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节
“小公子,怎么样?”
银绒被青茗郎这一章巧嘴给说心动了,矜持地动了动头顶毛绒绒的狐耳:“那食宿你们也全包的吧?”
第六十四章
银绒便这样在秀春楼住下了。
他虽然出身穷酸,但在太微境的蘅皋居生活过,也随着城阳牧秋和陈向晚体验过大客栈,自认也是只见过世面的狐,但还是在秀春楼住得乐不思蜀——青茗郎简直把他当祖宗供起来了。
还给银绒起了个花名,叫做红袖。
自此红袖公子的衣食住行全由专人照顾,饮食起居都要最好的,出门脚不落地、在家手不沾水,靠在美人榻上就有两个丫鬟打扇捶腿,出了房门就有人扛着华盖遮阳,生怕晒黑了这位“准摇钱树”。
除此之外,青茗郎也履行了为其造势的诺言。
都说术业有专攻,半辈子青春都奉献给烟花柳巷的男老鸨,业务能力超群绝伦,不过几天的工夫,整个鹿吴城都传开了:有一位娇养在深闺的狐族少年,乃是个绝美的清倌人,不日就要举办梳拢之礼,招平生第一位入幕之宾。
一般红极一时的清倌人都是先卖艺。
或是陪客人们吟诗作对,或是弹琴作画,总之需得正儿八经地经营一阵子,赚足了眼球和恩客们的灵石,才会在某一日举办盛大的梳拢之礼,自此正式入了红尘。
而这位红袖公子,竟反其道而行之,直接就准备接客。
鹿吴城的秦楼楚馆不止秀春楼一家,其他小倌馆早就眼馋他们的生意,听说秀春楼刚走了头牌,便捧这么一位名不见经传的清倌人,都纷纷恶意揣测:这位红袖公子才、艺、色应该都不怎么样,所以才被赶鸭子上架,秀春楼楼中无大将了!
青茗郎也不急,等流言散布够了,到了家喻户晓的地步,才安排了红袖公子第一次出街。
那一日,秀春楼的绣花软轿,大张旗鼓地抬到鹿吴城最热闹的坊市上,慢悠悠地穿过整条街,等轿子后头缀满了想跃跃欲试一看究竟的人,里边的红袖公子才用一双素手,掀开轿帘子。
动作很慢,叫人得以看清他手指到小臂的细节,嫩如剥了壳的鸡蛋,白如上等的羊脂暖玉,指甲修剪得整齐,不显女气,可每根手指都柔软纤长,红色袍袖慢慢退到手肘上,露出半截白生生的小臂,但很快就被幂篱上的黑纱遮住。
银绒被小厮扶下轿子的时候,大红丝绸的袖子滑落,盖住双手,整个人都被衣物布料严严实实地包裹住,那一刻,半条街都发出了失望的嘘声,还有人不满地嚷嚷,但秀春楼经营百余年不倒,是颇有手段的地头蛇,几个随行的大妖护卫,当即站出来凶巴巴地维持秩序。
就,还挺有排场的。
银绒被小厮扶进了绸缎庄,便再也装不下去,一手扯幂篱,一手扯衣领,脚步飞快,嚷嚷:“热死了,有冰鉴吗?”
“我的小祖宗,你小点声!当心外头的人听到,”青茗郎一边跟着银绒,一边吩咐,“还不去拿冰鉴!红袖公子怕热不知道吗?”
银绒舒舒服服地靠在雕花红木榻上,吃着冰鉴里镇的西瓜,舒爽地吐出一口气,“好畅快,这么热的天,为什么要穿那么厚的衣服啊。”
青茗郎笑得见牙不见眼:“好东西自然要一点点地放,一下子都给出去,便不值钱了!红袖,你看到那些男人的眼神了吗?一个个都看直了!你的初夜,肯定能拍出空前绝后的大价钱!”
银绒眼睛都被幂篱蒙着,什么也没看见,不过听了这话也欢喜:“真的能赚很多吗?那那些苦工没有白费!”
为了这么一个小小的亮相——怎么掀帘子、怎么下车,先迈哪只脚,哪个动作停留多久,他都被青茗郎拉着排演了几十遍,就怕出一点差池。
青茗郎心知肚明初次亮相的成功有九成都要归功于银绒本身,却也脸不红心不跳地居功:“不错,以后你都听我的,保准你红到一千岁!咱们吃香的喝辣的!”
银绒:“还有美人!”
青茗郎:“对对对!美人源源不断,少不了!”
城阳牧秋不敢放过每一寸可能藏着自家小狐狸精的土地,亲力亲为,找得格外仔细,便也耽搁了些工夫,横渡万里,翻过鹿吴山的时候,已经又过了十几日。
这一路上,他收敛威压,乔装打扮,也向路人打听过,有没有见过一只小媚妖的踪迹,均一无所获,但他并不气馁,强迫自己冷静下来,不放过一丝一毫的蛛丝马迹,留意着所有不寻常的大小事宜。
可惜,听到路人们讨论最多的,竟是一件挺无聊的小事:某个妓院,有个小倌准备卖身了。
这件在城阳老祖看来无聊透顶的闲事,却甚嚣尘上,且越靠近鹿吴城,讨论的人便越多,也越激烈,即便城阳牧秋不愿意听,也被迫听了个囫囵。
据说那个清倌长得花容月貌,艳冠古今,还是只极品媚妖,据说有人只见了他一只纤纤酥手,就茶不思饭不想,害了相思病,后来还有人瞥见他换鞋,那双小脚又嫩又白……但虽说是要举办梳拢大礼,可至今还没人一睹真容呢。
城阳牧秋越听越觉得这群人多多少少有点变态,他们竟能把一双赤脚形容得秀色可餐,说得都快流口水了——一双脚而已,没见过脚吗?
城阳牧秋觉得不可思议,但也不敢掉以轻心——他能感觉到,银绒的气息不远了。
因而没有使用缩地成寸、日行千里的术法,而是边走边找,放慢速度,跟着人流一起御剑翻过鹿吴山,是的,有一大批人族修士,也慕名而去,想看看那位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的小倌。
同行的人太多,就不免有自来熟、话多的,有人主动向城阳牧秋搭讪:“道友,打听个事儿,你准备出多少?”
城阳牧秋:“?”
那人:“就是买红袖公子的初夜啊!看你器宇不凡,不是等闲之辈,应该不只是看热闹,而是奔着梳拢佳人去的吧?交流交流嘛,免得咱们竞价,被老鸨渔翁得利。”
城阳牧秋连眼神都懒得给:“没兴趣。”
那人:“这样,我先透个底,我准备了一万上品灵石,你呢?”
城阳牧秋:“……”
一万上品灵石?他虽多年不管账簿,却也知道,一万上品灵石,足够一个中等门派一年的开销了,就为了睡小倌一晚上?这人到底是个什么样的败家子?
城阳牧秋不由得看向那人。
那“败家子”对上老祖眼神的时候,莫名被其气势吓得一抖,不敢再攀谈,闭了嘴连忙溜边儿,躲进人群里,还在小声嘟囔:“不说就不说,凶什么凶啊,那个人也太可怕了,不过再凶也没用,秀春楼只认钱,本少爷就不信,还能有人比我准备的灵石多!”
城阳牧秋被迫继续听了一路的“红袖公子”逸闻。
譬如:“这次梳拢之礼与别个不同,除了比谁的灵石多之外,还要看客人们的自身条件!什么条件啊?自然是‘那块儿’啊!”
“这要是有人砸了灵石,却因为那块儿不行,人不是丢大了?秀春楼不想做生意了?现在妓子都这么嚣张,还敢挑客人的不是?”
“诸位稍安勿躁,我有确切消息,那位红袖公子与别人不同,并不只认灵石,若是‘活儿好’,梳拢之费可大幅减免,若是把他伺候舒服了,说不定还不要钱!”
“那当真是个妙人!哈哈哈哈哈哈哈。”
“吹得那么邪乎,还没人见过他的真容呢,说不定貌若无盐。”
“既然是秀春楼的清倌儿,还闹出这么大阵仗,应该不会差到哪儿去,再说,长得让人大失所望的话,不扔那么多灵石竞价就是,没什么损失。”
“今晚不就是梳拢之礼了吗?今晚就能看他的庐山真面目了!”
翻过鹿吴山时,已接近黄昏,城阳牧秋以为终于能与这些色令智昏的傻瓜们分道扬镳,得个清净,却没想到,寻气决显示,银绒所在的方向,又与他们的路线重合了。
这里是硕果仅存的妖族聚居地,而自家毛团儿还曾经被大妖追杀,城阳牧秋生怕银绒又被奸人所害,所以不敢打草惊蛇,只好忍着脾气,继续与精虫上脑的傻瓜们同行,按部就班地慢慢找,但也能稍稍放下心,至此,他已经能确定,银绒还活着,活人的气息与死魂是不同的,离得越近,越容易分辨。
也就是说,很快,他就能与自家狐狸相见了。
与银绒分别的日子,于他而言,可谓度日如年,不知道银绒感受如何?他突然遭难,应该是害怕的吧?他会不会思念自己,毕竟朝夕相处了那么久,多多少少会想念的吧?若是自己从天而降,救他于危难中,银绒会不会原谅自己从前犯过的错,答应跟自己回太微境?
城阳牧秋愈发迫切地想见到自家小狐狸,愈发迫切地憧憬,与银绒回归从前的生活,案牍劳形之外,亦有红袖添香,他愿意许他一生一世的庇护,自此常相伴。
没想到刚拨开人群,就有妖族护卫冲出来拦他。
今日是准花魁的大好日子,秀春楼打定主意振一振因前头牌被赎身而低迷的声势,因而大办特办,连护卫都选的返虚期以上的大妖,严防闹事者。
奈何,这些大妖哪里是城阳老祖的对手?捆在一起都不够看,轻轻一掌就被拂开,向四面八方摔去。
这一摔的惨相,直接惊动了老鸨。
青茗郎是见过世面的,虽然心里咋舌,不知引来了哪尊大佛,但还是摇着团扇,勇敢地笑着迎了上去,“哎呦,这位爷!小子们不懂事,您别跟他们一般见识,奴家在这里向您赔不是了!”
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城阳牧秋微微皱着眉,却没再动手,给了这妖一个机会:“让开,我找人。”
“哎呦找人呀?”青茗郎误会了,赶着今日的梳拢大礼,巴巴地往秀春楼凑,还能找谁啊?
“您再等一等,我们红袖公子就出来了!”
“谁要见你们的小倌?”城阳牧秋耐心耗尽,但一个“滚”字还没出口,倒是先听到人群发出一阵惊天动地的吸气声,而后是嗡嗡议论,而后是欢呼叠在嗡嗡议论之上,不用看也知道是那小倌终于揭开面纱,以真面目示人了。
也不知是个什么样的狐媚子,引得这么多人鬼吼鬼叫。
城阳牧秋被吵得心烦,一掌挥开青茗郎,却在抬头的瞬间愣住了。
第六十五章
那位穿红衣的狐耳公子,斜坐在贵妃榻上,赤着脚,一只雪白的玉足勾住落下的面纱。
红衣,雪肤,素手,墨发,艳色无边。
青茗郎爬起来,窥了眼城阳牧秋,看清他直勾勾望向自家花魁的眼神,不免有种扬眉吐气的爽感,拍拍身上的土,得意地哼了一声,扭着身子拨开人群,喜气洋洋地喊:“诸位稍安勿躁!既已见到红袖公子的真容,今日的竞价就正式开始!”
“不过还有个规矩,合眼缘者参与竞价,其余诸公亦可留下观礼,或是到偏厅略坐,自有其他公子伺候。红袖是初次,还望大家担待!”
自古名妓对恩客有些要求屡见不鲜,但大多是以才情,长相等作为具体要求,什么叫“合眼缘”?这也太主观了。
有人抗议,也有人炫耀自己的“内幕消息”:“这位红袖公子的要求,不大好说出口,只好说‘合眼缘’。”
“那具体是什么要求?”
“要会伺候人的。”
城阳牧秋听到周围发出一阵意味深长的笑声,脸色登时更难看了,就要冲上去直接将人带走,却又有人说道:“能提出这种要求,又是媚妖,我不信他是初次。”
“管他呢,难道你是个童子鸡?”
“我听说,真是童子鸡人家还不要,说不定红袖公子就吃过童子鸡的亏,才提出这种要求,想找个活好的!”
城阳牧秋:“…………”
“我还没见过这么勾人的美人儿,管他是不是初次,再说初次我也买不起,看个热闹罢了,等他正式挂牌,我非要尝尝味道。”
“谁不想呢,那身段儿,那脚、那腿,真白!听说狐媚子的耳朵和尾巴都是敏感点,办事的时候一碰他们就受不了——”
这人说到一半就戛然而止,双手痛苦地捂住喉咙,好像被双无形的手扼住,没一会儿便口吐白沫,引起一片慌乱,但现场人实在是太多了,一点点骚乱并不影响“正事”。
“五千块上品灵石!”
“五千块上品灵石再加五百块中品灵石!”
“八千块!”
“一万,我出一万块上品灵石!”
“这位爷,您想竞价的话,还请移步这边!对不住,需要我们公子点头才行!”
银绒亮相之后,就被小厮扶着进了里间,坐在珠帘之后,听着越喊越贵的竞价,心里不由得一阵阵咋舌。
天爷嗳,这么贵,就跟自己睡一觉?
从前在红袖楼的时候,最红的姑娘哼哼唧唧陪恩客一晚上,顶多几十块上品灵石,客人若是高兴,再赏一点宝贝就完了,这就是驰名修真界的大妓馆吗?他的价钱水涨船高,这么好赚的吗!
嗨呀,不止如此,老鸨还信守诺言,真帮他拦下了不少“歪瓜裂枣”的客人,银绒躲在珠帘后,甩着尾巴尖儿,悄悄看过去,果不其然,青茗郎又在干活了。
好像正在苦口婆心地劝退一个高大的男人,正在张开手臂做出阻拦的动作,等等,那个男人的身影怎么看起来有点眼熟啊?
“红袖公子,要不要休息一下?青掌柜的吩咐了,这竞价得持续到掌灯时分呢,您累了就去歇着,晚上还有得熬呢,别累坏了身子!”
银绒被青茗郎这一章巧嘴给说心动了,矜持地动了动头顶毛绒绒的狐耳:“那食宿你们也全包的吧?”
第六十四章
银绒便这样在秀春楼住下了。
他虽然出身穷酸,但在太微境的蘅皋居生活过,也随着城阳牧秋和陈向晚体验过大客栈,自认也是只见过世面的狐,但还是在秀春楼住得乐不思蜀——青茗郎简直把他当祖宗供起来了。
还给银绒起了个花名,叫做红袖。
自此红袖公子的衣食住行全由专人照顾,饮食起居都要最好的,出门脚不落地、在家手不沾水,靠在美人榻上就有两个丫鬟打扇捶腿,出了房门就有人扛着华盖遮阳,生怕晒黑了这位“准摇钱树”。
除此之外,青茗郎也履行了为其造势的诺言。
都说术业有专攻,半辈子青春都奉献给烟花柳巷的男老鸨,业务能力超群绝伦,不过几天的工夫,整个鹿吴城都传开了:有一位娇养在深闺的狐族少年,乃是个绝美的清倌人,不日就要举办梳拢之礼,招平生第一位入幕之宾。
一般红极一时的清倌人都是先卖艺。
或是陪客人们吟诗作对,或是弹琴作画,总之需得正儿八经地经营一阵子,赚足了眼球和恩客们的灵石,才会在某一日举办盛大的梳拢之礼,自此正式入了红尘。
而这位红袖公子,竟反其道而行之,直接就准备接客。
鹿吴城的秦楼楚馆不止秀春楼一家,其他小倌馆早就眼馋他们的生意,听说秀春楼刚走了头牌,便捧这么一位名不见经传的清倌人,都纷纷恶意揣测:这位红袖公子才、艺、色应该都不怎么样,所以才被赶鸭子上架,秀春楼楼中无大将了!
青茗郎也不急,等流言散布够了,到了家喻户晓的地步,才安排了红袖公子第一次出街。
那一日,秀春楼的绣花软轿,大张旗鼓地抬到鹿吴城最热闹的坊市上,慢悠悠地穿过整条街,等轿子后头缀满了想跃跃欲试一看究竟的人,里边的红袖公子才用一双素手,掀开轿帘子。
动作很慢,叫人得以看清他手指到小臂的细节,嫩如剥了壳的鸡蛋,白如上等的羊脂暖玉,指甲修剪得整齐,不显女气,可每根手指都柔软纤长,红色袍袖慢慢退到手肘上,露出半截白生生的小臂,但很快就被幂篱上的黑纱遮住。
银绒被小厮扶下轿子的时候,大红丝绸的袖子滑落,盖住双手,整个人都被衣物布料严严实实地包裹住,那一刻,半条街都发出了失望的嘘声,还有人不满地嚷嚷,但秀春楼经营百余年不倒,是颇有手段的地头蛇,几个随行的大妖护卫,当即站出来凶巴巴地维持秩序。
就,还挺有排场的。
银绒被小厮扶进了绸缎庄,便再也装不下去,一手扯幂篱,一手扯衣领,脚步飞快,嚷嚷:“热死了,有冰鉴吗?”
“我的小祖宗,你小点声!当心外头的人听到,”青茗郎一边跟着银绒,一边吩咐,“还不去拿冰鉴!红袖公子怕热不知道吗?”
银绒舒舒服服地靠在雕花红木榻上,吃着冰鉴里镇的西瓜,舒爽地吐出一口气,“好畅快,这么热的天,为什么要穿那么厚的衣服啊。”
青茗郎笑得见牙不见眼:“好东西自然要一点点地放,一下子都给出去,便不值钱了!红袖,你看到那些男人的眼神了吗?一个个都看直了!你的初夜,肯定能拍出空前绝后的大价钱!”
银绒眼睛都被幂篱蒙着,什么也没看见,不过听了这话也欢喜:“真的能赚很多吗?那那些苦工没有白费!”
为了这么一个小小的亮相——怎么掀帘子、怎么下车,先迈哪只脚,哪个动作停留多久,他都被青茗郎拉着排演了几十遍,就怕出一点差池。
青茗郎心知肚明初次亮相的成功有九成都要归功于银绒本身,却也脸不红心不跳地居功:“不错,以后你都听我的,保准你红到一千岁!咱们吃香的喝辣的!”
银绒:“还有美人!”
青茗郎:“对对对!美人源源不断,少不了!”
城阳牧秋不敢放过每一寸可能藏着自家小狐狸精的土地,亲力亲为,找得格外仔细,便也耽搁了些工夫,横渡万里,翻过鹿吴山的时候,已经又过了十几日。
这一路上,他收敛威压,乔装打扮,也向路人打听过,有没有见过一只小媚妖的踪迹,均一无所获,但他并不气馁,强迫自己冷静下来,不放过一丝一毫的蛛丝马迹,留意着所有不寻常的大小事宜。
可惜,听到路人们讨论最多的,竟是一件挺无聊的小事:某个妓院,有个小倌准备卖身了。
这件在城阳老祖看来无聊透顶的闲事,却甚嚣尘上,且越靠近鹿吴城,讨论的人便越多,也越激烈,即便城阳牧秋不愿意听,也被迫听了个囫囵。
据说那个清倌长得花容月貌,艳冠古今,还是只极品媚妖,据说有人只见了他一只纤纤酥手,就茶不思饭不想,害了相思病,后来还有人瞥见他换鞋,那双小脚又嫩又白……但虽说是要举办梳拢大礼,可至今还没人一睹真容呢。
城阳牧秋越听越觉得这群人多多少少有点变态,他们竟能把一双赤脚形容得秀色可餐,说得都快流口水了——一双脚而已,没见过脚吗?
城阳牧秋觉得不可思议,但也不敢掉以轻心——他能感觉到,银绒的气息不远了。
因而没有使用缩地成寸、日行千里的术法,而是边走边找,放慢速度,跟着人流一起御剑翻过鹿吴山,是的,有一大批人族修士,也慕名而去,想看看那位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的小倌。
同行的人太多,就不免有自来熟、话多的,有人主动向城阳牧秋搭讪:“道友,打听个事儿,你准备出多少?”
城阳牧秋:“?”
那人:“就是买红袖公子的初夜啊!看你器宇不凡,不是等闲之辈,应该不只是看热闹,而是奔着梳拢佳人去的吧?交流交流嘛,免得咱们竞价,被老鸨渔翁得利。”
城阳牧秋连眼神都懒得给:“没兴趣。”
那人:“这样,我先透个底,我准备了一万上品灵石,你呢?”
城阳牧秋:“……”
一万上品灵石?他虽多年不管账簿,却也知道,一万上品灵石,足够一个中等门派一年的开销了,就为了睡小倌一晚上?这人到底是个什么样的败家子?
城阳牧秋不由得看向那人。
那“败家子”对上老祖眼神的时候,莫名被其气势吓得一抖,不敢再攀谈,闭了嘴连忙溜边儿,躲进人群里,还在小声嘟囔:“不说就不说,凶什么凶啊,那个人也太可怕了,不过再凶也没用,秀春楼只认钱,本少爷就不信,还能有人比我准备的灵石多!”
城阳牧秋被迫继续听了一路的“红袖公子”逸闻。
譬如:“这次梳拢之礼与别个不同,除了比谁的灵石多之外,还要看客人们的自身条件!什么条件啊?自然是‘那块儿’啊!”
“这要是有人砸了灵石,却因为那块儿不行,人不是丢大了?秀春楼不想做生意了?现在妓子都这么嚣张,还敢挑客人的不是?”
“诸位稍安勿躁,我有确切消息,那位红袖公子与别人不同,并不只认灵石,若是‘活儿好’,梳拢之费可大幅减免,若是把他伺候舒服了,说不定还不要钱!”
“那当真是个妙人!哈哈哈哈哈哈哈。”
“吹得那么邪乎,还没人见过他的真容呢,说不定貌若无盐。”
“既然是秀春楼的清倌儿,还闹出这么大阵仗,应该不会差到哪儿去,再说,长得让人大失所望的话,不扔那么多灵石竞价就是,没什么损失。”
“今晚不就是梳拢之礼了吗?今晚就能看他的庐山真面目了!”
翻过鹿吴山时,已接近黄昏,城阳牧秋以为终于能与这些色令智昏的傻瓜们分道扬镳,得个清净,却没想到,寻气决显示,银绒所在的方向,又与他们的路线重合了。
这里是硕果仅存的妖族聚居地,而自家毛团儿还曾经被大妖追杀,城阳牧秋生怕银绒又被奸人所害,所以不敢打草惊蛇,只好忍着脾气,继续与精虫上脑的傻瓜们同行,按部就班地慢慢找,但也能稍稍放下心,至此,他已经能确定,银绒还活着,活人的气息与死魂是不同的,离得越近,越容易分辨。
也就是说,很快,他就能与自家狐狸相见了。
与银绒分别的日子,于他而言,可谓度日如年,不知道银绒感受如何?他突然遭难,应该是害怕的吧?他会不会思念自己,毕竟朝夕相处了那么久,多多少少会想念的吧?若是自己从天而降,救他于危难中,银绒会不会原谅自己从前犯过的错,答应跟自己回太微境?
城阳牧秋愈发迫切地想见到自家小狐狸,愈发迫切地憧憬,与银绒回归从前的生活,案牍劳形之外,亦有红袖添香,他愿意许他一生一世的庇护,自此常相伴。
没想到刚拨开人群,就有妖族护卫冲出来拦他。
今日是准花魁的大好日子,秀春楼打定主意振一振因前头牌被赎身而低迷的声势,因而大办特办,连护卫都选的返虚期以上的大妖,严防闹事者。
奈何,这些大妖哪里是城阳老祖的对手?捆在一起都不够看,轻轻一掌就被拂开,向四面八方摔去。
这一摔的惨相,直接惊动了老鸨。
青茗郎是见过世面的,虽然心里咋舌,不知引来了哪尊大佛,但还是摇着团扇,勇敢地笑着迎了上去,“哎呦,这位爷!小子们不懂事,您别跟他们一般见识,奴家在这里向您赔不是了!”
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城阳牧秋微微皱着眉,却没再动手,给了这妖一个机会:“让开,我找人。”
“哎呦找人呀?”青茗郎误会了,赶着今日的梳拢大礼,巴巴地往秀春楼凑,还能找谁啊?
“您再等一等,我们红袖公子就出来了!”
“谁要见你们的小倌?”城阳牧秋耐心耗尽,但一个“滚”字还没出口,倒是先听到人群发出一阵惊天动地的吸气声,而后是嗡嗡议论,而后是欢呼叠在嗡嗡议论之上,不用看也知道是那小倌终于揭开面纱,以真面目示人了。
也不知是个什么样的狐媚子,引得这么多人鬼吼鬼叫。
城阳牧秋被吵得心烦,一掌挥开青茗郎,却在抬头的瞬间愣住了。
第六十五章
那位穿红衣的狐耳公子,斜坐在贵妃榻上,赤着脚,一只雪白的玉足勾住落下的面纱。
红衣,雪肤,素手,墨发,艳色无边。
青茗郎爬起来,窥了眼城阳牧秋,看清他直勾勾望向自家花魁的眼神,不免有种扬眉吐气的爽感,拍拍身上的土,得意地哼了一声,扭着身子拨开人群,喜气洋洋地喊:“诸位稍安勿躁!既已见到红袖公子的真容,今日的竞价就正式开始!”
“不过还有个规矩,合眼缘者参与竞价,其余诸公亦可留下观礼,或是到偏厅略坐,自有其他公子伺候。红袖是初次,还望大家担待!”
自古名妓对恩客有些要求屡见不鲜,但大多是以才情,长相等作为具体要求,什么叫“合眼缘”?这也太主观了。
有人抗议,也有人炫耀自己的“内幕消息”:“这位红袖公子的要求,不大好说出口,只好说‘合眼缘’。”
“那具体是什么要求?”
“要会伺候人的。”
城阳牧秋听到周围发出一阵意味深长的笑声,脸色登时更难看了,就要冲上去直接将人带走,却又有人说道:“能提出这种要求,又是媚妖,我不信他是初次。”
“管他呢,难道你是个童子鸡?”
“我听说,真是童子鸡人家还不要,说不定红袖公子就吃过童子鸡的亏,才提出这种要求,想找个活好的!”
城阳牧秋:“…………”
“我还没见过这么勾人的美人儿,管他是不是初次,再说初次我也买不起,看个热闹罢了,等他正式挂牌,我非要尝尝味道。”
“谁不想呢,那身段儿,那脚、那腿,真白!听说狐媚子的耳朵和尾巴都是敏感点,办事的时候一碰他们就受不了——”
这人说到一半就戛然而止,双手痛苦地捂住喉咙,好像被双无形的手扼住,没一会儿便口吐白沫,引起一片慌乱,但现场人实在是太多了,一点点骚乱并不影响“正事”。
“五千块上品灵石!”
“五千块上品灵石再加五百块中品灵石!”
“八千块!”
“一万,我出一万块上品灵石!”
“这位爷,您想竞价的话,还请移步这边!对不住,需要我们公子点头才行!”
银绒亮相之后,就被小厮扶着进了里间,坐在珠帘之后,听着越喊越贵的竞价,心里不由得一阵阵咋舌。
天爷嗳,这么贵,就跟自己睡一觉?
从前在红袖楼的时候,最红的姑娘哼哼唧唧陪恩客一晚上,顶多几十块上品灵石,客人若是高兴,再赏一点宝贝就完了,这就是驰名修真界的大妓馆吗?他的价钱水涨船高,这么好赚的吗!
嗨呀,不止如此,老鸨还信守诺言,真帮他拦下了不少“歪瓜裂枣”的客人,银绒躲在珠帘后,甩着尾巴尖儿,悄悄看过去,果不其然,青茗郎又在干活了。
好像正在苦口婆心地劝退一个高大的男人,正在张开手臂做出阻拦的动作,等等,那个男人的身影怎么看起来有点眼熟啊?
“红袖公子,要不要休息一下?青掌柜的吩咐了,这竞价得持续到掌灯时分呢,您累了就去歇着,晚上还有得熬呢,别累坏了身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