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重回校园 第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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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爸,这两个我从小听到大,都能背下来了,不信你考我。”
  “你不说讲什么都行吗,现在又不行了?”
  “爸,你给我讲讲咱们祖先的事呗!咱们祖上是干什么的?”
  “再远的我也不知道,只是听说好像是有人当过大官,后来没落了。听你爷爷说没解放之前,咱们家可是大地主啊,有钱!”
  “可不有钱吗?要不后来也不能划分成分的时候,成分那么高,你爷爷娶媳妇都娶不上!”妈妈在外边拆爸爸的台。
  “你这娘们真是,娶不上媳妇,孩子他奶奶是怎么回事?”
  听爸爸讲:明雪家解放前确实是大户人家,家里地有多少那就不知道了,但据说房子就好大,而且为了防止土匪抢劫,院子四周的围墙修得很高,围墙上还有炮楼,并且自己家也有私兵。这些私兵归明雪的三爷爷管,解放之后土地改革,明雪家就分了家,明雪的三爷爷不服气待着私兵当了土匪,后来被抓住枪毙了。那时明雪的爷爷刚刚成年,由于成分太高所以一直也娶不上媳妇,直到快到三十岁了,才遇到明雪的奶奶。至于明家的财产,房子被征用了,土地分给了农民,至于家里的一些细软,估计是被明家的各房偷偷藏起来了一部分,那么剩下的也就被分了。
  听到这里明雪心里就有底了,看来那小坛子确实有猫腻。至于是什么,明雪初步判断应该是瓷器,至于是什么朝代的,等露出全貌就能知道了。
  第二天下午明雪就又坐车回到了学校,她并没有带着那个小坛子。一是带走了她也没有地方放,二是她得查查资料看看什么东西能够把油漆去掉,又不伤瓷器本身。再说明雪现在有一份收入了,她也不怎么花钱,所以也没有那么急。
  又是一个星期一,对于明雪来说,从重生到现在,她早就适应了这样忙碌而充实的生活,但今天对于其他学生来说,却听到了一个犹如晴天霹雳一样的消息,上午第二节课上间操的时候,学校决定如下:鉴于初三年级这次期中考试成绩十分不理想,学校本着一切为了学生的原则,从今天晚上开始初二初三上晚自习,晚自习从晚上六点上到八点半,要求学生至少两人结伴同行,如果没有同伴的学生要求家长来接,各班主任协调好。
  其实如果明雪不做这套卷子,初三学生的成绩还很理想,可单单冒出来明雪这个怪物,校长认为,你初三都学了两年半了,结果被一个初一的新生比的毫无反手之力,还有什么颜面和理由继续放任自流,初二初三集体到学校学习,谁敢偷奸耍滑,两字:收拾。所以明雪成为了那只扇动翅膀的蝴蝶,引起了全校师生的动荡。但明雪现在并不知道这件事是由她引起的。
  利用一节体育课的时间,明雪去了图书馆,熟悉了一下工作内容,明雪的工作就是把学生和老师还回来的书,按照之前就分好的类别放好,并检查一下有没有破损,就完事了。其实工作很简单,就是按照表格上的书名一一对照分类,比较麻烦,因为那个时候学校还没有使用电脑,但对于明雪这种电脑似的人脑来说,简直不要太简单哦。
  吃过了晚饭,明雪和王海燕还有杜晓磊一块去了学校,十一月份的北方六点钟已经黑天了,要她自己走其实她也不害怕,但有伴不是更好吗。这两个人在路上抱怨了一路:凭什么初三考的不好,让他们初二跟着吃瓜烙啊。初三的笨蛋还真是,争气点难道会死吗?还有学校为什么不让初一跟着一块上自习,教育不得从娃娃抓起吗?说来说去,就他们初二最倒霉。
  就这样,明雪跟着听了一路毫无营养的抱怨。到了学校明雪告诉她们俩放学不用等她,她一会儿就回去了。明雪用了半个小时整理完了图书馆,又打扫了一下卫生,这本不是明雪的活,但是和明雪在一起的徐老师挺个大肚子,她怎么忍心。明雪从学校往出走的时候都已经快七点了,图书馆虽然不大,也不小,擦擦扫扫也费了点力气。
  明雪和门卫打完招呼,出了校门,昏黄的路灯下有两个人,一个高个子能有一米七八,一个稍矮点,只见高个子走来走去,一会儿和稍矮一点的说几句话。等明雪走进了,才看清了这俩人是谁,她的两个同寝室的同学,金峰和吴长发。吴长发看见她走过来,用脚踢了一下金峰,往她这边扬扬头。金峰转过来,于是金峰式唠叨又开始了:“我说姑奶奶,你胆子还真大,这么黑的天穿大街过小巷的,你这小胳膊小腿的也敢走,你就不怕被人贩子逮去,把你卖到山沟沟里给傻子当媳妇儿。”
  “所以你们是来接我的吗?”
  “不,是班长他老人家怕您路上遇险,本着对同学以及室友负责的想法央求我一块来的。”这傲娇货,病又犯了。
  “哦,这样啊,班长一会儿我请你喝汽水,至于某些跟来的人吗?”
  “怎样?”
  “喝白开水吧!”
  “明小雪同学,你这样做不地道你知道吗?你这有贿赂班长的嫌疑!你这是差别对待!”说着瞪了吴长发一眼:“小发子,你说句话!”
  “汽水就不用了,正好我们有道题没做出来想问问你,看你有没有思路,快回去吧!”
  到了后来,明雪还是请两个人喝了汽水,并且约定他们每天晚上七点的时候在校门口接她,而她回来后和他们一块学习。这两个都是聪明的孩子,自身条件都不错,又很真诚,勤学上进,明雪觉得有这样的两个朋友其实也挺好的,从此后明雪有了两个好朋友。
  9.买书,救人
  之后的日子里,明雪一边打工一边学习,还多出了两个好朋友,生活更加往美好的方向发展。明雪虽然还是不像同龄的女生们一样整天叽叽喳喳个没完,但是这样的气质更加的吸引人。同学们一直以为明雪不是一个好相处的人,可慢慢的他们发现,她除了不太爱说话之外,其实是个很随和的人,没有学习好的一些学生的傲气。相反,要是有的题不会问她,她会很耐心的给你讲解,而且她讲的思路很容易让人理解,这应该就是老师们常说的深入浅出吧。明雪也因为乐于助人的关系在班级里混了一个好人缘。
  日子一天天过去,很快就过了一个月的时间,明雪也拿到了从重生以来的第一个月的工资,虽然不多,但明雪还是很高兴。在这一个月里,由于职务之便,明雪也看了很多图书馆的书。毕竟是中学的图书馆,除了和教材有关的一些教辅资料外,就是一些小孩子看的童话书,寓言故事,成语故事,对于明雪的帮助不是很大。而且这期间明雪也找到了能够去掉物品上的油漆的方法,是一种药水。但这种药水县城里没得卖,要想买到得去市里。明雪决定这个周末去一趟市里把需要的东西都买回来。
  因为市里离县城太远,坐大客得四个多小时才能到,所以明雪一大早就出了门,赶七点半的大客车。坐着客车晃晃悠悠了四个多小时的时间,快到十二点了才到。明雪先去古玩街买了药水,药水很贵,一小瓶就花了明雪将近五十块。买完了药水,明雪就坐了公交车去了新华书店买了英语专业的听力磁带和牛津词典,还有几本英语原文的小说,另外明雪还买了一些关于计算机的专业书籍。明雪的想法很简单,不管以后做什么,语言必须过关,另外高考总得考的,二十一世纪是信息爆炸的时代,既然知道为什么不事先做好准备呢。不得不说,买书真是烧钱啊,从书店出来,明雪就剩下二百多一点了,明雪花一块钱买了两个大包子,解决了中午以及晚上饭,看了看天色,现在差不多四点了吧。今天是回不去了,得给朋友们买点礼物带回去,好不容易出趟远门,怎么能空手回去呢?
  于是明雪又坐公交车去了夜市,等到了那的时候,正是夜市繁华的时候,来逛夜市的大多是一些大爷大妈,和大学生们,其中大学生居多。所以夜市的东西大多经济实惠。明雪一边逛一边琢磨着要买什么给朋友们,选来选去,给王海燕和杜晓磊每人买了一个亮晶晶的水晶发卡。给妈妈买了一条围巾,给爸爸买了一副皮手套。这些东西加起来花了一百块钱。没买到金峰和吴长发的礼物。明雪决定去大成街看看,那里到处都是体育用品商店,而且那有大学,附近衍生出来很多小旅馆,住的相对来说便宜又安全。所以明雪又搭公交车去了大成街。
  到了大成街,天已经完全黑下来了,明雪先找了住的地方。由于是周末,旅店客满,明雪走了好几家,终于找到了一个房间,这个房间比较大,相对来说收费高,所以就空下来了,也让明雪捡了个便宜。那时候,明雪在县里上学,住寝室一个月才二十块钱,可是这间房,一晚上就三十块,明雪好说歹说,商量了半天,老板给便宜了五块钱。老板也看出来,明雪确实是个小孩子,虽然个子高点,(明雪那时候已经一米六二了)但脸上稚气未脱,而且背了个书包,手上还拎着书,是真的像明雪说的那样没赶上车回家。之后明雪还被老板一顿教训,例如,你一个小孩子,吃了雄心豹子胆了,赶出那么远的门,这要是遇到坏人被骗走卖了,你妈还不哭死之类云云。明雪忙低头认错,以后绝对不能这样了等等。老板看她真心悔过,这才放她回她自己的房间。
  明雪把东西放下,就出去给金峰两人买礼物去了。大成街真的很大,而且体育用品商店一家挨着一家,各种品牌都有。明雪每家都进去看看,从这头逛到那头,终于在店家都快关门的时候,选了两套衣服。说是衣服也不算,一套篮球服,一套足球服。都是李宁的,因为已经是冬天了所以,这两套衣服都减价处理了。篮球服明雪选的是红色的,后背上印着23号,打篮球的孩子都喜欢看nba,又都喜欢飞人乔丹,所以明雪猜,金峰应该也喜欢。足球服,明雪选的是黄色的上衣和蓝色的短裤,按照巴西足球队服来的,虽然不是nike品牌,但明雪是用了心的,再说她也买不起。明雪用去了八十块,买完两套衣服,又顺便买了点吃的,就往旅店的方向走去。
  因为明雪逛了很长时间,所以已经走出去很远了。要想快点回去就得抄近道从楼区里穿行。为了节省时间,而且又都是楼区里,再说这时候应该不到九点,也不算晚,所以明雪决定抄近道。穿过了两个楼区,再过一个楼区就到了,明雪刚刚走进一栋楼的阴影里,就听到大约四五个人的脚步声极速的跑过来,停在了楼口,听声音似乎在搜索着什么,大约一分钟几个人用英语压低了声音交流:“那边有吗?”
  “没有,汤姆,你那边呢?”
  “也没有。”
  “妈的,这个z国猪,钻到哪里去了?他是老鼠吗?”
  “杰克,你冷静一点,他受了重伤,应该跑不远。”
  “我怎么冷静,我们进入e国,又从e国追到了这里,等到追上他,我让他好看!”
  “行了别抱怨了,抓紧找。”听着像是领头的人训斥了一句。
  几个人,又匆匆的跑走了,明雪松了一口气,心想:你是猪,你们全国都是猪,什么玩意!
  想是这么想,但明雪就是一升斗小民,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还是先走吧。天不遂人愿,明雪与那几个外国人的相反方向走了几步,还没走出楼房的阴影的时候,就被绊了一下,明雪回头一看,傻了。尽管看的不是很清楚,但也可以看出,这是一个年轻的男人,因为明雪离得近,便闻到了一股血腥味,看来就是他了,那些外国人找的人。此时这人已经陷入了半昏迷状态,明雪蹲下,压低了声音:“喂,你还好吗?你醒一醒!”
  可能是明雪的声音拉回了男人的神智,男人从混沌中睁开了眼睛看了明雪一眼。这是什么眼神,孤冷、凶残、戒备,好像明雪有一个令他不满意的举动他就会毫不留情的把明雪击杀。
  白思远睁开眼睛看是一个小姑娘,卸下了防备:“快走!这不是你该呆的地方。”
  明雪一愣,好心没好报,但也知道他是为了自己好。
  “你稍等一下。”说着明雪往那几个外国人跑走的方向追了过去,并且穿过楼区跑到了他们的前边,觉得他们能听到她的声音的时候,明雪突然大声的喊了一声并跌坐在了地上,那几个男人听到声音,赶紧跑了过来。看见一个小姑娘惊恐的瞪大了眼睛,看着不远的一个楼区入口。为首的男人见状问:“你看到了什么?”
  小姑娘茫然的转过头看向他,他才知道自己刚才说的是英语,赶紧又换成汉语:“你看到了什么?”
  “人,一个男人,他抢了我的包。”说着大哭了起来。
  “那个男人穿着什么样的衣服?”
  “没,没看清,有血腥味,你们是警察吗?快,快帮我抓住他!”明雪语无伦次。
  “是的,我们是国际刑警,现在告诉警察叔叔他往哪边跑了?”
  “那边,那边,警察叔叔快去啊!”明雪着急的喊道。心想:还他妈的国际刑警,警察叔叔,叔叔你老母,真当我是小孩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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