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节初闻姐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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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向自己滚来的足球,小布里特这才略微的脸色好看点,他觉得眼前的这位叔叔似乎真的没有生自己气,伸出一双带着灰尘的小手,从地上抱起了滚来的足球,急忙对杨风鞠了一躬,说道:“我叫布里特!”
  见到小布里特这么有礼貌,杨风打从心眼里还是喜欢起了这个小男孩,“布里特!恩,不错的名字,你怎么一个人在这里玩球呢?”
  “因为……因为……他们都不理我。”小布里特低头,红红的脸颊上一对明亮的大眼睛不由得微微有些发红,虽然他坚强,可是毕竟还是一个才8岁的孩子,坚强只是对于生活而言,他也渴望自己能有小伙伴,他也渴望自己和姐姐能够不用为了生活的压力而烦恼,可是这所有的一切他知道都是不可能的,自从那件事以后,镇上的人就再也没有人关心过他们姐弟俩,小布里特很懂事,他看的出来眼前的叔叔一定是一位贵族,因为他的穿着和镇上那些名流贵族一样的漂亮,这些富家贵族在他的眼里一直是高高在上的,从来不容许像他这样的贫穷人家的孩子招惹,所以当他的球不小心砸向杨风的时候,他心里害怕了,他不是怕自己被责罚,他是怕姐姐辛怕换来的球失去,更怕牵连到自己的姐姐。
  “不理你?”杨风微微有些吃惊,当他感觉到远处几人看他异样的眼神时,似乎想到了什么,走上前几步他走到小男孩身边,从怀里掏出两张纸币递给小布里特说道:“小弟弟,刚才是叔叔不好,吓到你了,把这拿去买点好吃的,算是叔叔向你道歉。”既然成为了埃尔伯塔家族的成员,金钱他自然再也不用担心,传承了数千年的埃尔伯塔家族,拥有着庞大的财富和恐怖的势力网,几乎每一个组员都拥有一个不俗的身份,这当然也包括新进的杨风。
  看着杨风掏出的大钞,小布里特十分的吃惊,他需要钱有了钱姐姐就可以轻松很多,家里就可以有好多天吃的好一点,他很想要可是最终他还是没有伸出他的小手,许久之后小布里特狠狠一咬牙扭头就跑,心里还不断的跟自己说:“姐姐说过,做人要有骨气,我们虽然穷但是要穷的有尊严,我不怕饿不怕苦,只要有姐姐陪在我身边,我就是最幸福的人。”虽然尊严两个字对于一个年仅8岁的孩子来说还不太明白,可是姐姐的教诲却牢牢的刻在了小布里特的幼小的心灵中。
  看着小布里特远去的背影,杨风微微一愣,随即笑着摇了摇头,把钱放回了自己的口袋,心中不由的对这小男孩有了一丝的赞赏。
  “这位大人!”此时个苍老的老妇声音传入杨风的耳朵,听到有人叫自己,杨风十分礼貌的回了一个礼,这才注意到了自己身旁不知何时站着一个老妇人。
  “你好!”杨风看了一眼这位老妇人,他心中不解,为何这老妇人会主动和自己说话,不过别人和他说话,他也不好当没听见,对于老人杨风还是十分客气的。
  “这位大人,请恕我我冒昧,您还是不要和布里特走的太近,不然会有麻烦的。”老妇人看了一眼布里特离开的方向,眼中带着复杂的表情。
  “哦?这是为什么?”听到这话,杨风好奇了起来,“难道个小男孩还有什么特殊的地方吗?”
  “哎,大人您就不要问这么多了,他们姐弟两人也是可怜啊,不过我还是奉劝你一句,不要离他们太近,否则会有灾难的。”
  “灾难?您能否给我讲讲。”听到灾难两字杨风顿时有了兴趣,他还没有忘记自己来这小镇的目的,虽然莉莉丝讲的轻松,但他也早就怀疑这任务不可能这么简单,此时听到灾难两字,想必是会牵涉到一些这小镇的秘闻。
  “这……大人您还是不要问了,总之您听我的不会错的。”老妇人显然不想提这些事,杨风也是识趣的人,虽然有些不甘心,但好歹心里已经有了方向,随即从怀里掏出一张纸币递给老妇人。
  “这使不得大人!”见到杨风递来的钱,老妇人急忙推辞道。
  “您收下吧,我十分感谢您的提醒,我也是初到贵地,很多事我都不知道,还是谢谢您告诉我这一切。”说着杨风硬是把手中的钱塞到了老妇人的手中,握着手里的钱老妇人微微有些激动,虽然她过来提醒杨风不是为了钱,但是看杨风的打扮显然是一个上流社会的人,对于他这样普通的平民,很少会有上流社会的贵族会如此的客气,思考了一会儿她终于一咬牙说道:“大人,他们姐弟俩人真的不吉,您还是离他们远一点,否则会有灾祸的,我就住在这附近,如果您有什么事情需要我帮助的,可以来找我。”说着老妇人转身就离开了,其实她也知道像杨风这样一个上流社会的人,怎么会有什么事需要她帮助呢,不过对于这样一个礼貌的年轻人,她还是十分有好感的,如果可能的话,她不介意自己会全力的去帮助这个年轻人。
  “他还有个姐姐!”杨风看了眼小男孩远去的方向,心里暗暗的说道,细细的回味了一下老妇人的话,他知道这姐弟两人的身上一定发生过什么非同寻常的事,“灾祸,呵呵!对于常人来说也许是吧,如今的我连人都算不上,怕灾祸吗?”杨风自嘲的一笑,随即转身向自己居住的地方走去。
  小镇并不太大,但也足足让杨风闲逛一阵天,直到晚上9点多的时候才回到了自己的住处,打开门他坐到了自己的床上,脑中回忆着老妇人的话,心道:“过几天一定要去看看这对姐弟,族内派我们来这个小镇的任务应该绝对不仅仅是建立一个分部驻点这么简单,随便派一个崇血派就可以解决了,根本不需要我们出动,更何况还让莉莉丝压阵。”
  的确杨风估计的没错,血族拥有强大的力量,如果仅仅建立一个分部的话,的确不需要派杨风他们来,埃尔伯塔家族拥有着庞大的崇血派团体,这些崇血派信徒都是一些吸血鬼的狂信徒,他们希望有朝一日自己能够得到血族族群的恩赐,成为新一代的血族,而埃尔伯塔家族则利用这些人为他们做一些世俗界的事,因为许多的事情不方便他们亲自出面,比如对于一些生命悠久的血族来说,在凡人界拥有一个合理的身份就是一个大麻烦,他们可不愿意在社会面前暴露出自己的真实面目,他们只想做暗中的统治,虽然表面上的掌管者是这些崇血派,而实际上却是他们。
  想了一会也没有一个结果,他便盘膝坐到了床上,从怀里掏出一个玻璃瓶,一口灌下了其中的红色液体,合上了双眼缓缓的引导着体内的血液,慢慢的转化成一丝丝的淡红色气雾,随后向着丹田聚拢,而他的双手则飞速的结印,很快的一块巴掌大的血棱晶就悬空浮在了他的身前。
  看了一眼手中的血棱晶,杨风哀叹了一声道:“哎,一点进步都没有,像这样下去,不知道要到什么时候我才能够有足够的实力做自己想做的事。”
  虽然哀叹,但是他知道,修炼是循序渐进的事,即便是强如安德鲁亲王,也是在日积月累的修炼中强大起来的,自己不过是一个刚刚进入家族的后辈血族,想要在短时间内实力达到一个强大的程度几乎是不可能的事,唯有不停的修炼,努力的提升实力才是正途。
  稍稍的调整了一下自己的心情,杨风很快的就进入了状态,在身前结下一个魔法阵,片刻之后血棱晶内的杂质被炼化一空,而所剩下的精华部分也就仅有十分之一大小了,没有出意外还是同第一次一样,心念一动那精华气团很快的就没入了杨风的额头之上,直冲入血雾。
  随着血棱晶的注入,血雾顿时一阵翻腾,紧接着数百道淡红色能量顺着丝线向着杨风的身体各处急速而去,感受着这一切杨风的脸上露出了一丝笑容,一股无比舒畅的感觉涌来,他能十分清晰的感觉到,这一道道淡红色能量正在一丝丝的改造着他的身体,每一道能量的注入,他都感觉自己的身体更加的强壮,六识更加的灵敏,虽然这种改造十分的缓慢,但是他能感觉到身体在不断的变化着。
  不可否认这本血族秘典的每一次修炼都是一种享受,让你可以进入一种忘我的状态,血棱晶的精纯能量顺着血雾流入身体的每一刻都让杨风感觉到前所未有的舒适,这种来自于心底的愉悦比吸血本身来的更加吸引人。
  时间在修炼中总是过的飞快的,很快的一个晚上的时间就在杨风的修炼中过去了,当天色大亮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进他卧房的时候,杨风终于睁开了双眼,一夜的修炼不但没有让他有任何的疲倦感,反而是神采奕奕,精神比之昨日晚上更加的好。
  “难怪血族的高手这么多,原来修炼带来的好处不仅仅是实力的提高,就连精神能量都仿佛无穷无尽一般,根本不需要休息,如此一来一天可以当两天用,根本无需休息,呵呵。”杨风起身整理了一下衣服,稍稍的感叹了一句。
  可是他此时又怎么会想到,普通的血族又怎么可能有这么多时间来修炼呢?只有拥有了夜晶石才可能拥有成倍的时间来修炼,而这种宝物即便富裕如埃尔伯塔家族,也是不轻易赐予族人的,更别说是像杨风这样的新进族人,普通的族人只能借助夜晚有限的时间一边执行任务一边修炼,这样一来效率就慢了何止一倍,更别提他们的血棱晶提炼能力根本不及杨风的十分之一,修炼速度自然不能同日而语,可是这一切对于杨风这个茫然无知的家伙来说,却根本不知道自己有多幸运,天赋、身体、玉石、夜晶,几乎占尽了天时地利人和,修为想不提升都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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