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我卖红烧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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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诗诗俏脸通红,娇艳欲滴,脸上尽是羞意。
  相公不会是又犯了疯病了吧?还是……还是想要白日宣淫?
  在她的印象当中,苏哲虽然纨绔荒苏,孟浪无状,但也并非如此急色之人。
  猝不及防地被亲了一口,洛诗诗心乱如麻,如小鹿乱撞般。
  至于苏哲所说的什么生财之道,洛诗诗只当他是在胡言乱语,选择了自动忽略。
  而苏哲此刻也没有闲情逸致去注意洛诗诗的反应,他已经完全沉浸在自己的发财大计当中了。
  作为一名文科生,苏哲也算的上博古通今了,尤其是对历史十分了解。
  在尝过洛诗诗所做的鲫鱼汤后,苏哲突然想起史料中对于明朝百姓衣食住行的一些基本介绍。
  明朝在烹饪方面,比起前宋已经有了长足的进步。
  因为宋朝之时,所有菜肴几乎清一色以炖为主,想吃到炒菜几乎是遥不可及的梦想。
  而明朝则普遍开始炒菜,从口感上来说要比宋朝远胜不止一筹。
  但是明朝食材同样匮乏,尤其是香料更是价比黄金,十分难得。
  这个时代远没有什么鸡精味精之类的调味品,甚至连辣椒都没有。
  若是你想吃个烤地瓜啥的,那你首先要能长命百岁,熬到万历年才行。
  所以这个时代的菜肴口味十分单调,对于吃惯了各种食品添加剂和香精的现代人来说,根本难以下咽。
  中国有句古话叫做“民以食为天”,所以吃对于人类来说是头等大事。
  吃饱不是目的,对于富人而言,吃好才是享受。
  老夫子不也曾说过“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吗?
  所以,苏哲的发财计划已经呼之欲出了——卖菜。
  准确而言,应该是卖红烧肉。
  猪肉在后世是国人的主食之一,几乎所有人都离不开猪肉。
  然而在明朝,即便是那些苦哈哈的下里巴人,也没有几个愿意去吃猪肉的。
  这个时候的人们,普遍以羊肉为主。
  南米北粟,南鱼北羊,大抵如此。
  之所以不吃猪肉,并非朱是国姓,百姓不敢食之。
  真正的原因是,猪肉实在太过腥臊,食之令人作呕。
  因为此时人们还没有想出騙猪之法。
  没有阉割过的猪,口感极差,肉质又老又硬,尤其是那股骚气,令人难以下咽。
  所以后世之人不吃老母猪肉也是这个原因。
  目前为止,关于猪肉的做法,也只有一道极富盛名的东坡肉。
  不得不说,苏东坡是一个极其会吃的吃货,同时,他也是一个十分有钱的吃货。
  东坡肉听起来十分简单,但是做工十分复杂,尤其是成本更是高昂到难以想象。
  因为这道菜当中的香料价值就远远超过猪肉本身数倍。
  这种价格高昂的做法,有几个人能吃得起?
  而之所以添加大量香料,花费多道工序,目的只是为了去除猪身上的那股骚气罢了。
  只要手艺好,其他的根本不在话下。
  苏哲嘴角露出笑容,一脸自得。
  他老爸是五星级酒店大厨,他从小耳濡目染,也学了一手好厨艺,所以才会选择去做美食主播。
  虽然食材香料匮乏,但若是能把人人弃之的猪肉做成美味佳肴,一定会令人耳目一新,引来争先恐后的抢购。
  发家致富指日可待啊!
  说干就干,苏哲放下筷子一抹嘴,激动难耐地对洛诗诗说道:
  “诗诗,咱们家里还有多少银子?你赶紧去集市全部去买猪肉,对了,再买二斤白糖!八角茱萸陈皮老醋酱油也要!”
  洛诗诗一脸古怪地盯着苏哲,不知道相公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还是又抽了什么疯。
  但是男人吩咐的事,她也不敢多问。
  洛诗诗张了张嘴,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但是想了想,还是把要说的话给咽了回去。
  她默不作声地从床底取出一个精致的小匣子,用贴身保管的钥匙打开后,取出一支金光灿灿的金簪。
  其实家里早就家徒四壁,甚至断粮几日了。
  她这几日辛苦浣衣赚来的工钱,也都换成了米面。
  这支金簪是她的陪嫁之物,也是她娘亲亲手交给她,希望能她传给她的女儿。
  其他的陪嫁之物早已被典当一空,但再苦再难,洛诗诗都没有想过去当这次金簪。
  但是此刻,因为苏哲的一句话,她义无反顾地决定当掉簪子。
  洛诗诗一脸不舍地带着簪子出了门,而苏哲还沉浸在喜悦当中,根本没有注意这些旁支末节。
  一个时辰以后,洛诗诗终于回来了,她身后还跟着一辆驴车。
  驴车是她租借来的,车上摆放着琳琅满目的食材,其中一大坨猪肉格外显眼,足足有五十斤之重。
  苏哲眉开眼笑地迎了出去。
  “辛苦了娘子,等我的好消息吧!”
  苏哲从家中取了菜刀案板和锅铲,又提了一桶水放到车上,接着便赶着驴车扬长而去。
  金陵城历来繁华热闹,苏哲赶着车来到一处人流密集的地方。
  将东西收拾妥当之后,苏哲大声吆喝起来:
  “来来来,瞧一瞧尝一尝嘞,正宗黑猪肉做出的红烧肉,只卖一两银子一碗,童叟无欺……”
  “这人疯了吧……”
  “红烧肉是什么东西?”
  “猪肉能吃吗?一两银子一碗,这是想银子想出毛病了吧?”
  随着苏哲的吆喝,人们纷纷驻足围观起来。
  但大部分人都对他抱以同情的目光,认为此人一定是得了失心疯。
  苏哲却根本不以为意,将猪肉洗净,切成块状之后,他架起锅翻炒起来。
  待颜色微变,将这些半熟的肉盛入桶中。
  接着他开始往大锅之中添水,随着水越煮越沸,开始计算时间不断添加各种配料。
  一刻钟后,汤底终于制成,苏哲一股脑将桶中的肉全部倒入锅中。
  但是与此同时,刚才那些兴致勃勃围观的人们,在发现苏哲是个疯子之后,都三三两两地散的差不多了。
  苏哲懒洋洋地坐在摊前,不停地打量着过往路人。
  酒香不怕巷子深,哥这手艺,就不信遇不到识货的主!
  苏哲一脸的若无其事,因为在熬制的过程中,红烧肉浓郁的香气被彻底激发出来,整条大街都是香飘十里。
  就在这时,一个三十左右的中年男子大步流星地朝苏哲的摊前走了过来。
  这男子面白无须,走路姿势十分怪异。
  终于有上门的了!
  苏哲一阵暗喜,面上却是不动声色。
  “你卖的是什么?”
  男子看向苏哲,咽了咽口水,开门见山地问道。
  我凑!原来是个娘娘腔!
  听到男子尖细的声音,苏哲一阵恶寒,鸡皮疙瘩都掉了一地。
  “猪肉制成的红烧肉,只要一两银子一碗,要不要来一碗?”
  苏哲看着娘娘腔,漫不经心地问道。
  “猪肉?一两银子一碗?你怎么不去抢!”
  在听到是猪肉后,娘娘腔的表情变得十分古怪,再听到一两银子,看他一脸气愤,就差抄起凳子拍死苏哲了。
  说完,娘娘腔转身欲走,但就在此时,那股浓郁的香味再次弥漫开来,在他的笔尖萦绕。
  他摸了摸饥肠辘辘的肚子,突然回过头来,阴阳怪气地说道:
  “先给咱……我来一碗,哼!要是不好吃我非砸了你的摊子不可。”
  说罢,那娘娘腔直接扔了锭银子给苏哲。
  看到银子,苏哲瞬间眉开眼笑起来,只是他没有注意到,那雪花银上面还有官府标记。
  “得嘞,要是不好吃您把我人拆了都行!”
  说着,苏哲手脚麻利的从锅里捞出两块油光红亮的红烧肉放到碗里。
  红烧肉块头很大,所以两块便装了一碗。
  娘娘腔接过碗,拿起筷子,夹起一块红烧肉,嘴里还在不依不饶:
  “小子,少跟我耍贫嘴,我吃过的肉比你吃过的饭……”
  话未说完,娘娘腔便将一块红烧肉送入口中。
  下一刻,他两眼发光,脸上的表情更是精彩纷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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