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4章 载人飞行器
老凌抚摸着孙女的头发,说道:“我们家是广西大成县的,但小凌的爸爸在隔壁县上班,灾难发生的那天,小凌的爸爸一感到事情不对劲,就往家赶,平常性格懦弱的他,为了尽快赶到小凌身边,甚至动刀杀了人。”
“他赶到小凌学校的时候,已经是深夜了,校园里伸手不见五指,到处黑咕隆咚的,他找到小凌的班级,小凌这孩子也机灵,用几张课桌垒在墙角,自己躲在里面。”
“父女俩一见面,眼泪都流了出来,他背上小凌,就往家赶,半路却被一群丧尸围住了,唉……”老凌说到这儿,想起死去的儿子,说不下去了。
小凌接着说:“我爸爸拼命的护住我,让我快跑,他大声叫:‘跑跑跑,不要回头。’我说:‘我怕。’我爸抓着我的肩膀,说:‘只要相信自己,你就有了活下去的勇气!快跑,自信的生命最美丽!’”
林志点点头,心说:“父爱如山,这句话果然不假。”
老凌说:“后来小凌逃回了家,我们爷孙俩就一直相依为命,城市里呆不下去了,我就领着她到处流浪,走到这山谷里能碰到你,也算是有缘分了。以后我们三个,就住下来吧。自己种点粮食,总是饿不死的。”
林志摇摇头,说:“凌伯,我得离开,我还有朋友在永安市,我得去找他们。”
老凌一听:“城市里都是丧尸,你,你要是去了……”说着,连连摇头。
林志说:“放心,死不了,如果找到我朋友,我们一起去内蒙吧,哪儿有个幸存者基地。”
老凌摇了摇头:“算了,这山谷不错,我和小凌还是留下来的好。”言下之意,林志如果坚持进城,多半活不了。
第二天,林志告别老凌爷孙俩,重返永安市,经过度假村的时候,夏一然早也不见了踪影,整个度假村静悄悄的,听不到一声犬吠的声音。
林志背包里的食物早也吃光,寻思着找一些干粮带上。
他走进一栋酒店,找到厨房,淘米做了一大锅饭,填饱肚子后,将剩下的米饭都做成饭团。离开的时候,忽听一扇房门后传出可疑的声音。
林志见房门虚掩,于是轻轻推开了一条缝隙,从门缝里一看,屋里很是宽敞,是一间贵宾接待室。只见铺着天蓝地毯的屋子中间,竟然摆着一架载人飞行器。
不由心中一动:“这玩意要是还能飞起来,那回去永安市就快捷多了。”
他将门缝又推开了少许,只见一男一女两只丧尸,正茫然无神地来回走动。步伐僵硬,都是腐尸。
对付两只腐尸,自然不在话下。
林志走进屋内,两只腐尸便朝他迎头过来,林志假手反持匕首,朝着男尸一刀扎去,只听嗤的一声,竟一刀扎进了天灵盖。
林志这一刀并没有使出多大劲儿,没料力量竟如此强劲,见自己虽然失去一手,力气却反而大大强于以前,也自觉欣慰。
他跟着干掉女尸,心想,除了力量变强之外,是否也拥有了伤口自愈的功能呢?
想到这儿,自己在手臂上咬破了皮,流出了一点鲜血,等了半响,伤口并没有快速愈合,心想,原来只是力量变大了。
林志走到飞行器前,见这飞行器四四方方,边长大概一米五的样子,中间有个座椅,座椅前有控制台,操作也很简单,上下左右,前进后退,都有文字标明,四边总共八个螺旋桨,说穿了,就是个大号的无人机。
他打开油箱,里面燃油充足,发动飞行器,使用一根手动链条,用力一拉,八个螺旋桨一起转动,发出嗡嗡嗡的声音。
林志大喜,坐上座椅,试探着驾驶飞行器起飞,贵宾接待室有两个篮球场大小,也够他练手的了。
一开始,飞行器指挥起来并不顺手,前进后退都不如意,有一次起飞急了,呼地一下撞在天花板上,差点没将他撞晕了过去。
但练习的时间长了,几个小时下来,林志终于找到了窍门,上升下降,前进后退,左飞右飞,无不得心应手。
这时,天色也渐渐黑了,林志考虑着夜晚进城视线不好,别撞上电线杆或者楼房,毁了飞行器,便决定第二天在进城。
他飞到现在,油箱里的汽油已经耗光,于是到厨房找了个水桶,来到酒店后的停车场,撬开汽车油箱,抽油给飞行器加油。
停车场很是空旷,山风呼啸,如同一把巨大的扫帚,将地上的落叶扫得满天飞舞。
他加满了油后,兴致依然浓厚,拿起沙发上的毛巾,把飞行器擦得一尘不染。只是这份喜悦无人分享,不免觉得美中不足。
他擦干净载人飞行器,就在长沙发躺了下来,只听山风虎虎地吹,越来越是猛烈,仿佛全世界除了这虎虎的风声,什么也没有了。
第二天,林志把贵宾室的两扇大门敞开,就驾驶飞行器飞了出去,穿过走廊,转到大厅,从玻璃门飞出了酒店。
他一路飞行,越过大湖,迎风呼吸,只觉胸廓间清气充塞,竟似没有飞行器,自己只是在御风飞行。
半小时以后,飞行器飞临永安市上空,从空中俯瞰,再熟悉的景物也变了样。
他穿越永安市,来到黄河边上,缓缓降落在码头前的一片空地上,心想夏一诺等人看见自己失去了一手,肯定很难过,不过好在装了假手,自己不说,他们多半也发现不了。那就别说的好,干嘛要别人可怜自己呢?
他这样想着,走进那栋二层的小楼,却见售票大厅一人也无。心里顿时咯噔了一下,那艘双桅帆船还停在码头边上,怎么房里没有人呢?
“陈七、夏一诺。”林志叫了两声,转进售票室,“高珊、秦奋大哥,你们在吗?”
整个一楼静悄悄的,林志心里越来越是不安:“人都到哪儿去了?”
他又上到二楼,二楼是一间间的办公室,可是每一间都查看过了,陈七等人也都不在。
“他赶到小凌学校的时候,已经是深夜了,校园里伸手不见五指,到处黑咕隆咚的,他找到小凌的班级,小凌这孩子也机灵,用几张课桌垒在墙角,自己躲在里面。”
“父女俩一见面,眼泪都流了出来,他背上小凌,就往家赶,半路却被一群丧尸围住了,唉……”老凌说到这儿,想起死去的儿子,说不下去了。
小凌接着说:“我爸爸拼命的护住我,让我快跑,他大声叫:‘跑跑跑,不要回头。’我说:‘我怕。’我爸抓着我的肩膀,说:‘只要相信自己,你就有了活下去的勇气!快跑,自信的生命最美丽!’”
林志点点头,心说:“父爱如山,这句话果然不假。”
老凌说:“后来小凌逃回了家,我们爷孙俩就一直相依为命,城市里呆不下去了,我就领着她到处流浪,走到这山谷里能碰到你,也算是有缘分了。以后我们三个,就住下来吧。自己种点粮食,总是饿不死的。”
林志摇摇头,说:“凌伯,我得离开,我还有朋友在永安市,我得去找他们。”
老凌一听:“城市里都是丧尸,你,你要是去了……”说着,连连摇头。
林志说:“放心,死不了,如果找到我朋友,我们一起去内蒙吧,哪儿有个幸存者基地。”
老凌摇了摇头:“算了,这山谷不错,我和小凌还是留下来的好。”言下之意,林志如果坚持进城,多半活不了。
第二天,林志告别老凌爷孙俩,重返永安市,经过度假村的时候,夏一然早也不见了踪影,整个度假村静悄悄的,听不到一声犬吠的声音。
林志背包里的食物早也吃光,寻思着找一些干粮带上。
他走进一栋酒店,找到厨房,淘米做了一大锅饭,填饱肚子后,将剩下的米饭都做成饭团。离开的时候,忽听一扇房门后传出可疑的声音。
林志见房门虚掩,于是轻轻推开了一条缝隙,从门缝里一看,屋里很是宽敞,是一间贵宾接待室。只见铺着天蓝地毯的屋子中间,竟然摆着一架载人飞行器。
不由心中一动:“这玩意要是还能飞起来,那回去永安市就快捷多了。”
他将门缝又推开了少许,只见一男一女两只丧尸,正茫然无神地来回走动。步伐僵硬,都是腐尸。
对付两只腐尸,自然不在话下。
林志走进屋内,两只腐尸便朝他迎头过来,林志假手反持匕首,朝着男尸一刀扎去,只听嗤的一声,竟一刀扎进了天灵盖。
林志这一刀并没有使出多大劲儿,没料力量竟如此强劲,见自己虽然失去一手,力气却反而大大强于以前,也自觉欣慰。
他跟着干掉女尸,心想,除了力量变强之外,是否也拥有了伤口自愈的功能呢?
想到这儿,自己在手臂上咬破了皮,流出了一点鲜血,等了半响,伤口并没有快速愈合,心想,原来只是力量变大了。
林志走到飞行器前,见这飞行器四四方方,边长大概一米五的样子,中间有个座椅,座椅前有控制台,操作也很简单,上下左右,前进后退,都有文字标明,四边总共八个螺旋桨,说穿了,就是个大号的无人机。
他打开油箱,里面燃油充足,发动飞行器,使用一根手动链条,用力一拉,八个螺旋桨一起转动,发出嗡嗡嗡的声音。
林志大喜,坐上座椅,试探着驾驶飞行器起飞,贵宾接待室有两个篮球场大小,也够他练手的了。
一开始,飞行器指挥起来并不顺手,前进后退都不如意,有一次起飞急了,呼地一下撞在天花板上,差点没将他撞晕了过去。
但练习的时间长了,几个小时下来,林志终于找到了窍门,上升下降,前进后退,左飞右飞,无不得心应手。
这时,天色也渐渐黑了,林志考虑着夜晚进城视线不好,别撞上电线杆或者楼房,毁了飞行器,便决定第二天在进城。
他飞到现在,油箱里的汽油已经耗光,于是到厨房找了个水桶,来到酒店后的停车场,撬开汽车油箱,抽油给飞行器加油。
停车场很是空旷,山风呼啸,如同一把巨大的扫帚,将地上的落叶扫得满天飞舞。
他加满了油后,兴致依然浓厚,拿起沙发上的毛巾,把飞行器擦得一尘不染。只是这份喜悦无人分享,不免觉得美中不足。
他擦干净载人飞行器,就在长沙发躺了下来,只听山风虎虎地吹,越来越是猛烈,仿佛全世界除了这虎虎的风声,什么也没有了。
第二天,林志把贵宾室的两扇大门敞开,就驾驶飞行器飞了出去,穿过走廊,转到大厅,从玻璃门飞出了酒店。
他一路飞行,越过大湖,迎风呼吸,只觉胸廓间清气充塞,竟似没有飞行器,自己只是在御风飞行。
半小时以后,飞行器飞临永安市上空,从空中俯瞰,再熟悉的景物也变了样。
他穿越永安市,来到黄河边上,缓缓降落在码头前的一片空地上,心想夏一诺等人看见自己失去了一手,肯定很难过,不过好在装了假手,自己不说,他们多半也发现不了。那就别说的好,干嘛要别人可怜自己呢?
他这样想着,走进那栋二层的小楼,却见售票大厅一人也无。心里顿时咯噔了一下,那艘双桅帆船还停在码头边上,怎么房里没有人呢?
“陈七、夏一诺。”林志叫了两声,转进售票室,“高珊、秦奋大哥,你们在吗?”
整个一楼静悄悄的,林志心里越来越是不安:“人都到哪儿去了?”
他又上到二楼,二楼是一间间的办公室,可是每一间都查看过了,陈七等人也都不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