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节
“谁伤心了。”陆臻忿忿地说:“老子根本没把那对母女放在眼里,只是觉得不爽。”
“我知道...”
她太理解陆臻现在的心情了,父亲本应该是自己最亲近的人,可是却不被他理解。
这种感觉...陆嫣也曾有过。
她喜欢唱歌,渴望自己的声音被更多人知道,可是陆臻却固执地打压了她的梦想,甚至还威胁过要签约她的经纪公司。
陆嫣也曾在家里“大闹天宫”,说陆臻根本不懂她,根本就是法xi斯,甚至她还说过不要他当爸爸这种话!
当初的陆臻,有何曾不是现在陆简的模样。
有时候当父母的...其实也当得挺糟糕的,如果不能相互理解,矛盾只会愈演愈烈。
陆嫣拍了拍陆臻的肩膀,说道:“好啦,别满肚子怨气啦,你当初对我,比爷爷更过分呢!”
陆臻望向她,良久,坚定道:“绝对不可能!”
他绝对不可能会成为陆简这样的父亲。
陆嫣拍了拍他的脑门顶:“你还不承认是吧!”
“反了反了!敢拍你爸的脑袋!”
陆臻抓起她两个纤细的手腕,合在一起,挠她痒痒。
陆嫣咯咯直笑:“喂,别欺负人啊!”
两人闹了一阵,陆臻心情好多了,不确定地问陆嫣:“我这个爸爸当得...真的很糟糕吗?”
“高中的时候,把高额支票摔在我喜欢的男孩脸上那一次,真的糟糕透顶了。”
陆臻:……
“主要...你那张‘高额’支票就写了100块,知不知道这件事让我在学校被人笑了多久!”
陆臻反驳:“100块也很多了好不!”
“100块你放二十年后试试!”
两人就一百块多不多又吵闹了半晌,直到陆简的声音从书房里响起:“大半夜不睡觉,你们兄妹俩吵什么吵。”
陆嫣和陆臻相互对视一眼,连忙噤声。
多年父女成兄妹、还成了朋友,也挺不容易。
“行吧,不承认就算了,反正我也原谅你了。”
在她将死之际,她已经原谅老爸所有的独断专行,因为相比于死别的痛苦,什么梦想啊都不值一提。
家人永远是最重要的。
“能够重新回到老爸身边,我感觉已经很满足了。”
陆嫣伸出手,扯住陆臻脸颊肉,揪起一个笑脸来:“所以别苦着一张脸了。”
陆臻没有笑,他沉默了片刻,手重重地搁在了陆嫣的肩膀上。
“从今以后,你喜欢做的任何事,老爸都会支持你。”
陆嫣诧异地望向他,他坚定地说:“我要当全世界最好的老爸。”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也有红包哦!
28、28
那晚的酒没有白喝, 两天后,沈括接到了方总监的电话,让他立刻来公司进行最后的面试。
如果这次面试过了, 这份一百块一小时的工作就到手了。
钟恺把自己唯一的一件正式西服借给沈括,那件西服钟恺穿着显得比较瘦,但是沈括穿上却格外合体匀称, 主要是他这肌肉量充实的身材,不管穿什么衣服,都有气质。
钟恺看着沈括穿正装的模样, 还真是挺有范儿, 感叹道:“哎呀哎呀, 少年, 我掐指一算, 你这是当大老板的面相啊!”
沈括翻了个白眼。
“瞧瞧,瞧瞧,这小眼睛翻得...众人皆醉我独醒的孤胆英雄气概...”
沈括一脚给他踹过去, 钟恺敏捷地避开了,就在两人打闹之际, 边上有人发出一声轻哼——
“土货。”
钟恺朝他看过去, 发现这男人穿着窄腰喇叭牛仔裤, 穿着条纹花衬衣配皮夹克,梳着当年非常流行的中分发型。
这样的打扮在当年可算得上是是风靡大江南北,算得上是“潮人”标配了。
虽然钟恺欣赏他的打扮,但也容不得他随口诋毁, 嚷嚷道:“这位兄弟,嘴上留神。”
喇叭裤男孩看了沈括一眼,神情轻慢鄙夷:“拜托,这都什么年代了呀,还穿这种老掉牙的西装。”
钟恺不服气,说道:“这西装虽然老式,但好歹是正装,穿来面试有什么问题,我看你这身衣服,才是铁定会被淘汰吧。”
喇叭裤男冷笑:“你们来面试前,好歹了解了解人家孟氏的企业文化好不好,他们的‘傲狼’主打年轻款休闲男装,我穿这身衣服,正好迎合了他们的服装产品理念,倒是你们,穿的跟酒店大堂经理似的,能选上才怪!”
“你你你...你太过分了!大堂经理怎么了,你们这些年轻人,老子见得多了,不知天高地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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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
她太理解陆臻现在的心情了,父亲本应该是自己最亲近的人,可是却不被他理解。
这种感觉...陆嫣也曾有过。
她喜欢唱歌,渴望自己的声音被更多人知道,可是陆臻却固执地打压了她的梦想,甚至还威胁过要签约她的经纪公司。
陆嫣也曾在家里“大闹天宫”,说陆臻根本不懂她,根本就是法xi斯,甚至她还说过不要他当爸爸这种话!
当初的陆臻,有何曾不是现在陆简的模样。
有时候当父母的...其实也当得挺糟糕的,如果不能相互理解,矛盾只会愈演愈烈。
陆嫣拍了拍陆臻的肩膀,说道:“好啦,别满肚子怨气啦,你当初对我,比爷爷更过分呢!”
陆臻望向她,良久,坚定道:“绝对不可能!”
他绝对不可能会成为陆简这样的父亲。
陆嫣拍了拍他的脑门顶:“你还不承认是吧!”
“反了反了!敢拍你爸的脑袋!”
陆臻抓起她两个纤细的手腕,合在一起,挠她痒痒。
陆嫣咯咯直笑:“喂,别欺负人啊!”
两人闹了一阵,陆臻心情好多了,不确定地问陆嫣:“我这个爸爸当得...真的很糟糕吗?”
“高中的时候,把高额支票摔在我喜欢的男孩脸上那一次,真的糟糕透顶了。”
陆臻:……
“主要...你那张‘高额’支票就写了100块,知不知道这件事让我在学校被人笑了多久!”
陆臻反驳:“100块也很多了好不!”
“100块你放二十年后试试!”
两人就一百块多不多又吵闹了半晌,直到陆简的声音从书房里响起:“大半夜不睡觉,你们兄妹俩吵什么吵。”
陆嫣和陆臻相互对视一眼,连忙噤声。
多年父女成兄妹、还成了朋友,也挺不容易。
“行吧,不承认就算了,反正我也原谅你了。”
在她将死之际,她已经原谅老爸所有的独断专行,因为相比于死别的痛苦,什么梦想啊都不值一提。
家人永远是最重要的。
“能够重新回到老爸身边,我感觉已经很满足了。”
陆嫣伸出手,扯住陆臻脸颊肉,揪起一个笑脸来:“所以别苦着一张脸了。”
陆臻没有笑,他沉默了片刻,手重重地搁在了陆嫣的肩膀上。
“从今以后,你喜欢做的任何事,老爸都会支持你。”
陆嫣诧异地望向他,他坚定地说:“我要当全世界最好的老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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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8
那晚的酒没有白喝, 两天后,沈括接到了方总监的电话,让他立刻来公司进行最后的面试。
如果这次面试过了, 这份一百块一小时的工作就到手了。
钟恺把自己唯一的一件正式西服借给沈括,那件西服钟恺穿着显得比较瘦,但是沈括穿上却格外合体匀称, 主要是他这肌肉量充实的身材,不管穿什么衣服,都有气质。
钟恺看着沈括穿正装的模样, 还真是挺有范儿, 感叹道:“哎呀哎呀, 少年, 我掐指一算, 你这是当大老板的面相啊!”
沈括翻了个白眼。
“瞧瞧,瞧瞧,这小眼睛翻得...众人皆醉我独醒的孤胆英雄气概...”
沈括一脚给他踹过去, 钟恺敏捷地避开了,就在两人打闹之际, 边上有人发出一声轻哼——
“土货。”
钟恺朝他看过去, 发现这男人穿着窄腰喇叭牛仔裤, 穿着条纹花衬衣配皮夹克,梳着当年非常流行的中分发型。
这样的打扮在当年可算得上是是风靡大江南北,算得上是“潮人”标配了。
虽然钟恺欣赏他的打扮,但也容不得他随口诋毁, 嚷嚷道:“这位兄弟,嘴上留神。”
喇叭裤男孩看了沈括一眼,神情轻慢鄙夷:“拜托,这都什么年代了呀,还穿这种老掉牙的西装。”
钟恺不服气,说道:“这西装虽然老式,但好歹是正装,穿来面试有什么问题,我看你这身衣服,才是铁定会被淘汰吧。”
喇叭裤男冷笑:“你们来面试前,好歹了解了解人家孟氏的企业文化好不好,他们的‘傲狼’主打年轻款休闲男装,我穿这身衣服,正好迎合了他们的服装产品理念,倒是你们,穿的跟酒店大堂经理似的,能选上才怪!”
“你你你...你太过分了!大堂经理怎么了,你们这些年轻人,老子见得多了,不知天高地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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