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 闹鬼?
最后李正是咬着牙,在外面走廊上用桶子冲的凉,一边是热水,一边是夜风,冰火两重天的滋味可真是特别爽啊,李正只听见自己牙齿咯咯碰撞的声音。
洗完澡,擦干身子就往被窝里钻,过了好一会儿才缓过劲来。
这天晚上,李正做了个世外桃源的美梦,梦里有一处泛着碧波的春水,那水清澈得如同翡翠一般剔透,水边水草丰茂,还有一片鲜花怒放的桃林。
李正只觉得这地方格外的美,格外的恬静,这里的空气也格外的清新,呼吸一口,感觉人的每一个毛孔都饱满了,格外畅意。
唯一不足的就是少了点人气。
李正正做美梦呢,被哗啦哗啦的响声吵醒了过来。
天还没有亮,不过已经隐隐有了些晨曦了。
他第一感觉就是,屋里有小偷?
李正想起报道上说的那些入室抢劫的小偷来,如果主人发现他们了,他们就会痛下杀手,这个时候最好是装作不知道。
可是自己这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就是小偷来了怕是都要因为没有什么可以偷的,而猛汉落泪啊。
再想想自己一个大男人,不能就这么眼睁睁看着人在自己家里偷东西吧。
于是李正决定去看个究竟。
屋里没有开灯,光线很暗。
李正睁着眼,微微转动一下脑袋,看到了一个人影。
那人似乎穿着黄色衣服,蹲在自己的行李袋前,一个劲地在翻什么,还碰到了塑料袋子,弄得哗哗作响,动静还挺不小,仿佛全然不担心会把主人吵醒。
过了大概三分钟,那人还在努力地翻东西,似乎没有发现到李正醒了。
李正突然惊觉一个问题,自己没戴眼镜,这屋子没开灯,自己居然把那人的动作看得一清二楚,自己是不是视力变好了?
又过了大概三分钟,那人还蹲在原处没动,还在努力地翻袋子。
李正心里骂,这个笨贼,你不会拿着袋子走啊。
然后他果断地拉亮了电灯,看清了那个贼,那个贼也被突如其来的亮光惊着了,一脸惊讶地转头看着李正,四目相对。
李正看见那个一头长发、身着长袍的人,第一个念头就是:精神病?
只见对方手一挥,屋子里一下子变得非常昏暗,仿佛有什么东西笼向了灯泡,明明是个二十五瓦的灯泡,此刻却如同豆油灯一样微弱了。
“什么人?”李正喝了一声。
李正下意识的去找阿水,结果就看到阿水盘在那个人的脚边,饶有兴味的盯着那个人看。
李正嘴角禁不住抽搐了起来。
看来这个人对自己没有危害吧!
否则阿水早就发出警示了。
李正这一嗓子结束。
人影倏地消失了,房间里浓黑渐渐消失。
白炽灯依旧变得十分明亮,屋里只剩下了李正一人。
仿佛刚才的一切都是幻觉。
李正看了一下四周,又眨了下眼睛,真是自己眼花了?
他穿鞋下了炕,走到自己堆着的晚上买回来的那些零食前,看了一下,自己背包掉落在地上。
自己装零食的塑料口袋,他打开看了看,里面是今天胡乱买的零食,虽然被人翻动过,但是一样没少。
这贼别的都不偷,就想偷吃的?
不过东西似乎都没少,这个贼是什么脑回路。
李正歪着脑袋看了看身边盘着的阿水,突然有个诡异的想法。
刚才那个人,真的是人吗?
能控制屋子里光线的,是人吗?
畏惧光亮的是鬼吧?
不过就算是鬼也是个怪鬼。
咦,里面还有一包方便面?
大概是买东西的时候心不在焉,随手拿的,等早上煮了做早饭吧。
李正看了下时间,已经有五点多了,他也不准备再睡,起来收拾打扫,昨天的残局还没收拾呢。
打扫完院子,天已经开始微亮了,觉得非常饿,便去做早饭,直接用电饭锅烧水煮方便面。
将面下在滚开的水中,调料全都加进去,一时间,满屋子全都是方便面调料的味道,勾得饥饿的人直吞口水。
他将面倒在碗里,端上桌,看见桌上那个狐狸脑袋,这东西不能放这里啊,给人看见了怎么办,虽然也不见得会有人认识。
他从屋里翻出来一个黑色塑料袋,准备将它套起来塞哪里收起来。
结果他还没碰到那个狐狸脑袋,就感觉有股力道将自己往后推,眼前忽然一花,出现了个人来,对方喝一声:“休要胡来!”
李正猛地摇了下头,还以为自己看花了眼,但是眼前的的确确站了个人。
这人身材非常纤细,长发都能及地了,身上的明黄色衣服也是宽袖长裙,跟电视里古装戏的装扮倒是很像。
“你是谁?”
李正眨眨眼,想起了今天早上看到的那个偷吃的,结果发出了声音,却什么都没有拿走的笨贼。
“小女子胡欢。”
对方看也没看李正,兀自低头打量自己身上,然后收一下裙子的下摆,坐在了饭桌上。
“你到底是谁啊?怎么跑到我家里来了。”
李正脑子飞速运转,说古文的,又穿古装,这到底是个什么来头的啊!
李正问这话的时候,明显看到阿水已经又将自己盘在了那个人身边,两个眼睛炯炯有神的盯着那人。
李正这回算是真的头疼了。
他已经可以确定对方不是人了。
否则,阿水不会露出这样感兴趣的眼神。
“小女子乃是即将成为狐仙的,为奸人所害,被困于此已有多年。今日得你手脱困,理当道谢,然……”
听到李正的问话,那人抬眼,狭长的丹凤眼不屑地看了一眼李正。
“停,停,你能不能正常点说话,我听着费劲。”
李正被古文弄的头大如斗,连忙举起双手投降。
“放肆!”
胡欢右手袖袍猛地一挥,平地生出一股强风,将李正掀了个跟头。
阿水在胡欢的旁边吐了吐信子警告着对方不要太过分,欺负好人,算什么本事,嘶嘶嘶!
李正被摔得晕头转向,狼狈地从地上坐起来,说实话,他还从来没有被人这么无礼对待过呢。
“你脑子有病吧,发神经!我说错什么了?你还说是帮你脱困的,那我就是你的恩人,你就这么恩将仇报的?”
李正坐在地上,抹了一下嘴角,好像被自己牙齿磕到了,还出血了,他皱起眉头,对着胡欢说。
李正脑子还是很好使的,抓得住重点,所以他也不跟对方磨叽,他要疯,自己就陪着他疯。
“恩……我?说话一向如此。”
胡欢果然被这句话说得一愣,旋即又说。
意思是这样说话已经很正常了。
“行吧,你说啥是啥。我也不问太多。”李正从地上起来。
李正上下打量了一下对方。
“你你……看什么!虽……虽然……差点成为狐仙,也可以化形,非常物所比。”
胡欢有点想发作,但是又竭力隐忍住了,狠狠道。
别以为她看不出来,这个人类,在试图想找出她的尾巴在哪里!
若不是这个人类救了自己,真想扑过去咬断他的脖子啊!
李正耸耸肩:“哦。”
不再搭理这个神经病,既然那狐狸脑袋不准收,那就放着呗,先吃饭,伸手去端面条。
“慢着!……恩……我还有话。”
胡欢眼看李正快要碰到面条,大喝一声
李正站住,面无表情地抬头看着坐在桌子上的那个似乎神经不太正常的狐狸。
“我被困于此百余年,曾暗中发誓,如若有人三年之内释我出困境,愿生生世世守护,我苦苦等候,承受黑暗饥寒煎熬,无人解救;后我再立誓言,如若十年之内有人搭救,愿做其终身守护;后我再改誓言,如若五十年内解救吾,保其一生荣华富贵……”
胡欢说,
“停,我现在解救了你,你打算怎么报答我?”
李正费劲地听着这段话。
“休想!我苦受黑暗饥寒煎熬一百五十余年,我发誓,如若此刻还有人解救我,定当抽其筋骨,啖其血肉,以解心头之恨!”
胡欢转头盯着李正,狭长的眸子猛然犀利甚至渐有杀机。
李正看着胡欢,果然是个疯子,不过这段话怎么听起来有些耳熟,像小时候听说过的什么鬼故事。
具体是什么鬼故事,一时之间还真是记不起来。
洗完澡,擦干身子就往被窝里钻,过了好一会儿才缓过劲来。
这天晚上,李正做了个世外桃源的美梦,梦里有一处泛着碧波的春水,那水清澈得如同翡翠一般剔透,水边水草丰茂,还有一片鲜花怒放的桃林。
李正只觉得这地方格外的美,格外的恬静,这里的空气也格外的清新,呼吸一口,感觉人的每一个毛孔都饱满了,格外畅意。
唯一不足的就是少了点人气。
李正正做美梦呢,被哗啦哗啦的响声吵醒了过来。
天还没有亮,不过已经隐隐有了些晨曦了。
他第一感觉就是,屋里有小偷?
李正想起报道上说的那些入室抢劫的小偷来,如果主人发现他们了,他们就会痛下杀手,这个时候最好是装作不知道。
可是自己这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就是小偷来了怕是都要因为没有什么可以偷的,而猛汉落泪啊。
再想想自己一个大男人,不能就这么眼睁睁看着人在自己家里偷东西吧。
于是李正决定去看个究竟。
屋里没有开灯,光线很暗。
李正睁着眼,微微转动一下脑袋,看到了一个人影。
那人似乎穿着黄色衣服,蹲在自己的行李袋前,一个劲地在翻什么,还碰到了塑料袋子,弄得哗哗作响,动静还挺不小,仿佛全然不担心会把主人吵醒。
过了大概三分钟,那人还在努力地翻东西,似乎没有发现到李正醒了。
李正突然惊觉一个问题,自己没戴眼镜,这屋子没开灯,自己居然把那人的动作看得一清二楚,自己是不是视力变好了?
又过了大概三分钟,那人还蹲在原处没动,还在努力地翻袋子。
李正心里骂,这个笨贼,你不会拿着袋子走啊。
然后他果断地拉亮了电灯,看清了那个贼,那个贼也被突如其来的亮光惊着了,一脸惊讶地转头看着李正,四目相对。
李正看见那个一头长发、身着长袍的人,第一个念头就是:精神病?
只见对方手一挥,屋子里一下子变得非常昏暗,仿佛有什么东西笼向了灯泡,明明是个二十五瓦的灯泡,此刻却如同豆油灯一样微弱了。
“什么人?”李正喝了一声。
李正下意识的去找阿水,结果就看到阿水盘在那个人的脚边,饶有兴味的盯着那个人看。
李正嘴角禁不住抽搐了起来。
看来这个人对自己没有危害吧!
否则阿水早就发出警示了。
李正这一嗓子结束。
人影倏地消失了,房间里浓黑渐渐消失。
白炽灯依旧变得十分明亮,屋里只剩下了李正一人。
仿佛刚才的一切都是幻觉。
李正看了一下四周,又眨了下眼睛,真是自己眼花了?
他穿鞋下了炕,走到自己堆着的晚上买回来的那些零食前,看了一下,自己背包掉落在地上。
自己装零食的塑料口袋,他打开看了看,里面是今天胡乱买的零食,虽然被人翻动过,但是一样没少。
这贼别的都不偷,就想偷吃的?
不过东西似乎都没少,这个贼是什么脑回路。
李正歪着脑袋看了看身边盘着的阿水,突然有个诡异的想法。
刚才那个人,真的是人吗?
能控制屋子里光线的,是人吗?
畏惧光亮的是鬼吧?
不过就算是鬼也是个怪鬼。
咦,里面还有一包方便面?
大概是买东西的时候心不在焉,随手拿的,等早上煮了做早饭吧。
李正看了下时间,已经有五点多了,他也不准备再睡,起来收拾打扫,昨天的残局还没收拾呢。
打扫完院子,天已经开始微亮了,觉得非常饿,便去做早饭,直接用电饭锅烧水煮方便面。
将面下在滚开的水中,调料全都加进去,一时间,满屋子全都是方便面调料的味道,勾得饥饿的人直吞口水。
他将面倒在碗里,端上桌,看见桌上那个狐狸脑袋,这东西不能放这里啊,给人看见了怎么办,虽然也不见得会有人认识。
他从屋里翻出来一个黑色塑料袋,准备将它套起来塞哪里收起来。
结果他还没碰到那个狐狸脑袋,就感觉有股力道将自己往后推,眼前忽然一花,出现了个人来,对方喝一声:“休要胡来!”
李正猛地摇了下头,还以为自己看花了眼,但是眼前的的确确站了个人。
这人身材非常纤细,长发都能及地了,身上的明黄色衣服也是宽袖长裙,跟电视里古装戏的装扮倒是很像。
“你是谁?”
李正眨眨眼,想起了今天早上看到的那个偷吃的,结果发出了声音,却什么都没有拿走的笨贼。
“小女子胡欢。”
对方看也没看李正,兀自低头打量自己身上,然后收一下裙子的下摆,坐在了饭桌上。
“你到底是谁啊?怎么跑到我家里来了。”
李正脑子飞速运转,说古文的,又穿古装,这到底是个什么来头的啊!
李正问这话的时候,明显看到阿水已经又将自己盘在了那个人身边,两个眼睛炯炯有神的盯着那人。
李正这回算是真的头疼了。
他已经可以确定对方不是人了。
否则,阿水不会露出这样感兴趣的眼神。
“小女子乃是即将成为狐仙的,为奸人所害,被困于此已有多年。今日得你手脱困,理当道谢,然……”
听到李正的问话,那人抬眼,狭长的丹凤眼不屑地看了一眼李正。
“停,停,你能不能正常点说话,我听着费劲。”
李正被古文弄的头大如斗,连忙举起双手投降。
“放肆!”
胡欢右手袖袍猛地一挥,平地生出一股强风,将李正掀了个跟头。
阿水在胡欢的旁边吐了吐信子警告着对方不要太过分,欺负好人,算什么本事,嘶嘶嘶!
李正被摔得晕头转向,狼狈地从地上坐起来,说实话,他还从来没有被人这么无礼对待过呢。
“你脑子有病吧,发神经!我说错什么了?你还说是帮你脱困的,那我就是你的恩人,你就这么恩将仇报的?”
李正坐在地上,抹了一下嘴角,好像被自己牙齿磕到了,还出血了,他皱起眉头,对着胡欢说。
李正脑子还是很好使的,抓得住重点,所以他也不跟对方磨叽,他要疯,自己就陪着他疯。
“恩……我?说话一向如此。”
胡欢果然被这句话说得一愣,旋即又说。
意思是这样说话已经很正常了。
“行吧,你说啥是啥。我也不问太多。”李正从地上起来。
李正上下打量了一下对方。
“你你……看什么!虽……虽然……差点成为狐仙,也可以化形,非常物所比。”
胡欢有点想发作,但是又竭力隐忍住了,狠狠道。
别以为她看不出来,这个人类,在试图想找出她的尾巴在哪里!
若不是这个人类救了自己,真想扑过去咬断他的脖子啊!
李正耸耸肩:“哦。”
不再搭理这个神经病,既然那狐狸脑袋不准收,那就放着呗,先吃饭,伸手去端面条。
“慢着!……恩……我还有话。”
胡欢眼看李正快要碰到面条,大喝一声
李正站住,面无表情地抬头看着坐在桌子上的那个似乎神经不太正常的狐狸。
“我被困于此百余年,曾暗中发誓,如若有人三年之内释我出困境,愿生生世世守护,我苦苦等候,承受黑暗饥寒煎熬,无人解救;后我再立誓言,如若十年之内有人搭救,愿做其终身守护;后我再改誓言,如若五十年内解救吾,保其一生荣华富贵……”
胡欢说,
“停,我现在解救了你,你打算怎么报答我?”
李正费劲地听着这段话。
“休想!我苦受黑暗饥寒煎熬一百五十余年,我发誓,如若此刻还有人解救我,定当抽其筋骨,啖其血肉,以解心头之恨!”
胡欢转头盯着李正,狭长的眸子猛然犀利甚至渐有杀机。
李正看着胡欢,果然是个疯子,不过这段话怎么听起来有些耳熟,像小时候听说过的什么鬼故事。
具体是什么鬼故事,一时之间还真是记不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