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金屋 第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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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或许猜的到陆晋在哪,凡是他心情不畅时都会去那个地方。
  沈沅没叫来仆从去寻,这个时候陆晋并不想见到外人。
  风雨愈加的大急,像是和沈沅作对似的一个劲儿往她身上扑,沈沅匆忙穿出的外衣都湿了个透,散落的发髻黏糊糊地沾在脸上,纤弱的伞顶不住风雨被打得骨折,借着月色沈沅才勉勉强强看清前面的路。
  慌乱的夜色中,脚下不知绊倒了什么,沈沅一个趔趄踩到裙摆向前面扑了过去。这条路没铺上黄石,而是铺着雨浇透松软的泥土,她衣裳湿透,白皙的脸上都沾了泥,骨折的雨伞甩得不知去了哪,任由瓢泼的雨砸在身上,整个人狼狈不堪。
  沈沅闭了闭眼,这才暗悔盲目地出来。她正欲起身,眼下忽然出现一双玄色高顶锦靴,头顶撑起的大伞挡去砸在她面上的乱雨,浅淡的光线下,男人慢慢俯身,苦涩的沉木香入进她的鼻翼,沈沅看清了他的脸,星眸似辉,面如冠玉,月下仿若谪仙。
  但他说的话却让沈沅顿时毛骨悚然,身子僵住一动不敢再动。
  陆浔微微浅笑,“嫂嫂,两个时辰前我就等在这,想着如果你冒雨出来寻陆晋我就杀了你。”
  他修长的指骨落到沈沅尚且留着牙印的一侧面上,指腹的凉意比寒霜更甚,“三年来,嫂嫂对陆晋的情谊倒是一点儿都没变。”
  第19章 淡吻
  竹箬由水青罗锦做铺面,二十四骨整齐罗列,骨架在狂风乱雨中岿然不动。再大的伞也不够完全遮住两人,陆浔曲膝在她面前,一手撑伞遮住她头顶的雨,而他大半身子都露在外面,后背双肩湿透,因是深色阔袖外衣,又在夜里,很难让人发现。
  沈沅抬眼望他,夜色太浓,风雨又大,他眼里神色淡漠,让人猜不透其中的心绪。
  或许沈沅从未猜透过,三年前因一时的心软同情,多次怜他于窘困,马场送药,更置新屋,危难相救…阿娘说过以心换心,她不苛求陆浔能因这点情份改变对陆家的愁怨,只希望陆浔离开陆家能在外面过安稳日子,不要再回来,但她从未料想到他能做出现在这些事。
  谋朝篡位,另立新帝,掌一国之政,乱杀无辜,实为史书奸佞才做出的行径!沈家自大魏始建就是朝中肱骨,满门忠烈,阿爹自幼就教导她忠君爱国,他们沈家也最是为这种奸臣不耻。沈沅并不迂腐,不是一味愚忠,她厌恶登基三年毫无政绩只知贪图享乐的太子,可这也不代表她能接受陆浔这样的奸臣。
  看着眼前熟悉又陌生的人,沈沅满腹杂陈,唇动了动,终究没开口。
  陆浔的指腹还停留在沈沅侧颊,那处温度淡下,他久久未动。沈沅回过神,也不知怎的,对他的畏惧消散不少,直至被凉风吹尽。她不再看他,眼皮垂下,一手撑于地,另一手拍拍胸前的泥渍从他的大伞内钻到外面。还没站稳时脚下再次踩了裙摆,身子歪了歪,又险些摔到地上。
  她衣衫湿透,鬓发贴额,狼狈至极,身姿却挺得笔直,站于雨中亭亭而立,面上不是陆浔熟悉温柔的笑。自从他回来,就没见她对他笑过。
  陆浔撑伞起身,伞骨举高,阔袖从腕间滑落,他手生得极好,指缝干净,骨节匀称修长,偏肤色苍白近无,青筋凸起明显,添上几分病态的美。竹箬至顶,露出里面清冷的人。陆浔丹凤眼微微掀起,看着站在瓢泼大雨中的沈沅。
  “嫂嫂,你该庆幸你用了避子的香囊。”陆浔抬步向她走过去,伞也随之挪动,沈沅近了伞的边,直到完全盖在她的头顶。
  他接着道“否则,你猜猜那个孩子现在应该死在哪?是在油锅里,还是该葬于狼腹呢?”
  狂乱的风正是从陆浔身后来,有他挡在沈沅面前遮住冻得她瑟瑟发抖的凉风,竹箬已经将沈沅与天雨隔离,哗啦啦形成一个圈,把两人圈在其中,四周雨帘垂下,留出府内洞天。
  陆浔认真道,并非在说假话。沈沅长睫上挂着雨珠,她眼瞪圆,不可置信地看着面前人,听到自己颤抖颤栗的声音,“你疯了!”
  外人都说新掌权的摄政王手段残忍,杀人如麻,嗜血如命。可再如何说沈沅从未亲眼见过,在她眼里,三年前陆浔风雪中单薄孤寂的身影犹在,他露出棉絮洗得发白的棉袄,自嘲薄凉的笑,沈沅从未忘记过。但就是这样的人,今夜告诉她,他要油炸喂狼一个尚不识人事的稚子。他和陆家的愁怨都是他们的事,与一个稚子何干!
  沈沅打了个凉颤,心里从前的影子碎了。
  陆浔在她耳边悠悠道“我是疯了,三年前嫂嫂识人不清,不知我从出生就是一个疯子,天命的煞星,向仇家来索命的。”
  他垂眼盯着身前人温柔端庄面孔裂开,惊惧,悔恨,忧虑种种情绪交织,心里竟感受到一丝淡淡的愉悦,像是一粒石子投入平静无波的湖中,波纹迤逦,缓缓荡漾。
  他今夜来确实是动了杀她的念头,谁叫她不听话,非要趟这趟浑水。凡是陆家的人他一个都不会放过,但这一刻他突然改变了心思,杀了她算什么,他想要更有趣的。
  他高大的身影逼近,愈发衬得沈沅娇小柔弱。
  陆浔干净的指腹落到沈沅幽怨怒气的眼睑下,又慢悠悠地移到她的后颈,摩擦着她耳后小块温热的肌肤,目光从她眼上滑动,盯住两瓣粉嫩的温软,喉骨轻滚。
  半晌后,他的薄凉与她的温软相贴而遇。
  雨越来越大,紫电青霄忽现,漆黑如墨的夜中忽闪过一道惊雷霹雳,黑云翻滚慑人。两人呼吸交缠在一起,仿似情人间交颈呢喃,突如其来的吻让沈沅僵住,眼睫颤抖,竟连反抗挣扎都忘,惨白的天光在眼前炸开,她看清了陆浔的脸,陆浔亦是在看她。
  第20章 听话
  又一道轰雷惊天乍起,陆浔手放下向后退了小步。
  沈沅已回过神,唇瓣的凉意尚在。
  陆浔他真的亲了自己!
  沈沅被他突如其来的吻惊愕得心绪如洪浪翻涌,一时又羞又愤,想伸手摸摸嘴角但陆浔一直在看她,最终忍住了。
  陆浔倒做了她心里想的动作,指腹摸了两下自己的嘴,漆黑的眼不知在想什么。又顺便抬头望外面淅沥的雨,才转过脸把伞给了她,他凉如寒玉的手包裹住沈沅的柔荑,将竹骨伞柄塞到她手里。两人靠得依旧近,近到沈沅抬眼就能看清他根根直立的长睫,犹如冷硬的针扎在她心口。
  若是在三年前,沈沅还会疑心他对自己存了别的心思,可现在两人地位转了大转,她是任人拿捏的鱼肉,而他则是高高在上的摄政王,他今夜何必如此。
  “半夜三更看不清路,嫂嫂回屋时可别走错了。”他道。
  伞已经交到了沈沅的手上,沈沅垂着眼皮,听出了他话里的意思,无非是让她不要再去寻陆晋。经过这么一摔,沈沅也发觉了自己今夜的莽撞,她本来就是要回去的。但听他这么说,攥着玉柄的素手微微捏紧,晚风吹拂她的发鬓,沈沅弯弯唇,抬头看他,温软柔和,“七弟可真会玩笑,我还没寻到你长兄,怎能就这么回去?”
  她仰着小脸,温温婉婉的模样,眸子干净清澈,方才心思孑然不在,刚刚隐秘的事也好似没发生过。两人浮动的衣袖缠绵在一起,沈沅堪堪及他的胸口,发鬓湿漉漉贴着,犹如出水芙蓉般清纯妩媚。
  陆浔垂眼,嘴角溢出微不可查地讥笑,落在她眼角冰凉的手指慢慢移到沈沅纤细的脖颈处,紧贴她跳动的脉搏。人命就是如此脆弱,在他的手中,面前这个女人也不过是蝼蚁。
  沈沅眼睫颤抖了下,精致小巧的鼻尖已经渗出一层薄汗。外人看着他们现在虽是亲近,只有沈沅清楚,陆浔碰她的手再稍微用力,她今夜这条命就没了。
  “嫂嫂对长兄情深意切,让人甚是艳羡。”他不轻不重地道。
  沈沅闭了眼不再看他,面上从容镇定,心里实则早就提了起来,惊惧犹疑。她在赌,赌陆浔不会杀她,她的直觉向来准。颈上的手已经缓缓收了力,她肌肤白皙,素来敏感,被捏一下都会现出痕迹,他掐得这么紧,可该是通红青紫了。
  天光火亮一片,紫电龙蛇划过,照亮夜幕遮掩的长安城。
  时间过得漫长,沈沅还在赌,等待陆浔自己松下手,没料想他倏的泄了力道,在自己耳边戏谑玩味,“嫂嫂再不想法子救自己,明日我就让沈家所有人都会为你陪葬。”
  这场赌局陆浔不想陪她玩,只想让她自己认输。
  如此…多有意思啊。
  果然,沈沅蓦地睁开眸子,又是遗憾失落,又是愤愤不平。她可以凭借只觉判断陆浔不会杀自己,可她不能保证,陆浔不会动沈家的人,他这个疯子,什么都做得出来。
  卑鄙小人!无耻之徒!浪荡至极!
  他看出她的心思,满不在乎,“嫂嫂尽管骂,我只给你五指的时间来想法子解沈家…”他顿住,盯着她咬紧最后几个字“灭门之困。”
  陆浔收回在她脖颈上的手,犹如恶魔般的声音缠着沈沅,“五…”他先按下拇指,修长分明的四指在她面前,又慢慢按下一指,“四…”
  疯子!真是疯子!人命在他眼里不过就是捉弄的儿戏,沈沅此刻无比后悔当日马车里助于他,当初心软放走一头狼,让他现在来反咬自己。
  “三,二…”在陆浔将要落下一的时候,沈沅扔了伞,小步上前抱住他,直到两人紧紧相贴,不留一分一毫的空隙。陆浔实在高,沈沅踮起脚也只能到他的下巴,无奈她直接立到陆浔的鞋面上,两手于后勾住他的脖颈,却还是够不到,沈沅皱起小脸蹙眉小声,“你低头。”
  陆浔可笑地听着她命令强势的语气,懒散听话地低下头。
  沈沅嫁给陆晋三年,在不知陆晋有外室前她于情.事始终不大放开,两人虽算做琴瑟和鸣,可她也觉出陆晋从未尽兴过,到最后都了无兴致。重回陆家后,沈沅抛了多年的贵女教养,尽心服侍陆晋,于各种事务都相通透,即便是简单的吻,她也绝对可以挑起人的兴致。
  但这次,不知出于什么心理,沈沅并没用以前的花招,只是像陆浔方才一样,极淡,极淡的吻。
  只是单纯的相贴,甚至都算不上吻。
  这次是她主动,因为身高缘故,沈沅两手不得不勾得他更紧,她漂亮的鼻尖轻触着他的侧脸,肌肤滑腻,带着她独有的温软。这温度三年前陆浔就感受过,即便到现在,对于他常年寒凉的人来说依旧极为不适。
  他垂眸,瞧着胸口眉眼端庄温顺的人。
  沈沅吻得专注,若是她肯分心低眼,就能看到陆浔的喉骨轻轻滚动了下,极为细小的动静,很快被夜色掩盖。
  第21章 心思
  环素被大雨吵醒,起夜回来时看到主屋灯掌着,房门大开,风吹得喳喳作响。环素停滞片刻,心口砰砰,以为是夫人出了事,手忙脚乱穿好衣裳推门就出了去。
  耳房在主屋朝东,须得穿过一条石子路,环素没拿伞,顶雨就跑了过去。
  进屋后环素四目环视,怕吵醒屋里的主子,动静并不大,正欲到屏风处服侍唤人,就听到院外传来的动静,环素转身望去,夫人手撑一柄大伞,急匆匆地跑进来。
  环素吓了一跳,见她浑身落汤鸡似的,忙从壁橱里拿出宽厚舒适地外衣过去遮住沈沅的身子避寒。
  沈沅全身都湿透了,发鬓散开,淋淋漓漓地滴着水。她扔下淌水的伞,抱紧身子不停发颤。在外面夜里还好,这一进屋光线下瞧得清了。走时匆忙,她只披了件雪纱薄衣,轻薄的料子打湿,隐隐约约露出里面淡粉的小衣,窈窕玲珑的身段遮掩不住。雨水浸透后多出一种脆弱妖娆的美感,无形中清纯得勾人媚骨。
  门还没关,一股凉风吹进来,沈沅全身发冷,忍不住打了个喷嚏。环素给她披完衣又去关门,四下环视了眼,见其他仆从没被扰醒,耳房的灯也关着,才放心掩好闸门。她并不知陆晋不在屋内,低语问道“夫人,郎君他…”
  “他不在。”沈沅略带疲惫无奈道,若不是因为陆晋,今夜怎会出这样的荒唐事。她声音哑得不行,显然吹了小半夜风,又淋了那么久的雨水,是冻着了。
  环素一惊,深更半夜郎君不在屋内,夫人冒雨出去,难道是去寻了郎君?她见夫人不想多说,也就没多嘴去问。
  晕黄的光线下,照出沈沅苦闷忧愁的侧影。她没心思和环素说今夜的事,也不知如何开口,脑中一团乱麻,捋都捋不开。
  她在陆浔威胁之后,主动去亲了他。
  倒不是在乎这个无所谓的吻,早在三年前为了沈家她就可以抛出一切,即便委屈在陆府三年也不在乎。让她真正纠结头疼的是陆浔对她的态度,他究竟要做什么?
  三年前在陆允小院子的厨房里她就敏锐地发觉陆浔别处的心思,他步步不经意地接近,给她系耳铛,做饭,碰她面上的灰。不可否认的是,当初的沈沅并不觉得厌恶,甚至因为对他有太多的同情怜悯反而竟有些不忍责备,到最后也就说了句今后不再见不轻不重的狠话罢了。
  沈沅不会异想天开地认为陆浔喜欢自己,她有自知之明。能解释陆浔这些古怪异样行为只有一种,陆浔憎恨愁怨陆晋,甚至是整个陆家,而她是陆晋珍爱的妻子,为了报复,他才对她出手。这样玩多有趣啊!他就是个疯子!
  想到陆浔今夜在她耳边的话,沈沅手脚发凉,心沉了沉,坠入孤海,这只是一个开端,他以后还要做什么?把她当作卑贱的玩物拿捏在手里把玩?亦或是让她像风尘女子一样服侍他?
  沈沅不敢往下想了,环素给她拿的这件衣裳厚重保暖,她却觉得凛冽的寒风穿透外氅,一个劲儿得往她骨子里钻。
  陆浔料想到今夜做的事吓到了他那个胆如兔子般大的小嫂嫂,他碰了碰唇,温软尚在,因她白日服侍陆晋而生出异样的不快之感一扫而空,顿时心情大好。
  回去时雨小了些,来前他只撑了一柄伞,现在给了沈沅,他只能淋雨回去。雨水透着丝丝凉意,从他的眼角眉梢,顺着冷硬的轮廓淌过,滚过玄色流纹朝服落到地上。
  月黑风高夜,杀人放火时。
  陆浔回陆家这一趟除却沈沅,没人知晓。他离开沈府后,绕过凄凉落雨的长安街,去了长安城最大的销金窟,惠安坊。
  即便到了宵禁时分的夜里,惠安坊内依旧灯火通明,欢声笑语不断,这是上位者给的最大特权。而大魏历朝的上位者,有谁没来过这红袖添香之地一响贪欢呢?
  新帝登基,摄政王掌权,近日朝堂上人人自危,很少有敢说话的,毕竟那些敢说话的老顽固都被陆浔杀了。
  大魏于乱世中建朝,开国皇帝上位之出全靠世家大族扶持,刘氏一族便是其一,位及到了刘兴拓,又因他能言善辩,不破不立,会看眼色,做了户部尚书。刘兴拓已在朝中告假,除去回府安眠大多时候他都是在惠安坊里。
  现今新帝傀儡,全由摄政王陆浔掌权,他在朝中翻弄不出风雨,干脆一纸告假,坐拥香袖,等到朝中无人,他倒要瞧瞧那个傀儡皇帝,和一个摄政武夫能做出什么名堂。
  刘兴拓正躺坐美人怀里斟酒,外面忽传来一阵喧闹,紧接着紧闭的门就被人从外面打开。寒气袭入,刘兴拓放下酒水,手瑟缩了下,心中震颤惊异,为官四十余载,他竟一时被这青年身上的煞气震慑。
  稳了稳心神,刘兴拓从美人怀里出来,开口,“摄政王深夜前来,是…”
  他话还没说全,面前忽地飞来一柄银色短刀扎在他距心口半寸的地方,只需再进一步,他便一命呜呼。身畔衣衫半裸的女子见到立即吓得花容失色,“啊!”了一声,尖锐颤抖的嗓音又是把刘兴拓吓得肥躯猛抖,胸口汩汩血水留出,疼痛不止,刘兴拓目眦欲裂,咬牙切齿地看向步步走近的人,“陆浔,你好大的胆子,竟敢谋杀朝廷命官!”
  陆浔面无表情的过去,俯身看他,透着寒意的手摸到溅上热血的刀柄,指骨捏了一把,蓦地,那短刀连柄把都扎进了他胸膛里,刀柄较宽,硬生生扎出了一个窟窿。可这刀离心口甚远,刘兴拓一时死不了,只觉得痛苦无比,滋哇乱叫,一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来,陆浔悠悠开口,“刘大人,你可还记得十九年前的流光岛?”
  提此,刘兴拓忍着疼,目露惊恐,难以置信地看着他,眼前人影恍惚,仿佛有张牙舞爪的恶鬼扑来,来朝他索命。
  “不,不可能!这不可能的!怎么可能还有人活着!”
  “啊!”
  陆浔出了惠安坊,外面的雨还没停,细密的雨丝冲刷掉他手上的血迹,淌出一片鲜红。陆浔低眼看着刀柄繁杂覆辙的纹路,仔细瞧就能看出刀柄上刻得并非花纹,而是密密麻麻人的名字,名字刻得极小,肉眼瞧不出。陆浔指腹摸到刘兴拓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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