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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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多会儿,牙婆身边的小丫头带了五个男童过来。
  林云舒让凌凌自己选。
  凌凌犯了难,看向崔宛毓,“四弟妹读书识字,不如劳烦你帮我选吧?”
  崔宛毓瞧着有些无聊,正想着向婆婆告罪,先行离开,就听二嫂提了这么个要求,有些发怔。
  不过她也没有推辞,“二嫂开口相求,弟妹哪有不帮之理。”
  她看向五个男童,随口念了几句论语里的内容,“你们谁能重复一遍?”
  古代人多是重男轻女,这些男童有的是家境贫穷,有的是父母双亡,被叔叔伯伯卖掉,有的是自己将自己卖了。
  总归没念过书,听她说起这文绉绉的话,听都听不懂,更何况背诵呢。
  几个孩子面面相觑,都有些泄气。
  其中一个孩子许是没见过这么多人,慢慢悠悠举着小手,声音发颤,“俺……俺背得不全。只记得前两句。”
  崔宛毓微微颔首,“你且试试。”
  小男孩复述一遍,正如他所说,他真的只会前两句,说到第三句,就磕磕绊绊的。
  崔宛毓看向凌凌,“你觉得这个如何?”
  凌凌请她帮忙,自然听她的,“那就他吧。”
  牙婆喜不自胜。
  另一边,举坛子的人数已经少了大半。只剩下三个丫头。
  其中一人瞧着十分瘦弱,却没想到,她居然也能坚持到最后。
  凌凌叫她过来问话,将这丫头上上下下打量一通,“你怎么这么瘦?”
  千斤扁扁嘴,委屈巴巴道,“我吃不饱。”
  凌凌微微皱眉,这丫头瞧着已经十三四岁,说话竟像个六岁孩童。
  牙婆见她对千斤有意,忙道,“这丫头小时候烧坏了脑子。但是手上非常有劲儿,价格只要一半。”
  凌凌倒不是图她便宜,就是想找几个适合练武的丫鬟,陪她解闷,点头,“这三个都要了。”
  牙婆喜得眉开眼笑。
  林云舒付了钱,让各自将丫头带下去。
  至于奶娘,不着急,再看看。
  买完需要的人手,林云舒彻底解放了。一日三餐都有人做,热水不断供,屋内屋外都被下人打扫得干干净净。
  吃早饭时,老二和小四累得精疲力尽,晚上只睡了两个时辰。
  林云舒给两人夹菜,“找把柄也不是一天两天,你们也得注意自己的身体呀。”
  小四打了个哈欠,“早日将他们赶出衙门,我们也能早日剿匪。”
  林云舒沉默良久,她又何尝不想剿匪呢。只是愧疚一直折磨着小四,一日不将那些土匪铲除,小四就一日不能安宁,劝是没用的。
  她暗自琢磨该怎么帮他们,便是让她想到一个法子。古代官员家眷通常都会举办宴会,她何不学学她们。将所有下属女眷全部叫到府里,聊聊天。许多女人都是管不住自己的嘴。兴许她能从这些人口中打探这些人的身家背景。
  吃完饭,三兄弟去前衙处理事情,林云舒在院中消食,让老大下帖子。
  谁知老大道,“四弟妹昨儿已经给县衙下属女眷广发帖子--共赏菊花。”
  虽说她们住在县衙后院,但崔宛毓除了吃饭请安,从来不往她面前凑。
  林云舒一向不过问儿子房中事,也不爱给人立规矩,所以还不知这事。
  严春娘环顾四周,看了好半天,也没在院子里找到一盆菊花,“四弟妹要大家来赏菊花,可咱们府里没有菊花啊?”
  林云舒就没见过这么实诚的人,随口解释,“她这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凌凌和严春娘听了个一知半解。
  林云舒摊了摊手,“到时候去花市上搬几盆回来应应景就行。跟这些人精打交道,什么话都不能当真。尤其是恭维你的话。”
  凌凌和严春娘对视一眼,齐声道,“那我们不参加了。要是闹出笑话,可就给家里添乱了。”
  林云舒倒也没推辞,这两人都是实诚人,谁知道会不会被他们套话。
  林云舒看向老大,“我会参加。”
  第63章
  为了不在宴会上丢丑,林云舒特地带着知雪知雨两个丫鬟出门买新衣服。
  铺子离县衙很近,林云舒三人便没有坐马车。
  三人在街上慢条斯理走着,越往城中,人越多。
  林云舒很久没出来逛街了,瞧什么都热闹。
  街市上有卖糖人的,有卖糖葫芦的,也有卖北方几种耳熟能详的水果以及各种糕点,还有一群人围在一起看杂耍。
  林云舒瞧着有趣,多停留了会儿。知雪知雨以前在家里每天有干不完的农活,现在好不容易能吃饱饭,吃件干净的衣裳。瞧着也是津津有味。
  瞧到正精彩处,林云舒发觉有双手在她腰腹处摸了几下,林云舒心中一动,眼睛依旧盯着场上瞧,手却快速攥住腰腹处的手,“我看看是哪家的毛贼,居然敢偷你姑奶奶的银子?”
  众人被这声吼惊住,纷纷看向发声处。人群自动让开。
  林云舒低头一瞧,竟是个十一二岁的少年,眼睛生得黑白分明,一张小脸消瘦,明明已经深秋的天,他竟只穿了一件薄薄的外衫,嘴角,耳朵都有明显的伤口。
  她刚开始还有些严肃的眉眼在触及这些小伤口时,有了几分失神。
  那少年是个极机灵的,瞧见她神色动容,双膝一弯,跪倒就拜,“这位大娘,你行行好吧。我是个孤儿,走投无路,才会偷钱为生。”
  林云舒却拧着眉,“瞧你也是个机灵的,为何不找个营生来做。就是卖身为奴也比偷人东西强。”
  要是被人捉到了,他可是要受牢狱之灾的。
  少年扯着唇,“卖身为奴万一被主家打死也没人为我伸冤。还不如像现在这样,能活一日是一日。”
  林云舒皱起的眉峰又松开,“你是哪里人?叫什么名字?”
  少年咬了根草在嘴里嚼,吊儿郎当斜了她一眼,“我叫全福,我爹娘以前在衙门后院当差。县令告老还乡,我们一家得以除了奴籍,没多久他们得了一场急病没了。家里的钱也被一伙强盗抢劫一空。”
  林云舒蹙了蹙眉,看了眼四周,发现到处都是人,便在附近找了家饭馆,要了雅间,点了些酒菜请他吃。
  全福看着满桌香喷喷的饭菜,猛咽口水,“当真是给我的?”
  “对!吃吧!”
  林云舒笑眯眯点头,“只要你老老实实回答我的问题,我就不送你见官。”
  全福伸手从一只整鸡上扯掉一根鸡腿,大快朵颐,边吃边说,“你讲!就冲你请我吃这一顿,哪怕让我杀人也敢。”
  林云舒抽了抽嘴角,一只鸡就能换一条命,这命也忒不值钱了。她摇了摇头,“既然你爹娘以前在府里当差。那你一定认得你爹娘曾经的那些旧友了?”
  全福点头,“认识啊。”说到这里,他颇有几分丧气,“有好几个都谋了好前程。”
  林云舒看他更顺眼了,笑眯眯道,“只要你把他们的名字和现在的地址告诉我。我就给你二两银子。你可以买上二亩地,足以将自己养活了。”
  全福连鸡腿都忘了吃,这可是打天上砸下来的馅饼,他要是不接住,那岂不是对不起他死去的爹娘?
  他忙不迭点头,“我说我说!”
  林云舒让掌柜拿了纸笔过来,将他所言一一写下来。
  写完后,林云舒给他二两银子,便下了楼。
  出了饭馆,林云舒到布庄买了件时兴衣服,颜色古朴雅致又耐看,穿上显得人格外精神。
  宴会之日,严春娘和凌凌为避开这些女眷一大早就带着虎子和下人去教场玩耍。
  林云舒作为长辈又是主人家,自然热情招待。
  待大家落座后,她便让大家自报家门。
  一通介绍,林云舒发现同样是丈夫受伤,吴夫人的气色比高夫人好多了。
  据老三所说,这两人不躺在床上半年,都不能好全。这才过去三日,就算请的郎中再怎么神,也不可能这么快就有起色。
  那吴夫人这好气色从何而来?
  林云舒直觉有问题,却装作不知,细心招待大家。
  很快她就发现,这些人以高夫人和吴夫人马首是瞻。吴夫人对高夫人多了几分刻意的敬意。
  这倒有些奇怪了。据小四所说,吴江出自幽州大户人家,家中产业比高家还要多。为何吴夫人会矮高夫人一头呢。
  如果说是品级,那也不需要如此刻意啊?
  她旁敲侧击问了一个喜爱说八卦的捕快夫人,从她口中得知,原来高秉仁的妹妹是信王最受宠的小妾,当初高秉仁就是被信王举荐才当上县丞,要不然以他秀才的身份根本当不了这个职位。而且信王似乎极看中高秉仁,时常召见他。而吴江却没这一层关系。
  打听到自己想要的,林云舒站起身,想将宴会主办权交给崔宛毓。
  却不想高夫人站起来向林云舒施了一礼,笑盈盈道,“老夫人,我听我家丫鬟的表哥的妹夫说,你在西风县曾以替人接生为业?不知可是真的?”
  林云舒眼睛微眯,坐下来,敛了神色,好整以暇看着她,轻飘飘反问,“是又如何?”
  她倒是不奇怪,高夫人为何会知道这些。她能打听这些人的私隐,对方肯定也会如此。
  从名面上看,他们好像相安无事,但私下里,两方已经开始较劲。
  可是高秉仁和吴江都躺在炕上不能动弹,只能指挥下人来打探他们家的情况。说不定他们已经猜到下手的人是老三。
  毕竟老三身上的气质跟旁人有很大不同。
  这些夫人们听出林云舒当过稳婆皆是一惊,面上隐隐露出几分嘲讽之色。
  高夫人捂住嘴,故作惊讶问道,“我还以为是我家丫鬟胡说的。谁知竟是真的。老夫人乃堂堂县令之母,如何会做那下九流的行当?”
  崔宛毓变了脸色,手攥着帕子。这也是她对婆婆不解的地方。明明家中经营着极为赚钱的铺子,为何还要自甘堕落替人接生?
  林云舒看着高夫人,脸色微微一变。说实话,她之前给人接生除了喜欢这行,还因为她不想忘记前世。
  这是她辛辛苦苦学了七年,毕业后又做了三年的职业,它陪伴她人生中最美的十年。她不舍得。
  但是小四当了官,为了他的脸面,她必须有所取舍。她不能让人以此攻击小四,成为他的污点。不过心里有些打算,此时的她却绝不能被对方压制。
  她浅浅一笑,看着对方,“说到这里,我想请教知书达理的高夫人,何为下九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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