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汤姆的信(番外)
致我最亲爱的莉莉丝:
首先,你知道我比起写东西,更喜欢舞刀弄棒的。
所以这篇信的格式可能并不正确,最后的成品可能不像是信,更像是我在瞎聊。字也可能会很丑,嗯......我已经看到了,确实不好看。
怎么说呢,我当时的脑袋有点晕,嗯...也不知道你从哪里搞来的药,药效真是要命。
反正就是说,我离开的时候......嗯,怎么说呢?就是脑子不清醒了,没有什么别的理由。
反正,结果就是,我当时忘了给你留封信了。(可能潜意识中怕你醒过来?)
直到我回到家后才想起来写这封信,虽然你可能没机会看到它,但我还是想写出来,算是给自己人生中最温暖的十几年的一个交代。
嗯,你看不到也好,我能大胆的写出更多心里话了。
我能够理解你为什么会对我做出这些事情,真的,我原谅你了。最后这句话可能在你看来有点厚颜无耻,因为我也有错,我不该不告而别。
该死,离开前真应该和你好好聊聊的......希望你能原谅我,不,最好能忘记我。
如果说我不爱你,那肯定是假的,我爱你,非常爱,我人生中从来没有这么关心过一个人。
但是,我对你的爱只是父亲爱女儿的那种爱。
或者说,我认为我对你的爱只能是父爱,只应该是父爱。
我的意思是......
哪个王八蛋禽兽会爱上一个小自己......嗯,我算算...
当时我35,你只有12岁。
该死的,我大了你23岁!
哪个王八蛋会爱上比自己小23岁的女孩!?
我不能耽误你,你还有大把大把的美好时光。
你今年应该25岁了,而我已经48岁了。你正处于人生中最美好的年龄,而我已经老的上个楼梯都要大喘气了。
当然,这只是个比喻,我现在身体硬朗的很,跑个几公里都没问题......
我的意思是,你美好的人生不应该浪费在我这个臭老头身上。
你应该找个英俊帅气的小伙,和他来一段轰轰烈烈的爱情。
他可能是个富有正义感,实力强大觉醒者,可以保护你一辈子。
他可能是个富有文采,幽默风趣的诗人,可以一辈子逗你开心。
该死,我已经开始生气了,我真想把这些小子的头拧下来!
......
但我还是希望,你能忘了我,找一个能陪伴你一辈子的人。
你仔细想想,我到底有什么值得你怀念的?
过去的11年里,我曾经天天逼着你早上5点就起来练体能,打沙包。
过去的11年里,我几乎没有刷过碗,还天天指挥着你做各种家务。
在你16岁那年,那个帅小伙你还记得吗?就是那个在酒馆打工的小伙子。
我把他每天早上放在门口的玫瑰都丢到了臭水沟里。
我威胁他让他离你远点,否则我会把他的腿打折。
你看,我是个不折不扣的混蛋。
所以忘了我吧,开启你崭新的人生,让你的生活回到正轨。
署名:“汤姆”
......
莉莉丝的双眼已经模糊,她用手擦了擦眼角的泪珠,迫不及待的拿出了信封中的第二张纸。
比起前一张已经有些发黄的信纸,这张纸很新,显然是最近写的。
致我最亲爱的莉莉丝:
可能你已经快忘了我这个糟老头子了,我是汤姆。
我如今已经快要70了,但我知道自己活不到那个年纪,我能感觉到,我的人生已经离终点不远了。
你可能现在有个很爱你的丈夫,还有一个,甚至一群你很爱的孩子。
但还是请允许我在信封上写:“致我的爱人。”
你就当是一个无聊的任性的老人,在临终前最后回望自己的青春吧。
希望你的丈夫能够理解。
如果不能理解的话你们就分了吧,这种小肚鸡肠的男人也不值得你爱。
我认识一个很不错的孩子,他叫言烨,他是和你一个类型的觉醒者。
我有点后悔当时离开的时候,没有找你问清楚晋级的方法,这样我就不必要天天看着这孩子愁眉苦脸的了。
但我也很庆幸我不知道你晋级的方法,这样我就有机会把自己真正的心意告诉你了。
在我死后,这个叫言烨的孩子会把我的遗体送到你的身边。
我想你可能愿意再见我最后一面。
当然,不愿意的话也行,我的主要目的是故意恶心一下你的丈夫。
我知道这很讨人厌,但谁会跟一个死老头过不去呢?
如果你丈夫真的生气了,我建议你们还是分了比较好,这种小肚鸡肠(整段划掉)
对不起,跑题了。
我希望你能帮帮言烨,他是个好孩子,他刻苦、认真、温暖、富有正义感等等。
他和你一样,是万中无一的“完美觉醒者”。
他本应该和你一样强大、耀眼、自信,而不是被无知的人们唾弃和辱骂。
帮帮他吧,就当是了结我这个糟老头子最后的遗愿。
署名:老汤姆
莉莉丝将两张信纸叠好,放回了信封之中。然后她站起身子来到黑棺之前,静静的看着棺中的老人。
“你没必要这样的。”她喃喃自语道:“我根本没有爱上过其他人。”
在第二封信中,他表现得完全像是一个自私的讨人厌的糟老头子。
信中汤姆对她可能存在的婚姻指手画脚,三句不离“建议你们分了”这种自以为是的话。而且还自说自话的要求她帮忙,最后甚至用“遗愿”两个字进行道德绑架。
如果莉莉丝此时真的有一个家庭。
如果莉莉丝不够信任他的为人。
那么事情很有可能真的会往着老汤姆预计的方向发展:
莉莉丝彻底对他失去好感,但出于以前的救命恩情,还是勉强指导了一下言烨。
再然后,他们两个人的故事就此结束,莉莉丝和自己的家庭继续幸福快乐的生活着,而老汤姆的遗体会被随意埋在城郊的一处墓地。
可惜莉莉丝太了解他了,她知道就算他老糊涂了,也绝不可能说出这些话。
“你放心好了,我没有嫁给过其他人。而且你知道吗?你有一个女儿,她的名字叫汤璃儿,她的眼睛很像我,但是她的鼻子很像你......”
首先,你知道我比起写东西,更喜欢舞刀弄棒的。
所以这篇信的格式可能并不正确,最后的成品可能不像是信,更像是我在瞎聊。字也可能会很丑,嗯......我已经看到了,确实不好看。
怎么说呢,我当时的脑袋有点晕,嗯...也不知道你从哪里搞来的药,药效真是要命。
反正就是说,我离开的时候......嗯,怎么说呢?就是脑子不清醒了,没有什么别的理由。
反正,结果就是,我当时忘了给你留封信了。(可能潜意识中怕你醒过来?)
直到我回到家后才想起来写这封信,虽然你可能没机会看到它,但我还是想写出来,算是给自己人生中最温暖的十几年的一个交代。
嗯,你看不到也好,我能大胆的写出更多心里话了。
我能够理解你为什么会对我做出这些事情,真的,我原谅你了。最后这句话可能在你看来有点厚颜无耻,因为我也有错,我不该不告而别。
该死,离开前真应该和你好好聊聊的......希望你能原谅我,不,最好能忘记我。
如果说我不爱你,那肯定是假的,我爱你,非常爱,我人生中从来没有这么关心过一个人。
但是,我对你的爱只是父亲爱女儿的那种爱。
或者说,我认为我对你的爱只能是父爱,只应该是父爱。
我的意思是......
哪个王八蛋禽兽会爱上一个小自己......嗯,我算算...
当时我35,你只有12岁。
该死的,我大了你23岁!
哪个王八蛋会爱上比自己小23岁的女孩!?
我不能耽误你,你还有大把大把的美好时光。
你今年应该25岁了,而我已经48岁了。你正处于人生中最美好的年龄,而我已经老的上个楼梯都要大喘气了。
当然,这只是个比喻,我现在身体硬朗的很,跑个几公里都没问题......
我的意思是,你美好的人生不应该浪费在我这个臭老头身上。
你应该找个英俊帅气的小伙,和他来一段轰轰烈烈的爱情。
他可能是个富有正义感,实力强大觉醒者,可以保护你一辈子。
他可能是个富有文采,幽默风趣的诗人,可以一辈子逗你开心。
该死,我已经开始生气了,我真想把这些小子的头拧下来!
......
但我还是希望,你能忘了我,找一个能陪伴你一辈子的人。
你仔细想想,我到底有什么值得你怀念的?
过去的11年里,我曾经天天逼着你早上5点就起来练体能,打沙包。
过去的11年里,我几乎没有刷过碗,还天天指挥着你做各种家务。
在你16岁那年,那个帅小伙你还记得吗?就是那个在酒馆打工的小伙子。
我把他每天早上放在门口的玫瑰都丢到了臭水沟里。
我威胁他让他离你远点,否则我会把他的腿打折。
你看,我是个不折不扣的混蛋。
所以忘了我吧,开启你崭新的人生,让你的生活回到正轨。
署名:“汤姆”
......
莉莉丝的双眼已经模糊,她用手擦了擦眼角的泪珠,迫不及待的拿出了信封中的第二张纸。
比起前一张已经有些发黄的信纸,这张纸很新,显然是最近写的。
致我最亲爱的莉莉丝:
可能你已经快忘了我这个糟老头子了,我是汤姆。
我如今已经快要70了,但我知道自己活不到那个年纪,我能感觉到,我的人生已经离终点不远了。
你可能现在有个很爱你的丈夫,还有一个,甚至一群你很爱的孩子。
但还是请允许我在信封上写:“致我的爱人。”
你就当是一个无聊的任性的老人,在临终前最后回望自己的青春吧。
希望你的丈夫能够理解。
如果不能理解的话你们就分了吧,这种小肚鸡肠的男人也不值得你爱。
我认识一个很不错的孩子,他叫言烨,他是和你一个类型的觉醒者。
我有点后悔当时离开的时候,没有找你问清楚晋级的方法,这样我就不必要天天看着这孩子愁眉苦脸的了。
但我也很庆幸我不知道你晋级的方法,这样我就有机会把自己真正的心意告诉你了。
在我死后,这个叫言烨的孩子会把我的遗体送到你的身边。
我想你可能愿意再见我最后一面。
当然,不愿意的话也行,我的主要目的是故意恶心一下你的丈夫。
我知道这很讨人厌,但谁会跟一个死老头过不去呢?
如果你丈夫真的生气了,我建议你们还是分了比较好,这种小肚鸡肠(整段划掉)
对不起,跑题了。
我希望你能帮帮言烨,他是个好孩子,他刻苦、认真、温暖、富有正义感等等。
他和你一样,是万中无一的“完美觉醒者”。
他本应该和你一样强大、耀眼、自信,而不是被无知的人们唾弃和辱骂。
帮帮他吧,就当是了结我这个糟老头子最后的遗愿。
署名:老汤姆
莉莉丝将两张信纸叠好,放回了信封之中。然后她站起身子来到黑棺之前,静静的看着棺中的老人。
“你没必要这样的。”她喃喃自语道:“我根本没有爱上过其他人。”
在第二封信中,他表现得完全像是一个自私的讨人厌的糟老头子。
信中汤姆对她可能存在的婚姻指手画脚,三句不离“建议你们分了”这种自以为是的话。而且还自说自话的要求她帮忙,最后甚至用“遗愿”两个字进行道德绑架。
如果莉莉丝此时真的有一个家庭。
如果莉莉丝不够信任他的为人。
那么事情很有可能真的会往着老汤姆预计的方向发展:
莉莉丝彻底对他失去好感,但出于以前的救命恩情,还是勉强指导了一下言烨。
再然后,他们两个人的故事就此结束,莉莉丝和自己的家庭继续幸福快乐的生活着,而老汤姆的遗体会被随意埋在城郊的一处墓地。
可惜莉莉丝太了解他了,她知道就算他老糊涂了,也绝不可能说出这些话。
“你放心好了,我没有嫁给过其他人。而且你知道吗?你有一个女儿,她的名字叫汤璃儿,她的眼睛很像我,但是她的鼻子很像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