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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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檀轻笑一下:“放心吧,她要是真把你当傅云潭,根本不会带你来见我。”
  作者有话要说:  #坟头蹦迪陈知予#
  #老板娘的嘴,渣女手中的玫瑰#
  第30章
  回答完季疏白的问题后, 司檀言归正传:“你想知道的我都告诉你了,现在换你回答我的问题,为什么要骗她?”
  季疏白:“我想, 让她爱我。”
  十年以来, 他所祈求的, 不过是她的爱。
  只要能让她爱上自己,他可以做出任何事情,哪怕只是得到她一点点的爱。
  这个答案, 完全出乎司檀的预料, 她的第六感告诉她,眼前的这个小伙子没骗她, 但理智却令她依旧对他抱有几分怀疑:“那你为什么不直接追她?何必要捏造假身份?”
  季疏白反问:“你觉得我用真实身份追她, 她会接受我么?”
  司檀心里清楚这个问题的答案:她不会。
  经历过傅云潭之后,她不会再接受任何一位富家公子哥的爱慕与示好,因为她不确定对方到底是出于真心还是只想和她玩玩。
  或者说, 她抵触的是他们身后的世家。
  傅云潭因为陈家破产而抛弃了她, 傅家因为陈家垮台而与之断交,这令她看透了那些豪门世家背后的人情冷漠,所以她不可能接受那些世家公子哥的追求。
  更何况季家比傅家还要高出一个层次, 单是季家太子爷这个身份就够她拒绝他了。
  司檀回道:“她就算现在不知道,以后迟早会知道,你还能瞒她一辈子么?”
  季疏白语气笃定,神色坚决:“我一定会让她接受我。”
  司檀不置可否:“她这人看起来没心没肺,其实比谁都要专情,无论是对待友情还是爱情。她一旦认定了一个人,那么在这段感情在她心中就是一辈子的事,她可以为对方付出一切。她的性格和脾气像极了她的那匹千里马, 贞烈得很,但是像她这种人,一旦在感情上受挫,就会遭受致命打击。”
  专情的人或许有很多,但是专情又重情的人却不多,这种人和朋友或者爱人相处时总是表现的大大咧咧,实则比谁都要情深意重,将感情与性命对等,所以根本承受不了任何来自于亲密之人的任何伤害或者背叛。
  季疏白当然明白司檀的意思,他一字一句地向她保证:“我绝对不会做出任何伤害她的事情。”
  司檀:“嘴长在你脸上,你想怎么说都行,我不在乎,我在乎的是她。她可以为了我付出一切,我也可以为了她付出一切,所以,你千万不要做出什么对不起她的事情,不然我饶不了你。”
  相识十三载,她见证过她人生的大起大落,亲眼目睹她从最黑暗的低谷一步步地走出来,所以她太清楚她有多么的不容易,平时看起来没心没肺的一个人,其实心头全是疤。
  她的心头已经不能再多添一条伤口了,如果再被伤害一次,她一定承受不起。
  司檀继续说道:“我没有戳穿你,是因为你对她还算是上心,而且她也很喜欢你。”她轻叹了口气,感慨道,“她已经很多年没有这么喜欢过一个人了。”
  季疏白浑身一僵,呆若木鸡地看着司檀。
  她真的,喜欢他?
  司檀一看他这样就知道平时没少受委屈。
  凭心而论,像他这种条件的男人,想倒贴他的女人多了去了,却偏偏跑来陈知予这儿碰壁,也确实是为难了季家太子爷。
  但她也不能说自己姐妹儿的不对,不论怎么样她还是要和自己姐妹儿统一战线,时刻维护她。
  想了想,她对季疏白说了句:“她这个人吧,平时是有点混蛋,你多担待着点吧,毕竟,她可是陈家的姑娘呀。”
  说到这儿,她情不自禁地想到了一段话——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陈家有女,绝代风华;
  挥鞭驾马,箭如电发,英姿飒飒,意气风发;
  腹有诗书,聘婷尔雅,琴歌酒赋,般般入画;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室宜家。
  这一首小词,是陈知予十七岁那年在某场骑射比赛结束后傅云潭为她写得。
  那场比赛在东辅本地举行,上流圈的少爷小姐们,几乎全部去观看了那场比赛。
  陈知予不负众望地夺了冠。
  司檀至今依然记得,那天她穿着一袭红色的劲装,骑着一匹高大的黑马,如火一般明艳傲人地驰骋在赛场上,拉弓射箭,百发百中,博得了全场喝彩。
  比赛结束后,他们一帮人热热闹闹地去参加陈知予的庆功宴,在那场宴会上,傅云潭当众为她写下了这首词,自那之后,陈家姑娘的名号就在圈内传开了。
  她成了一种象征,象征着无与伦比的美与高贵。
  在当时,只要一提起陈家的姑娘,大家心头都会产生一股敬佩与向往。
  但是谁也想不到,那个明艳如火的桀骜少年臣,会在十八岁那年坠入漩涡,从此星光黯淡、寂寂无名。
  直到现在,还有不少人记得“陈家姑娘”这个名号,甚至还用它来夸奖人,却已经很少有人记得陈知予了。
  不过在司檀心中,她永远是那个桀骜不驯、绝代风华的陈家姑娘,除了她之外,没人配得上这个名号。
  思及至此,司檀轻叹了口气:“你不是我们那个时期的人,不知道她到底有多厉害,如果你知道了,就会理解,她有资格这么混蛋。”她的语气低沉,又带着几分无奈与心疼,“你也不清楚她到底经历过什么。”
  季疏白不假思索:“不论她经历过什么,我都会用尽全力让她恢复如初。”
  他知道她经历过许多苦难,心头有很多道伤疤,所以他一定会用尽余生去呵护她治愈她,亲手为她抹去那些伤疤。
  司檀怔了一下,盯着他看了一会儿,问了句:“你不觉得她混蛋么?”
  季疏白实话实说:“两码事。”
  他虽然恨死了这个混蛋,但并不影响他对她的爱。
  他对她是又爱又恨。
  司檀明白了他的意思,笑了一下:“你也是个挺有意思的人。”随后,她没再多言,转身回了客栈。
  又过了十分钟左右,陈知予从小楼里出来了。
  今天要去爬山,她穿得比较休闲,白色的运动鞋搭配黑色铅笔裤,双腿笔直纤细,线条修长紧实;上身穿了件黑色的修身款体恤,外搭宽松牛仔外套,整个人看起来看起来既潇洒又性感。
  黑色波浪长发随意披散在肩头,伴随着她的步伐轻轻晃动。
  之所以没把头发扎起来,是因为还没干透。
  刚才回到房间后,她本打算洗个脸刷个牙就下楼,但是在刷牙的时候她无意间闻到了自己头发上的酒臭味,这令她无法忍受,于是改变了计划,匆匆洗了个澡。
  因为不想让季疏白等太久,所以她洗完澡后随便吹了吹头发就换衣服出门了。
  季疏白一直站在院中等她。
  走到他面前后,陈知予对他说了声:“走,我请你喝汤去。”
  季疏白神色温和地看着她,轻轻点了点头“嗯。”
  陈知予一愣,心想:你这小和尚的自我调节能力可以啊,这才过了多久就消气了?看来以后还是多让你自己冷静冷静比较好。
  卖羊肉汤的店铺距离司檀的民宿不远,走路不到五分钟就到了。
  这家店的生意比较火爆,他们俩来的时候都已经十点多了,店里面依旧座无虚席,两人只好在店外面找了张桌子坐了下来。
  虽然天冷,但喝汤会让人变得暖和,所以坐在外面也无所谓。
  一碗汤二十块钱,加一份肉十块。
  到店后,陈知予点了两碗汤,给其中一碗汤中加了两份肉。
  这碗加了肉的汤,是给和尚弟弟买的——从细微末节之处落实对弟弟的呵护与爱。
  喝羊肉汤加辣椒油是陈知予的最爱,汤端上来后,还没开始喝呢,她就拿起了放在桌子上的辣椒油罐,往自己的汤碗里加了两大勺辣椒油,然后又放了点盐和醋。
  刚出锅的羊肉汤色泽奶白,鲜味浓郁,加了辣椒油后,更是色泽诱人。
  用勺子将调料搅开之后,陈知予迫不及待地往自己的嘴里送了一勺汤,下一秒,她就体会到了什么叫做痛并快乐着。
  加了辣椒油的羊肉汤是真的好喝,嘴上的伤口触碰到辣椒油后,也是真的疼。
  疼得她倒吸了一口气,眼泪都快出来了。
  她立即用上唇包住了下唇,像是一只可怜兮兮的小猫似的,自己舔舐自己的伤口。
  季疏白坐在她对面,看她这副惨兮兮的样,既自责又想笑,忍下笑意,他将自己的汤碗推到了她的面前:“喝我的吧,我还没动。”
  其实就算他喝过了,陈知予也不会嫌弃,但她并没有立即答应,因为心疼自己的汤:“那我的汤怎么办?”
  这么好喝的汤,不把它喝完岂不是暴遣天物?
  但她的嘴确实不能吃辣椒了,不然肯定要被疼死。
  于是她陷入了痛苦的纠结之中。
  季疏白:“我喝。”说着,他端起了她的汤碗,换到了自己的面前。
  陈知予一愣,连声道:“我喝过了。”
  季疏白:“没事。”
  陈知予:“我放了两大勺辣椒。”
  季疏白:“我可以吃辣。”
  陈知予沉默片刻:“我刚让厨师给你碗里加了两份肉,我不爱吃羊肉,但我不想浪费。”
  这句话才是重点。
  浪费粮食就是浪费钱。
  十八岁之前,她的人生纸醉金迷,根本不会在意这种事,浪费过无数山珍海味。
  十八岁之后,生活教会了她做人,一粒米她都不会轻易浪费。
  季疏白不假思索:“吃不完给我。”
  陈知予盯着他看了一会儿,没忍住问了句:“你不嫌弃我?”
  季疏白:“不嫌弃。”
  陈知予强压着止不住上翘的唇角,从筷筒拿出了筷子,将碗里的肉夹给了季疏白,心里暖洋洋的,像是喝了一杯温暖的蜂蜜水。
  难以抑制地想对他好一点。
  她把碗里的肉全部夹给了他,但却还觉得不太够,于是又看了一眼挂在墙上的价目表,关切询问:“你要不要吃羊脑?”
  季疏白不喜欢吃这种奇奇怪怪的东西:“不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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