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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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新活了一遭,李广忽然有些后悔起来,他不贪图这具年轻的身体,如果可以选择,他更想回到那个让他魂牵梦萦的漠北战场,他做了一辈子将军,更愿意自己体面地死在战场上,而非一世功绩一战毕,丢尽颜面,死得仅有一点可怜的尊严。
  至于同为街头游侠儿的王二狗,别说书了,全家就一个聋哑的母亲,堪称家徒四壁,平日里母亲靠替人浆洗为生,王二狗自己就和一群游侠儿鬼混,这还是好听的说法,实际上曲沃城里的游侠儿大部分都是靠勒索行骗弄点饭钱,因为数额不大,基本上官府也不怎么理,把这些游侠儿抓进牢里还得管几顿饭,正合他们心意。
  霍去病被聋哑妇人牵着手带回家的时候,整个冠军侯都不好了!
  牢里的一夜他和那个叫郭茂才的已经发现了不对,他猜测自己是借尸还魂,也从口音和那披甲卫士的打扮上看出了一点端倪,已经做好了面对一个陌生世道的准备,但他从来没想过自己这具身体住在这样一个又破又小的房子里,霍去病站在门口,脚上的草鞋满是泥水,屋顶破了,屋里的地上同样泥泞一片,墙壁是土砌的,蛛网密集,整个家一览无余,只有一张破旧小床用同样破旧的帘子隔一隔,应当是聋哑妇人睡的地方。
  霍去病呆坐在一团稻草垫子上,看了看带着霉点的房梁,端着聋哑妇人递来的一碗糊糊,过了好半晌,喃喃自语道:“这是人过的日子?”
  他这辈子睡得最简单的是马背,吃得最粗陋的是肉干,行军路上再苦,他也从来没有吃过一口不干净的东西。
  霍去病先前猜测那张小床是王二狗母亲的,但那张小床其实是王二狗平时睡觉的地方,王二狗的母亲李氏通常是等到夜深了,把一面靠墙的门板拆下来,铺一点稻草来睡。
  实际上王二狗小时候家里还没有这么穷,他父亲是做烟花的,不算殷实人家也是凭手艺吃饭了,但在王二狗六岁的时候,王父因为不慎弄错了配方被炸死,还欠了一笔材料钱,那之后王家就越过越穷。
  这是李广了解到的内容,至于霍去病,他连和那个聋哑妇人比划东西都比划不对,憋了一肚子气的同时又饿着肚子,还有两批贼眉鼠眼来叫他去偷东西的地痞流氓赶着上门,被他打跑了。
  李广也是无奈,如果当时只有他一人,或者是早知道情况,他肯定不会张口就来个大汉元狩四年,但如今他和这不知名的少年已经互通了身份,从一个地方来的,都是借尸还魂,四舍五入也算是老乡了,他总不能放任着不管,见他实在委屈又可怜,又从家里拿了面饼来与他一起分吃。
  霍去病一点都不觉得自己委屈可怜,只觉得造化弄人,但他不是怨天尤人的性格,缓过来之后,他接过李广的面饼,闷不吭声吃了一大半,才低声说道:“来日必定有报。”
  李广叹了一口气,说道:“一个面饼其实只需要一声谢就够了。”
  霍去病没再说话,他不习惯。
  李广看得出来,眼前的少年人必然是养尊处优惯了,他倒也不在意这个,只道:“小兄弟,这里的情况我大致问清楚了一些……”
  他把出狱之后的见闻简单说了一下,霍去病听了一会儿,忽然说道:“你是从军之人?”
  李广不知道他是如何看出来的,料想是他做了一辈子将军,行为举止自己看来正常,在别人看来就有些明显,李广也没有隐瞒的意思,点点头,“我生前在卫大将军帐下任职。”
  霍去病听了卫大将军四个字,神情变得有些复杂,李广却没怎么注意到他,因为他想起卫青就想起自己,情绪同样复杂了片刻,才笑说道:“不过帐下一小卒而已。”
  霍去病停顿片刻,只道:“我也是从军之人,不在谁的帐下。”
  李广理所应当地把霍去病当成那些长安贵胄子弟了,毕竟自从霍去病封侯之后,就有不少贵胄子弟踊跃带兵,想挣些军功镀金,但多半无功而返,更有甚者丢掉性命,李广认定这个同来的少年也是其中一员,毕竟这少年元狩六年过世,李广暂时还没有想过霍去病英年早逝的可能性。
  怎么可能呢?
  怎么可能呢?
  姬越也在思索着同样一个问题。
  她在下达了募兵令后忽然想到了什么,又把李广的简介重新翻开,这一次比上次仔细多了,重点在于李广生前的最后一战,随即就在那份介绍里发现了一个熟悉的名字。
  【元狩四年,上令大将军青、骠骑将军去病将各五万骑。】
  骠骑将军去病、霍去病?
  姬越想到金台上霍去病那如同武将一样璀璨的光芒,再想想那些几乎都拥有长长介绍的医工,整个皇帝都要不好了!
  一个将军为什么要起这样的名字?弃医从戎吗?
  姬越缓过一口气,看着缓慢汇聚的时空能源,只能安慰自己,武将好,武将多了也没事,迟早要多抽一些武将的,现在只不过是提前一点让他们适应,也不算很亏。
  把金台收回,姬越想着下一次还是要多看看简介为好,她主要是没有想到名字这种要跟人一辈子的东西也能骗人,不经意抬眼看见了媚娘,不由想,如果媚娘的名字也骗了人,那她岂不是个凶婆娘?
  姬越忍不住笑了一声,将手里批完的奏牍放在一边,打开下一本,这是装订过的奏牍,两片木牍中间订着几张纸,字迹颇为俊秀,姬越看了一下,是国子监的狄仁杰。
  她以为是有什么针对国子监的教育方针要上奏,但打开一看,却是一篇策论。
  批奏牍久了,姬越也有了不少经验,一般来说,官员是不会轻易上策论的,因为一旦和君王的政治主张相违背,轻则前程不保,重则丢官罢职,到了她这一朝更是如此,姬越批过成千上万的奏牍,见到策论加起来百篇不到。
  但姬越看策论看得最认真,因为哪怕九成九都是士人在家里一拍脑袋想出来的馊主意,但凡能出一个人才,就不负她这番认真了。
  对于狄仁杰的奏牍,姬越仍旧十分重视,她逐字逐句地看,时不时停顿片刻,几张薄薄的纸竟看了小半个时辰,最后一页翻完,姬越长长吐出一口气,惊觉自己把千里马当成猪养了三年多。
  好吧,当猪养确实是夸张了,姬越对国子监也是很重视的,但就从狄仁杰的这份奏牍上来看,姬越认为他待在国子监实在是屈才了,往大了说,这是一位三公之才。
  狄仁杰的政治眼光独到,加上远超时代的见识和经验和来到这里之后三年的积累,三年不鸣,一鸣惊人。他从各个方面阐述了任用寒门和士族的利与弊,即便国子监的学生还没有出栏,他的眼光却已经飘向了三方势力风起云涌的朝堂,针对各个阶层的官员,他都有一套管理的办法。
  总的来说,姬越想到的他想到了,姬越没想到的他也想到了,这是什么?这就是人才!
  为君者最重要的不是自己有多博学,有多勤政,而是能够将这种人才收拢起来,为己所用,真要让姬越一个人去操心天底下所有的事情,那她活不了几年就要累死在皇帝任上了。
  姬越把狄仁杰的奏牍合上,当即命人宣狄仁杰进宫。
  第60章 傲气犹存
  狄仁杰早在写策论时就做好了准备, 人老成精,对于很多事情已经不在意了,更衣过后就跟着传旨的凤翎卫来到明光宫中。
  姬越做太子时就统领凤翎卫,登基之后更是重用这些宫廷禁卫, 传旨这种事情在以前都是宦官的职责, 自从姬越登基, 传旨的都成了凤翎卫,因为士族的事情, 民间误以为凤翎卫上门不是抄家就是灭族,往往见到凤翎卫的身影就远远退避, 倒赋予了凤翎卫一层特殊的含义。
  凤翎卫统领秦杉在明光宫外值守, 见到狄仁杰,原本以他的身份是不用行礼的, 但今日秦杉按剑行了一个简单的礼节,狄仁杰回了一礼,这才低着头进了大殿。
  侧殿里樊春悄悄透过屏风的缝隙瞧了一眼,发觉这人虽然面生, 却生了一副好皮囊,年纪也格外轻,眼神顿时变得挑剔起来,如果不是狄仁杰走得快, 樊春能从他身上挑出百八十个缺陷来。
  魏悬已经懒得纠正了。
  在他看来,樊春属于没事给自己找事, 天家无情, 先帝还有十几个妃嫔, 想着一点虚无缥缈的帝王宠爱有用吗?真得了几回宠, 往后陛下又有了旁人, 谁家女郎敢嫁给皇帝的男人?人生漫长几十年,寂寞难捱不说,还断了子息,简直愚蠢。
  以樊春的脑子,魏悬不觉得他能斗得过别人,要是陛下眼里真有情情爱爱,韩和早就成事了,也不至于每天拼命抓贪抓腐,就为了当面奏报多来几趟明光宫。
  殿内陛下不知和那新来的年轻官员说了什么,总之就是一番君臣相得,魏悬也翻开了最后一张木牍,看得无精打采。
  随着纸张的制作方法被传开,很多郡县都开始售卖起了比官纸更为精美便宜的纸张,魏悬的工作也从成堆的竹简木牍里解脱了出来,虽然量还是那个量,但厚重的竹简木牍变成薄薄的纸张,至少看上去少了很多。
  魏悬负责审阅由各地通政司呈上来的士人言论,除了自荐,还有很多是提意见,也有一部分匿名举报,但比较少,大部分都在通政司的时候就被扣下了,这也属于一种官场规则。
  经过通政司呈报上来的奏疏通常都是寒生写的,也有一部分普通百姓,但这年月认识字的,敢去通政司的,也基本上少有普通百姓,而且在通政司这一关还要筛下去不少不合规制的,有墨渍的,字拙的,所以到了魏悬这一道手里的奏疏都是能看的。
  但就算是寒生,也该用上粗纸了,像这种削得不能再薄的旧木牍,在魏家连烧柴都用不上。
  魏悬刚走神没多久就被锋利的木牍划伤了手掌,他没好气地把木牍扔在桌上,用随身携带的手帕给自己包扎,一边注意到了那张木牍上神采飞扬的字迹,仔细一看,不是自荐,只是简单写了一个似乎是炼丹的药方,功效是能把人炸死。
  魏悬差点没给气笑了,方士炼丹常有炸炉之事发生,烟花就是因此而来,炸死人也不是什么新奇说法了,专程献上能把人炸死的药方,难道是献给廷尉狱的新刑罚?爆炸之刑?
  然而就在魏悬要把这份木牍扔到弃用的一堆废纸上时,却忽然怔住,他不可置信地回头看了看那份木牍,只见上面简简单单的写着:硝石,木炭,硫磺。
  不是珍贵的炼丹用药,而是随处可见的便宜货。
  以魏悬的眼光,第一反应就想到了这种药方最适应的用处,战场。
  炸死人还在其次,一旦开战动辄成千上万人,靠炸是炸不死几个人的,但这种东西很适合用来纵火,两军交战时通常要携带大量火油用来引燃一些易燃物,有了炸药,火星四溅的情况下,可以省去不少火油的消耗,如果真能大批量制作提升威力,或许作用会更大!
  这份配方来自刚蹭了大汉老乡一顿扁食的霍去病。
  霍去病没有去特意了解王二狗的事情,但李广打听得十分清楚,这其中就包括了王父被炸死的旧闻,李广还没想到什么,霍去病立刻来了劲,得知是做烟花炸死的,还细问了烟花的配方,李广哪知道这个,但提到炸死人这个事,霍去病可就不困了,多方周折之下硬生生找到了当年王父做烟花的主家,问清楚了当时烟花的配方,但不知道具体制作办法和比例,他就自己带着一麻袋的材料去了一趟城外,经过反复试验,终于弄出了动静。
  这份配方在霍去病看来威力极大,虽然需要的量也大,但他用这个配方硬生生炸毁了好几棵老树,炸人和炸树是不一样的,树要整根断才会炸倒,人一旦伤到要害就会死,比树可脆得多了。
  也是立夏时节,离树林不远的村民只当晴天打旱雷。
  姬越这些天的注意力压根不在霍去病和李广身上,收到魏悬呈上来的木牍时有些奇怪,然后也被木牍锋利的边缘割了一下手掌,顿时血流如注。
  媚娘连忙给她包扎。
  但此时姬越的注意力已经不在手上的伤口了,她盯着那份简单至极的配方看了半晌,猛然起身道:“召少府监来……不,朕要过去!”
  顺意小心翼翼地把那张能当刀片用的木牍放到托盘里,端着托盘跟在姬越身后。
  少府位于宫中,但严格来说不算晋宫建筑,只是离得很近,又开了一条直通宫道的路,以供各宫来往,姬越走得很急,甚至连车辇都不坐了,骑着马就到了少府,诸葛亮有些纳闷,但还是上前行礼,姬越也没和他废话,只道:“朕刚得了一份配方。”
  顺意连忙把盛着木牍的托盘端给诸葛亮看。
  虽然纸张大行,但之前都是用惯竹简木牍的,拿木牍的姿势是有习惯的,诸葛亮也没多想,伸手拿起木牍……然后被割伤了手。
  诸葛亮不像魏悬那样还要愣一下,只是看了一眼配方和具体功效就立刻想到了实际运用的渠道,也顾不得什么手不手的了,神情一肃,也知晓了姬越的来意,连忙让人去取一些硝石硫磺和木炭来,又找了专门制作宫廷烟花的匠人,少府库房前有一大片空地,不多时众人都在库房的精铁门后屏息凝神观看匠人小心翼翼地点燃引火线。
  做烟花的匠人很有经验,使用的引火线烧得很慢,他跑出了好一段路,才堪堪点到火药前。
  火药的分量很少,因为姬越也在,不能失误,但众人还是看清了火药的爆炸过程,威力不算很大,但只从那一点点的火药就能引发这样大的动静来看,一旦加大分量,威力必然也会成倍增长。
  总之,这份配方很有用处。
  思维灵活如诸葛亮,已经思索起了在火药里加一些碎刀片之类的东西,是否可令杀伤力大幅增加,携带也是问题,如果用油纸包裹,外层用泥巴裹成团,外接火线,制成一个个火药团子,以点燃抛掷的方式扔进军阵里,效果又会如何?至少能惊马吧?
  诸葛亮的思路一开,拦都拦不住,姬越也觉得兴奋,和诸葛亮讨论了一个多时辰才意犹未尽地离开,她在这里没办法继续下去,说得难听一点,火药是大事,匠人死再多都不是事,但谁都不敢拿天子性命开玩笑。
  姬越先前是注意到这份木牍署名的,但之后太兴奋给忘了,回到明光宫才想起来霍去病这么个人来,思索了一下,拟旨赏赐了一些金银,又以献药有功的理由将人调入凤翎卫任职。
  这也是一个好理由,毕竟就算是战功赫赫的将军,募兵入伍从底层士卒做起,想出头也需要时日,把人调入凤翎卫,过一段时间就能以天子近臣的身份直接领个将职,像魏雍一样。
  李广的运气不好。
  这个他上辈子就知道,但他没想到自己的运气能坏到这个地步,这些天什么事情都是他忙里忙外,到最后一天天不干正事就知道鼓捣烟花的王二狗升官发财了。
  但李广的心态很稳,征兵令已经发到他家了,他上辈子也是从普通士卒做起,倒也不觉得底层难熬,毕竟底层士卒大多四体不勤,上战场充个门面而已,他擅骑射,尤其是箭术出神入化,远程撸人头乃是一绝,很容易就能出头。
  尤其,从他这些天收集的消息来看,世道虽然太平,但仗应当是有得打,他做过将军,对这种事情很敏感,只从征兵数目就能看出很多事情。
  霍去病一点都不觉得自己升官发财了,姬越不是武帝,没那么多个人喜好加成,为人也俭朴,赏赐的金银不算多,更入不了习惯帝王赏赐的霍去病的眼,更何况一个普通凤翎卫算什么官?
  他还以为自己能被派去率领个火药营什么的,带着几百车火药去战场杀穿个来回,那才叫痛快。
  只能说重活一世,锐气未失,傲气犹存,到底还是那个不当家不知柴米贵的冠军侯。
  第61章 我是世界之王
  立夏时节, 三军出征。
  和攻打天竺不同,这一次远征天山属于对外反击战,如果一战而下, 能够有效地彰显国威, 排场也不能差到哪里去, 姬越亲自带领百官在城外的点将台上为诸葛亮送行,这一次随行的一共两万桥山军, 与五万柔然军兵分两路合击欧罗巴军队。
  虽然欧罗巴军队数目也有五六万人,但就姬越观察, 这些人里能打仗的精锐不到五千人,五万对五千, 这个数字听上去很不可思议,但却是欧罗巴军队的常态,因为缺乏兵器和铠甲, 真正武装起来的人数不足五千,并且这五六万人里有很多都是被抓来随军的女人, 还有一部分是负责后勤供应的,实在没有军粮, 这些人就是军粮。
  这是一支靠着吃人过天山的军队!
  姬越就算想攻打欧罗巴, 也是打算从西域绕行,天山绵延千里, 她想象不出应该如何让十数万人的军队毫发无损地越过天山,这支军队也没能做到,走过来的一路上不知道丢下了多少尸骸。
  恺撒是这支军队的领袖,他出生于罗马, 是罗马国王与情人私生的儿子, 少年时在欧罗巴各国游历, 组建了一支无恶不作的冒险团,后来杀死自己同父的兄长继承了王位,他立志要成为像自己赫赫有名的先祖那样的人,不满足于罗马帝国的土地,带着忠诚于他的骑士们打下了无数小国,之所以一路向东,是因为他从商人们的口中得知,东方有着极为富饶的土地,金银财宝遍布其中,宛如圣经里的伊甸园。
  熬过了天山,真正踏上东方的土地时,恺撒站在高处俯视一切,只觉得胸中充满了豪情,他看向太阳落下的方向,说出了那位和自己同名的先祖那一句著名的胜利宣言:我至,我见,我征服!
  我是世界之王!
  发泄完心中的兴奋之情,这位时年二十六岁的年轻帝王打了个喷嚏,从高处爬下来裹紧了身上的大衣,美艳的情人连忙迎上来,用温暖的胸膛替他暖手,美丽的眸子里满是仰慕和爱恋。
  恺撒亲吻了一下情人的脸颊,思绪却早已奔至东方的姑娘身上,他在罗马时也买下过几个据说是东方来的奴隶,那细腻娇嫩的手感令他至今难忘,可惜奴隶总是会少很多味道,他想尝试一下东方的贵族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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