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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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28章 这样的煞星,她愿意招待一百遍!
  程灵走访戚山村,与走访晓树村,用到的方法虽有相似,但其实又全然不同。
  戚山村的民风相对彪悍,村民们对外来者,尤其是对朝廷的人,都抱有极大戒心。程灵索性并不对村中任何一人显露自己官面身份,而是另辟蹊径,融入村中。
  这不,随着白天看诊换药之事的顺利进行,到了将要入夜之时,程灵等人就受到了村里人们的热情招待。
  村民们纷纷邀请程灵等人去自己家里住,为了这,有几个脾气躁的人甚至都争红了脸,险些打起来。
  直到一直站在外围的王三花冷不丁蹦出一句:“有什么好争的,说得好像谁家地盘够大,能住下这许多人似的!”
  对啊,戚山村人大多穷困,谁家不住得紧巴巴?
  程灵这一行,原先就有七八个人,再加上房郎中和他的小厮长鸣,合起来就有十个人了。
  这么多人,势必不能只住到一户村民家中去,要借宿的话,大家就必然要分散。
  分散好啊,这一分散,村民们各生欢喜。
  至于分散后要如何分配——那没事,再争一争,再吵一吵就是了。只是不必再动手,也不必再争得像先前那般激烈。
  大家首要想争取的当然还是程灵,她年轻,她看起来还特别爱说话,说不准就能从她嘴里套出什么稀奇的东西来了呢?
  其次的二号香饽饽,则是房郎中。
  毕竟是老大夫,老大夫吃香,总能让人觉得可靠些。他还买一送一,身边能附带一个长鸣。
  再然后的其他人,那就是能抢一个算一个了。
  这个说:“去我家,我家小子多,干活利索,三两下就能收拾一间屋子出来,保管还干干净净有热水呢。”
  那个说:“小子们毛手毛脚的,下地可以,收拾屋子能行吗?不如我家的丫头,那才叫细致呢!”
  又有人说:“呸呸呸,就你家那些芦柴棒丫头,尽见着你将人当牛使,又有哪个不粗手大脚?还好意思说细致……细致,那得是咱们云娘这样的!”
  云娘默默垂首,摸着自己粗糙的手指,躲在一边尽力降低自己的存在感。
  “……”
  村民们七嘴八舌,叽里呱啦一顿吵,经过一番唇枪舌战,最后王三花险险胜出。
  她哼笑一声,一仰头,趾高气昂地带走了程灵。
  直到家门在望,那前边山脚下的茅草屋里跑出一个十来岁的少年,少年见着她和云娘,张大嘴巴叫出一声:“阿娘,大姐……你怎么把大姐带回来了?”
  又看向程灵,好奇问:“阿娘,这是谁?”
  王三花豁然变色:娘咧,刚才跟那些老家伙吵上了瘾,弄得她一时都忘了身后这位原本是个怎样的煞星,居然还头脑发热硬生生将这人抢回了家。
  她、她、她这是发疯了吗?抢这煞星干嘛?让这人跟别的傻蛋走不好吗?
  王三花一口气就又堵在胸口,她连忙运气,缓了片刻重新定神,这才又转过头小心看一眼程灵。
  她强迫自己脸上堆笑:“呵呵,这个……程郎君啊,你里边请,咱们这个屋子虽然小,但是干净,干净的。”
  又催促自己的小儿子道:“快!去给你屋子收拾一下,这位是要住到咱们家的贵人,程郎君。他就住你屋,你晚上跟你爹睡,我去跟云娘挤挤。”
  王三花几句话就安排好了房间,她将程灵当成男儿,因此安排程灵住她小儿子的房间。
  这没毛病,王三花的小儿子张草根于是一边走,一边却又不停地回头看。
  他拿眼睛往程灵身上转,看看程灵又看看云娘,目光中全是好奇。
  程灵就这样在王三花家暂住下来了,他们一行十人全都融入了戚山村中。
  村民们日子过得苦,程灵等人虽然是暂住村民家,却基本上都自带口粮。毛驴上驮的粮食全都卸了下来,大家各自分上一些。
  房郎中则去了戚山村里正家住,里正姓戚,同时也是戚姓的族长。
  在这种偏远的山村,倘若是同姓聚居之地,基本上村里正也会由当地大姓的族长兼任。
  当然,即便不是偏远山村,一般乡下其实也是如此。
  戚山村以戚姓为主,张、王两姓的人家也不算少,大家各有些鸡毛蒜皮的小矛盾,但总体团结。
  程灵在王三花家住了半下午,跟张草根聊了挺久,又认识了张草根的奶奶张老太太。
  张老太太的眼睛已经不大能看得清东西,还有些耳鸣,半下午她就坐在家门槛上,端着个簸箕给粟米挑石子。
  张家人口不多,除了这几人,剩下的就是王三花的丈夫张得柱,以及她的小女儿,一个两岁的小娃娃,叫甜菜。
  甜菜两岁了还不会走路,只因为王三花是高龄产女,孩子生下来后基本上没有奶水,就靠着粟米汤水勉强养大。
  小丫头营养不良,面黄肌瘦的,小得可怜。
  程灵带来了山药蛋,就叫王三花将山药蛋蒸得软烂了,捣成泥,兑点温开水,又蒸上蛋羹,喂给甜菜吃。
  王三花舍不得鸡蛋,一边心疼地小声哎哟:“真是富人不知穷人饥,这鸡蛋哪能就这样给她一个小丫丫嚯嚯哦,要拿到外头去换盐的……”
  不吃盐,全家都得完蛋。
  但不舍归不舍,在程灵说这样吃对孩子好以后,王三花到底还是咬牙给孩子做了。
  不过一个鸡蛋蒸出来的蛋羹甜菜并不能全部吃完,小丫头约大约可以吃上三分之一,剩下的王三花就叫张菜根和云娘分吃。
  她还单独给程灵煮鸡蛋,也算是拿出了她最大的待客诚意。
  程灵则从包袱里取出干熏的腊肠,又取了风干鸡出来。
  张菜根咕咚咕咚地咽着口水,王三花脸上笑开了花。哎哟,什么煞星啊,这样的煞星她可以招待,保管比待她家那个死鬼还能好上一百倍!
  入夜,月上苍山。
  忙碌了一天的戚山村在夜色中陷入了沉寂,村子里带着一种喧闹的静寂。
  静寂的是熟睡的人们,鸡也睡了,狗也睡了。
  喧闹的却是在初春暖风中复苏的各类虫豸,虫鸣声或远或近,吱吱咕咕,交响在夜风中,恍若诗人梦中的浪漫。
  其实,早春的夜晚其实还是有些凉的,程灵就在这样的夜色下推门而出。
  第229章 月色正好,何妨夜探?
  二月中旬,月光很美。
  微凉的山风吹拂而来,隐约可见四周山影如被青纱。
  近处的虫鸣和远处似高似低的鸟兽之声,并没有使这景象显得骇人,反而带着一种原始的旷美。
  程灵从王三花家走出来,在门前的矮篱笆边站了片刻。
  月出惊山鸟,时鸣春涧中——
  如果不考虑生活的艰辛,眼下这片山村景象,又何尝不如那些文人墨客笔下,田园诗篇的最美模样呢?
  美极了,但是也特别难。
  程灵停了片刻就又动起来,她足尖轻点,身形起落,不过片刻便顺着后边的山道渐渐上到了山高处。
  对于普通人而言崎岖难行的山路,在程灵这里却简直能够如履平地。
  不,她比常人平地走路还要快,还要轻巧。
  很快,山道前出现了一片轻缓的小平坡。此处树木也相对稀疏些,程灵就在这里停了下来。
  首先要做的当然还是每日里从不懈怠的站桩。
  程灵对月起势,站桩五遍。
  沁凉的月光能量似甘泉般在她体内流淌,亦如春雨,润物细无声般滋养着她的体魄,使她的筋骨血脉与日俱强。
  这种一点点强大的感觉其实是非常令人着迷的,但程灵也并没有修炼太久。
  人体有极限,如今站桩五遍大约就是她的极限,再过量的话,也并无好处。
  收工之后,程灵站在山高处向着西边观察了片刻,又取出自己的夜视望远镜确定好方向,随即便再度展开身形,绕山向西而去。
  她要去的,正是黑虫寨所在之处。
  白天她已经跟村里人打听过黑虫寨的具体方位,如今夜色正好,倒是适合去会一会那位传说中的大当家,戚黑石。
  程灵所未曾料到的是,此刻的戚黑石正受到巨大的打击。而这个打击,居然还是因为程灵而起。
  风一刀抢亲受阻,后来又听到了程灵那一番有关于“动物也会报复”的言论,当时内心便陷入了一种难言的煎熬中。
  他十来岁的时候流浪到铜顶山一带,是戚黑石救了他,又亦师亦友般将他带大。
  对于风一刀而言,戚黑石既是大哥,更如师长。
  风一刀深知,戚黑石一直有一桩无法释怀的心事。
  戚山村的村民认为是戚黑石带人猎杀无度,而后惹怒山神,这才引来野兽下山,造成灾难。而戚黑石自己,其实也是这么认为。
  因为当年的种种旧事,戚黑石甚至觉得自己是命犯孤星,为神鬼厌弃,实在是不详之人。
  在他的身边,凡是与他亲近之人,几乎都没有好下场。
  父母早亡,同族受难,甚至在后来,他黯然出走戚山村,又建立黑虫寨,收留了不少无家可归的可怜人——但是那又怎样呢?
  他身边的这些人,也没谁跟他过上什么好日子。
  今日,风一刀失魂落魄地回来,戚黑石得知他未能将心上人带回后,当时甚至说了这么一句话:“一刀,你离开黑虫寨吧。”
  风一刀疑心自己听错了,惊道:“大哥,你说什么?”
  戚黑石生得精瘦,个头虽然不矮,却自带着一种仿佛与生俱来般的落魄与忧郁。
  他不看风一刀,只将目光落在远处,语气淡淡道:“村里人不许姑娘家与你结亲,不过是因为忌惮我……你只要离开黑虫寨,下得山去,随便寻个村子入了户籍,又何尝不是一个好儿郎?”
  风一刀从未想过原来还能有这种选项,被戚黑石这么一说,这竟然似乎是成全自己与云娘姻缘的最佳方法……
  但风一刀绝不能答应,他的心甚至因为戚黑石这番话而瞬间沉入了深渊般的谷底。
  “大哥!”风一刀上前,噗通就往下跪,“不行!大哥——”
  戚黑石却立刻横移脚步,离风一刀远远的,又背对他道:“没有什么不行,一刀,你大了,我养你几年如今也尽够。你留在寨中毫无益处,怎么,如今还要我帮你攒聘礼,娶媳妇吗?”
  这话,这话明着是冷言冷语,激风一刀离开,但实际上,风一刀心里清楚明白。
  他脱口道:“大哥,你这是……还在纠缠自己的命格问题吗?但这些,其实并不是因为命啊!野兽会下山,那是物种的天性,与山神无关的!”
  物种的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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