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9章我不会伤害她
陆长安有些自责,假如她可以早十分钟发现,或者是当时就打电话给厉朝歌,喊她一起回去,说不定厉朝歌就不会失踪了。
只是她当时想,厉朝歌脾气犟,生气的时候谁的话都听不进去,等她自己安静会儿才能好好讲道理。
所以就给了她一会儿冷静的时间。
找得筋疲力竭的,早上才回到了家里。
她坐在床上,休息之前,又试着给厉朝歌打了个电话,发现这次竟然没关机。
打了第二个电话时,便接通了。
“朝歌!”她随即激动地先开口道,“你在哪儿呢?你别生气了好不好?有什么想不开的回来大家一起解决!”
连说了好几句话,对面都没吭声。
陆长安便停住了,想了下,又道,“要不然,你在哪儿先告诉我一个人,我偷偷去找你,我不告诉你爸妈他们。”
“朝歌睡着了,等她醒过来想通了,我会送她回去。”回答她的,却是一个男人的声音。
陆长安愣了下,她并不认识这个声音,一下子从床上坐了起来,“你是谁?你怎么跟朝歌在一起?”
男人没说自己是谁,只是低声回道,“放心,我不会伤害她,她手机没电了,我刚才替她充了电才开机,等她醒过来,我让她给你回个电话。”
“可是……”陆长安说了两个字,立刻跳下了床,跑到陆枭书房。
无声地朝陆枭指了下自己的手机,同时朝对方道,“我都不知道你是谁,怎么能放心朝歌跟你在一块儿?”
陆枭只听她说了一句话,便心领神会,从抽屉里抽出了个电子设备,用数据线连到了陆长安手机上。
“我若是想做什么,比如绑架之类,现在便可以问你要钱。”对方淡淡地回道。
说完这句,便挂了电话。
陆枭还是晚了一步,追踪信号到一半,便中断了,对方关了手机。
两人面面相觑。
与此同时,男人关了手机,回头看了眼在床上睡熟的厉朝歌。
厉朝歌现在在发着低烧。
昨晚他在酒吧后面一条小巷子里发现厉朝歌时,她正拿着一只酒瓶子,正在和人打架。
凶得很,一身的伤,跟对方四五个人对峙,也不见半分怕的,像是一只凶狠的小兽。
他听见手下说什么,当时厉朝歌和对方在吵架,好像是关于厉慕白的事情。
也是巧了,因为下雨,当时外面没什么人,几个人在巷子里吵架的声音特别响,还有回音。
他恰好听到了动静。
等他发现的时候,几人已经杠上有一会儿了。
昨晚下了会儿小雨,她被淋得狼狈,身上的伤口又发了炎,所以发了低烧。
刚把她带回来,她就开始发抖,晕过去了。
他看着她的时候,厉朝歌在床上烧得胡言乱语起来,“……再瞎说,等姐找到你们,打不死你们!”
“我不回去!你们都欺负我哥!你们不能这样……”
景少卿听了几句,听懂了她什么意思。
看来,是厉朝歌自己去酒吧,找对方出来打架的。
本事没有几分,脾气倒是够大,还是和小时候一样的暴脾气。
他忍不住微微勾了下嘴角。
“二爷,那边已经事情都解决好了。”身后的保镖,朝他轻声禀报,“因为是厉家的小姐,所以那边也没怎么为难,把那几个狠狠教育了下。”
景少卿淡淡地回了句,“知道了。”
他往外走的同时,朝保镖吩咐道,“等厉小姐醒了,她要什么都准备好,不想回去,就让她在这住着。”
“那她要是想回去呢?”保镖小心翼翼地追问了句。
景少卿回头,扫了眼保镖。
保镖立刻低下头,不敢再多问一个字。
即便厉朝歌想要回去,景家和厉家这么熟,景少卿肯定是要亲自将她送回去的。
……
厉朝歌从昏睡中醒过来的时候,只觉得全身上下,都散了架似的。
做梦的时候,她都在和那几个不长眼的东西打架,直接拎着对方的头发,把他们从酒吧里拖了出来一顿暴打。
在床上躺了有一会儿,才意识到,早就打完了。
浑身难受得,连喘口气好像都费劲。
她自己从床上撑着坐了起来,往四周围打量了圈,才发现,自己在一个全然陌生的地方。
房间窗帘什么的都是拉着的,昏暗一片,挺大的一个房间,装修都是黑白灰色的风格。
她按着脑袋,费解地想了会儿,才回想起来。
她没有那么勇猛,昨晚是把对方从酒吧里揪出来了,但她一个人也打不过那么多人,就被堵在了巷子里。
然后,就有辆车停下来,有人下来,把她给救了。
她去了趟警局,在警局的时候脑子就一团浆糊了。
现在情况可能是,对方不知道把她送哪儿去,就把她带回家了。
“好人一生平安,好人有好报。”厉朝歌碎碎念了几句,拔掉了手上的点滴管子,就打算下床。
也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时候了,总不能一直在别人家赖着吧。
门口的佣人,恰好听到房间里的动静,立刻进来了。
“厉小姐醒了,身体舒服些了吗?是否想吃什么?还是说,厉小姐身体不舒服想先去泡个温泉蒸个桑拿?”
“我们先提前给厉小姐备下了一点儿吃的,甜的酸的辣的口味儿都有,您先垫一点儿在肚子里,小心饿坏了身子。”
厉朝歌被这一连串的问题,问得有点儿懵。
想了下,才小心翼翼道,“请问,你们怎么知道,我姓厉?”
面前的两个女佣,对视了一眼,才恭敬地回道,“二爷告诉我们的。”
厉朝歌回想了下,昨天好像就车上一个司机,没有别人,于是更加懵逼地问,“你们二爷是谁啊?昨晚是他带我回来的吗?”
“是啊,但是我们二爷说您要是知道了他是谁,可能会不开心的,所以就吩咐了我们,不许说。”
“临走的时候,只吩咐了,要是厉小姐现在不想回去,可以在我们这儿住一阵子,住到您开心了为止。”
只是她当时想,厉朝歌脾气犟,生气的时候谁的话都听不进去,等她自己安静会儿才能好好讲道理。
所以就给了她一会儿冷静的时间。
找得筋疲力竭的,早上才回到了家里。
她坐在床上,休息之前,又试着给厉朝歌打了个电话,发现这次竟然没关机。
打了第二个电话时,便接通了。
“朝歌!”她随即激动地先开口道,“你在哪儿呢?你别生气了好不好?有什么想不开的回来大家一起解决!”
连说了好几句话,对面都没吭声。
陆长安便停住了,想了下,又道,“要不然,你在哪儿先告诉我一个人,我偷偷去找你,我不告诉你爸妈他们。”
“朝歌睡着了,等她醒过来想通了,我会送她回去。”回答她的,却是一个男人的声音。
陆长安愣了下,她并不认识这个声音,一下子从床上坐了起来,“你是谁?你怎么跟朝歌在一起?”
男人没说自己是谁,只是低声回道,“放心,我不会伤害她,她手机没电了,我刚才替她充了电才开机,等她醒过来,我让她给你回个电话。”
“可是……”陆长安说了两个字,立刻跳下了床,跑到陆枭书房。
无声地朝陆枭指了下自己的手机,同时朝对方道,“我都不知道你是谁,怎么能放心朝歌跟你在一块儿?”
陆枭只听她说了一句话,便心领神会,从抽屉里抽出了个电子设备,用数据线连到了陆长安手机上。
“我若是想做什么,比如绑架之类,现在便可以问你要钱。”对方淡淡地回道。
说完这句,便挂了电话。
陆枭还是晚了一步,追踪信号到一半,便中断了,对方关了手机。
两人面面相觑。
与此同时,男人关了手机,回头看了眼在床上睡熟的厉朝歌。
厉朝歌现在在发着低烧。
昨晚他在酒吧后面一条小巷子里发现厉朝歌时,她正拿着一只酒瓶子,正在和人打架。
凶得很,一身的伤,跟对方四五个人对峙,也不见半分怕的,像是一只凶狠的小兽。
他听见手下说什么,当时厉朝歌和对方在吵架,好像是关于厉慕白的事情。
也是巧了,因为下雨,当时外面没什么人,几个人在巷子里吵架的声音特别响,还有回音。
他恰好听到了动静。
等他发现的时候,几人已经杠上有一会儿了。
昨晚下了会儿小雨,她被淋得狼狈,身上的伤口又发了炎,所以发了低烧。
刚把她带回来,她就开始发抖,晕过去了。
他看着她的时候,厉朝歌在床上烧得胡言乱语起来,“……再瞎说,等姐找到你们,打不死你们!”
“我不回去!你们都欺负我哥!你们不能这样……”
景少卿听了几句,听懂了她什么意思。
看来,是厉朝歌自己去酒吧,找对方出来打架的。
本事没有几分,脾气倒是够大,还是和小时候一样的暴脾气。
他忍不住微微勾了下嘴角。
“二爷,那边已经事情都解决好了。”身后的保镖,朝他轻声禀报,“因为是厉家的小姐,所以那边也没怎么为难,把那几个狠狠教育了下。”
景少卿淡淡地回了句,“知道了。”
他往外走的同时,朝保镖吩咐道,“等厉小姐醒了,她要什么都准备好,不想回去,就让她在这住着。”
“那她要是想回去呢?”保镖小心翼翼地追问了句。
景少卿回头,扫了眼保镖。
保镖立刻低下头,不敢再多问一个字。
即便厉朝歌想要回去,景家和厉家这么熟,景少卿肯定是要亲自将她送回去的。
……
厉朝歌从昏睡中醒过来的时候,只觉得全身上下,都散了架似的。
做梦的时候,她都在和那几个不长眼的东西打架,直接拎着对方的头发,把他们从酒吧里拖了出来一顿暴打。
在床上躺了有一会儿,才意识到,早就打完了。
浑身难受得,连喘口气好像都费劲。
她自己从床上撑着坐了起来,往四周围打量了圈,才发现,自己在一个全然陌生的地方。
房间窗帘什么的都是拉着的,昏暗一片,挺大的一个房间,装修都是黑白灰色的风格。
她按着脑袋,费解地想了会儿,才回想起来。
她没有那么勇猛,昨晚是把对方从酒吧里揪出来了,但她一个人也打不过那么多人,就被堵在了巷子里。
然后,就有辆车停下来,有人下来,把她给救了。
她去了趟警局,在警局的时候脑子就一团浆糊了。
现在情况可能是,对方不知道把她送哪儿去,就把她带回家了。
“好人一生平安,好人有好报。”厉朝歌碎碎念了几句,拔掉了手上的点滴管子,就打算下床。
也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时候了,总不能一直在别人家赖着吧。
门口的佣人,恰好听到房间里的动静,立刻进来了。
“厉小姐醒了,身体舒服些了吗?是否想吃什么?还是说,厉小姐身体不舒服想先去泡个温泉蒸个桑拿?”
“我们先提前给厉小姐备下了一点儿吃的,甜的酸的辣的口味儿都有,您先垫一点儿在肚子里,小心饿坏了身子。”
厉朝歌被这一连串的问题,问得有点儿懵。
想了下,才小心翼翼道,“请问,你们怎么知道,我姓厉?”
面前的两个女佣,对视了一眼,才恭敬地回道,“二爷告诉我们的。”
厉朝歌回想了下,昨天好像就车上一个司机,没有别人,于是更加懵逼地问,“你们二爷是谁啊?昨晚是他带我回来的吗?”
“是啊,但是我们二爷说您要是知道了他是谁,可能会不开心的,所以就吩咐了我们,不许说。”
“临走的时候,只吩咐了,要是厉小姐现在不想回去,可以在我们这儿住一阵子,住到您开心了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