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民国地主不好当(北方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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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前闲扯了这么多有些跑题的话,主要是为了戳破某些民国崇拜者,简称“国粉”的真面目。以及那些高雅的“民国范儿”在一般庶民眼中的荒诞。否则,不管我怎样描绘民国时代的日常生活,都总是会有人提出这些“历史发明家”的“新观点”,“证明”我写的都是一派胡言,并且指责我是在为共党粉饰历史。
  下面言归正传,如果要穿越到民国时代,你会穿越到民国时代的什么地方?
  ——民国是一个新旧交替的时代,从沿海到内陆,在全中国的不同地域之间,社会面貌差异极大。
  当上海滩的十里洋场,已经亮起了绚丽多彩的霓虹灯光之际;西藏拉萨的农奴庄园,还处于中世纪的愚昧黑暗之中。英国人曾经把一辆小汽车拆卸开来,用驮马背着,翻山越岭、千辛万苦地运到拉萨。结果在拉萨把汽车拼装起来之后一看,发现这里首先没有司机,其次没有汽油,最后没有汽车能跑的路……
  鉴于上述种种天壤之别般的差异,所以我们在具体描述民国生活的时候,只能选择一些比较有代表性的地区作为样本,从而以小见大,映射出整个民国年代的社会风貌。
  必须要明确一点,那些穿越到民国的现代人,在可以选择的情况下,除了少数想要搞红色革命的人之外,应该都不会愿意去当中下贫农或者拉黄包车的。而想要在民国时代过得比较体面,那么在乡下似乎就得当地主老财,在城里则要当小资阔少,或者索性直接当官走仕途……
  在这里,我们首先来讨论一下民国时代地主们的生活。
  在老一辈的很多人心中,最为经典的民国地主形象,恐怕莫过于《白毛女》当中的那位黄世仁了——他们通过巧夺豪取占有了大量的土地,并且利用掌握的土地残酷剥削农民,不劳而获,侵吞着农民创造的财富,过着荒淫无耻的生活。
  与现代那些经营大农场的农业资本家不同,那些传统的中国地主们,似乎根本不用关心选育良种、租用农业机械、采购化肥和农药,也不用关心如何兴修灌溉水利工程,而是把一切交给农民自己打理。
  平时,这些地主们坐在家里只管享乐,有事情还可以征发佃农无偿服役。到了秋收的时候,就让管家带着一帮狗腿子到田间去挨家挨户地收租。万一年景不好收不上租子,则逼迫农民卖儿卖女来抵债,或者发一点善心,酌情允许他们减一点租子,基本上跟现代公司里那些等着分红的大股东差不多。
  如此说来,地主的生活应该是十分轻松悠闲的啰?
  ……这个……怎么说呢?像这样悠闲宽裕的地主生活,在清朝的太平年景里倒是还有可能出现。可是到了兵荒马乱的民国年代……呃……只能说正应了那句老话:“地主家也没有余粮哇!”
  总之,民国时代的地主,并不怎么好当。
  首先,民国年代是一个战乱频繁的时代,全国各地到处都是横行肆虐的军阀和土匪。四川从1911年保路运动开始到抗战前夕,一直在断断续续地打川军内战;河北省(当时叫做直隶)虽然位于京畿,却也因此而成了直皖战争,直奉战争,第二次直奉战争,以及蒋介石二次北伐的主战场。…,
  更惨的则是河南地区,正所谓争天下必争中原,作为内战的重灾区,河南省在整个民国时代,总是不断地被各路北洋军阀还有流寇们一遍遍地洗劫——白朗起义、镇嵩军、巨匪“老洋人”、红枪会、冯玉祥的国民军、北伐战争、蒋介石在1930年的中原大战……最后全省流窜着40万土匪,几乎被打烂了。
  在如此频繁的战乱之中,不要说升斗小民的骨头都填了沟壑,就连地主士绅的生命也毫无保障。
  要知道,在民国时代的一大半年月里,中国都是一个无法无天的混乱世界。那些军阀们的兵马,在大城市里多少还讲点纪律,到了乡下就完全跟匪徒无异。
  在清朝的时候,那些地方上坐拥广袤田土的地主缙绅们,往往有着举人、秀才、捐官(花钱买的官,多为虚职)之类的“功名”,不少人还有子侄或亲戚在朝廷内当官,从而编织出一张巨大的关系网。
  哪怕是在征战动荡的太平天国时代,除了作为反贼的太平军、捻军之外,湘军、淮军、楚军这些挂在朝廷名下的兵马,通常也都会对他们有些顾忌,从而不敢劫掠得太过分。不管是再怎么跋扈的兵头们,只要尚未决心谋反,否则对待这些人脉关系盘根错节的地主缙绅,多少也会有些忌惮。
  但问题是,到了破旧立新的民国年代,这一切护身符和特权就统统打了水漂。民国时代的兵痞和军阀大帅们,可都再也不会把清朝的功名身份放在眼里。该勒索就勒索,该屠杀就屠杀,根本不会客气——那年头在乡下死一个人,就真是跟死一只蚂蚁没啥两样。
  在杨白劳眼中,黄世仁无疑是主宰生死的存在;但是在手握兵马的军阀面前,黄世仁也就是个屁。
  虽然地主们也试图走新时代的上层路线来维护自身权益,例如去竞选国会议员之类。但民国前期毕竟是一个“有枪就是草头王”的年代,哪怕你在北京跟什么高官攀上了交情,到了地方上也未必有用。
  想法子结好当地军阀也是一条路子,毕竟县官不如现管。但问题是大多数的军阀旋起旋灭,这个“现管”更替得实在太频繁。士绅们刚刚花大钱投资下去,军阀就已经通电下野了……于是又白忙乎一场。
  其次,在民国初年的河北、山东、河南、四川这些战乱频繁之地,就算是遇上了不打仗的年月,军阀们为了供养庞大的军队,以及维持奢华的生活,从而摊派给地主们的赋税,也远比清末时期更加沉重。
  例如四川全省在清末只需供养新军一镇(相当于一个师)12000人,外加差不多数量的绿营旧军,还有向云南、贵州、甘肃提供约250万两白银的财政补助。
  但是到了1935年的时候,四川人需要供养的川军总兵力,却已经膨胀到了340个团,约84万人的庞大规模!每年所需的开销自然是几倍十几倍地往上翻。在某些地方,农税居然“预征”到了民国一百年(2012年)以后!再加上川军混战对地方经济的破坏,纵然是四川这样的天府之国,地主士绅们也同样叫苦不堪。
  北方各省农村被“预征”赋税的状况,虽然不如四川这么荒诞,但由于自然条件差,灾荒频繁,民间财富有限,战争的破坏惨烈,实际的负担比例还要更加沉重。
  当然,地主们也可以设法提高地租,把这些负担转嫁到农民头上。但是土地上的出产就只有这么多,哪怕不给农民留下一粒谷子,能够搜刮到的粮食也是有极限的。而军阀们发明苛捐杂税的本事,却是从来都无上限的,一下子搞出来六七十种附加税也是常事——例如青苗捐、烟捐、卫生捐、青山费、马路费、招待费、人口税、花灯税等等。正所谓“自古未闻屎有税,如今只剩屁无捐”嘛!…,
  而且,在这些苛捐杂税之外,军阀们还喜欢向地主们以各种名义大肆摊派勒索,时常能让人倾家荡产。
  例如在民国初年,陕西省便一边推行剪辫令,一边大肆摊派“光复款”。于是,乡绅们便领着村民围攻政府,号称“复辫豁款”(我要继续留辫子,所以不交钱了)。前清一众遗老遗少闻之,皆以为“人思圣清”!
  所以,在民国时代的华北和山东地区,尽管许多县里的地主豪绅,把实际地租已经收到了七成以上,还在荒年乘人之危,落井下石,利用高利贷来盘剥农民,把佃农们逼得只能把谷糠麸子当做主食,到了灾荒年月就要出门逃荒,乃至于到东北去“闯关东”。但是在军阀们的横征暴敛和土匪的肆意横行之下,除了极少数最顶级的大地主之外,大多数中小地主的日子还是过得很糟糕。
  根据1930年的一份乡村调查显示,如果没有工商业之类的额外收入,只靠地里刨食,也没有办法逃避捐税的话。那么地主的家里最起码要有200亩以上的好地,才能顿顿都吃白面馍馍,逢年过节吃一顿肉。
  而在这个标准线之下的地主和富农,自家种的小麦就算磨成了白面,也不敢多吃,要拿出去卖钱缴税,以及换一些火柴、食盐、布匹之类的必需品,只留下棒子面、高粱面之类的粗粮来给自己果腹。
  只有在每一年的初夏季节收了麦子之后,这些人家才能吃几顿白面做的面条,在他们看来,这已算是一种了不起的奢侈了,能够吃白面一直吃到八月的人家,已经极其稀少,更不用说吃上一年了。
  至于更穷的贫农,每天能喝上两碗掺着树叶的番薯稀饭就算老天开眼了。
  我们现代的农村常常摆设宴席,虽然菜肴不甚精美,但也是鸡鸭鱼肉一应俱全,还有香烟和好酒供应。而民国年代的华北地区,根据冯玉祥将军的回忆录描写,乡村里遇有喜庆丧祭之事,待客的席面却多半是“白菜豆腐泡席”,只有素菜而已——白菜、粉皮、粉条、豆芽、豆腐泡等。饭是掺有很多细砂子的大米蒸的,吃时一不小心,就会把牙齿震掉(感觉很像古埃及人的伙食)。冯玉祥将军在河北清苑县住了十余年,也只吃过一次荤席,然而就算是那所谓的荤席,也不过每碗里盖了两三片极薄的猪肉而已。
  当时算是小富之家的冯玉祥将军家里,吃饭的配菜也只有大葱、萝卜、咸菜,从来舍不得用油做一碟炒菜,荤菜自然更不用提了。更穷的人家连咸菜也舍不得吃,只临时泡点咸水下饭。
  第三、民国时代的北方,一直在接二连三地爆发着可怕的灾荒。
  例如从1920到1921年,华北四省区大饥荒,死亡1000多万人,灾民3000万~5000万。
  从1928到1930年,北方八省再次连续大旱,蝗、风、雪、雹、水、疫并发赤地千里,颗粒无收。此次灾情延续3年,造成的逃荒人流无法数计,倒毙在荒原上的饿殍最起码高达1000万。
  陕西原有人口1300万,但在这三年大荒中,沦为饿殍、死于疫病的高达300多万人,流离失所者600多万,两者合计占全省人口的70%。根据某些外国记者的描述,饥民的尸体经常在埋葬之前就消失了,在一些村庄,人肉甚至被公开售卖。
  1942年,中原爆发大饥荒,“水旱蝗汤”四大灾害轮番袭击中原地区,1000万人口的河南省,有300万人饿死,另有300万人西出潼关做流民,人口瞬间削减三分之二。…,
  在这样的情况之下,贫苦农民固然是九死一生。地主们的日子也是惨淡无比。纵然家里屯着些粮食和银钱,也得首先拿出来招募家丁,购买武器,加高院墙,修筑土堡,抵御土匪和流民的劫掠,以及贿赂前来打秋风的军阀部队。能够维持生存就已是极端不易,更别提什么奢侈享受了。
  zuihou,哪怕在我党诞生之前,乡下的农民也是整天抗租闹事,百般拖欠,想要把租子十足地收齐,基本就是不可能的任务。尤其是收成很差的时候,常有人卷了粮食弃田而逃,让地主家里什么都收不到。
  这样一来,地主家就不得不养上一群打手,用以催逼佃农缴纳租子,于是又多了很大的一笔开销。
  更要命的是,这些打手的忠诚心有时候也非常可疑,如果主人家过于软弱或苛刻,甚至还会联合土匪干掉地主全家,然后自己把财产分了,当个小地主享福——所以民国地主必须能打,正如当今的村干部一样。
  鉴于上述这些情况,像电视剧里那种仿佛《红楼梦》里那座大观园的山寨版,宅院深深,丫鬟成群,锦衣玉食的奢华地主生活。至少在兵荒马乱、灾害频繁的华北地区,光靠从田地里收租子是很难维持的。
  那些能够在乡下过着奢华生活的人,要么是另外有工厂、商行、矿山、鸦片之类的非农产业额外收入,要么就是最起码有上万亩地的顶级大地主。
  但是,一旦某人的地盘大到了这样的程度,如果手里没有一支过硬的兵马,那么根本就看不住场子。而有了上万亩田地,又拉起了大票兵马的人,通常就已经是军阀而不是地主了。一旦被其他军阀击败,这些好不容易弄到手的土地,zuihou也别指望还能保得住。
  所以,一旦穿越到北方的地主家庭,你想要学功夫高手整天跟人斗殴,倒是从来不愁缺少对手,基本上每年都有流民和土匪前来串门,地主土豪们也时常拉起团练彼此攻打。那年头每一个能够保住家业的地主,几乎都是打出来的。如果你特别能打,又有本事拉起一帮兄弟,那么就算是要像“樊哈儿”(电视剧《傻子师长》的原型)一样晋身军阀大帅,也是有一定希望的。
  但是,如果你对打打杀杀之类的事情兴趣不大,只是想要过上比较现代化的生活,那么可就非常困难了——根据1930年的一份统计,在河北清苑县11个村2000多户人家上万口人之中,总共只有自行车7辆、手电筒6个、热水瓶2个,而收音机则是一台都没有。电灯是不用想了,因为乡下一般根本没有电力,也没有自来水。如果还要自己弄发电机的话,似乎只有那些大军阀的家里,才能拿得出这许多款子。例如清末的袁世凯,在老家乡下退隐之时盖的别墅,里面不光有电力供应,还拉了电报线,连私人电报房都有。
  甚至就连普通的金属制品,在当时也是相当昂贵的东西——直到1949年,中国还是一个纯粹的农业国,全国钢铁产量只有15万吨,刚刚够造北京奥运村那个鸟巢。因此乡下的普通人家里很少见到钢铁制品,农具往往只在最关键部位包上一层铁,独轮车的车轮是木头的,富人的马车才有包铁轮子。家里的水桶是木头的,水瓢就是一个大葫芦一剖两半。买一把菜刀就能让一户农民掏空一年时间节省下来的积蓄。…,
  跟清朝相比,北方农村在民国年间唯一比较明显的“现代化”标志,就是较为普遍地用上了煤油灯,农村照明已基本被煤油取代——在此不得不佩服一下美孚公司的推销能力。要知道,在当时的北中国农村搞什么煤油灯的市场营销,几乎跟在现代的索马里做小商品生意一样危险。
  然而,跟之前的清朝相比,普通农民的生活条件非但没有更加的现代化,反而大幅度地恶化了——为了转嫁军阀们的苛捐杂税,地主们普遍把种地的租子上涨到了六成至七成,若是只收五成租子的话,就已经算是天大的恩惠了。在缴纳了地租之后,佃农的余粮通常已经不够维持生计,为此不得不去借高利贷,从而陷入“借了新债还旧债”的螺旋陷阱,从而负债越来越高,最终家破人亡。
  就算是有小块土地的自耕农,在承受了沉重的赋税剥削之后,同样也很难避开高利贷的陷阱,从而踏上破产之路。而且,按照一般的规律来说,越是小块的土地,就越是不容易保住——遇到旱灾和蝗灾,军阀们自然会用刀枪逼迫你卖了田地缴税,而地主们则趁机压价强买;遇到大雨天,往往也会冒出几个很有良心的地主,组织狗腿子扒开大堤淹了你家田地,让大水冲走界标,然后再花几个小钱到衙门里活动一番,于是你的地就变成他们的祖业了。接下来若是不想被那些狗腿子打死,就还是早点收拾包裹跑路吧!
  总之,民国年间的地主,固然已经是不好当,但民国年间的农民,更是当都不能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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