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5章 敢闹?找打(第2更)
如果是一般人家,对郭顺来说倒无所谓,气死了就气死了。大不了赔点钱就是,以前又不是没气死过人。
刚发家哪会儿,因为那次事件,坑了全村人,就气死了一位老人。
后来赔了个10来万了事。
可面对郑歌,他敢这么做,恐怕分分钟钟都得被玩死。
一家老小都落不到好。
想了想,他又拨了电话,刚一接通,他就气骂道:“你这死丫头,死哪去了?不知道你老爹我快破产了?我破产了,看你吃什么……”
“嘟嘟嘟……”
话还没说完,电话酒杯挂断了,气的他把手机摔了出去。
……
“郑总,外面有位叫常青的先生要见您,说是您的朋友。”
孙筱雨走进办公室说。
“常青?他不是在陆家县吗?怎么来魔都了?”郑歌皱皱眉,常青不应该是陆家县坐诊,实践医术的吗?
“不是陆家庄县的常青。”
孙筱雨摇摇头,陆家县的常青她也清楚,很多事情还是她安排的,“是江南市的常青,说是和您做过生意,还一起吃过饭。”
“哦!”郑歌抬了抬手指,恍然大悟,“想起来了。”
大概是去年这个时候,因为缺钱,倒卖折扣卷认识的。
一个富二代。
家里好像也是开厂的,资产10个亿左右。
“请他去会客室,我去见他。”
郑歌笑着站起身。
他对这个富二代蛮有好感的,当初那笔交易也算是帮了他,如果没有那420万,当时很多事都做不成呢。
没要那420万,当初投资《飞宇游戏》,投资席梦的事,肯定会往后拖很久。
很可能,会被直接拖黄了。
孙筱雨点点头,和郑歌离开办公室。
……
“哎呦,兄弟……不,郑总,郑总。”
看到郑歌,常青连忙站起身。
“哈哈……常青兄弟就不要见外了。啥总不总的,都是外人叫的。”郑歌笑了笑,吩咐秘书上茶,请常青坐了下来。
“常青兄弟这次来魔都是?”
寒暄了一番,郑歌问道。
“嗨!这一年里,经常听到你的消息,我这被你刺激的啊……没办法,就回家继承家业了。在公司担任一些小职务,等着老头子退了,我就接班。我这次来魔都,就是想看看你,另外也是为收购一家企业。”
常青喝了口茶,表情搞笑的说道。
郑歌笑了笑,“真好,有家业继承。”
常青苦着脸,“好啥啊!我家老子干了十几年,还没兄弟你一年干的好。我家老子,知道你的事情后,经常坐在办公室怀疑人生呢。”
郑歌闻言,哈哈一笑,陪着常青闲聊起来。
他似乎真没别的事,或者说,他过来就是单纯的熟络一下关系。
毕竟当初只是做了个小交易,如果长期不来往,那肯定是不会再有来往了。如果今天不是常青主动过来,郑歌估计都快把他忘了。
毕竟才见了一面,交集不多,关系不深。
“你要收购大顺厂?”
听到常青说到要收购的企业,郑歌脸色古怪起来。
“是啊!”常青点点头,还没回味过来,“这家厂子是我近期考察的,不错的厂子,也有一定研发实力,就是管理者有点太蠢。”
说着,他看郑歌表情有些不对,奇怪道:“兄弟,你知道这家厂?”他心里纳闷,郑歌现在的身份、身价,会注意到一家资产不过几百万的小厂?
“大顺厂的老板,刚来过我这儿。”
郑歌点了根烟。
“哦?”常青更好奇了,身价不过千万的小老板,能找到郑歌,能量也不小啊!
郑歌现在的身份可不简单,虽然财富榜上,才不过10亿身价。但了解过郑歌的人都知道,那财富榜上的数据,当不得真。
有人认真计算过,郑歌现在身价,起码在30亿左右。
甚至更高。
因为他旗下,很多企业都没上市,单算估值,不是很精确。
郑歌笑着摇摇头,“我老家的人呢。”
常青恍然。
这就不奇怪了,他家发达的时候,老家人也是成波成波的来。
没办法,家乡人好不容易出了个有出息的,有钱的,还不得沾沾光啊!
旋即他为难起来。
想了想,他咬了咬牙,说:“兄弟,既然是你老家的人,我就说实话吧。经过我考察,发现这家厂子,起码价值4000万左右。如果收购了,转手能赚3000来玩。”
“我知道。”
郑歌喝了口茶,道:“好了,放心好了,我不跟你抢。这家厂子在你来之前,我就放弃了。”
“嗯?”
常青一愣,明知道能赚3000来万,还放弃?
转念一想,他又明白了什么。
想了想,他说:“那不行,我也不能占兄弟你的便宜。这样吧,兄弟你那350万出来,我再出350万,我出面收购这家厂子。到时候我们平分盈利如何?”
他算得很清楚,现在少赚一些,可以和郑歌加深一下交集,有利无害。
有了这份友情,以后或许可以赚到更多。
“哈哈!算了。”
郑歌摆摆手,道:“我不想和那个人有交集,也不想占对方的便宜。有些便宜啊!不能沾,不然太闹心。”
常青恍然,知道可能是大顺厂的老板,人品不太好。
都是老家人,现在占了便宜,说不好到时候就会回老家闹腾。
尽管影响不大,但也会感觉很恶心。
有些时候,老家人的便宜是不能占的,不然就会被人戳脊梁骨:你都这么有钱了,还坑家乡人,太不要脸了。
而且郑歌,也没必要去赚这个钱。
可他常青就不用担心这点了。
敢闹?
找打。
“行了,不说这事了,走吧,既然来了,一起去个晚饭。”
郑歌站起身说。
常青点点头,站起身。
……
郑歌带着常青来到白鹤楼。
一般朋友,他会直接带回家里。但常青,还不熟,没必要带家里。
点了一桌好菜,宴请常青。
餐桌上,常青琢磨了一下,说:“兄弟,要不这样吧。我们合作,成立一家公司,我出面管理这个大顺厂。要不我这净占便宜,心里有点过不去。”
郑歌夹了块牛肉放嘴里,说:“好了,不说这个了,吃菜。”
刚发家哪会儿,因为那次事件,坑了全村人,就气死了一位老人。
后来赔了个10来万了事。
可面对郑歌,他敢这么做,恐怕分分钟钟都得被玩死。
一家老小都落不到好。
想了想,他又拨了电话,刚一接通,他就气骂道:“你这死丫头,死哪去了?不知道你老爹我快破产了?我破产了,看你吃什么……”
“嘟嘟嘟……”
话还没说完,电话酒杯挂断了,气的他把手机摔了出去。
……
“郑总,外面有位叫常青的先生要见您,说是您的朋友。”
孙筱雨走进办公室说。
“常青?他不是在陆家县吗?怎么来魔都了?”郑歌皱皱眉,常青不应该是陆家县坐诊,实践医术的吗?
“不是陆家庄县的常青。”
孙筱雨摇摇头,陆家县的常青她也清楚,很多事情还是她安排的,“是江南市的常青,说是和您做过生意,还一起吃过饭。”
“哦!”郑歌抬了抬手指,恍然大悟,“想起来了。”
大概是去年这个时候,因为缺钱,倒卖折扣卷认识的。
一个富二代。
家里好像也是开厂的,资产10个亿左右。
“请他去会客室,我去见他。”
郑歌笑着站起身。
他对这个富二代蛮有好感的,当初那笔交易也算是帮了他,如果没有那420万,当时很多事都做不成呢。
没要那420万,当初投资《飞宇游戏》,投资席梦的事,肯定会往后拖很久。
很可能,会被直接拖黄了。
孙筱雨点点头,和郑歌离开办公室。
……
“哎呦,兄弟……不,郑总,郑总。”
看到郑歌,常青连忙站起身。
“哈哈……常青兄弟就不要见外了。啥总不总的,都是外人叫的。”郑歌笑了笑,吩咐秘书上茶,请常青坐了下来。
“常青兄弟这次来魔都是?”
寒暄了一番,郑歌问道。
“嗨!这一年里,经常听到你的消息,我这被你刺激的啊……没办法,就回家继承家业了。在公司担任一些小职务,等着老头子退了,我就接班。我这次来魔都,就是想看看你,另外也是为收购一家企业。”
常青喝了口茶,表情搞笑的说道。
郑歌笑了笑,“真好,有家业继承。”
常青苦着脸,“好啥啊!我家老子干了十几年,还没兄弟你一年干的好。我家老子,知道你的事情后,经常坐在办公室怀疑人生呢。”
郑歌闻言,哈哈一笑,陪着常青闲聊起来。
他似乎真没别的事,或者说,他过来就是单纯的熟络一下关系。
毕竟当初只是做了个小交易,如果长期不来往,那肯定是不会再有来往了。如果今天不是常青主动过来,郑歌估计都快把他忘了。
毕竟才见了一面,交集不多,关系不深。
“你要收购大顺厂?”
听到常青说到要收购的企业,郑歌脸色古怪起来。
“是啊!”常青点点头,还没回味过来,“这家厂子是我近期考察的,不错的厂子,也有一定研发实力,就是管理者有点太蠢。”
说着,他看郑歌表情有些不对,奇怪道:“兄弟,你知道这家厂?”他心里纳闷,郑歌现在的身份、身价,会注意到一家资产不过几百万的小厂?
“大顺厂的老板,刚来过我这儿。”
郑歌点了根烟。
“哦?”常青更好奇了,身价不过千万的小老板,能找到郑歌,能量也不小啊!
郑歌现在的身份可不简单,虽然财富榜上,才不过10亿身价。但了解过郑歌的人都知道,那财富榜上的数据,当不得真。
有人认真计算过,郑歌现在身价,起码在30亿左右。
甚至更高。
因为他旗下,很多企业都没上市,单算估值,不是很精确。
郑歌笑着摇摇头,“我老家的人呢。”
常青恍然。
这就不奇怪了,他家发达的时候,老家人也是成波成波的来。
没办法,家乡人好不容易出了个有出息的,有钱的,还不得沾沾光啊!
旋即他为难起来。
想了想,他咬了咬牙,说:“兄弟,既然是你老家的人,我就说实话吧。经过我考察,发现这家厂子,起码价值4000万左右。如果收购了,转手能赚3000来玩。”
“我知道。”
郑歌喝了口茶,道:“好了,放心好了,我不跟你抢。这家厂子在你来之前,我就放弃了。”
“嗯?”
常青一愣,明知道能赚3000来万,还放弃?
转念一想,他又明白了什么。
想了想,他说:“那不行,我也不能占兄弟你的便宜。这样吧,兄弟你那350万出来,我再出350万,我出面收购这家厂子。到时候我们平分盈利如何?”
他算得很清楚,现在少赚一些,可以和郑歌加深一下交集,有利无害。
有了这份友情,以后或许可以赚到更多。
“哈哈!算了。”
郑歌摆摆手,道:“我不想和那个人有交集,也不想占对方的便宜。有些便宜啊!不能沾,不然太闹心。”
常青恍然,知道可能是大顺厂的老板,人品不太好。
都是老家人,现在占了便宜,说不好到时候就会回老家闹腾。
尽管影响不大,但也会感觉很恶心。
有些时候,老家人的便宜是不能占的,不然就会被人戳脊梁骨:你都这么有钱了,还坑家乡人,太不要脸了。
而且郑歌,也没必要去赚这个钱。
可他常青就不用担心这点了。
敢闹?
找打。
“行了,不说这事了,走吧,既然来了,一起去个晚饭。”
郑歌站起身说。
常青点点头,站起身。
……
郑歌带着常青来到白鹤楼。
一般朋友,他会直接带回家里。但常青,还不熟,没必要带家里。
点了一桌好菜,宴请常青。
餐桌上,常青琢磨了一下,说:“兄弟,要不这样吧。我们合作,成立一家公司,我出面管理这个大顺厂。要不我这净占便宜,心里有点过不去。”
郑歌夹了块牛肉放嘴里,说:“好了,不说这个了,吃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