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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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情伸手一阳指抠出一坨来,奸笑道:“三哥肤色太白了,应该有鲜卑族的血统,到了京城越不惹人眼目越好,你涂黑了再去。”
  没多久就被涂了一层,凌安之照着镜子哭笑不得:“情儿,想省钱也不能用此种办法,你有没有觉得涂黑了之后三哥花容有损、身价降低了?从每晚一百两银子的青楼头牌,变成了每晚一两的村头豆腐花西施了。”
  余情不理他,又拿出一个小瓶子扭开了:“三哥眼睛精亮,还是墨绿近黑色的,京城那些文官全是弱鸡,还是不要与众不同的才好,药水是花折和我配的,滴上之后有些散瞳,而且颜色会变黑。”
  语罢就把他按在椅背上,拿起小瓶子开始往他眼睛里滴黑色的药水,凌安之对自己双目非常爱惜,看着小瓶子过来了有些紧张:“小祖宗,不会恢复不了吧?”
  “放心吧,不影响你的千里眼。”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订阅和追文,感谢评论和灌溉,爱你们,么么哒~~~~鞠躬
  第169章 进退两难
  十月初一, 京城温度降低到了肃杀,日前纷纷扬扬提前下了入冬的第一场大雪,今天是大朝会,景阳帝腰也见好, 虽然老腰难再恢复少年狂,还有些坐不直, 坚持着在朝会上会见了群臣。
  满朝文武知道今日有些新鲜事, 西北侯凌安之今日第一次入朝觐见。
  大楚这些年连年战事不断,军报在朝堂上飞舞得向宫外漫天遍地的雪片子,凌安之这个名字好像和捷报捆绑在了一起,惹的朝堂上的群臣真情流露也好、演戏也罢, 喜欲狂的跟着掉了好几次眼泪。
  凌安之微微含着肩膀和后背, 走路也换成了小步,不用怎么抬头也能感受周围人打量的眼光, 几个文武官员大大方方的和他点头拱手也打了招呼, 裴星元远远的飘了过去,没和他说话。
  一天下来, 三叩九拜全是被教过的,问便答话,景阳帝在朝堂上看他拘谨,以为他初次入朝没见过这么大的阵仗, 再说毕竟是边疆野惯了的粗人武官,顶多比其他武将多读点书罢了,不自在也正常。
  景阳帝扬起龙爪, 当朝传下口谕:“西北侯凌安之有大功与社稷,封为镇国公,望继续当好国之屏障,为显尊荣,圣旨届时送到安西去。”
  凌安之跪在地上不敢起来:“臣…侥幸打了几个胜仗,非臣之功,乃是因为社稷有福、陛下战略有方,臣救援来迟本应该有罪,…何功之有,我也只会打打杀杀不…不不会做官,不应封为国公,固不敢受。”
  言语竟有磕绊之意,紧张的朝板都掉在了地上,又手忙脚乱的捡了起来,朝堂之上有些人见状,看到边境武官确实没什么见识,绷不住的想要哂笑。
  金口玉言已经说了,当然还是受了,无论在朝堂上多熊包,在战场上确实战功无人能及。
  景阳帝常年炼丹服药,圣体已虚,而今随着凌冬的到来,大楚四处又开始流民四起——
  原因无他,国进民退,去年和金军一场战役,塘沽、长安、承德等几个城市毁于战火,百姓家中能被抢的已经悉被抢走,夏季万物生长,种植农作物,还能勉力维持,到了冬季,本来所收无几,可竟然还要上缴公粮,缴了租子之后户户没有余粮,又变成流民和匪患四处横行。
  因此八方奏报,尽是要钱要粮,可国库理哪来的银子,户部尚书王修最擅长拆东墙补西墙,也实在辗转腾挪不出来钱财了。
  景阳帝觉得这是他称帝以来最困难的一个冬天,本就有疾,而今更是无力应对,干脆把事情交给毓王处理,他早早退朝,要躲进深宫中。
  纵使只上朝了两个时辰,景阳帝也已经筋疲力尽,腰麻牵扯到脚也痛,从龙椅上站起来的时候,一个没站稳,差点摔下了御阶,幸亏内侍在旁边搀扶。
  当天在京所住的客栈便已经有其他官员拜访,凌安之假托出门,交给信得过的亲兵打理接待。
  ******
  晚上毓王单独有请,在毓王府开了家宴,未来天子有请,凌安之也有准备,换了一身半新不旧的靛色棉袍,扎上腰带,带着两个随从便进了毓王府。
  毓王今日观察凌安之觉得他拘谨少言,一双眼睛可能是常年征战疲累,显得有些憔悴和黯然失色,和坊间传闻的凶神恶煞有些区别。
  不过武将和文官不同,文官经常动笔动脑,讲究的是和外人打交道,而武将经常是动刀动枪,讲究的是和敌人打交道。
  所以是不是能言善道的展现个人风采,和武将能不能打胜仗没关系,有些人个性本就奇怪,有才的人更有个性,天生有些怪癖也未可知。
  当政者,讲究的是人尽其才物尽其用,不能要求尽善尽美,当然了,前提条件两个——为他所用、能够控制。
  毓王府好吃的东西不少,凌安之确实饿了,也不客气了,眼睛不自觉的盯着跳舞美人的美胸细腰,把眼前几个菜式点心吃了个遍。
  毓王心道果真是军中粗野之人,估计先前的军报奏章也是身边人代笔的,这样的人也倒好控制一些。
  凌安之觉得今天自己像个猴似的被众人围观了个遍,幸亏他脸皮厚演技好,要不还真累得慌。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堂上舞者琴师等人俱已经退去,凌安之觉得差不多了,手伏在椅靠上,准备起身告辞回客栈。
  却不想毓王先站了起来,垂首笑道:“我观镇国公年纪轻轻,威仪非凡,心下有爱才之意,愿常来常往,可乎?”凌安之慌忙一躬扫地,看样子生疏的像是山大王突然带上了乌纱帽:“毓王殿下哪里话,只不过我爹就是凌河王,我生下来便是四品,会胡乱的打点仗而已;我乡野粗人,只要殿下不嫌弃,殿下指哪打哪,刀山油锅也不推辞。”
  毓王哈哈大笑,觉得这人倒有点趣,他拍了拍手,从屏风后边转过一个少女,身材中等,遍体绫罗,也顶多十五六岁,脸庞粉红倒也娇憨可爱:“恩宁,镇国公征战过大楚的半壁河山,你为镇国公奉一杯茶吧?”
  凌安之觉得突然出来个少女有些奇怪,他没敢抬头,后退了两步双手接过茶杯一饮而尽,之后拱手道谢:“谢谢王爷,多谢姑娘。”
  毓王背着手,视线在凌安之身上逡巡打量了几圈,他听说过坊间凌安之关于男女之事上的传闻,此人确实有些粗鄙,怪不得凌河王多年来也不待见。
  和翼王泽王并肩作战多次,明察细查也没见什么交往,估计是那兄弟两个当年清高看不上。不过这样也好,能够顺顺当当的为他所用:“镇国公,听说你尚未娶妻?”
  凌安之心头一震,怪不得弄出个少女,果然在这里等他,他心下狂转,心道不知道弄什么世家女子往他怀里塞,实在不好推开要强人所难也别怪他狠毒,婚前死个少女太容易了,怪只怪女孩命不好。
  他不动声色的回答道:“王爷,常年征战,家里以前的妾们一年也打不了几个照面,没有娶妻。”
  毓王当然不用管凌安之身边女人们的喜怒哀乐:“镇国公,刚才的女孩若何?”
  凌安之心道怎么回答也不对:“臣粗陋,也不会怜香惜玉,看不出天仙和民女有多大区别。”
  毓王直接开门见山,他微微抬头仔细再打量了一下凌安之,虽然有些含胸缩背,膝盖好像也晃晃悠悠的站不直,不过长身窄腰;面相棱角分明,总皱着浓眉显得一脸凶相却也剑眉高鼻,怎么看五官长的也不错,如果相由心生,这一副好五官可不像是粗人所能拥有,难道是大智若愚?
  毓王心中一动:“本王见将军,一见如故,不仅想常来常往,还想亲上加亲,刚才的女孩是我亲妹,当今的长公主恩宁公主,今年年方十六,许给镇国公为妻,如何?”
  凌安之当即心下一惊,他瞬间愣了愣,心中电光火石的开始思索,毓王果然是下了血本,为了求得边疆重臣,竟然把恩宁公主献了出来。
  毓王如此说,估计也是景阳帝的意思。
  恩宁公主是长公主,娶了公主他还敢随随便便死个少女吗?当然不敢,公主别说香消玉殒,碰掉几根头发都可能是死罪。
  驸马这个称呼,听起来有点威风,可谁都知道,就是公主帐下的下人,君臣之分,存在的意义就是伺候好公主,家里家外,毫无尊严可言。
  娶了公主也不可能回得了安西了,要常驻京城,顶多遥领安西,毓王需要他的冲锋打仗的时候,再出去当一个出头鸟。
  他突然想到临行之前余情的谆谆嘱咐,说无论毓王说什么,千万也要一口答应,还说以后在太原等他。
  难道是余情已经猜到了吗?
  可能以后再相见,也只能是他借故出了京城,才能在太原私会了。可能几年才能见一次,比牛郎和织女还不如。
  娶妻得公主,平地买官府。
  他敢娶了公主之后还不曲意侍奉,像随便扔着杜秋心一样冷着吗?当然不敢,公主一个御状,当即便够他下天牢大狱。
  就算是他能忍着凑合过几年,可如果添了子女,他还能狠得下心来对孩子的母亲不管不顾,不要自己这张脸吗?
  天理人伦,应该不会。
  所以总不过是余情在太原等他几年见了他几面,之后也许会像他和梅绛雪一样,几年不见。
  余情对他,爱恋多年,当年不顾大户人家女子的矜持,对他眷恋纠缠,而今已经把他的名字刻在了骨头上,如果被横刀夺爱,还要听着他在京城娶妻生子,心里会如何呢?
  不知道为什么,他突然想到刘心隐过早斑白的头发。
  就算是娶了恩宁公主,难道许康乾就能忘了他大哥凌川的死因,全无芥蒂了吗?也只不过是听说他是私生子,和父兄关系不好,所以才暂时无视他们兄弟亲情吧?
  到时候想给公主换一个驸马,可能比给公主换一身衣服还简答些。
  毓王看他只是愣了一瞬,殊不知他心下已经百转千回,他当下双膝跪倒:“臣多谢殿下恩典,不过…”
  毓王一挑眼眉:“不过什么?”
  凌安之好像是下了挺大的决心,才说出口来了似的:“臣…没脸说。”
  毓王示意左右退下:“这回说吧。”
  凌安之一张脸通红,似怕被人听到似的左顾右盼,直接双膝跪倒道:“臣早年孟浪,经常夜御数女…为求持久,以药维持…,身边女子,多有…被蹂/躏死者,此事安西各省皆有耳闻。”
  毓王其实多少也听说过凌安之色字当头一把刀,打小便不老实:“将军倒是直言直语,不过大丈夫不拘小节,少时新鲜,成年稳重了改过便是,而且公主自有填房丫头相赠。”
  凌安之一头磕在地上:“殿下,我已经药石伤了根本,现在…男女之事上无能无力…,已经几年没碰过女子了,去年殿下送至府上的六个美人,也全部无福消受。”
  那六个美人确实送过去之后就在凌氏灭门惨案中香消玉殒了,传出来的消息还是西北侯和父亲关系不好,只回过一次家。
  毓王微微眯了眯眼,眼中似有毒蛇的蛇信闪动,他居高临下的看着跪地的凌安之,总不能现场除了他的衣服检验一下,一个男人竟然能拿出这种借口来拒婚,脸都不要了,看来原因只有一个——不愿意和他成一丘之貉。
  可凌安之确实是一个能打的,思及至此,毓王将一身杀机全收了起来,伸手相搀道:“镇国公,这…怎能如此啊?估计也不一定是药石伤身,和连年征战过于劳累也有关系。”
  凌安之感受着毓王紧绷的肌肉,脑门突然跳起来的青筋,知道此刻他对自己极为厌恶。
  其实想想又怎样,就算是顺从娶了公主,也只不过先要拥立毓王登基;之后还是对手握兵权的自己如鲠在喉,难逃春秋笔算账。
  ——或者或晚,待遇全是一样的。
  毓王不再提婚配的事,远远谈笑着送了凌安之到府门口,看他上了马车才转头跨过了宴客厅进了书房。
  凌安之度过了自作愚拙的一天,心中数着还要在京城呆的天数,回头望了望紫禁城外的暗夜沉沉、冷雪飘零,京城果然是血雨腥风、勾心斗角。
  许康乾刚进了刚才的宴会厅,见老师方流芳已经坐在这里了,方流芳年近七旬,看到毓王进来,手捋胡须笑道:“臣恭喜王爷又填左膀右臂。”
  毓王面沉似水,浑身的肌肉还绷着,脸上横肉可见。
  方流芳见他如此表情,吓了一跳:“王爷,难道他如此不识抬举?”
  毓王点头。
  方流芳已经松弛的眼角垂了垂,决然狠毒的目光从瞳孔中箭一样的射出来:“王爷,宫里那位的意思,宝剑是好,可是剑柄要握在自己的手中才有用,如果宝剑没有柄,不仅拿不起来而且还伤手,还不如不要。”
  许康乾静坐半晌,闭眼沉思:“老师,可是凌安之确实是能打的,江山总要有人干活,实在不行敲打敲打,以观后效吧。”
  方流芳了解他的学生,他未多说话,告辞出去了。
  第170章 君子如竹
  深秋过的最快, 好像秋风还没有挂几天,初冬的霰雪、鹅毛雪就已经下来了,西域万里冰封雪飘,一副江山无限好的景象。许康轶觉得他好像又有了治理运河、上阵杀敌的力气, 经常觉得不可思议。
  一晃一个多月过去了,许康轶判若两人, 他已经好久没有过这种浑身日渐轻松的感觉, 这日天光刚刚放亮,清早花折便拉他坐在铜镜前,笑着弯腰在他身后扶着他的肩膀,让他看自己的脸色——面色恢复正常, 脸颊略显红润。
  许康轶从未想过可以柳暗花明又一村至此, 他用力按了按之前疼痛难耐的腹部,而今确实不疼了:“铭卓, 你是用了什么巫毒蛊术吗?”
  不是在哪装神弄鬼借来的寿路吧?
  镜中的花折笑得比冬日的朝霞还灿烂:“之前几年我全是一门心思的想要解毒, 可是去年从毓王府里出来,我换了思路, 既然毒已经入了肺腑,那为什么不激发人自身的防御能力,直接找到毒素逼出来不就行了吧?”
  “不过之前未得要领,经常下错了药加速病程的, 而今看起来,加速也表示有效;那个二十五号先天脉弱,不吃东西越来越瘦, 清醒的时候便辗转呼痛,我察觉到他不对劲,还担心是疾病的消耗,确实是太及时了。”
  许康轶自去年开始,每日里药石不断,今天早晨觉得少了点什么:“铭卓,今天早晨的药怎么没来?”
  花折用力握住他的双肩晃了晃,哈哈大笑:“殿下,傻子,病都好了,还吃什么药!你以后就是每晚喝一次治眼睛的药就行了。”
  许康轶久病也未成医,判断不了自己的病情,觉得这个解药来的太突然了,说道:“你不是又变着法的糊弄我,其实没有痊愈,到时候又出什么幺蛾子吧?”
  花折知道自己糊弄许康轶的次数有点多,弄的有些个人信誉危机,他伸长指按了按自己的额头:“忘了和你说,今天下午梅绛雪过兰州,她不知道瘟石的事,只道你前些日子忧思太过,以为你抑郁生疾,让梅姑娘为你诊治一下,以消你心头疑虑。”
  余情也在兰州,如果躲着不见梅绛雪反倒显得小气,可梅绛雪终是没有释怀,称生意在身,只在兰州一走一过,晚饭后便要走。
  梅绛雪下午的时候翻来覆去的给许康轶诊脉,有些奇怪的说道:“殿下这几年奔波劳累,操心劳神,却为何脉象如此沉稳有力,好像比花折的脉象还好一些;只是这眼睛,应该是还不如先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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