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釜沉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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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尹旭抬起头,破天荒地用商量的语气对扈飞霜说:“我体质异于常人,在被大妖怪附身时,大妖怪的一些想法,我能感应到。我体内的火能量不能乱用,这就是我感应到的大妖怪的意思。”
  “那就是毕方鸟这么告诉你的了。”
  “算是吧。”
  扈飞霜来回走了几圈,问尹旭道:“刚才射向你那支小箭箭尾被火烧,这算不算用了?”
  “那是我情急之下发出去的火苗,我不是故意的,只是不小心……而且刚才那一下发出的火能量极少,应该关系不大。”
  “毕方鸟它自己身上的火苗有多少?”
  “无穷无尽。”
  “火烧船只要用的火苗跟毕方鸟自身之火比起来,多不多?”
  “沧海一栗。”
  “那便是了。你体内的火能量是被毕方附身的时候毕方留在你身上的,能有多少?火烧船只我只需要几个火把的火种便够了,又有多少?这一点点火能量对于毕方来说不足挂齿,它不会计较的。”
  “可是……”尹旭犹豫了。
  “而且它告诉你的是不能乱用,你烧几只船而已,又不是烧几个人,是乱用吗?”
  尹旭在一个大石头上坐下,小声说:“让我想想。”
  扈飞霜蹲在他面前,注视着他,认真说道:“我知道你怜惜毕方。普通人若曾与异禽异兽呆在一起过,会对它们既是怜惜,又是敬畏。我也一样。”
  尹旭抬眼,看着扈飞霜。
  扈飞霜又道:“但怜惜敬畏归怜惜敬畏,过分畏缩却也没必要。明天晚上柳枝寨是真的需要你。你不就是为了报答柳枝寨的收留之恩来的吗?”
  尹旭没说话。他的目光与扈飞霜的目光相撞,两人就这么对视着,好久都不挪开眼。最终是尹旭先败下阵来,他眼珠子动了一下,眼睫毛一颤,像是在逃避什么一样,把头偏了偏。
  “我若答应明晚帮你烧船,你会不会得寸进尺,要我帮你火攻青霄坛?”
  “当然不会。据我所知,异禽在异禽附灵体体内留下的能量只有少量,你的火能量,烧几艘船可以,攻青霄坛,不行。”
  “假设我的能量足够火攻青霄坛,你会逼我吗?”
  “没这种假设,你做不到。”
  “我说,假设。”尹旭问得十分认真。
  扈飞霜也十分认真地思考了一番,回答道:“会。”
  尹旭表情复杂,“你这个人,胆大,而且,贪婪。”
  “明晚你必须帮我。”
  尹旭的脸在远处灯光的映照下忽明忽暗,扈飞霜猜不到这个人的心中所想。“好,明晚我去。船,也帮你烧。”他沉默了一会儿后,终于说道。
  扈飞霜满意地站了起来,她说了一声“一言为定”,背手离开。
  第二日晚,八十八寨的人在一字排开、灯火通明的船队上击鼓呐喊,向对岸挑衅,而对岸的人已经习惯了这种无聊的游戏,对此一笑了之,压根不紧张。
  夜幕之下,扈飞霜与九十九位勇士每两人为一船坐上了五十只小船渡江。一百个人沉默无声地划着桨,远处击鼓呐喊的挑衅声越来越远。
  一百人顺利地在一处偏僻的河岸登陆。扈飞霜与尹旭同坐一条船,尹旭先上岸,上岸后拉了扈飞霜一把,扈飞霜拉住尹旭的手时在他的手上用力掐了一下,眼神暗示他马上放火。
  尹旭没反应。
  扈飞霜心想:难道他想反悔?于是她又加大力度掐了尹旭一下。
  “啪!”尹旭回打了扈飞霜的手一巴掌,十分用力。
  扈飞霜“啧”了一声,瞪了尹旭一眼。
  尹旭脸上什么表情也没有,他另一只手背在身后,食指和中指轻轻勾了两下。一颗微小的火星从他的手指之间飞了出去,飞到半空中时,那一颗火星分成了五十颗更小的火星。五十颗火星落在五十艘小船上,瞬间燃起高高的火苗,将五十艘船全部烧毁。
  一人大惊,指着大火喊道:“船……船……”
  扈飞霜低喝一声,道:“别乱叫,是怕别人不发现我们吗?”
  “盟主大人,这船是怎么了?”
  “我怎知是怎么回事?”扈飞霜淡定地说,“这突如其来一把邪火,怕是老天爷要烧的。烧便烧了吧,现在没工夫去查它是怎么起火的。我们要做的是抓紧时间,夜袭青霄坛。”
  一人小声道:“船没了,若是偷袭失败,连个退路也没有了。”
  扈飞霜走到他身边,冷笑道:“退路?我们此次夜袭,许胜不许败,哪里还有什么退路?你是哪个寨的,报上名来,且让大家都看看,是哪个寨的勇士,在千钧一发之际还想着退路?”
  她“勇士”二字说得极重,听起来有那么一点讽刺的味道。那人脸红了,低下头道:“是我错了。此次夜袭,必须不胜不归!”
  “出发!”扈飞霜下令。
  九十九人中有人自幼在郁州城内长大,扈飞霜让那人带路,抄小道来到青霄坛。
  到了青霄坛,扈飞霜才知道人们总说金家富足金家富足,到底是个什么富法。金氏青霄坛雄伟辉煌,不比魔窟蚩尤殿小,与蚩尤殿黑漆漆冷冰冰不一样的是,青霄坛的每一块砖、每一片瓦,每一株修剪好的小树,无一不把“我很贵”明明白白地写了出来。
  扈飞霜带人从青霄坛西面的一处围墙角偷袭。尹旭曾在青霄坛干过活儿,所以知道有这么一个角落人少偏僻,适合突围,并将它告诉了扈飞霜。一行人跳墙入院时,将满院的花草踩踏得一片狼藉。
  青霄坛面积很大,气派是气派,但也使得它的布防很难面面俱到。
  “有刺客”
  “戒备!戒备!”
  “保护家主!”
  ……
  青霄坛内各种各样的声音掺杂在一起,划破夜空,惊扰星辰。五天前因为对岸又是击鼓又是呐喊挑衅的,金铭远担心八十八寨的人不日就会渡江,所以抽调了不少人去江边守着,时刻准备开战,这样一来,留在青霄坛的人手就少了许多。扈飞霜特地选在半夜动手,夜深人静,大家都睡下了,青霄坛内没有一个人想到敌人就这么直攻大本营来了,许多人从被窝里慌慌张张爬出来时还有些不信。
  刀光剑影,血流成河,厮杀声冲破天际,扈飞霜看着眼前这一切,知道自己已经赢了七成。她放出信号,一枚烟花在空中炸开,照亮夜空。对岸的孙骁和看到盛放的烟花,嘴角上扬,于是一声令下:“上船,渡江!”原来今天晚上八十八寨的人全部没睡,他们在江边列好了队,整装待发,为了让对岸放松警惕,他们到了深夜时就熄去了灯,鼓也不敲了,装作和平常一样的样子。
  三百只大船齐齐开动,渡江而来。
  青霄坛这边一片混乱。扈飞霜手持长剑,愈战愈勇,她与金铭远的三儿子金怀庭对上了,金家其他三个儿子都在外面领兵,只剩一个金怀庭留在青霄坛中。
  扈飞霜与金怀庭整整打了五十个回合,最终她连杀九招“雷霆剑式”,卸了金怀庭的兵器,将金怀庭一剑穿胸致死。她露的这手功夫极其漂亮,八十八寨的人纷纷喝彩,士气大增,而金家之人见三公子被害,家主又始终不露面主持大局,全都如漏气的皮球一般,斗志灭了一大半。
  “金铭远在哪里?”扈飞霜抓住一个金家的下人问。
  下人结结巴巴道:“在……在……聆风小楼……”
  聆风小楼,位于青霄坛的中央,是一座藏书楼,金铭远爱读书,所以将藏书楼建在青霄坛最中央的位置。聆风小楼虽叫“小楼”,但实际上有七层高,一点也不小。
  扈飞霜来到聆风小楼前,只见大门是紧闭的。她走过去推了推门,却发现门没锁,一推就开。
  扈飞霜走进聆风小楼,听见一个有些苍老的声音传来:“把门关上,关紧些,别让冷风刮进来。”
  扈飞霜往前一看,只见一个两鬓微霜之人披着衣服拿着书本坐在一个矮桌前,正与自己正对着。
  “你……是金铭远?”
  那人点了点头。
  扈飞霜愣了一下。她杀了金铭远三个儿子,她猜想过与金铭远见面的情形,她猜想金铭远会暴怒,会冲上来杀她,却万万没想到是这般场景。
  “扈飞霜?”金铭远开了口,声音十分疲惫。
  “是我。”扈飞霜走上前去。她好奇地打量眼前之人的相貌,心中在想:与金怀钰还真是有些像。
  到了现在,扈飞霜还总是时不时想起金怀钰。
  “你坐吧。”金铭远说。
  扈飞霜不客气地坐下了。
  “我那小儿子,金怀钰,是你杀的?”金铭远问。
  听到金怀钰的名字,扈飞霜大脑“嗡”了一下。“是。”她回答。
  “我那二儿子,金怀霖,也是你杀的?”
  “是。对了,刚才在外面,我还杀了你们家老三,金怀庭。”
  话音刚落,金铭远一口鲜血喷了出来,然后剧烈地咳嗽。一阵咳嗽过后,金铭远出乎意料地哈哈大笑起来,这笑声凄凉,听了让人悲伤。
  可惜扈飞霜是个不太能搞清楚“悲伤”是什么的人,她无动于衷,内心毫无波澜,就这么一动不动地坐着。
  “你生病了。”扈飞霜说。
  “是。我的肺部有毛病,这是当年与人打架坠入寒潭落下的毛病。我的周身关节天气一冷就巨痛无比,这也是早些年为金家奔波留下的伤病。”
  “你为什么告诉我这些?为什么跟我聊天?我杀了你儿子,你为什么不报仇?”扈飞霜发出一连串疑问。
  金铭远拿着书的手一顿,他将书放下,发出一声长叹。
  “我杀过很多人。”金铭远缓缓说道,“我还记得第一次杀人时,有些犯恶心;后来杀的次数多了,就适应了;再后来,甚至能从杀人中体会出快感来。但是渐渐的,渐渐的,我老了,人一老,就喜欢回忆过去,一回忆过去,我就满脑子都是被我割下的头颅,我的耳边仿佛能听到头颅落地的声音。最近一年,我患了个惊梦的毛病,我常常梦见以前杀人的场景,然后惊醒。我在梦中清楚地看到血肉模糊的尸体,尸体的脑袋落在一旁,忽然那没脑袋的尸体动了,它站了起来,扑向我。”
  “你……跟我说这个干什么?”扈飞霜愈发疑惑了。
  “我想告诉你,我杀人无数,近些年也确实心中惶恐,惶恐我手中的血债,终有一天要我、要我的子孙亲自偿还。”
  “莫非你想说,金家败在我的手里是你的业报?哎哟,你看得倒挺开。”
  “我杀人无数,该来的报应终究要来。我的二儿子怀霖,当年作为主将收服八十八寨,手中有不少条人命;三儿子怀庭,这些年主管暗杀的生意,也害了许多人性命。”
  扈飞霜笑了笑,“所以金怀霖和金怀庭死在我的手中,也是他们的业报?”
  “人呐,在江湖混,今天我杀你,明天就可能有别人来杀我;今天我杀你儿子,明天也有可能有别人来杀我儿子。你来我往,周而复始,我在江湖混了那么久,这种事情,看得开,心里也有底。如今我还耿耿于怀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我的小儿子怀钰。”
  扈飞霜的身体轻轻晃了晃,她听不得别人提金怀钰的名字。
  “怀钰从出生到长大,金家的所有生意我都不许他接触。我想我已经有五个孩子手上沾血了,手上沾血的人,指不定哪一天就要拿自己的命去还血债了。所以我想留下怀钰这一个孩子,干干净净、平平安安地终老。怀钰这孩子聪明,虽然有时也不听话,但大体来说,是个没干过坏事的好孩子。关右宏出发去接他的那天晚上,我还在计划着,等他回来,是送他去学商贾之术好些呢,还是请个学富五车的先生,让他好好读书好一些呢?反正怎么样都好,远离江湖就行了,等他回来自己选吧。可谁知,关右宏接回来的,是具冷冰冰的尸体。”金铭远说到这里,又是一阵咳嗽。他凑近扈飞霜,一字一句问她:“扈飞霜,你告诉我,我那什么坏事都没干过的孩子金怀钰,与你有什么仇怨,你为何要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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