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8章 惊世骇俗
陈洋可不知道有人要对付自己,知道也没办法,他这几天都快忙死了。
忙着搬家,忙着种地,忙着搞深加工……
四合院竹楼建好之后,陈洋就把自己的东西搬了进去,只不过他晚上还是到老宅睡觉,没办法,谁让老宅的后院有灵气蔬菜呢,不看着很容易被偷。
陈洋之所以相中了四合院竹楼,主要就是相中了它有一个后花园。
陈洋早晚是要搬到竹楼里住的,那样老宅后院的灵气蔬菜就没人看了,所以陈洋准备开辟一块新的菜地,四合院竹楼的后花园正合适。
于是,本来预备着种花的竹楼后花园,被陈洋不解风情地种上了菜,以后这里就是灵气蔬菜的主产地,老宅的后院就准备放弃了。
灵气蔬菜主要是陈洋种给自己和家人吃的,所以品种很丰富,不光有西红柿和黄瓜,其余的像是茄子,豆角,丝瓜,辣椒之类,凡是常见的蔬菜,陈洋全都种了一些。
为此,陈洋还特意让金大匠在后花园的基础上又往外扩了一块,和原来的后花园之间通过一个月亮门相连,并没有破坏原来的格局。
至于老宅后院墙根的那些魔鬼荆棘,陈洋没有动,就让它们长在那里吧,哪个不开眼的家伙要是想偷东西,就把魔鬼荆棘挖走,种到他家里好了。
陈洋在竹楼后花园,或许叫菜园子应该更合适。
陈洋在竹楼菜园里种的各种蔬菜,基本上都是灵气蔬菜的进阶版,也就是用原来那些灵气蔬菜的种子种的。
陈洋不知道,如果每一次种菜,都用上一代的灵气蔬菜种子,会不会几代之后,培育出一个新的品种?
即所谓的量变产生质变,就连普通的荆棘都能变异成魔鬼荆棘,普通的蔬菜应该也能变异才对。
除了在竹楼的菜园里种菜,陈洋这两天还在指导着帮工们制作蕃茄酱。
继老宅后院的灵气西红柿成熟之后,陈洋承包农场后开垦的第一块荒地也有了收获。
因为盲目自信,陈洋在农场开垦的第一块荒地里种了西红柿,而不是先种那些可以改良土壤的作物。
所以,这批西红柿的产量并不高,品质也不算太好,就算用的是灵气西红柿的种子,产量和品质也没有提升多少。
就这陈洋也满足了,他现在有了一个新发现,在农场里种东西,赚钱不赚钱的暂且不说,能吸引更多的灵气是真的。
所以,陈洋现在的原则就是不能让地荒着,不管种什么,只要种,就比不种强。
当然,不种庄稼,种树,种花也行,都可以吸引灵气,并不是非种庄稼不可。
不过,在陈洋看来,农场不种庄稼,那也就不叫农场了,光种树的话,还不如叫林场更合适。
陈洋的系统对农林牧副渔都有作用,所以陈洋压根就没打算偏科,因为他担心只搞农林牧副渔中的一种,会导致系统发展不均衡,留下什么隐患。
种庄稼,应该算是农业,种果树,勉强算是林业,养鸡养鸭,算是牧业,西红柿深加工,加工成西红柿酱,想来应该能和副业沾上边了。
至于渔业,当然就是养殖鲈鱼了,尽管只有一池塘,并且也不多,但也算是有了,总不能说没有吧?
陈洋是忙,周婉清和乔治则是着急。
不管是望江楼还是红磨坊西餐厅,这段时间的日子都不怎么好过。
有句话叫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换成吃货们的话就是越吃越馋,吃惯了好吃的,不好吃的根本就吃不下。
吃惯了陈洋农场种出来的东西,再吃普通的东西,简直就是味同嚼蜡,难以下咽!
到望江楼和红磨坊吃饭的人,几乎就没有几个是冲着填饱肚子去的,那么高的消费,大家吃的是档次和口味,要是光为了填饱肚子,路边的大排档不香吗?
突然,吃惯的美食不见了,超级牛排,翡翠豆芽,黄金玉米沙拉,全都变成了大陆货,叫那些已经被养叼了的一张张嘴怎么办?
现在好了,听说陈洋农场又有西红柿了,周婉清和乔治都兴奋得半夜没睡着觉。
为此,乔治还专程开了一瓶九二年的拉菲,和诱惑死人不偿命的助理罗斯结结实实折腾了半个晚上。
周婉清就不行了,乔治兴奋了可以找罗斯泻火,周婉清兴奋了只能一个人干熬。
于是,周婉清周大美女就在辗转反侧孤枕难眠的时候突然生出了一个念头,是不是该找个伴了?
很可惜,周婉清和乔治的兴奋就只持续了一个晚上,到了第二天天一亮,他们的心情就被打到了谷底。
太可恶了,陈洋那家伙竟然以正在修路,进出太危险为理由,直接在电话里就把他们准备派车去拉货的提议给否了!
娘个娘你的姥姥!
派车拉货是我们的事情,干你鸟事?
有危险也是我们有危险,关你毛事?
出事情也是我们自己负责,你操的哪门子圣母心啊?
然而,陈洋就是那么倔,说不行就是不行,哪怕周婉清和乔治说破大天,他也不允许两个人派车到莲花村拉货。
好吧,陈洋真的不是圣母,担心拉货的司机出事,只是他拒绝现在出货的一个原因,但并不是主要原因。
陈洋之所以拒绝现在出货,主要原因还是不想把西红柿就这样卖出去。
西红柿能卖多少钱一斤?
如果按照上一批和周婉清的定价,才十块钱一斤,如果按照乔治的报价,也不过二十块钱一斤。
就算陈洋心狠,这批西红柿提提价,也提不了多少,顶多三五十的到头了,难道还真能要百儿八十,那样周婉清和乔治的生意还怎么做?
陈洋现在打算的是搞深加工,他已经从深加工里尝到了甜头,无论是西红柿酱还是西瓜酱,都比直接卖西红柿和西瓜收入高。
而且,深加工之后再出售,哪怕价格稍微高一些,也不那么明显,不然一斤西红柿就要卖到五十一百,那也有些太惊世骇俗了!
忙着搬家,忙着种地,忙着搞深加工……
四合院竹楼建好之后,陈洋就把自己的东西搬了进去,只不过他晚上还是到老宅睡觉,没办法,谁让老宅的后院有灵气蔬菜呢,不看着很容易被偷。
陈洋之所以相中了四合院竹楼,主要就是相中了它有一个后花园。
陈洋早晚是要搬到竹楼里住的,那样老宅后院的灵气蔬菜就没人看了,所以陈洋准备开辟一块新的菜地,四合院竹楼的后花园正合适。
于是,本来预备着种花的竹楼后花园,被陈洋不解风情地种上了菜,以后这里就是灵气蔬菜的主产地,老宅的后院就准备放弃了。
灵气蔬菜主要是陈洋种给自己和家人吃的,所以品种很丰富,不光有西红柿和黄瓜,其余的像是茄子,豆角,丝瓜,辣椒之类,凡是常见的蔬菜,陈洋全都种了一些。
为此,陈洋还特意让金大匠在后花园的基础上又往外扩了一块,和原来的后花园之间通过一个月亮门相连,并没有破坏原来的格局。
至于老宅后院墙根的那些魔鬼荆棘,陈洋没有动,就让它们长在那里吧,哪个不开眼的家伙要是想偷东西,就把魔鬼荆棘挖走,种到他家里好了。
陈洋在竹楼后花园,或许叫菜园子应该更合适。
陈洋在竹楼菜园里种的各种蔬菜,基本上都是灵气蔬菜的进阶版,也就是用原来那些灵气蔬菜的种子种的。
陈洋不知道,如果每一次种菜,都用上一代的灵气蔬菜种子,会不会几代之后,培育出一个新的品种?
即所谓的量变产生质变,就连普通的荆棘都能变异成魔鬼荆棘,普通的蔬菜应该也能变异才对。
除了在竹楼的菜园里种菜,陈洋这两天还在指导着帮工们制作蕃茄酱。
继老宅后院的灵气西红柿成熟之后,陈洋承包农场后开垦的第一块荒地也有了收获。
因为盲目自信,陈洋在农场开垦的第一块荒地里种了西红柿,而不是先种那些可以改良土壤的作物。
所以,这批西红柿的产量并不高,品质也不算太好,就算用的是灵气西红柿的种子,产量和品质也没有提升多少。
就这陈洋也满足了,他现在有了一个新发现,在农场里种东西,赚钱不赚钱的暂且不说,能吸引更多的灵气是真的。
所以,陈洋现在的原则就是不能让地荒着,不管种什么,只要种,就比不种强。
当然,不种庄稼,种树,种花也行,都可以吸引灵气,并不是非种庄稼不可。
不过,在陈洋看来,农场不种庄稼,那也就不叫农场了,光种树的话,还不如叫林场更合适。
陈洋的系统对农林牧副渔都有作用,所以陈洋压根就没打算偏科,因为他担心只搞农林牧副渔中的一种,会导致系统发展不均衡,留下什么隐患。
种庄稼,应该算是农业,种果树,勉强算是林业,养鸡养鸭,算是牧业,西红柿深加工,加工成西红柿酱,想来应该能和副业沾上边了。
至于渔业,当然就是养殖鲈鱼了,尽管只有一池塘,并且也不多,但也算是有了,总不能说没有吧?
陈洋是忙,周婉清和乔治则是着急。
不管是望江楼还是红磨坊西餐厅,这段时间的日子都不怎么好过。
有句话叫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换成吃货们的话就是越吃越馋,吃惯了好吃的,不好吃的根本就吃不下。
吃惯了陈洋农场种出来的东西,再吃普通的东西,简直就是味同嚼蜡,难以下咽!
到望江楼和红磨坊吃饭的人,几乎就没有几个是冲着填饱肚子去的,那么高的消费,大家吃的是档次和口味,要是光为了填饱肚子,路边的大排档不香吗?
突然,吃惯的美食不见了,超级牛排,翡翠豆芽,黄金玉米沙拉,全都变成了大陆货,叫那些已经被养叼了的一张张嘴怎么办?
现在好了,听说陈洋农场又有西红柿了,周婉清和乔治都兴奋得半夜没睡着觉。
为此,乔治还专程开了一瓶九二年的拉菲,和诱惑死人不偿命的助理罗斯结结实实折腾了半个晚上。
周婉清就不行了,乔治兴奋了可以找罗斯泻火,周婉清兴奋了只能一个人干熬。
于是,周婉清周大美女就在辗转反侧孤枕难眠的时候突然生出了一个念头,是不是该找个伴了?
很可惜,周婉清和乔治的兴奋就只持续了一个晚上,到了第二天天一亮,他们的心情就被打到了谷底。
太可恶了,陈洋那家伙竟然以正在修路,进出太危险为理由,直接在电话里就把他们准备派车去拉货的提议给否了!
娘个娘你的姥姥!
派车拉货是我们的事情,干你鸟事?
有危险也是我们有危险,关你毛事?
出事情也是我们自己负责,你操的哪门子圣母心啊?
然而,陈洋就是那么倔,说不行就是不行,哪怕周婉清和乔治说破大天,他也不允许两个人派车到莲花村拉货。
好吧,陈洋真的不是圣母,担心拉货的司机出事,只是他拒绝现在出货的一个原因,但并不是主要原因。
陈洋之所以拒绝现在出货,主要原因还是不想把西红柿就这样卖出去。
西红柿能卖多少钱一斤?
如果按照上一批和周婉清的定价,才十块钱一斤,如果按照乔治的报价,也不过二十块钱一斤。
就算陈洋心狠,这批西红柿提提价,也提不了多少,顶多三五十的到头了,难道还真能要百儿八十,那样周婉清和乔治的生意还怎么做?
陈洋现在打算的是搞深加工,他已经从深加工里尝到了甜头,无论是西红柿酱还是西瓜酱,都比直接卖西红柿和西瓜收入高。
而且,深加工之后再出售,哪怕价格稍微高一些,也不那么明显,不然一斤西红柿就要卖到五十一百,那也有些太惊世骇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