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门重生之妇贵逼人 第783节
他现在做的这份差事,他也认命了。
但这么一直坐在这里也不是那么一回事儿啊!
有那个时间,不如放他去玩一会吧。
他真的都要逼疯了。
陪着莫修远自从当上统帅之后,整个人就真的没有多少自己时间了。
以前虽说也是随叫随到,但特么的没这么频繁啊,特么不会在自己某个想要那啥的瞬间,突然就被叫走啊!
今晚本来还想好好享受一下的。
说来。
唐夭夭那女人还真的神不知鬼不觉的就回了娱乐圈,今天回来也没见那女人回来。
算了。
人各有命。
唐夭夭不会珍惜他这个全身贴满都是钻石的男人,是她眼拙!
他没那个好心提醒她,自己的选择有多愚蠢。
“叶恒。”安静的小车内,莫修远突然开口。
叶恒忙的回神,“是。”
“我和陆漫漫离婚了。”
“啊?”叶恒一惊,“你们离婚了?为什么?”
当初,分明经历了很多。
现在平静了,不应该珍惜彼此,然后共建山河,携手同行吗?!
那句话怎么说的?!
执子之手与之偕老。
还有那句糟糠之妻不能弃。
脑海里面想了很多词语,叶恒都觉得自己特有文化,但因为是莫修远,因为是统帅,一个字都不能显摆,一个字都不能质疑的。
“你刚刚从哪里过来的?”莫修远突然询问。
“啊?”
“你刚刚从哪里过来的!”莫修远口吻冷了点。
“魅吧,怎么了?”
“那去魅吧。”
“你要做什么?”
莫修远冷冷的看着叶恒。
叶恒识趣的闭嘴。
一边开着,心里一边嘀咕着,你丫的要去早点说啊,哥也不会让那帮妞各回各家各找各大爷去啊!
终究,他是君。
他是臣。
他不敢真的抱怨。
------题外话------
今天又晚了那么一丢丢,呼呼。
那啥那啥,宅今天不会冒泡的,你们找我也找不到的,我隐身了。
你们看不到我看不到我……
☆、第七十四章 首次相见
地球不会因谁而有所改变。不管你经历了多少悲剧,天也不会因为你而塌下来!
陆漫漫第一次觉得,这句话其实很有心灵鸡汤的作用。
她从床上起床,看着文城的清晨依然阳光明媚,空气清爽。
她伸懒腰到浴室洗漱。
然后折腾了一番离开自己的卧室。
人只要活着,没有什么是真的过不了的坎。
所以,她会努力活下去。
她下楼,看着王忠在准备早餐,莫璃坐在沙发上盘腿看电视。
看着她起床,莫璃转头看了她一眼,说道,“你这么早就起来了?昨晚没失眠?!”
失眠了。
但规律的生活习惯让她又按照原来的作息时间醒了。
陆漫漫没有回答莫璃的问题让莫璃有些无趣,她继续看着电视。
陆漫漫直接走向了玻璃餐厅。
大概不久。
这里就不能用了。
文城的夏天还是很热,清晨的阳光照耀在身上,也会很毒辣。
她默默地看着玻璃橱窗外,生机勃勃的一幕。
有时候也不是自己想的那么云淡风轻,还是会有些心理情绪,但至少也不会真的天崩地裂。
等了一会儿。
王忠将早餐呈上。
陆漫漫不快不慢的吃着。
莫璃坐在她旁边,也这么不快不慢的吃着,边吃边看她。
“既然离婚了,你干嘛不搬走?”莫璃又问。
似乎是真的有点招架不住如此沉默而压抑的气氛。
“你哥不让我走。”
“意思就是,他和你离婚了,还这么强迫着你?”莫璃说。
陆漫漫擦了擦嘴角,笑得有些讽刺,“你哥说不强迫我?”
“这还不算强迫?!”莫璃这个三观如此不正的人,都觉得这事情不妥。
莫修远却也能做得理所当然。
“要不你劝劝你哥吧。”
“陆漫漫你很腹黑耶!明知道我哥现在的身份,你把我往火坑里推是不是?!你以为我傻啊,我还不是看你笑话而已。”莫璃冷冷的说着,“我做梦都盼着你被我哥抛弃然后你生不如死的样子。生不如死看来是看不到了,不过看你这么霸气的一个女人生活得如此憋屈,我觉得也够了。”
陆漫漫就知道莫璃三观不正。
她不快不慢的将早餐吃完,离开。
莫璃看着陆漫漫的背影,越发的不能理解这个女人到底都在想些什么了。
昨天离婚,到今天。
完全是太正常了,换成其他任何一个女人,至少发疯也得有两秒吧,她居然如此淡定,淡定得仿若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一般。
这种人,不是很可怕吗?!
亦或者,很可悲?!
因为理智的知道自己现在应该做什么,所以在压抑。
其实人不能给你太压抑,太压抑,真的容易疯?!
她要不要提醒一下陆漫漫?!
好在,她心肠不好,她才难得去搭理这些无关紧要的事情!
陆漫漫坐在沙发上,其实有感觉到莫璃的视线。
她其实也不是那般淡定,她只是觉得对比起来,比起硬碰硬更会得不尝失,莫修远这种人,她就算币他也没用,还不如,让时间来冷却,只要他不动了杀她之心,她就觉得自己还是有办法,让自己活得更自由。
这么想着。
电话在此刻突然响起。
陆漫漫看着古歆的来电,接通。
反正这个女人给她打电话无非就两件事儿。
第一就是她心情不好,需要找人发泄,而她是不二人选。
第二就是,又有了什么八卦新闻。
“古歆。”
“漫漫,你看今天的新闻了吗?”古歆询问。
陆漫漫觉得自己猜得果然很准,淡淡的说了句,“没有。”
“莫修远在医院。”古歆说,“说昨晚上被紧急送去了医院。”
“哦。”陆漫漫应了一声,“他怎么了?”
“不知道,媒体说是劳累过度。”古歆说着,“我以为你知道,而且是在文城医院,你没有陪着吗?”
“在文城?”
但这么一直坐在这里也不是那么一回事儿啊!
有那个时间,不如放他去玩一会吧。
他真的都要逼疯了。
陪着莫修远自从当上统帅之后,整个人就真的没有多少自己时间了。
以前虽说也是随叫随到,但特么的没这么频繁啊,特么不会在自己某个想要那啥的瞬间,突然就被叫走啊!
今晚本来还想好好享受一下的。
说来。
唐夭夭那女人还真的神不知鬼不觉的就回了娱乐圈,今天回来也没见那女人回来。
算了。
人各有命。
唐夭夭不会珍惜他这个全身贴满都是钻石的男人,是她眼拙!
他没那个好心提醒她,自己的选择有多愚蠢。
“叶恒。”安静的小车内,莫修远突然开口。
叶恒忙的回神,“是。”
“我和陆漫漫离婚了。”
“啊?”叶恒一惊,“你们离婚了?为什么?”
当初,分明经历了很多。
现在平静了,不应该珍惜彼此,然后共建山河,携手同行吗?!
那句话怎么说的?!
执子之手与之偕老。
还有那句糟糠之妻不能弃。
脑海里面想了很多词语,叶恒都觉得自己特有文化,但因为是莫修远,因为是统帅,一个字都不能显摆,一个字都不能质疑的。
“你刚刚从哪里过来的?”莫修远突然询问。
“啊?”
“你刚刚从哪里过来的!”莫修远口吻冷了点。
“魅吧,怎么了?”
“那去魅吧。”
“你要做什么?”
莫修远冷冷的看着叶恒。
叶恒识趣的闭嘴。
一边开着,心里一边嘀咕着,你丫的要去早点说啊,哥也不会让那帮妞各回各家各找各大爷去啊!
终究,他是君。
他是臣。
他不敢真的抱怨。
------题外话------
今天又晚了那么一丢丢,呼呼。
那啥那啥,宅今天不会冒泡的,你们找我也找不到的,我隐身了。
你们看不到我看不到我……
☆、第七十四章 首次相见
地球不会因谁而有所改变。不管你经历了多少悲剧,天也不会因为你而塌下来!
陆漫漫第一次觉得,这句话其实很有心灵鸡汤的作用。
她从床上起床,看着文城的清晨依然阳光明媚,空气清爽。
她伸懒腰到浴室洗漱。
然后折腾了一番离开自己的卧室。
人只要活着,没有什么是真的过不了的坎。
所以,她会努力活下去。
她下楼,看着王忠在准备早餐,莫璃坐在沙发上盘腿看电视。
看着她起床,莫璃转头看了她一眼,说道,“你这么早就起来了?昨晚没失眠?!”
失眠了。
但规律的生活习惯让她又按照原来的作息时间醒了。
陆漫漫没有回答莫璃的问题让莫璃有些无趣,她继续看着电视。
陆漫漫直接走向了玻璃餐厅。
大概不久。
这里就不能用了。
文城的夏天还是很热,清晨的阳光照耀在身上,也会很毒辣。
她默默地看着玻璃橱窗外,生机勃勃的一幕。
有时候也不是自己想的那么云淡风轻,还是会有些心理情绪,但至少也不会真的天崩地裂。
等了一会儿。
王忠将早餐呈上。
陆漫漫不快不慢的吃着。
莫璃坐在她旁边,也这么不快不慢的吃着,边吃边看她。
“既然离婚了,你干嘛不搬走?”莫璃又问。
似乎是真的有点招架不住如此沉默而压抑的气氛。
“你哥不让我走。”
“意思就是,他和你离婚了,还这么强迫着你?”莫璃说。
陆漫漫擦了擦嘴角,笑得有些讽刺,“你哥说不强迫我?”
“这还不算强迫?!”莫璃这个三观如此不正的人,都觉得这事情不妥。
莫修远却也能做得理所当然。
“要不你劝劝你哥吧。”
“陆漫漫你很腹黑耶!明知道我哥现在的身份,你把我往火坑里推是不是?!你以为我傻啊,我还不是看你笑话而已。”莫璃冷冷的说着,“我做梦都盼着你被我哥抛弃然后你生不如死的样子。生不如死看来是看不到了,不过看你这么霸气的一个女人生活得如此憋屈,我觉得也够了。”
陆漫漫就知道莫璃三观不正。
她不快不慢的将早餐吃完,离开。
莫璃看着陆漫漫的背影,越发的不能理解这个女人到底都在想些什么了。
昨天离婚,到今天。
完全是太正常了,换成其他任何一个女人,至少发疯也得有两秒吧,她居然如此淡定,淡定得仿若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一般。
这种人,不是很可怕吗?!
亦或者,很可悲?!
因为理智的知道自己现在应该做什么,所以在压抑。
其实人不能给你太压抑,太压抑,真的容易疯?!
她要不要提醒一下陆漫漫?!
好在,她心肠不好,她才难得去搭理这些无关紧要的事情!
陆漫漫坐在沙发上,其实有感觉到莫璃的视线。
她其实也不是那般淡定,她只是觉得对比起来,比起硬碰硬更会得不尝失,莫修远这种人,她就算币他也没用,还不如,让时间来冷却,只要他不动了杀她之心,她就觉得自己还是有办法,让自己活得更自由。
这么想着。
电话在此刻突然响起。
陆漫漫看着古歆的来电,接通。
反正这个女人给她打电话无非就两件事儿。
第一就是她心情不好,需要找人发泄,而她是不二人选。
第二就是,又有了什么八卦新闻。
“古歆。”
“漫漫,你看今天的新闻了吗?”古歆询问。
陆漫漫觉得自己猜得果然很准,淡淡的说了句,“没有。”
“莫修远在医院。”古歆说,“说昨晚上被紧急送去了医院。”
“哦。”陆漫漫应了一声,“他怎么了?”
“不知道,媒体说是劳累过度。”古歆说着,“我以为你知道,而且是在文城医院,你没有陪着吗?”
“在文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