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4节
一个黑『色』的光圈包裹这自己,似乎是一种结界。
当秦朝睁开眼睛之后,那光圈就闪烁了两下,接着慢慢淡化,缓缓消失在他面前。
“恶魔的结界……”秦朝对着空气说了一句,“罗茜,是你么?”
但没人回答他,或许罗茜那小妞,此时正在地狱的某个角落里逍遥快活呢。
不管怎么说,罗茜又帮了自己一次。
秦朝心中暗暗感激,他略微恢复了一下体力,就从自己的怀中,掏出了两本书来。一本是九幽法决的下册,一本是不完整版的定军十一剑。
现在自己已经筑基,终于正式的跨入了修真的门槛。从现在起,他也是魔罗了,标志着在魔道之上,他离魔神又近了一步。
他想了一下,决定还是先研究九幽法决。毕竟自己已经掌握了一层九幽召唤术,或许学起来更容易。
所谓的九幽召唤术,就是借助施法者本身修炼的九幽阴火,从九幽地狱里,召唤出强大的生物,成为自己的战斗力。
这九幽召唤术一共有九重,自己不过刚刚修炼了第一重,就在凝神阶段,把一个筑基的高手给干掉。
这九幽召唤术也有着限制,九幽的九重地狱,分别对应修真的九重天。
也就是说,凭借秦朝现在筑基的境界,只能修炼到九幽召唤术的第四重。而且,每一重的修炼,都比上一重难上九倍。
到了最后一重,自然就是九九八十一倍。
也就是说,这九幽召唤术,十分注重天赋。如果你没有修真天赋的话,那么还是放弃这门心法吧。
九幽召唤术只算是辅助的法门,而真正的攻击手段,却是九幽魔掌!
这九幽魔掌,才称得上是当时罗德的成名绝学。
当时有句话,魔掌一出,鬼哭狼嚎,风声鹤唳。
这九幽鬼掌,霸道,而且阴毒。是把九幽阴火,用最原始的白『色』形态,附着在手掌上面,从而产生恐怖而强大的力量。
这种伤人伤己的掌法,如果不是罗刹门拥有魔化之爪的话,恐怕修炼了一阵,自己的手就会变成残废。
所以,这门掌法,也就只有罗刹门能够修炼。
“好,那我就开始修炼这掌法和召唤术!”秦朝信心满满地说,“这样,以后遇到了其他修真门派的人,只要不是大高手,我也能应付了。”
都是罗德的成名绝学,秦朝有信心,把它们学到登堂入室。
大概看完之后,秦朝先把九幽法决放到一旁,又看起了罗茜交给他的另一本书。秦朝不担心自己贪多嚼不烂,因为他是独特的天生魔体。
只要修炼了心法,体内的元气就会自己生生不息地循环。所以,他比别有有着很大的优势。
这定军十一剑,是蜀山的镇山绝学。一共分为十一剑,听说当年蜀山的掌门,就是凭借这十一剑,打败天下无敌手。因此,蜀山才被众门派一直推崇为,正道第一大派。
也是因为这剑法,蜀山人才济济,每一代都有让其他门派眼红的年轻高手出世。
秦朝手中虽然只有三招,却也是难得的绝学。再配合绝世无双的邪王剑,秦朝觉得自己的战斗力又能提高不少。
这三招分别是如虹剑,分影剑和乘风剑。
其中,第一剑需要借助御剑的能力,让宝剑化作自己的分外化身。剑如长虹,飞去伤敌。
正如那些小说之中,飞剑伤敌。
和自己意念相比起来,这才是真真正正的御剑术。当时自己意念控制两把太刀截杀莽山的时候,对方就曾经轻而易举地破坏了攻击,还嘲笑自己是山寨的御剑术。
现在,终于得到了御剑的法门,这让秦朝很激动。
而第二招,分影剑,则是让宝剑化作几道剑影,无论是群殴,还是单挑,都是不错的选择。正所谓剑化百影,铺天盖地。而初学者,最多能分出三四把剑影就算不错了。
最后一招,叫做乘风剑。这才是最让秦朝激动的东西,修炼法术到现在,终于有替代永久二八的东西出现了。
乘风剑就是把剑作为载具,让人站立在上面,瞬间便可以飞跃千里,可以说,是非常方便的飞行法决。
修真者想要飞起来,就必须要达到筑基之境。秦朝现在也可以,但是普通的飞行,需要耗费很大的元气,除非万不得已,一般人是不愿意使用。
还有一种,则要借助阴神来飞行。阴神移动的速度很快,用阴神拖拽着肉身,化作一道极光,瞬间也可以飞跃千里。
当初白娇娇和花娘,她们就是用这种方式,出现和消失。
第二百四十四章 恶魔说话不算数【第四更】
第二百四十四章 恶魔说话不算数
有了绝世的功法,剩下的事情,自然就是潜心的修炼。秦朝整个晚上,都没有睡觉,一直沉浸在功法的修炼之中。
在修真的世界里,唯有实力,才是自保和说话的唯一筹码。
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骷髅肯定又要从沉睡中复苏过来。这个邪恶的组织,下一次对苏家双胞胎下手,很可能就是强力的致命一击。
自己必须迅速提高自己的能力,一下成为大魔神,自然不可能。但修炼了功法,起码有了更强悍的攻击力。
尤其是罗茜给了自己这把邪王剑,更是让他如虎添翼。
一个晚上的修炼,秦朝渐渐掌握了三门心法。就连九幽召唤术,秦朝隐隐约约,也觉得快要找到了第二层的突破方向。
只不过,秦朝发现了一件事情。就是,想要完成九幽召唤术,就必须要有祭品才可以。上一次,自己误打误撞把九幽魔犬召唤出来,只不过是靠着自己血『液』的力量。
但这并不是完全的九幽召唤术,召唤来的魔犬,威力也不到正常的一半而已。
“竟然还需要祭品……”秦朝想了一下,这前两层的祭品,都不是很难搞。不过第三层就有些难了,秦朝也不想考虑的太远,先把前两层的搞定再说。
当秦朝睁开眼睛之后,那光圈就闪烁了两下,接着慢慢淡化,缓缓消失在他面前。
“恶魔的结界……”秦朝对着空气说了一句,“罗茜,是你么?”
但没人回答他,或许罗茜那小妞,此时正在地狱的某个角落里逍遥快活呢。
不管怎么说,罗茜又帮了自己一次。
秦朝心中暗暗感激,他略微恢复了一下体力,就从自己的怀中,掏出了两本书来。一本是九幽法决的下册,一本是不完整版的定军十一剑。
现在自己已经筑基,终于正式的跨入了修真的门槛。从现在起,他也是魔罗了,标志着在魔道之上,他离魔神又近了一步。
他想了一下,决定还是先研究九幽法决。毕竟自己已经掌握了一层九幽召唤术,或许学起来更容易。
所谓的九幽召唤术,就是借助施法者本身修炼的九幽阴火,从九幽地狱里,召唤出强大的生物,成为自己的战斗力。
这九幽召唤术一共有九重,自己不过刚刚修炼了第一重,就在凝神阶段,把一个筑基的高手给干掉。
这九幽召唤术也有着限制,九幽的九重地狱,分别对应修真的九重天。
也就是说,凭借秦朝现在筑基的境界,只能修炼到九幽召唤术的第四重。而且,每一重的修炼,都比上一重难上九倍。
到了最后一重,自然就是九九八十一倍。
也就是说,这九幽召唤术,十分注重天赋。如果你没有修真天赋的话,那么还是放弃这门心法吧。
九幽召唤术只算是辅助的法门,而真正的攻击手段,却是九幽魔掌!
这九幽魔掌,才称得上是当时罗德的成名绝学。
当时有句话,魔掌一出,鬼哭狼嚎,风声鹤唳。
这九幽鬼掌,霸道,而且阴毒。是把九幽阴火,用最原始的白『色』形态,附着在手掌上面,从而产生恐怖而强大的力量。
这种伤人伤己的掌法,如果不是罗刹门拥有魔化之爪的话,恐怕修炼了一阵,自己的手就会变成残废。
所以,这门掌法,也就只有罗刹门能够修炼。
“好,那我就开始修炼这掌法和召唤术!”秦朝信心满满地说,“这样,以后遇到了其他修真门派的人,只要不是大高手,我也能应付了。”
都是罗德的成名绝学,秦朝有信心,把它们学到登堂入室。
大概看完之后,秦朝先把九幽法决放到一旁,又看起了罗茜交给他的另一本书。秦朝不担心自己贪多嚼不烂,因为他是独特的天生魔体。
只要修炼了心法,体内的元气就会自己生生不息地循环。所以,他比别有有着很大的优势。
这定军十一剑,是蜀山的镇山绝学。一共分为十一剑,听说当年蜀山的掌门,就是凭借这十一剑,打败天下无敌手。因此,蜀山才被众门派一直推崇为,正道第一大派。
也是因为这剑法,蜀山人才济济,每一代都有让其他门派眼红的年轻高手出世。
秦朝手中虽然只有三招,却也是难得的绝学。再配合绝世无双的邪王剑,秦朝觉得自己的战斗力又能提高不少。
这三招分别是如虹剑,分影剑和乘风剑。
其中,第一剑需要借助御剑的能力,让宝剑化作自己的分外化身。剑如长虹,飞去伤敌。
正如那些小说之中,飞剑伤敌。
和自己意念相比起来,这才是真真正正的御剑术。当时自己意念控制两把太刀截杀莽山的时候,对方就曾经轻而易举地破坏了攻击,还嘲笑自己是山寨的御剑术。
现在,终于得到了御剑的法门,这让秦朝很激动。
而第二招,分影剑,则是让宝剑化作几道剑影,无论是群殴,还是单挑,都是不错的选择。正所谓剑化百影,铺天盖地。而初学者,最多能分出三四把剑影就算不错了。
最后一招,叫做乘风剑。这才是最让秦朝激动的东西,修炼法术到现在,终于有替代永久二八的东西出现了。
乘风剑就是把剑作为载具,让人站立在上面,瞬间便可以飞跃千里,可以说,是非常方便的飞行法决。
修真者想要飞起来,就必须要达到筑基之境。秦朝现在也可以,但是普通的飞行,需要耗费很大的元气,除非万不得已,一般人是不愿意使用。
还有一种,则要借助阴神来飞行。阴神移动的速度很快,用阴神拖拽着肉身,化作一道极光,瞬间也可以飞跃千里。
当初白娇娇和花娘,她们就是用这种方式,出现和消失。
第二百四十四章 恶魔说话不算数【第四更】
第二百四十四章 恶魔说话不算数
有了绝世的功法,剩下的事情,自然就是潜心的修炼。秦朝整个晚上,都没有睡觉,一直沉浸在功法的修炼之中。
在修真的世界里,唯有实力,才是自保和说话的唯一筹码。
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骷髅肯定又要从沉睡中复苏过来。这个邪恶的组织,下一次对苏家双胞胎下手,很可能就是强力的致命一击。
自己必须迅速提高自己的能力,一下成为大魔神,自然不可能。但修炼了功法,起码有了更强悍的攻击力。
尤其是罗茜给了自己这把邪王剑,更是让他如虎添翼。
一个晚上的修炼,秦朝渐渐掌握了三门心法。就连九幽召唤术,秦朝隐隐约约,也觉得快要找到了第二层的突破方向。
只不过,秦朝发现了一件事情。就是,想要完成九幽召唤术,就必须要有祭品才可以。上一次,自己误打误撞把九幽魔犬召唤出来,只不过是靠着自己血『液』的力量。
但这并不是完全的九幽召唤术,召唤来的魔犬,威力也不到正常的一半而已。
“竟然还需要祭品……”秦朝想了一下,这前两层的祭品,都不是很难搞。不过第三层就有些难了,秦朝也不想考虑的太远,先把前两层的搞定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