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文殊坊寻宝
他借这次交流会打向自己的名声,但却不想太响亮,一切来得太快的东西,失去也会太快。
正所谓欲速则不达,这个道理陈三顺深知,所以懂得适可而止。
依然是叶婉晴送陈三顺下楼。
“你肚子好点了吗?要不,我陪你去医院看看吧?”
叶婉晴关心道。
“搞得跟我小媳妇似的,肚子不舒服,有必要去医院嘛,更何况,我压根就没事儿。”
陈三顺笑了笑,道:“里面空气太闷,想出来逛逛,怎么样,有兴趣跟我去一趟文殊坊吗?貌似距离这边不远。”
“我可以认为,你这是在约我吗?”
叶婉晴邪魅一笑。
“你猜!”
陈三顺说罢,朝着自己的电动车走去。
叶婉晴急忙跟了过去,一边走,一边嗔怪道:“你什么都好,就是不会心疼女生,每次说走就走,都不考虑一下别人感受的。”
“嗯,所以,我只配单身。”
陈三顺咧嘴道。
“哦。”
叶婉晴竟无言以对,陈三顺是他见过的最奇葩的男人,根本看不透他心里在想什么。
有时候,觉得他好像挺深情的,但有时候,又觉得他很放浪,没心没肺的。
“上来吧,新买的敞篷车。”
陈三顺拍了拍小电驴的黑色皮鞍,叫道。
“噗~敞篷车,亏你想得出来。”
叶婉晴说罢,直接横着坐了上去,起初是微微扶住陈三顺的肩膀,后来颠簸了几下,叶婉晴急忙单手搂住了陈三顺的腰。
看着叶婉晴那白嫩的小手,放在他的小腹上,陈三顺苦笑了一下,加快了速度。
他之所以要去一趟文殊坊,可是有目的的。
文殊坊摊主老李说,那个翡翠手镯是一个黄毛昨天下午卖给他的,据他所指,这个手镯对应的是一个三件套。
包括一条以金花丝珠子相间的翡翠珠链、一只传统的翡翠圆镯,以及一只马鞍戒指。
这一套婉容皇后的翡翠套装,是在2014年被人拍走的,拍走的人,很可能就是黄毛偷的那一户人家。
而这三件套基本上是放一起的,一个包装盒子里的东西,黄毛不可能只偷了一个,应该是一整套。
如果黄毛真的是小偷,那他肯定不会全部卖给同一个人,这样很容易被怀疑,所以,他猜测,应该是分散卖给了不同的摊主。
而且还是同一天卖的。
陈三顺猜测,其他两样,很可能还在其他摊位上。
这套装分开之后,很难让人想到是婉容皇后的三件套,更多的是会被看成单独的翡翠首饰。
这种满绿色的糯种翡翠的价格,最高只能卖出两百万。
只要他及时找到,花四百万买下剩余的两样,然后把手镯让给冯老修复,到时候整套凑齐,拍卖价应该能达到五千万以上。
“准备到吃午饭的时间了,你去文殊坊干什么?”
叶婉晴显然很享受这种感觉,毕竟搂着喜欢的男人,这样吹着风,很浪漫的感觉。
“你不是说约会吗?”
陈三顺回道。
“哦,鬼才信你会跟我去约会。”
叶婉晴努了努嘴,这家伙老逗她,让她有种欲罢不能的感觉。
“不信我,那你还跟来?”
陈三顺有些哭笑不得。
叶婉晴没有回应,而是将头靠在了陈三顺的背上,吹着风,而陈三顺见后面没声音了,也没有多问,继续加速。
半小时后,两人终于抵达了文殊坊。
这里既熟悉又陌生,熟悉是因为他曾经在这里度过了三年,陌生的是,看待这里的心境,已经不同。
可以说是物是人非。
将车停好之后,两人走进了文殊坊的街道,这里依然很热闹,主街道上,几乎都是地摊。
陈三顺开始布置任务了:“你帮我一个忙,等会中午我请你吃一顿大餐,怎么样?”
“哦?先说什么忙吧,我看是否划算先。”
叶婉晴见陈三顺有求于她,倒是得意道。
“还记得之前,我从孙毅那买下的满绿色玉镯吗?”
陈三顺道。
“当然记得,我还不至于健忘到这种程度。”
叶婉晴努了努嘴。
“帮我找同样满绿色的项链和戒指,确切地说是,一条以金花丝珠子相间的翡翠珠链和一只马鞍戒指。发现可疑的,给我拍个照片,发到我威信上,我也在威信群里,你直接找到我私发就行。”
陈三顺提醒道。
“哦,好吧,你是怀疑,婉容皇后的翡翠套装,其他两样还在文殊坊的地摊上?”
叶婉晴不笨,很快就想到了这一点。
“嗯,不过只是猜测,是不是还不知道,文殊坊的地摊有将近两百个,我一个人看不过来,所以等会一人负责一边,男左女右,怎么样?”
陈三顺道。
“好是好,但一顿饭就想打发我,可没那么容易呢,至少要给我送个礼物。”
叶婉晴趁机要挟道。
“那你想要什么礼物?”
陈三顺倒是无所谓,反问道。
“用心的礼物,不在乎价格多少。”
叶婉晴笑道。
“哦。”
陈三顺竟无言以对,毕竟女孩子说这话,是很让人头疼的。
“好。”
陈三顺觉得,用心的礼物不一定代表着某种意思,也可以是自己弄的,送给朋友的礼物,所以直接答应了下来。
“行,那开始吧。”
叶婉晴显然很满意这个答案,直接走到了街道的左边,开始看了起来。
这么一个玉器,应该会非常显眼,除非已经被人买走。
但满绿色的翡翠,稍微识相一点的老板,应该知道是个不错的东西,小摊上能有上百万的物件,那肯定是当宝贝一样供着。
再说了,买得起那么贵重的客户,一般都是有钱人,而有钱人一般都会逛门店,所以会出现一个死循环,好东西在地摊上很难卖出。
这也是陈三顺,为何这么自信的原因之一。
陈三顺也不耽搁,开始逛地摊。
不过,他的速度很快,基本上走马观花地看了一遍,但别以为他没看清楚,那是能一目十行看书的人,那眼速不是一般人能比拟的。
所以,尽管停下来不到五秒,但已经将全部东西都看了一遍。
不到五分钟,两人就拉开了将近五十米的距离,这让叶婉晴很惊讶。
不过,她答应了人家的事情自然不能敷衍,看不了那么快,那就老老实实地看过去,反正她的任务就是帮找东西,又没说非要找多快。
转眼半个小时过去了,陈三顺终于找到了那条以金花丝珠子相间的翡翠珠链,不过他并没有火燎火急地走过去,那样目的性太强,很容易被人怀疑。
正所谓欲速则不达,这个道理陈三顺深知,所以懂得适可而止。
依然是叶婉晴送陈三顺下楼。
“你肚子好点了吗?要不,我陪你去医院看看吧?”
叶婉晴关心道。
“搞得跟我小媳妇似的,肚子不舒服,有必要去医院嘛,更何况,我压根就没事儿。”
陈三顺笑了笑,道:“里面空气太闷,想出来逛逛,怎么样,有兴趣跟我去一趟文殊坊吗?貌似距离这边不远。”
“我可以认为,你这是在约我吗?”
叶婉晴邪魅一笑。
“你猜!”
陈三顺说罢,朝着自己的电动车走去。
叶婉晴急忙跟了过去,一边走,一边嗔怪道:“你什么都好,就是不会心疼女生,每次说走就走,都不考虑一下别人感受的。”
“嗯,所以,我只配单身。”
陈三顺咧嘴道。
“哦。”
叶婉晴竟无言以对,陈三顺是他见过的最奇葩的男人,根本看不透他心里在想什么。
有时候,觉得他好像挺深情的,但有时候,又觉得他很放浪,没心没肺的。
“上来吧,新买的敞篷车。”
陈三顺拍了拍小电驴的黑色皮鞍,叫道。
“噗~敞篷车,亏你想得出来。”
叶婉晴说罢,直接横着坐了上去,起初是微微扶住陈三顺的肩膀,后来颠簸了几下,叶婉晴急忙单手搂住了陈三顺的腰。
看着叶婉晴那白嫩的小手,放在他的小腹上,陈三顺苦笑了一下,加快了速度。
他之所以要去一趟文殊坊,可是有目的的。
文殊坊摊主老李说,那个翡翠手镯是一个黄毛昨天下午卖给他的,据他所指,这个手镯对应的是一个三件套。
包括一条以金花丝珠子相间的翡翠珠链、一只传统的翡翠圆镯,以及一只马鞍戒指。
这一套婉容皇后的翡翠套装,是在2014年被人拍走的,拍走的人,很可能就是黄毛偷的那一户人家。
而这三件套基本上是放一起的,一个包装盒子里的东西,黄毛不可能只偷了一个,应该是一整套。
如果黄毛真的是小偷,那他肯定不会全部卖给同一个人,这样很容易被怀疑,所以,他猜测,应该是分散卖给了不同的摊主。
而且还是同一天卖的。
陈三顺猜测,其他两样,很可能还在其他摊位上。
这套装分开之后,很难让人想到是婉容皇后的三件套,更多的是会被看成单独的翡翠首饰。
这种满绿色的糯种翡翠的价格,最高只能卖出两百万。
只要他及时找到,花四百万买下剩余的两样,然后把手镯让给冯老修复,到时候整套凑齐,拍卖价应该能达到五千万以上。
“准备到吃午饭的时间了,你去文殊坊干什么?”
叶婉晴显然很享受这种感觉,毕竟搂着喜欢的男人,这样吹着风,很浪漫的感觉。
“你不是说约会吗?”
陈三顺回道。
“哦,鬼才信你会跟我去约会。”
叶婉晴努了努嘴,这家伙老逗她,让她有种欲罢不能的感觉。
“不信我,那你还跟来?”
陈三顺有些哭笑不得。
叶婉晴没有回应,而是将头靠在了陈三顺的背上,吹着风,而陈三顺见后面没声音了,也没有多问,继续加速。
半小时后,两人终于抵达了文殊坊。
这里既熟悉又陌生,熟悉是因为他曾经在这里度过了三年,陌生的是,看待这里的心境,已经不同。
可以说是物是人非。
将车停好之后,两人走进了文殊坊的街道,这里依然很热闹,主街道上,几乎都是地摊。
陈三顺开始布置任务了:“你帮我一个忙,等会中午我请你吃一顿大餐,怎么样?”
“哦?先说什么忙吧,我看是否划算先。”
叶婉晴见陈三顺有求于她,倒是得意道。
“还记得之前,我从孙毅那买下的满绿色玉镯吗?”
陈三顺道。
“当然记得,我还不至于健忘到这种程度。”
叶婉晴努了努嘴。
“帮我找同样满绿色的项链和戒指,确切地说是,一条以金花丝珠子相间的翡翠珠链和一只马鞍戒指。发现可疑的,给我拍个照片,发到我威信上,我也在威信群里,你直接找到我私发就行。”
陈三顺提醒道。
“哦,好吧,你是怀疑,婉容皇后的翡翠套装,其他两样还在文殊坊的地摊上?”
叶婉晴不笨,很快就想到了这一点。
“嗯,不过只是猜测,是不是还不知道,文殊坊的地摊有将近两百个,我一个人看不过来,所以等会一人负责一边,男左女右,怎么样?”
陈三顺道。
“好是好,但一顿饭就想打发我,可没那么容易呢,至少要给我送个礼物。”
叶婉晴趁机要挟道。
“那你想要什么礼物?”
陈三顺倒是无所谓,反问道。
“用心的礼物,不在乎价格多少。”
叶婉晴笑道。
“哦。”
陈三顺竟无言以对,毕竟女孩子说这话,是很让人头疼的。
“好。”
陈三顺觉得,用心的礼物不一定代表着某种意思,也可以是自己弄的,送给朋友的礼物,所以直接答应了下来。
“行,那开始吧。”
叶婉晴显然很满意这个答案,直接走到了街道的左边,开始看了起来。
这么一个玉器,应该会非常显眼,除非已经被人买走。
但满绿色的翡翠,稍微识相一点的老板,应该知道是个不错的东西,小摊上能有上百万的物件,那肯定是当宝贝一样供着。
再说了,买得起那么贵重的客户,一般都是有钱人,而有钱人一般都会逛门店,所以会出现一个死循环,好东西在地摊上很难卖出。
这也是陈三顺,为何这么自信的原因之一。
陈三顺也不耽搁,开始逛地摊。
不过,他的速度很快,基本上走马观花地看了一遍,但别以为他没看清楚,那是能一目十行看书的人,那眼速不是一般人能比拟的。
所以,尽管停下来不到五秒,但已经将全部东西都看了一遍。
不到五分钟,两人就拉开了将近五十米的距离,这让叶婉晴很惊讶。
不过,她答应了人家的事情自然不能敷衍,看不了那么快,那就老老实实地看过去,反正她的任务就是帮找东西,又没说非要找多快。
转眼半个小时过去了,陈三顺终于找到了那条以金花丝珠子相间的翡翠珠链,不过他并没有火燎火急地走过去,那样目的性太强,很容易被人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