了。四声不同的哨响仿佛彼此回应一般,起伏回荡,声势格外惊人,就连狂躁的野猪们,也有些开始退却。
  黑皮心脏不受控制地呯呯乱跳,眼睛却紧紧盯着从头顶直坠下来的那只双头鹰。其余几只在扑击谁,他不知道;那些野猪在做什么,他也不知道,他所有的心神都集中在自己的目标上,甚至连回荡在耳边的哨声似乎也远去了——他进入了忘我之境。
  三百米缩减到一百五十米,几乎只是一瞬的时间,在这个距离上,本来双头鹰也要稍稍减速了,否则冲击得太快,万一猎物转向逃跑,它将来不及跟上。
  但这次的目标躺在板车上,根据双头鹰的经验,这么推着走的,第一肯定是行动不便,第二就是有点身份,假如是毫不重要的,大概直接就扔下等死了。正如兽群被追逐之时,掉队没人管的都是弃子一样。
  所以这只双头鹰丝毫没有减速,就那么一条直线地冲了下来,然而冲到一百五十米的时候,它突然看见猎物掀开了身上盖的兽皮,冲它举起了一根黑色的棍子。
  棍子?用棍子来对付双头鹰?笑死鹰了好吗?要是那种很大的弓它还有所忌惮,但刚才已经看清楚了,这车队里只有那么一张大弓,现在正在对付野猪呢。这东西虽然射出的箭又快又重,但却不够灵活,等操纵弓的人把方向调过来,它早就抓着这个猎物跑了。
  更何况它们有四只鹰,这一把弓能对付谁?
  双头鹰志得意满的时候,忽然间看见那根棍子前端冒起了一团烟雾,之后才听见了呯地一声。
  这声音有点像之前地面上响过的那种巨大轰响,那时候一整头青犀都被掀飞了,落下来的时候一条腿都没了,确实惊人。这个声音虽然远没有那个声音宏大,但感觉却是十分相似,顿时让双头鹰察觉到了一丝危机。
  然而已经晚了,就在它刚刚有了危机感的时候,胸前已经狠狠挨了一下,仿佛被飞奔的黑野猪撞上一般,连俯冲的势头都猛地一顿。
  之后,就是剧烈的疼痛,以及随之而来的脱力……
  黑皮眼睁睁看着双头鹰一头栽下来,巨大的身体咣一声砸到板车的尾部,然后身体一轻——他被猛然翘起的板车甩了出去,在雪地里摔了个脸朝下。
  虽然被摔了,黑皮却想大笑。瞧见了吗?他,一个残废,打死了一只双头鹰!一只连正式骑士都有些头疼的双头鹰!
  抱着燧发枪抬起头,黑皮正好看见另一只双头鹰也像块石头一样坠地,还有一只被射穿了翅膀,挣扎着还想飞走,但翅膀上多了一个酒杯大小的洞终究是飞不起来,划着斜线向远处坠落,自有骑士已经赶过去收拾它了。
  只有最后一只双头鹰,是这一群双头鹰中的首领,最为狡猾,也是在最后才发起攻击。前面三只双头鹰被击中时,它还在二百米开外,一见不妙,立刻调头就跑。
  伦吉尔从一辆车下面翻出来,举枪瞄准,但是二百米已经超出燧发枪的有效射程,她连开三枪,却根本没沾到双头鹰的边。
  眼看双头鹰已经从下坠之势改为上飞,忽然间远处呯然枪响,双头鹰巨大的身体一震,颈部炸开一团血花,无力地拍动一下翅膀,如断线风筝般坠了下来。
  黑皮扭头看去,只见丹尼尔大人从雪地里站了起来。他身上披了件白色披风,趴在雪中根本分辨不出,便是双头鹰都没有发现,被他一枪毙命。
  这会儿,那一群十几头野猪也被杀死了大半,只有那头为首的黑野猪,身上虽然挨了两剑,但仍未伤到要害,还在左冲右突。
  这头黑野猪不光块头大,两根獠牙上还带着丝丝电光,竟然也是二次魔化的。一名骑士一刀砍在它头上,却被它用獠牙挑中长刀,传过来的电流震得他半边身体都是麻木的,险些从马背上掉下来。
  黑皮在雪地上爬了几步,跪起身来,用板车做支撑,瞄准片刻,趁着黑野猪与马匹擦身而过的时候,扣下了扳机。黑火-药推动的钢芯子弹穿破黑野猪腹部,发出噗地一声闷响,爆开了碗口大的血花。
  黑野猪长声哀号,挣扎着还想逃走,但是另外几支燧发枪连连扣动,在它身侧开了几个洞,终于让它四蹄一软,倒在了地上。
  雪地一片泥泞,白雪、黑泥、鲜血混成一片,粘在一具具魔兽尸体上。
  骑士们有一刻的安静——四只中级魔兽,一只初级魔兽,再加上一群凶悍的普通野猪,换了别的时候,即使约翰大人和丹尼尔大人一起参战,他们也需要苦战一会儿。而且因为双头鹰会飞,战斗将更加困难。
  但是这一次,如果刨除他们诱敌所花费的时间,从黑野猪发起攻击到所有魔兽都被歼灭,总共耗时大概十几分钟——这还不够吃一顿饭的时间呢!
  而且他们有什么损失吗?没有人受伤,只有一辆板车被双头鹰尸体砸到,但那算什么呢,一辆破板车而已,能值到五十枚铜币吗?
  何况参战的甚至只有一位中级骑士和四名初级骑士,剩下的都是平民与奴隶,如果让他们拿着刀剑,他们在魔兽面前简直就是不堪一击,但现在,击杀双头鹰和黑野猪的,正是这些平民与奴隶。
  假如平民与奴隶也能对付中级魔兽,那边陲镇还怕什么魔兽潮?来的魔兽越多,送的肉就越多啊。
  而这一切的变化,都来自新领主送来的新武器——火-枪。
  一时间,抱着枪的平民和奴隶都感觉到了骑士们灼热的视线。嫉妒啊!他们也想要啊。可是有什么办法,在考核的时候他们没考过这些普通人啊。
  黑皮紧紧抱着怀里的枪,黑火-药的硝烟味此刻在他闻来简直是甜美的,他对光明神起誓,怀里的枪将是他一生的事业,绝不放手!
  第133章 风雪之月(十)、这只食尸鬼大脑上,有黑色花纹
  白都分为外城与内城。
  外城是平民居住之地, 虽然有附加了神术的城墙保护,但街上仍是落了一层雪,且冷风呼啸, 从那些低矮的房屋间毫不留情地刮过, 带走本来就少得可怜的热量。
  这种天气,外城的街道上一般是看不到人的。城门口倒是有一群不得不出来讨生活的人, 身上层层套着家里能拿出来的所有的麻布衣服, 衣服之间塞上干草保暖,在背风的墙角跺着脚,希望能有进城的商队,雇佣他们搬搬抬抬,挣几个铜币糊口。
  但是在内城,风雪却仿佛被高大的城墙完全隔绝了, 虽然比不上圣城的温暖如春, 但比起外城来却是如同两个世界。
  宽阔的石板路上行驶着一辆辆华丽的马车, 其中不泛有描绘着贵族纹章者。虽然来自四面八方,马车行驶的方向却是一致的——内城的银色音乐大厅, 在那里将上演一场音乐会, 庆贺皇家大教堂的苏亚大主教晋升红衣主教。
  白都这样的一国之都, 皇家大教堂都是由红衣主教来主持的。红衣主教又叫枢机主教,听这名字就知道是主管一方的大人物。
  原本主持皇家大教堂的红衣主教阿方索近年来一心追求晋升,已经不怎么管事了, 而苏亚大主教做为他的学生和助手,是实质上的掌权者。但这一点也被人诟病, 质疑阿方索是用人唯亲, 以及有以权谋私之嫌。毕竟主持王都的大教堂, 其管辖范围是辐射整个王国的, 一位大主教远远不够。
  但现在苏亚大主教成为了红衣主教,便将名正言顺地接过皇家大教堂,也就等于接过了整个白都。这是一件绝对的大事,再加上阿方索红衣主教将回归圣城准备冲击圣徒,整个白都都动了起来,银色音乐大厅的音乐会只不过是其中一部分罢了。
  银色音乐大厅正如其名,是一幢银白色的双层高大建筑,那些支撑屋顶的雄伟石柱都是用珍贵的落星石雕刻而成,据说这种石头对于声音有过滤及加成的效果,在落星石包围之中的音乐会更加纯净而宏伟,极其适合宗教音乐。
  今天来欣赏音乐会的人可算是包含了白都所有的高等人士,身份最低的也是王国的高级官员,像那种低级的男爵之类的小贵族,甚至根本进不来,毕竟音乐大厅的座位是有限的。
  二楼最中间的那个包厢是王室专用,在一楼落座的贵族和官员们一边小声谈话,一边不时地向那个包厢看上一眼。
  过了一会儿,包厢那里果然有了动静。然而先露脸的居然是一个火红的身影,顿时下头有一群贵妇人们都皱起了眉头——提香夫人。
  “为什么又是她……国王陛下还没有厌弃她吗?”
  “毕竟是冬季吧。”有人隐在羽毛扇后面轻笑,“明年社交季或许就会换一个人了,所以要趁着这段时间多露露面。”
  “说得是呢,我也听说那位子爵小姐上个社交季就吸引了陛下的目光。”
  “您是说翠西·奎因小姐吗?但她还没有结婚呢,而且听说并不打算这么快就结婚。”
  不打算结婚,其实就是在变相拒绝国王,毕竟未婚小姐是不能做情妇的。
  “可是国王陛下可以给她找个丈夫呢。”
  “但如果奎因小姐觉醒了,那这件事就很难了。”
  众人议论纷纷,但如果仔细观察,便会发现这些贵妇人当中,不少人都用着红色的装饰,这都是提香夫人带起来的风气,然而也并不妨碍她们在背后议论提香夫人。
  不过在提香夫人之后,国王出现了,全场顿时没有人再顾得上议论什么,全都站起身来向国王行礼。
  国王长相倒是端端正正,甚至拍拍马屁还能称得上一声英俊,但是脸色苍白,精神看起来也有些萎靡的样子,仿佛这会儿还没睡醒似的。
  按理说王室有着最好的圣水,还有皇家大教堂的神职人员按时治疗,实在不该这么缺乏活力的样子,但本国王室就是如此,历代国王的身体都不怎么样,包括他们的王后,以及生下来的子女。
  现任国王只有一子一女,今天也都来了。公主朱丽亚已经十六岁,生得倒是颇为漂亮,但却缺乏少女的活力与鲜艳,即使穿着一身华服,那与国王同出一辙般的苍白脸色,也让她看起来像个假人一般。
  而小王子乔纳斯今年才十二岁,不知是不是因为出生时的难产,他看起来反应有些迟钝,穿着深红色小礼服,像个精致的玩偶。
  他们身边跟着一群宫廷侍从,手里拿着各种各样的东西,从扇风的扇子到擦汗的帕子,以及让口气清新的香丸、清洗双手的沐浴水,还有一些可能根本用不到的杂七杂八的东西,以至于包厢并不能容纳所有人,还有一大半侍从只能站在外头。
  总之,单是国王一行人安顿下来,就花了半天时间,直到乐队登上舞台,包厢才算安静下来。
  音乐会的开始,总是先由人上台向在场最高贵的人致意,只是这会儿人都开始致辞了,底下还有轻轻的议论声:“苏亚大人呢?”
  今天这场音乐会就是为祝贺苏亚的晋升而举行的,可是苏亚到现在都还没露面……这可有点不大对劲了吧?国王都已经到场,苏亚不管怎么说,也不能比国王来得更晚,否则便是对国王不敬了。
  苏亚当然并不是想对国王不敬。尽管他心里并不看重这位陛下,但也绝不会在明面上如此放肆,主要是因为,他现在实在是脱不开身。
  “柯恩怎么会到那儿去?”苏亚身上的白色主教服已经换成了鲜红的长袍,但他现在的脸色反而被衬得有点发黑,当然,也可能是因为他现在的心情就是黑的。
  “这——”下面来的人回答不出来,“也许是,就是,凑巧走到那里……”柯恩是有名的苦行主教,专门往穷乡僻壤犄角旮旯里钻,谁知道他什么时候会出现在什么地方呢?
  苏亚咣地一脚踢倒了椅子,没有收束的力量把椅子直接变成了一堆碎木块:“混蛋!”
  虽然知道他是在骂苦行主教,然而下面的人仍旧不由自主地缩了缩脖子,小声说:“虽然……但是他应该没有发现,只以为是瘟疫……”
  “你能确定他没有发现吗?”苏亚阴沉地看着自己的心腹。用爆发瘟疫的村子培养食尸鬼,这件事如果被揭穿,他即使是红衣主教也会很麻烦。
  “没,没有吧……”心腹硬着头皮说,“这种地方,有食尸鬼也是正常的……再说封闭村子,本来也是当地子爵下的命令,与我们没有关系的……即使他要追查瘟疫的来源,那也应该去找双塔……”
  听他这么一说,苏亚也稍微松了口气:“也对,他应该去找双塔才是。”
  “是啊——”心腹偷看了一下他的表情,感觉自己这一关算是过去了,“双塔那边本来就是秘密,就算苦行主教找过去,也不可能有人告诉他什么,那就更不可能牵扯到大人这边了。”
  苏亚想想也是:“嘿,列文可不会给他什么面子。”这么一想,他倒是很期待苦行主教找去双塔,然后碰一鼻子灰了。
  “不过——”心腹看他已经不再生气,这才敢把后面的消息说出来,“苦行主教好像,也晋升了……”
  “什么?”苏亚难以置信,“柯恩,那个老东西?他晋升了?怎么可能?你是不是看错了!圣城并没有确认的消息!”
  心腹也希望这不是真的,但是他亲眼看到:“他看起来,比从前年轻了不少……”除非晋级,否则时光无法逆转,人是不可能变得年轻的。
  “不可能!”苏亚又要暴躁了,“他怎么可能晋升!”
  从大主教到红衣主教,看起来好像只是晋升一级,可是这一步哪里是那么好过的?就拿他自己来说,即使有一位能冲击圣徒的老师,在白都这样的地方主持教堂,最后都是靠冒险服用药剂才得以晋升,凭什么柯恩那个蠢货,明明资质有限,停在大主教的位置上那么多年,却还能晋级呢?他的年纪都快要比自己的老师都大了!
  苏亚越想越不甘心。然而糟糕的消息还没完呢。
  “他,他净化了一只食尸鬼……所,所以只带回来了一只……”两只眼看就要二次魔化的食尸鬼,只剩下一只了。
  苏亚很想再踢一脚什么东西,但屋里的椅子已经被他踢碎,桌子上放的东西太多,踢翻了可能会打得粉碎,所以只能作罢。
  心腹提心吊胆,小心翼翼地说:“您看,音乐大厅……”
  苏亚猛然想起今天的音乐会,只能恨恨地骂了一句,连忙赶去银色大厅。
  心腹逃过一劫,松了口气,感觉浑身脱力一般走出房间,才走了几步,他就猛然一惊,连忙躬身行礼:“阿方索大人。”
  阿方索的鲜红长袍在冬季看起来格外鲜明。他的外貌像个中年人,但其实已经七十多岁了,不过红衣主教的平均寿命都在一百五十岁左右,所以他现在其实还真可以算是个中年人。
  阿方索有一双冷灰色的眼睛,如同钢铁一般。他看人的目光也如钢铁一样冷硬,宛若有形:“那个村子怎么样?”
  “柯,柯恩大人恰好苦行到那里,治好了不少病人……”苏亚这个心腹只是一个普通牧师,在阿方索的目光之下只感觉自己仿佛被扒光了一样,无所遁形。他连谎话都不敢说,只能挑拣着事实回禀,“当地的领主怕瘟疫扩散,所以把病人都集中在一起……”
  其实并不是什么集中在一起,只是把得了瘟疫的村子封起来,准备一把火全部烧了。不管村子里有什么样的瘟疫,人都烧没了自然就不会传播出去了。
  “我极力劝阻,延迟了几天……”有这几天时间,食尸鬼就能吃个饱,毕竟白都是王城,每天死的人有限,而这种将变异的食尸鬼,食量又特别大,喂不饱是不会变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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