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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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名列“想要说出口的话本台词”第四,主人公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时的经典语录,“莫怕,有我”!
  这句话如一簇星火,激得他卖力狂奔,紧紧缀在窃贼身后。
  但阎清欢毕竟是个从小娇生惯养的富家公子哥,论体能,哪里比得上长安城里的惯偷。
  黑衣男人对东市了如指掌,挪移跳跃熟稔至极,如同抓不住的泥鳅。阎清欢小命都快跑没半条,咬着牙穷追不舍。
  一追一逃,连黑衣男人也被累得上气不接下气,扯着嗓子绝望哀嚎:“还追?别追了!又不是你的荷包,至于吗?你若停下……我将荷包里的钱分你一半!”
  阎清欢:“呸。”
  他追的是钱吗?
  都对那青衣姑娘说了“别怕”,哪有灰溜溜放弃的道理,他可是要成为侠义话本主人公的正义之士。
  额头青筋暴起,阎清欢累得说不了话,正要咬紧牙关加速冲刺,蓦地,感到身侧掠过一袭冷风。
  不对。
  不是风,是一道青色的人影。
  阎清欢:……?
  青影迅捷如刀,以令人瞠目结舌的速度绕过重重障碍,直攻狼狈逃窜的黑衣男人。
  途经一片拥堵的逼仄之地,为避开行人,人影竟腾跃而起,轻易跳上房檐,再飞燕般跃下,不偏不倚,落在窃贼跟前。
  惊吓从天而降,黑衣男人被结结实实吓了一跳,刚想转身再跑,被对方一把揪住衣领,抡在地上。
  阎清欢:……?
  如果他没看错的话,此人正是那个婉静慵懒、独自看书的姑娘。
  你们长安人,都这么深藏不露吗?!
  青衣姑娘动作一气呵成,引来不少行人的目光。
  窃贼头皮发麻,奈何骑虎难下,干脆破罐子破摔,冲着路人大喊:“救、救命啊!这疯女人抢我钱袋!”
  典型的走投无路,颠倒黑白。
  阎清欢听得怒火中烧,出乎意料地,青衣姑娘却是神情不变,甚至笑了笑。
  笑得很温柔,毫无攻击性,叫人想起江南春日潺潺的水波。
  都这样了,居然不生气?
  回忆起她安静看书的模样,阎清欢暗暗感慨,果然是位好脾气的小姐。
  再眨眼,青衣姑娘已慢悠悠蹲在男人跟前,轻轻伸出右手——
  一拳打碎墙角冰冷坚硬的石块。
  阎清欢:……
  阎清欢:???
  青衣姑娘笑意温柔,语调亦是柔和:“没关系,继续说。不妨看看是你嘴硬,还是我的拳头硬。”
  男人肉眼可见地开始颤抖。
  阎清欢呆呆立在一边,试图拼合自己碎裂的脑回路。
  “你、你别动我!”
  男人浑身瘫软,再无力气,唯恐她一拳砸在自己脸上,瑟缩着抖了抖:“我上头、上头有人罩着。”
  “上头有人?”
  青衣姑娘歪了下脑袋,从他颤抖的右手中取回荷包,淡笑应道:“怎么,认二郎神当主人了?”
  阎清欢从小到大没听过几句骂人的话,缓了缓才反应过来,这是在说男人像狗。
  委婉却狠,大昭语言果然博大精深。
  “我不打你,你走吧。”
  将荷包重新挂回腰际,青衣姑娘起身后退一步,笑意微冷:“以后别胡诌些有的没的——抖什么?”
  尾音沉沉,杀意凛然。
  黑衣男人:……呜。
  终是抵不住迎面而来的压迫感,黑衣男人瑟瑟发抖,眼角划过一滴晶莹泪珠。
  周遭围了不少看热闹的人,阎清欢脑子嗡嗡作响,听见一道熟悉女声。
  “流霜姐姐。”
  施黛从人潮中钻出,石榴裙明艳如火,嗓音脆泠泠:“荷包找到了吗?”
  阎清欢发誓,他绝对没有看错。
  听见施黛声音的瞬间,青衣姑娘懒倦的神情倏然一变,眼底冷戾没了个一干二净。
  取而代之,是近乎于纵容的温柔笑意。
  “嗯。”
  沈流霜扬唇笑笑:“怎么找这儿来了?”
  “我和云声出皎月阁没见到你,一问路人才知道,你荷包被偷,往这边追来了。”
  施黛抬起右手,为沈流霜理了理被风吹乱的鬓发。
  沈流霜任由她动作,微微俯身。
  皎月阁是施黛她娘的脂粉铺子,今日画皮妖阿春第一天上工。
  不出所料,当阿春展示出惊为天人的上妆技艺,引得铺中客人连连惊叹。短短几个时辰,便有不少小姐公子蜂拥而至,将皎月阁围了个水泄不通。
  施黛和沈流霜随着孟轲来凑热闹,施云声听说她之后要去镇厄司继续查案,也抱着把刀跟了出来。
  离开皎月阁时,施黛遇上几名好友,简单攀谈了一阵子,沈流霜不喜嘈杂,立在门边等候。
  紧接着,就是荷包被盗。
  怎么会有人想不开,居然偷沈流霜的荷包。
  瞥了下瘫倒在地、泪眼汪汪的黑衣男人,施黛在心里为他默默点蜡。
  沈流霜被施府收养十几年,在施敬承的熏陶中长大,哪怕放在镇厄司,也绝非弱者。
  之所以不对男人动手,并非因为沈流霜不愿惹事,而是……
  但凡她控制不好一点儿力道,男人得废去半条命。
  “要到未时了,我们快些去镇厄司吧。”
  施黛说着眸光一动,瞧见似曾相识的身影,微微愣住。
  “阎公子?”
  阎清欢:……
  阎清欢看了眼她身侧的沈流霜,又望了望她身后的施云声。
  一个清丽温柔的年轻姑娘,一个瘦弱寡言的十三岁稚童,看上去是那么纯良无害。
  你们施府的人,都这么卧虎藏龙吗?!
  那一夜抱施云声大腿的记忆不断攻击他大脑,阎清欢眼角一抽,勉强露出个艰难的笑。
  “姐姐。”
  施黛已在兴冲冲介绍:“这位就是阎清欢阎公子,与我同队的摇铃医。”
  沈流霜侧过脑袋。
  施黛对她说起过镇厄司中的同僚,这位阎公子……似乎是个话本狂热爱好者,之所以来长安,全因向往心中的江湖。
  想起阎清欢追逐盗贼前,对她字正腔圆说出的那声“莫怕”,沈流霜霎时明悟。
  沈流霜抱拳正色:“阎公子路见不平,助我寻回荷包,多谢。”
  累得半死、被她轻松赶超的阎清欢:……
  好配合,好给面子!!!
  长安有真情,长安有真爱。
  阎清欢感动抱拳:“姑娘也不赖。”
  施黛笑道:“阎公子也是去镇厄司的吧?”
  “正是。”
  用手帕拭去额前汗珠,阎清欢点头:“施小姐也收到传书了吧?队伍正式集成,我们能有个新队友。”
  说起这一茬,阎清欢难掩欣喜:“你我都是初出茅庐的新人,江兄亦入镇厄司不久,再来队友,应是位极强的前辈吧?”
  老带新,这道理他懂。
  此话说完,就见施黛眼睫一颤,欲言又止。
  她没出声,一旁的沈流霜开了口:“是我。”
  阎清欢:……?
  循声望去,那姑娘一袭青衣,身形高挑,眉眼间是水一般的倦怠。
  阎清欢却清清楚楚记得,她将窃贼一把掼倒在地时,眼底一闪而过的冷戾。
  “我名沈流霜,乃傩师。”
  沈流霜冲他笑笑:“不强,望多指教。”
  *
  一路来到镇厄司,阎清欢心情很复杂。
  来到长安后的两次见义勇为,一次遇上个堪称天才的后生,一次碰见个实力超群的前辈,都是动一动手指头,就能将他置于死地的狠人。
  想来想去得出结论,长安很可怕,施府也很可怕。
  就连最人畜无害的施黛,阎清欢经过一番闲谈才知,她竟然做起了妖魔的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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