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6节
就此感慨,果然书中自有黄金屋。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
现在就是,大家勤勤恳恳的学习,招娣和杨蒙倒是凑在一起买了一套材料。两人一个屋子,倒是方便的很。两人一起学习,也时常找宝珠询问。
为了感谢宝珠,招娣还送给宝珠一支布艺发夹,红蓝色的格子,十分的好看,饶是见多识广,宝珠也真是要感慨一声做的很好看了。本来宝珠想送她一个头花,但是谁曾想宝珠头发很短,她的头发几十年如一日的两只小兔尾巴,如果用头花,还真是不怎么合适。
不过发夹已经很可爱了,宝珠本来就长得好看,鹅蛋脸儿,唇红齿白,大眼睛水汪汪的明亮,明明才十六岁,但是已经一六五,这人出挑的很。
宝珠这个长相,不算是十足这个时代的审美,这个时代还是比较流行大脸盘子的浓颜长相。一般电影明星也是这样的。宝珠她不是浓颜的长相,反而是十分的小白花。
但是好看的人,不管是什么风格,都是好看的。
毕竟,谁也不瞎。
宝珠明明是小白花的清新长相,戴上红蓝格子发夹,反倒是显得人更显眼了一些。万万没想到,还给招娣招了不少的“客人”,他们班里的女生,几乎人手一个了。
再之后向外辐射,又更多了……
招娣:“所以,真的有天选之女吧?”
她一直都觉得,大家都是一样的,但是真的见多了之后才发现,自己以前真是孤陋寡闻,只有真正见到,才会发现有些人就是不像寻常人。
说一句天选之女,一点都不意外。
大家同样都是高中生,都学习,但是宝珠学的好像没有他们多,但是成绩却比他们好,不管什么时候都一直很稳定。
而头花也是如此,她偷偷在黑市儿也出了很多次货了,她的生活也是靠着这个来的贴补。不过虽然卖的也不错,但是要说引起什么流行,可真是没有的。
她一度觉得自己的审美是不是太超前了,反而不讨喜。
但是没曾想,宝珠带了之后,就有很多同学找她了。她自然不会说自己卖东西,可是交换下来,她也是合适的。他们县高的女生还是有点名声的,毕竟这个时候还不是全民读书的年纪,女学生还是有点名声的。
大家齐刷刷的都戴着头花,倒是引领了相当一部分风潮。
这头花倒是越来越好卖了,招娣是真心服气了。
你看,你看,这就是天选之女,无意之中就能带动风潮。她倒是不想想,这跟天选之女有没有关系且不说,难道不是因为宝珠长得好看吗?
如果不是长得好看,哪里能带动的起风潮?
招娣不知道,招娣很感慨。
总之她就是觉得她堂妹是一个特别的人。
特别厉害的人。
招娣在偷偷做小买卖的事儿,家里一直都没有发现,宝珠自然也不会多说什么,不过他们公社也渐渐多了戴头花的风潮,甚至于……宝珠和宝山周末日常回家,在村口碰见了沈安,她一身红裙子,还带着大红的头花,颇有几分得意:“宝珠,你看我好看不?”
宝珠看着沈安的头花,表情有点一言难尽:“好看的……吧?”
一看沈安微微眯眼,宝珠立刻点头:“好看的,你的裙子现成的吧?一看做工就很好。”又夸奖:“你的头花也很别致。”
沈安得意了,微笑说:“那是当然的,这是我从县城买回来的。”
说这话的时候,她睨了几眼宝珠,带着隐约的得意,宝珠意味深长的微笑:“好看的,很好看。”
说完,又道:“天黑了,我肚子直打鼓,回家吃饭了哈。”
匆匆离开。
虽然宝珠和沈安,又是表姐妹,又是同班同学,可是两个人关系真是不怎么样。在小学和初中的时候,他们都玩不到一起的。宝珠基本只会跟高年级的恬妞一起玩儿,再有其他人就不多了。
沈安的小伙伴就多了,她本来就是村里长大的,小姐妹自然是多,身边又有盼弟拍马屁。所以身边还是聚集了几个人的。所以两个人很少来往。
但要说完全没有接触,也不是,沈安还是很喜欢来宝珠面前找存在感的。学习之类的比不上,她就比穿戴比吃喝比打扮……越是大了,越是明显。
不过宝珠倒是不怎么把沈安放在心上,而且自动自发的就总结了对付沈安一二三。
像是现在,看,这不就很顺利的就把话茬儿结束了?
只是夸一夸人而已,又有说了不行呢。
宝珠觉得这个事儿很省事儿,能省事儿,她是不介意说好听的话的。
毕竟,沈安为了美也很拼了。这大冷的天儿,才刚过清明没几天,四月里的天气,她还穿着一个小夹袄呢,沈安就穿短袖连衣裙了,还是露出腿的。
可怕!
就冲这个精神头,宝珠也不能不夸。
再一个,看到沈安头上的头花,宝珠就更一言难尽了。
她当然不会说,这就相当于“出口转内销”,这是招娣做的啊,没想到转一圈儿,沈安倒是买到了。
这个,宝珠表示一言难尽,无话可说。
所以,夸吧。
宝珠夸奖了沈安,拉了拉自己的小夹袄,觉得自己还是怕冷的一只小宝珠,她说:“哥哥,没想到,我表妹也是一个要风度不要温度的人。”
这话她早就听过,不过倒是难得在他们村子遇见了。
不过别看宝珠跟沈安关系一般般,但是不妨碍她由衷感慨:“真是一个强人。”
宝山翘着嘴角笑了笑,说:“她打扮起来也没有你好看。”
宝珠停下脚步,侧头看向她哥哥,认真的说:“哥哥,你也太会忽悠我了吧?”
宝山挑眉,说:“你不相信我?”
宝珠看着哥哥真诚的眼,立刻说:“我就知道哥哥最有眼光,哥哥才不是随随便便糊弄人的人呢。”
这个,确实不是。
她还记得,高中刚开学的时候,他们班的魏甜甜曾经主动跟她哥搭腔,结果!!!
当时怎么说的来着?
“你觉得我好不好看?”
她哥哥好直接,他说的是……“一般般。”
对于一个女孩子来说,一般般就约等于不好看啊。
后来,就没有后来了。
她哥哥是两战成名,一战是开学第二天压着同寝室所有男生去剃光头;二战就是这个。所以,她哥哥……可能真的不会糊弄人哦。
宝珠高兴起来,说:“哥,在你心里,我是不是天底下最好看的姑娘啊?”
她就是这么自信。
宝山看着宝珠眉飞色舞的脸色,骄傲的小表情,带着笑意说:“你这倒是自信啊?”
宝珠昂首挺胸:“那是当然的。”
宝山没忍住,笑了出来,他说:“嗯,你最好看。”
宝珠得意的笑,笑够了,嚣张的说:“那你娶不到媳妇儿了,你有我这么好看的妹妹,那看别人不是都很难看?既然难看,怎么还可能看得上?”
宝山脚步顿了一下,随即若无其事的说:“建棋哥都没结婚,我着什么急?再说,男人三十也很年轻的,姜朗哥不都三十好几了还是单身?”
要说起来,李建棋绝对是他们丰收大队的一朵奇葩,以至于有他在,他们大队别的人都显得不出挑了。
其实吧,戚玉秀家还是有点特别的,也不是完全不扎眼,毕竟日子过的好不好看人的精神面貌就知道了,虽说他们家在几个孩子很小的那两年很困难,但是很快就好起来了。
不仅不跟村里借粮食,宝乐也不去卫生所了。
这个事情的先来后到是,过的好了,营养充足了,宝乐跟得上营养就没有什么头疼脑热,身体自然棒棒了。
但是大家不知道啊,大家看到的就是宝乐不去卫生所之后,他们家的日子很快就正常起来了。可见,这有个病秧子真是格外的费钱。孩子好了,这笔钱省了,日子反倒是不错了。
这说得过去,不过,他们家条件好了,自然有人嫉妒,一个寡妇带着三个孩子还能过的不错,这能不嫉妒吗?
然而,村里人并没有太过关注戚玉秀家。
为啥呢?
他们丰收大队,能耐人真是太多了。
首先第一个就当属李建棋,他高中毕业后去了厂子做临时工,然后竟然凭借一己之力留下来了,这可是个正八经的工作。虽说他家不算富裕的,但是他家的弟妹也不算是小孩子了。那算是顶顶好的一门亲事了。
然而,李建棋,拒绝了媒婆。
他不仅拒绝了媒婆,还一直蹉跎到现在二十五,依旧是不谈对象不结婚。
当初他是凭借一己之力留在了的厂子里,然后就是凭借一己之力拉住了村里所有的闲话。
老人家在村头儿摆龙门阵的话题是他;村里老娘们洗衣服干活儿闲磕牙的话题是他;村里大小伙子老爷们闲聊的话题还是他。
你说他好?
他二十五了还完全不考虑个人问题,让家里亲戚朋友都跟着发愁。
你说他不好?
他每个月都往家里买这买那,而且十分理直气壮,如果他结了婚,总归要养媳妇儿,接下来生了娃还得养着娃,能有多少精力照拂家里?
现在这样他每个月把工资分成三份,一份自己存着以后结婚;一份交给他妈存着;另外一份做家里开销,负责买这买那,这难道是不好?
太好了啊。
这话仔细想想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如果他真的结了婚,就算是工资全部上交,那有了小家庭,也是要花掉不少的。现在确实是……节省了。
但是,这话不是这么说的啊。
谁为了帮衬家里就不结婚的啊,这村里出了名的大孝子,都不这样啊。
所以这个操作真是见所未见,偏生这人理直气壮的厉害,但凡有媒人登门,他都很主动的说:自己还没攒够钱,暂时结不了。如果有正式工作,他倒是愿意的,正好还能贴补自家……
你瞅瞅这个话,嫁汉嫁汉穿衣吃饭,他这么不要脸的发言,又引起了一拨轰动。
就算是真的有工作的有心人,知道这个话茬儿也是坚决不干的,谁还是个傻子吗?
总之,他就是个单身狗。
李建棋就是拉足了话题,丰收大队风云人物。
人人一提就是,哦吼,那个李建棋啊。
懂了懂了。
他真是足足吸引了大家的视线,让人都关注不成别人了。
戚玉秀家都不引人注意了。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
现在就是,大家勤勤恳恳的学习,招娣和杨蒙倒是凑在一起买了一套材料。两人一个屋子,倒是方便的很。两人一起学习,也时常找宝珠询问。
为了感谢宝珠,招娣还送给宝珠一支布艺发夹,红蓝色的格子,十分的好看,饶是见多识广,宝珠也真是要感慨一声做的很好看了。本来宝珠想送她一个头花,但是谁曾想宝珠头发很短,她的头发几十年如一日的两只小兔尾巴,如果用头花,还真是不怎么合适。
不过发夹已经很可爱了,宝珠本来就长得好看,鹅蛋脸儿,唇红齿白,大眼睛水汪汪的明亮,明明才十六岁,但是已经一六五,这人出挑的很。
宝珠这个长相,不算是十足这个时代的审美,这个时代还是比较流行大脸盘子的浓颜长相。一般电影明星也是这样的。宝珠她不是浓颜的长相,反而是十分的小白花。
但是好看的人,不管是什么风格,都是好看的。
毕竟,谁也不瞎。
宝珠明明是小白花的清新长相,戴上红蓝格子发夹,反倒是显得人更显眼了一些。万万没想到,还给招娣招了不少的“客人”,他们班里的女生,几乎人手一个了。
再之后向外辐射,又更多了……
招娣:“所以,真的有天选之女吧?”
她一直都觉得,大家都是一样的,但是真的见多了之后才发现,自己以前真是孤陋寡闻,只有真正见到,才会发现有些人就是不像寻常人。
说一句天选之女,一点都不意外。
大家同样都是高中生,都学习,但是宝珠学的好像没有他们多,但是成绩却比他们好,不管什么时候都一直很稳定。
而头花也是如此,她偷偷在黑市儿也出了很多次货了,她的生活也是靠着这个来的贴补。不过虽然卖的也不错,但是要说引起什么流行,可真是没有的。
她一度觉得自己的审美是不是太超前了,反而不讨喜。
但是没曾想,宝珠带了之后,就有很多同学找她了。她自然不会说自己卖东西,可是交换下来,她也是合适的。他们县高的女生还是有点名声的,毕竟这个时候还不是全民读书的年纪,女学生还是有点名声的。
大家齐刷刷的都戴着头花,倒是引领了相当一部分风潮。
这头花倒是越来越好卖了,招娣是真心服气了。
你看,你看,这就是天选之女,无意之中就能带动风潮。她倒是不想想,这跟天选之女有没有关系且不说,难道不是因为宝珠长得好看吗?
如果不是长得好看,哪里能带动的起风潮?
招娣不知道,招娣很感慨。
总之她就是觉得她堂妹是一个特别的人。
特别厉害的人。
招娣在偷偷做小买卖的事儿,家里一直都没有发现,宝珠自然也不会多说什么,不过他们公社也渐渐多了戴头花的风潮,甚至于……宝珠和宝山周末日常回家,在村口碰见了沈安,她一身红裙子,还带着大红的头花,颇有几分得意:“宝珠,你看我好看不?”
宝珠看着沈安的头花,表情有点一言难尽:“好看的……吧?”
一看沈安微微眯眼,宝珠立刻点头:“好看的,你的裙子现成的吧?一看做工就很好。”又夸奖:“你的头花也很别致。”
沈安得意了,微笑说:“那是当然的,这是我从县城买回来的。”
说这话的时候,她睨了几眼宝珠,带着隐约的得意,宝珠意味深长的微笑:“好看的,很好看。”
说完,又道:“天黑了,我肚子直打鼓,回家吃饭了哈。”
匆匆离开。
虽然宝珠和沈安,又是表姐妹,又是同班同学,可是两个人关系真是不怎么样。在小学和初中的时候,他们都玩不到一起的。宝珠基本只会跟高年级的恬妞一起玩儿,再有其他人就不多了。
沈安的小伙伴就多了,她本来就是村里长大的,小姐妹自然是多,身边又有盼弟拍马屁。所以身边还是聚集了几个人的。所以两个人很少来往。
但要说完全没有接触,也不是,沈安还是很喜欢来宝珠面前找存在感的。学习之类的比不上,她就比穿戴比吃喝比打扮……越是大了,越是明显。
不过宝珠倒是不怎么把沈安放在心上,而且自动自发的就总结了对付沈安一二三。
像是现在,看,这不就很顺利的就把话茬儿结束了?
只是夸一夸人而已,又有说了不行呢。
宝珠觉得这个事儿很省事儿,能省事儿,她是不介意说好听的话的。
毕竟,沈安为了美也很拼了。这大冷的天儿,才刚过清明没几天,四月里的天气,她还穿着一个小夹袄呢,沈安就穿短袖连衣裙了,还是露出腿的。
可怕!
就冲这个精神头,宝珠也不能不夸。
再一个,看到沈安头上的头花,宝珠就更一言难尽了。
她当然不会说,这就相当于“出口转内销”,这是招娣做的啊,没想到转一圈儿,沈安倒是买到了。
这个,宝珠表示一言难尽,无话可说。
所以,夸吧。
宝珠夸奖了沈安,拉了拉自己的小夹袄,觉得自己还是怕冷的一只小宝珠,她说:“哥哥,没想到,我表妹也是一个要风度不要温度的人。”
这话她早就听过,不过倒是难得在他们村子遇见了。
不过别看宝珠跟沈安关系一般般,但是不妨碍她由衷感慨:“真是一个强人。”
宝山翘着嘴角笑了笑,说:“她打扮起来也没有你好看。”
宝珠停下脚步,侧头看向她哥哥,认真的说:“哥哥,你也太会忽悠我了吧?”
宝山挑眉,说:“你不相信我?”
宝珠看着哥哥真诚的眼,立刻说:“我就知道哥哥最有眼光,哥哥才不是随随便便糊弄人的人呢。”
这个,确实不是。
她还记得,高中刚开学的时候,他们班的魏甜甜曾经主动跟她哥搭腔,结果!!!
当时怎么说的来着?
“你觉得我好不好看?”
她哥哥好直接,他说的是……“一般般。”
对于一个女孩子来说,一般般就约等于不好看啊。
后来,就没有后来了。
她哥哥是两战成名,一战是开学第二天压着同寝室所有男生去剃光头;二战就是这个。所以,她哥哥……可能真的不会糊弄人哦。
宝珠高兴起来,说:“哥,在你心里,我是不是天底下最好看的姑娘啊?”
她就是这么自信。
宝山看着宝珠眉飞色舞的脸色,骄傲的小表情,带着笑意说:“你这倒是自信啊?”
宝珠昂首挺胸:“那是当然的。”
宝山没忍住,笑了出来,他说:“嗯,你最好看。”
宝珠得意的笑,笑够了,嚣张的说:“那你娶不到媳妇儿了,你有我这么好看的妹妹,那看别人不是都很难看?既然难看,怎么还可能看得上?”
宝山脚步顿了一下,随即若无其事的说:“建棋哥都没结婚,我着什么急?再说,男人三十也很年轻的,姜朗哥不都三十好几了还是单身?”
要说起来,李建棋绝对是他们丰收大队的一朵奇葩,以至于有他在,他们大队别的人都显得不出挑了。
其实吧,戚玉秀家还是有点特别的,也不是完全不扎眼,毕竟日子过的好不好看人的精神面貌就知道了,虽说他们家在几个孩子很小的那两年很困难,但是很快就好起来了。
不仅不跟村里借粮食,宝乐也不去卫生所了。
这个事情的先来后到是,过的好了,营养充足了,宝乐跟得上营养就没有什么头疼脑热,身体自然棒棒了。
但是大家不知道啊,大家看到的就是宝乐不去卫生所之后,他们家的日子很快就正常起来了。可见,这有个病秧子真是格外的费钱。孩子好了,这笔钱省了,日子反倒是不错了。
这说得过去,不过,他们家条件好了,自然有人嫉妒,一个寡妇带着三个孩子还能过的不错,这能不嫉妒吗?
然而,村里人并没有太过关注戚玉秀家。
为啥呢?
他们丰收大队,能耐人真是太多了。
首先第一个就当属李建棋,他高中毕业后去了厂子做临时工,然后竟然凭借一己之力留下来了,这可是个正八经的工作。虽说他家不算富裕的,但是他家的弟妹也不算是小孩子了。那算是顶顶好的一门亲事了。
然而,李建棋,拒绝了媒婆。
他不仅拒绝了媒婆,还一直蹉跎到现在二十五,依旧是不谈对象不结婚。
当初他是凭借一己之力留在了的厂子里,然后就是凭借一己之力拉住了村里所有的闲话。
老人家在村头儿摆龙门阵的话题是他;村里老娘们洗衣服干活儿闲磕牙的话题是他;村里大小伙子老爷们闲聊的话题还是他。
你说他好?
他二十五了还完全不考虑个人问题,让家里亲戚朋友都跟着发愁。
你说他不好?
他每个月都往家里买这买那,而且十分理直气壮,如果他结了婚,总归要养媳妇儿,接下来生了娃还得养着娃,能有多少精力照拂家里?
现在这样他每个月把工资分成三份,一份自己存着以后结婚;一份交给他妈存着;另外一份做家里开销,负责买这买那,这难道是不好?
太好了啊。
这话仔细想想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如果他真的结了婚,就算是工资全部上交,那有了小家庭,也是要花掉不少的。现在确实是……节省了。
但是,这话不是这么说的啊。
谁为了帮衬家里就不结婚的啊,这村里出了名的大孝子,都不这样啊。
所以这个操作真是见所未见,偏生这人理直气壮的厉害,但凡有媒人登门,他都很主动的说:自己还没攒够钱,暂时结不了。如果有正式工作,他倒是愿意的,正好还能贴补自家……
你瞅瞅这个话,嫁汉嫁汉穿衣吃饭,他这么不要脸的发言,又引起了一拨轰动。
就算是真的有工作的有心人,知道这个话茬儿也是坚决不干的,谁还是个傻子吗?
总之,他就是个单身狗。
李建棋就是拉足了话题,丰收大队风云人物。
人人一提就是,哦吼,那个李建棋啊。
懂了懂了。
他真是足足吸引了大家的视线,让人都关注不成别人了。
戚玉秀家都不引人注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