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四章 上帝仍然在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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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和这个华夏人玩儿什么单挑游戏了,大家一起上,速战速决!”
  看来这个矮个子还是个实干派,一点儿也不啰嗦,带着身后的一众手下扑向李元贞。
  李元贞迅速退入教堂。
  夜鬼们停步在教堂门口,不敢进入。
  “怕什么,上帝早就已经不在人间了!”
  矮个子率先跨入教堂,安然无恙!他愈加大胆,指挥着身后的夜鬼:“看见了么?这些东西都是摆设!给我冲进去,撕碎这个华夏人!”
  “哼,是么?”李元贞一招手,呵道:“水来!”
  圣水池里的水被召唤而来,迎头泼向涉足教堂里的夜鬼!
  “滋滋滋……”圣水接触夜鬼皮肤,仿佛硫酸在腐蚀。
  夜鬼惨叫后退,皮肤如灰烬般脱落,圣水对他们仍有压制!
  “不用怕,他的圣水已经泼光,跟着我继续冲!”矮个子夜鬼后腿一蹬,化身残影冲向李元贞!
  确实好快!
  如果单论速度与力量的话,此人绝不在李元贞之下!
  李元贞已摆好架势,准备迎接矮小夜鬼的冲击,而恰就在这时,一旁“大天使拉斐尔”雕像突然抖动——它手中的“大天使之剑”褪去泥封,“嗡嗡”作响!
  “呼哧!”
  剑光一闪,剑刃所致,直接把矮个子夜鬼从空中拦截!
  “天使之剑!”矮个子失声从空中跌落,连滚带爬往教堂外逃!
  神圣之地,岂能容忍邪魔入侵?
  天使之剑乘胜追击,速度嫣然要比矮个子夜鬼快太多!
  “啊!”
  “噗呲!”
  矮个子夜鬼距教堂门仅一步之遥,天使之剑却没有给它逃跑的机会,一剑从它后背穿过!
  矮个子夜鬼惨叫,扑倒在门框,一步一步往教堂外爬,他痛苦大喊:“公子,救我,救我……”
  “嗖!”
  一个人影从轿车里闪至教堂门口,他年龄27-8岁,身材显瘦,脸色苍白,有着一双不同于普通夜鬼的高贵的绯红色瞳孔。
  他把矮个子夜鬼拉出教堂,握住天使之剑的剑柄,天使之剑闪耀圣光,灼烧着他的皮肉,
  可即使如此,他仍未松手,等到天使一剑从矮个子夜鬼体内拔出时,他手上的皮肉也被烧得只剩下白骨,全过程他竟连眼睛都没有眨一下!
  好一个狠角色!
  “对不起公子,是我大意了……您的手……”矮个子夜鬼满眼都是愧疚。
  “没关系,你退下疗伤。”公子说了一声,把天使之剑往李元贞手中一扔,飞剑迅速刺向李元贞!
  李元贞隔空一抓,天使之剑落入掌心,届时一股奇妙的力量涌入他体内,难怪每次来教堂都感觉有东西在召唤,万万没想到雕像里竟藏着一把极品法器!
  “好剑,好剑……”
  有了这把天使之剑的加持,斩杀这些夜鬼岂不是轻而易举。
  “你还算是个比较像样的对手,既然如此,那就来做个了断吧?”李元贞提剑走向站在门口。
  谁知那夜族公子却说:“够了,今晚就到这儿吧,杀戮并不是唯一能解决问题的办法。”
  李元贞冷哼,“你打了人家一巴掌,然后给一颗枣吃?”
  夜族公子不紧不慢说道:“以你的实力尚可自保,但修道院里的女人和孩子就不一定了。”
  强龙怎压地头蛇?何况此人的实力高深莫测,如果与他为敌,只会给修道院惹来麻烦,倒不如先看看他怎么说。
  “你想如何?”李元贞沉声问道。
  夜族公子说:“杜兰特的死,是他自作自受,沙奎尔的死,是他实力不足。你杀了他们我也不会怪你。我只想在华夏好好地做生意,希望从今以后咱们井水不犯河水。”
  “呵……就算你是个生意人,但你说你的生意合法?”李元贞不屑道:“简直笑掉大牙!”
  “我的生意怎么不合法?”夜族公子微微皱眉。
  李元贞从口袋里掏出一小瓶血丸,说道:“这是我从杜兰特身上搜出来的,这是种违禁品,对人体伤害极大!”
  夜族公子沉默了一会儿,摇头叹气:“你可能误会了,这种血丸是我们的食物。”
  “食物……?”李元贞仿佛听了个笑话,剑指着夜族公子:“你觉得我会相信你的话么?”
  “我很懂你的意思,”夜族公子说道:“但这种血丸的确是我们夜族的食物。是一种提取鲜血类物质凝成的‘代餐工具’——
  夜族也是人,也有人性,也知好坏,也分善恶。并不是所有夜族人都是吸血恶魔,何况现代刑侦手段那么高超,有谁敢明目张胆地以活人为食呢?
  因此,血丸就诞生了,它可以压至夜族的吸血欲望,达到与人类和谐生存的目的,
  人类服下血丸,会造成强烈的快感和迷幻性,有些夜族人便把这个当成了商机,让血丸流入人类市场,
  每个种群里都有败类,这是杜绝不了的,但在我所开的house夜店里,从来没有出现过任何违禁品。”
  夜族公子的话说得头头是道,李元贞几乎要信以为真,他问道:“那你知道是谁把血丸流入人类市场的么?”
  夜族公子一言不发了,他或许不知道,也或许是知道但不说。
  和这种人打交道很有趣不是么?不用废话连篇,也不用拐弯抹角。
  “你叫什么名字?”李元贞问道。
  “罗森,道恩·罗森。”夜族公子说道。
  “我叫李元贞,是华夏的驱魔人,今天我在此警告你,如果你们——”
  也不等李元贞把话说完,道恩带着一众手下直接离去。
  “嗤……真是个没礼貌的家伙。”
  随着夜族人离去,黑夜再次恢复寂静。
  ……
  第二天,参加了每周一天的礼拜之后,李元贞先送舒怡回明湖市,然后再转飞机回华南江海市。
  经过大半个月的同居相处,舒怡已然对李元贞产生了异样的情愫。
  机场外,最后的相送。
  “李老师,这个小胖子送给你,它比我还要喜欢你。”舒怡红着脸,把一只胖乎乎的橘猫塞进了李元贞的怀抱。
  “估计是以前跟着你只能吃剩饭剩菜,而我却舍得给它买猫粮,呵呵……我是个合格的铲屎官对么?”李元贞撸.着猫笑道。
  “李老师,我们还能再见面么?还能么?”舒怡目光闪烁,恋恋不舍。
  “当然了,世界这么小,我们一定还能再相遇的。”李元贞笑着递给舒怡一张名片,“如果有一天你不想当修女了,这家公司会是个不错的选择。”
  舒怡接过名片,看了好久,冒出一句问候:“如果有一天我真的放弃圣职了,李老师……你愿意照顾我吗?”
  李元贞想也没想:“当然了!”
  兰朵公司里的女员工,那都是李元贞的“后宫佳丽”,有哪个不备受照顾?
  “不过,我只是顺带一提啊,你为了成为圣职者,辛辛苦苦实习了4年,别因为一点儿诱惑就放弃。做自己认为对的事情就行,不要有太多思想包袱。”
  “好!”舒怡微笑时的模样就像一朵大红花儿。
  “行了,我马上要登机了,舒老师再见。”
  “李老师再见,记得帮我好好照顾小胖子。”
  “喵~”
  ……
  下午6点,李元贞安全抵达江海市机场,湿润的海风有着浓浓的乡土情怀。他开着停在机场旁的h5,迫不及待驶回江山丽景。
  20分钟后,李元贞抵达江山丽景门口,可正当他想驶入车库时,一辆蓝色的保时捷跑车从正大门驶了出来,
  再看到保时捷副驾上坐着的人时,李元贞心脏不由一紧,那不是白晚晴又是谁?
  白晚晴显然精心打扮了一番,她化了妆,穿上了礼服,还戴上了首饰。而开保时捷的是一个李元贞从未见过的陌生男子,男子27-8岁的模样,穿着一身正式的西服,他脸上挂着温柔的笑容,有一句每一句地和白晚晴说笑着。
  李元贞不由踩了一脚刹车,刚刚好把保时捷堵在了门口。
  “你这人有病是怎么的?突然急刹车!”陌生男子摇下车窗,张口就是一声训斥。
  还能怎么办呢?死了老公就永远终生不嫁了么?哪个女人愿意一辈子守寡?何况白晚晴还这么优秀?
  如果白晚晴能找到一个更好的男人取代李元贞的位置,也许……
  李元贞深吸了一口气,驱散了脑子里的胡思乱想,努力平复着自己的心情。
  “嘟嘟嘟……”保时捷连按了几下喇叭,催促道:“喂,你油门坏了还是怎么的?别挡路啊!我赶时间呢!保安……保安在哪儿?”
  这个人的素质太低,他绝不配染指白晚晴的美。
  李元贞含着香烟下了车,装作一副吊儿郎当的模样,向白晚晴打招呼:“嗨!晚上好白小姐,好久不见啊!”
  白晚晴看见李元贞,眼神先闪过一丝惊讶,随即便是偏见和厌恶。
  “晚晴,这家伙你认识?”一旁的陌生男子警惕问道。
  白晚晴轻声说:“只是个邻居而已……”
  “我还以为住在这里的人都是社会上层人士呢,没想到也有这种流氓,一看就是暴发富,晚晴,你以后可要离他远点儿才行。”陌生男子小声劝道。
  李元贞则一点儿也不客气地趴在车窗口,笑着问道:“怎么?这么快就找到新欢了?我还以为你要守寡3年呢。”
  “你!”白晚晴攥起拳头,最终还是忍住了怒气,哼了一声:“杨硕,别理他,我们走。”
  车窗慢慢摇上,保时捷绕过红旗h5,驶出了江山丽景。
  李元贞表情瞬间凝固了,悲伤,愤怒,无奈,苦涩,失望,五味具杂!他的心就像是被插了一把刀子,怎么动怎么疼!
  他回到车上,犹豫了3秒钟,怒骂了一句:“去你妈.的!”
  方向盘一打,追赶保时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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