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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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缓缓睁开眼睛,神情迷惘茫然,就像是深陷噩梦却被人唤醒,又过了几秒,君洛尘的眼神才逐渐变得清明。
  他看向虞楚,嗓音沙哑地呢喃道,“……楚楚?”
  第144章
  在融合那忆灵珠的时候, 许多君洛尘以为自己已经忘记的事情,都全部涌了上来,犹如噩梦一样缠绕着他。
  五十多年前, 也就是后隆九十八年, 皇子岳康德举兵造反, 就此开始了长达三年的血洗历程。
  从先帝到后宫嫔妃、其他兄弟姐妹, 再到年仅几岁的皇孙皇孙女,岳康德称帝的第一年, 便杀尽整个皇室,皇宫血流成河,整个皇室活下来的人屈指可数。
  岳康德同父异母的姐姐四公主岳燕,当时已经许配给帝城三大世家之一的孙家长子,儿子刚满六岁, 是为数不多的皇孙之一, 排名老二。
  在岳康德篡位之前,孙家接到李丞相密信, 信中点名岳康德疑似有变。
  身为武将的敏锐, 再加上对于能看破天机的丞相的信任, 已经年近古稀的孙将军立刻派人, 将自己那拥有皇室血脉的独孙藏在杂物车里连夜送走。
  隔日清晨,岳康德发兵围攻帝城, 剑指皇宫,与此同时发兵控制各大家族。
  杀完皇宫, 岳康德转向抓捕所有皇孙皇女,紧急关头,孙家下属将自己和孙家小少爷同岁的儿子推了出去,假扮二皇孙进宫, 替他而死。
  岳燕公主、驸马孙家长子双双被杀,仅剩下孙将军和二儿子一家,被剥夺军权,流放边疆。
  真正的二皇孙躲在马车夹层里,被孙家忠仆带走,一路北上,艰难换乘躲避,最终落脚边阳城。
  虽说岳康德已经以为自己杀死了所有和先皇有关的子嗣血脉,二皇孙暂时安全,可要面临的现状仍然无比严峻。
  如果岳康德知道,先皇的一支子嗣后代存活下来,必将赶尽杀绝。
  而北方虽然有孙家暗中相合的数个同系家族,可带着二皇孙躲避的仆从无法确认对方是否会叛变,所以只能选择暂时隐藏。
  他们给二皇孙改名霍严,假扮从乡下来讨活干的穷人,在边阳城安顿了下来。
  刚开始,几个下人还想保证少爷的衣食住行,可新皇登基,正是混乱之时,岳康德的兵马总是进出安城,巡逻的衙役们更是比往日严苛。
  若是下仆们想不露出马脚,是绝不可能一直妥善照顾霍严的。毕竟如果穷人总是去买高档的布匹,或者昂贵的精肉,实在是太容易被人发现端倪。
  他们带出来的钱早就在路上花光,唯一贵重的东西便是能证明霍严皇孙身份的玉佩,由先帝亲赏,是万万不能碰的。
  毕竟,这个六岁的孩子是许多大人心中的希望。
  岳康德手段暴戾冷血,那些活下来的人都心中仇恨不已。若是有朝一日霍严长大,以他的身份凝结各方势力,必定会一呼百应。
  作为昔日的皇族血脉,霍严一朝从备受宠爱、百般呵护的皇孙沦落到住在闷热窄小的平房里,住进来的第三天便生了病。
  他年纪小,又难受又害怕,一直在病中哭着喊找爹娘皇爷爷,下人们心急不已,生怕他祸从口出。
  怎么哄都不行,为了让他停止哭闹,他们只好告诉霍严真相,告诉他他的爹娘岳燕公主和孙驸马已经去世,‘皇爷爷’也已经没了,如果他再继续哭喊下去,杀死他们的人就会来找他。
  六岁的孩子当即大病一场,差点病死。等到他身体慢慢转好之后,下人们便发现这孩子性情大变,变得沉默不语,再也不爱说话了。
  他们把他养在这不起眼的破旧小房里,养了整整两年,直到下人们确定其中一位苏姓家族仍然忠心于孙家和先帝,这才带着霍严登门拜访。
  当看到霍严时,苏老爷甚至不敢相信眼前这个身材干瘦、目如死灰,穿得破破烂烂,一点精神都没有的小孩竟然是皇亲血脉。
  唯独只有一点,这男孩骨相生得极为漂亮,完全遗传母亲的优点。哪怕如今如此瘦弱,仍然难掩那张小脸的俊俏漂亮。
  大人们密谈,最终商议出一个比较好的结果。
  苏老爷打算先让他们当普通仆役在苏家生活一阵子,缓一缓。而他准备筹划几个月,铺垫一些消息。
  苏老爷打算让外界以为,他找大师算了命,为了躲避后年大凶运势,收了府里一个八字能帮他解凶的下人孩子为养子。
  如果要做的没有痕迹,自然是要一点点开始铺垫。
  孙家下人们去和霍严商议这件事情的时候,都怕他会不愿意。毕竟他是皇孙,也是大将军的孙子,那么多皇亲国戚,怎可能会轻易同意给一个‘不入流’的苏家做养子呢?
  就算命运使然,不得不从,可一个孩子能懂什么。
  结果,靠在床脚的少年仍然一言不发,他垂着睫毛,似乎对什么都不感兴趣。
  直到下人都快急得要跪下了,他才抬起头,稚气地说了一声,“好。”
  霍严的身份暂时仍然是刚刚进入苏家的新一批下人仆役。为了不被引起注意,他的脸上被其他人抹得脏兮兮的,住处也被安排在下人居住的地方。
  尽管如此,这里的生活条件也比在外面时好太多了。
  只不过,其他人不知道霍严的身份,府里掌事的、小厮丫鬟,其他下人,都随意地指使他干活做事。
  偶尔有小厮偷懒,把要干的事情推给霍严,霍严不过多问一句,就被他扇了巴掌。
  这些小厮们平日被主人们指使着干这干那,没有话语权,如今看到才八九岁的小男孩,自然便将心中怨气撒在他身上,用欺负霍严来换取心中平衡,作威作福。
  他们以为霍严就是新来的下人的孩子,只是也知道教训他的时候避开其他人,而后还要威胁他不要随便告状。
  霍严确实从未说过这些事情,照顾他的下人们只以为他被偶尔使唤干活,却不知道他被人打骂。
  有个小厮偶然发现总是脏兮兮的少年有一双漂亮的眼睛,便摁着他的头强行把他的脸洗干净。
  霍严随母亲,生得漂亮,小孩子性别个性还没有发育,把脸洗干净了,便是面如冠玉的俊俏少年郎。
  他又有一双过于漂亮的眼睛,修长浓密的睫毛,皇室遗传的深邃双眼皮大眼睛,看起来比女孩还要好看。
  边阳城以出好马闻名北方,风俗更是偏向于男子该威猛强壮,善于御马。
  边阳城的男孩年少时若是满地打滚的打架,是正常甚至被鼓励的,如果男孩哭哭啼啼、‘像是丫头’,反而会被大人教训不似男子汉。
  自从知道霍严的样貌如此漂亮俊俏,长得像是个少爷,偏偏只是个下人,顿时引起一些小厮的注意。
  几个年轻的小厮便喜欢偶尔趁着保护霍严的下人们不在的时候围攻他,说些粗鄙的话语来取乐。
  霍严年少却如死水一潭,毫无反应,直到被逼急了,他才会反抗。结果反倒被人听出帝城口音。
  小厮们以为他是帝城附近农村来的,便嬉笑地说他不似男人,长大该进宫里当个太监,又用一些恶心的话来编排他的爹娘和出生,终于逼急了少年。
  他从厨房抄了菜刀出来拼命,八岁的孩子硬是仗着家族遗传的天赋砍伤其中两个小厮。菜刀太沉,他很快拿不动,反过来被小厮们围住殴打。
  生死存亡间,少年拼了命地从下人院子的后门跑了出去。
  寒冬腊月,霍严恍惚地走在边阳城的街道上,年少的他忽然有了一个强烈的想法——他想离开这里,离开那些下人。
  似乎只要远离这一切,噩梦就会结束。
  霍严厌恶这一切,他恨,他恨那些丑陋的小厮,甚至恨那些带他出来的下人,也厌恨自己。
  他脚步踉踉跄跄地走在雪地里,只希望当年那个夜晚他没有睡着,被人悄无声息地抱走藏在运货的马车里带出城都不知道。
  他多想去死,和爹娘爷爷一起去死,如今看来也是幸事。
  恍惚地走到城边的时候,霍严遇到了一家要坐马车离开边阳城的平民一家人。
  他们看霍严衣着简陋,误以为他是一个小乞丐,便问他是否愿意和他们一起去安城。
  他们说安城虽然和边阳城相差不远,却是北方最大的城,更加富裕繁琐,好乞讨,而且还有富人施粥,比边阳城更容易能活下去。
  霍严恍惚着想要远离这里,便点了头,上了一家五口的马车。
  两个时辰后,马车抵达安城,这家平民放下霍严,给他指了施粥的方向,便离开了。
  寒风刺骨,两个时辰的路程已经让他的身体凉透。少年颤抖地在安城宽阔的街道上前进着,终于来到施粥棚的面前。
  他隐约看到上面写着虞氏的字样,便被推着领到了一碗粥。
  天色逐渐变暗,少年捧着这碗热粥,脚步一深一浅地走在街道上,最终走不动了,他才靠着墙边慢慢地坐了下来,小口地将整完粥喝光。
  霍严放下碗,他扯了扯自己单薄的衣服,靠着墙边渐渐睡了过去。
  这是一个寒冷刺骨的夜晚,后半夜的时候,大雪覆盖了整个安城。
  霍严昏昏沉沉,冷到极致的时候,他的身体反而开始发热。
  他知道自己可能要死了,因为整整两年,他第一次梦到了那些美好的事情。
  他看到爹在练武,娘抱着他,静静地笑着。
  天亮了,霍严却已经睁不开眼睛,他的眼皮那么重。眼前就是光亮,可是一股巨大的吸力要将他拽入黑暗……
  恍惚间,少年似是听到街道上响起了马车的声音,许多人在他的身边经过。
  霍严的脑子越来越沉,根本无暇顾及身边发生了什么。
  就在这时,一个清亮稚嫩的声音响起。
  “喂,谁让你睡在这里的?”
  这突然响起的声音惊得少年一震,连即将包裹他的黑暗也如潮水散去。
  他勉强撑起眼皮,入眸的第一感觉便是白雪的刺眼,和中间那一抹耀眼的红色。
  后来,苏容轩最初的记忆,便起于这大雪纷飞的冬天。
  他在雪中呆了一夜,已经发起高烧,身上被大片雪块覆盖。
  过了几秒,少年的眼睛才逐渐恢复正常清明,他看到一个外披红色斗篷的小女孩站在不远处,她长得精致漂亮,一双眼角微挑的漂亮眼睛正注视着他。
  还未说话,就显得三分厉害。
  只不过,她年纪似乎和霍严差不多大,还有些婴儿肥,将她的气势也化成了有些可爱。
  她的身后是几个丫鬟和下人,众星捧月一般围在她的身后。
  霍严脱离世家子弟贵族圈子太久,几乎已经恍如隔世,也早就没有曾经年幼时大胆开朗的样子。
  看到这么个漂亮的女孩子质问他,他下意识便嘶哑地开口,“对,对不住……”
  他以为她是嫌弃他睡在这里。
  家道中落,让一个皇孙用最快的速度明白了人情冷暖的现实残忍。
  女孩垂下睫毛,上上下下扫了他一遍。
  明明自己的一切都被人践踏在地上踩都毫无波澜的少年,忽然便有了一种窘迫感。
  他若是有力气,真想快快逃走,可偏偏他太虚弱了,动都动不了了,只好被女孩审视自己狼狈不堪的样子。
  “小姐,快进屋吧,外面冷。”她身边的丫鬟低声道,“我一会让人赶走他。”
  霍严若是还有半点尊严,也会反驳丫鬟那如同赶走猫狗般轻视的话语。可他如今已经放弃自己,便只是垂下了睫毛。
  忽然间,他的肩膀一沉,原本小女孩身上的红色斗篷已经落在了他的身上。
  霍严呆呆地抬起头,正巧女孩收回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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