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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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纤红自然不知道电视台那边碰到烦心事,她现在正陪着小姑挑婚纱,准备拍一组婚纱照。
  这种风俗最近在虞城流行起来,小姑结婚已经比别的女孩子晚了,更不想错过这样的机会。
  他们的婚期,已定在阴历九月十二,离今天只有二十多天了。
  “小红,你说这件粉红色的好看,还是那件紫色的好看?”郑建琴拿着两件各具特色的婚纱,问叶纤红。
  “其实叫我来选,还不如那件白色的。”叶纤红望了那件相对来说更简洁的白色婚妙服,回答道。
  婚纱不是一直用白色的吗,粉色紫色是什么鬼?
  “你觉得这件好看啊!”郑建琴被叶纤红一说,又犹豫起来。
  “其实哪一年都好看啦!”叶纤红有些受不了小姑的三心二意。“说到底,婚纱照还是得靠摄影师的水平,否则再好看的衣服,照片照样不好看。”
  “说的也是。”郑建琴想了想,觉得有理,最后终于狠狠心,挑了粉色那件。
  挑好衣服,两人到一边换好后,站在背景墙前,听从摄影师的安排摆造型。
  至于身上的妆,自然是叶纤红帮他们化的。
  折腾了一个多小时,一组照片才拍完,于是又去找礼服。
  一直折腾到傍晚,才全部拍完。
  这时候让他们回去也不合适了,于是邀请他们一起回家,准备做饭。
  “对了,小红,上次跟你们说好的迎亲婚车,你帮我们安排了吗?”郑建琴和赵有才坐在沙发上,问厨房的叶纤红。
  以前她们还没想过要靠这个侄女,最近一再听周承德讲起叶纤红的能耐,两人也动心了,希望婚礼的事,多请他帮忙。
  说到底,无非是想省些钱,又办得体面一些。
  “这个还需要安排吗?”叶纤红随口问道。“你想要什么车?只要不是那种市面上很难见到的限量款,其它常见的车,借一天都没问题吧!”
  “那我就放心了。”郑建琴笑道。“其实也不用太好,只要有一辆奔驰、宝马或者奥迪,就可以了。”
  这时候国内的进口车里,因为港台电影和小说的宣传,这三个牌子的名气最大,提起高档车,一般都指它们。
  像劳斯莱斯、宾利、法拉利和兰博基尼这些,国内老百姓知道的还不多。
  “这个你们放心好了,身边好几个朋友都有这样的车,到时谁的车方便,借过来用就行了。”叶纤红承诺道。
  “那就全部交给你了。”郑建琴不再提这件事。
  第七十五章婚前综合症
  坐在客厅看了会电视,忽然闻到一股浓烈的香味,郑建琴坐不住了,走到厨房门口。
  “小红,你在烧什么?怎么这么香?”她探头朝里望了一眼,问道。
  “红烧黄鳝,这个你们爱吃吧!”叶纤红把已焖透成暗红色的黄鳝装在盘子上,随手洒上一层葱花,回答道。
  平时在家四个人吃饭,一般都会做五菜一汤,今天小姑和小姑夫来了,她打算做多两个菜。
  于是从空间捉了两条黄鳝,剖好之后加入蒜头,就可以做成一盘了。
  再捞了十几只大河虾,割了虾线之后,准备做成油焖虾。
  这两道菜自家人经常做来吃,已没那么馋它们的味道了,小姑他们应该没机会吃到,肯定喜欢吃。
  “当然喜欢吃,这可是好东西,街上去买的话,还不便宜呢?”郑建琴连忙说道。
  见自己来了之后,侄女都没上街买菜,原以为没什么好东西招待自己,没想到黄鳝都有,看来家里平时没客人,她们也吃得很好。
  这样一想,就有些羡慕。
  至于妒忌什么的,早已不会有了。
  或许一开始,看到自己一直看不起的私生侄女,日子过得这么好,确实会有这样的心思。
  当叶纤红又是开店,又是办厂,跟她们的距离拉远到这个程度的时候,他们只剩下仰望和赤裸裸的巴结。
  吃过晚饭,叶纤红开车送他们回去,顺便拐回家跟爸妈见了一下。
  刚跟爸妈打了声招呼,在客厅里坐下,手包里的大哥大响了。
  “诗诗姐,你怎么这么想我啊!我刚一回家,你就打电话给我。”叶纤红看到居然是诗诗的电话,笑着问道。
  晚饭他们还是坐在一块儿吃的,送小姑他们出来时,诗诗姐也刚回楼上,没想到才一会儿没见,她就急着找自己。
  “当然是有事情找你。”苏思诗被叶纤红说得不好意思。“你上次要我帮你买的皮卡车,现在已送到我这里了,要不要帮你开过来,等一下搭你的车一起回来?”
  “那当然最好了。”叶纤红笑道。
  这么多朋友里,也只有诗诗姐,才能肆无忌惮地让她帮忙。
  “那行,我马上开过来,你在家里等我。”苏思诗一听,也不废话,挂了电话后马上下楼,发动皮卡车往叶纤红家里而去。
  “是谁打来的电话?”叶知书问女儿。
  “是诗诗姐的。”叶纤红回答道。“上次托她买的皮卡车已经送到了,她马上开过来。”
  “啊?这么快就到了啊!”叶知书吃了一惊。“我和你爸都还没考到驾照呢!”
  “没事,你们管你们考,车子在家放几天又不会坏?”叶纤红无所谓地说道。“等以后有了车,你们想来虞城看我也方便了。”
  “那是肯定的。”叶知书开心地说道。“其实最重要的,是以后去看你外公和干外婆,就方便多了,不像现在,去一趟欣昌还嫌远,总是说想去,又怕麻烦。”
  就像今年中秋,因为向阳的爸妈要过来,她就没有回娘家陪老父亲。
  以后自己会开车了,随便抽个日子,早上去吃了晚饭回来,不过夜一天就能来回。
  “我知道。”叶纤红望了妈妈一眼,知道她还在遗憾今年中秋,没有陪外公。“以后只要你愿意,每星期回一趟娘家,都没有问题。”
  “那我干脆回欣昌得了,把你们都丢在虞城不管。”叶知书明知道女儿在逗自己开心,依然气呼呼地说道。
  叶纤红也没在意,只是把身子靠在妈妈身上,给妈妈支持和安慰。
  院子里传来汽车鸣叫声,是诗诗把车开过来了。
  叶纤红连忙站起来,走出院子。
  “诗诗姐,辛苦你了。”叶纤红走过抱了抱苏思诗,笑道。
  “这辆车怎么样?还满意吗?”苏思诗问道。
  “不错,这个月光蓝非常大气,我爸应该也喜欢。”叶纤红走过去摸了摸车头,笑着说道。
  “这个颜色是很漂亮,我也很喜欢。”叶知书也走出来,满意地说道。
  上次女儿坐的那辆皮卡车,是银灰色的,她不怎么喜欢,感觉没什么档次似的。
  没想到自家买的这辆车,换了个颜色之后,感觉就不一样了。
  “那最好了。”苏思诗听她们这样说,放下心来。
  说完,从副驾驶室里拿出一个袋子,是发票及相关的证件。又把车钥匙交给叶纤红。
  叶纤红接过,随便递给妈妈,让她拿回家保管。
  “叔叔阿姨考驾照,有没有困难?”苏思诗又关心地问。
  这时候考驾照,只要学会了开车,其它考试倒是可以走后门。
  苏思诗担心他们年纪大了,学起来困难,所以想帮忙。
  “我也不清楚。”叶纤红回答道。“反正没学多久,再过些日子看吧!”
  在叶纤红看来,只要爸妈有一个人学会了,这车就起作用了,谁开不是开呢!
  如果两人都能熟练驾驶了,说不定一辆车未必够,得多买一辆了。
  “也行。”苏思诗点点头。“如果遇到麻烦,你跟我说一下,我在里面有熟人,可以帮忙。”
  “好。”叶纤红也没客气。“有困难一定找你帮忙。”
  和苏思诗一起进屋,坐下喝了一杯茶,又聊了一会天,两人才告别叶知书,一起回虞城。
  “我小姑再过二十几天,就要结婚了。”叶纤红对坐在副驾驶室的苏思诗说道。“你们的日子怎么还没定下来?”
  “也定了。”苏思诗面无表情地说道。“如果不出意外,应该在元旦结婚。”
  “太好了。”叶纤红叫道。“你们终于想通了,打算把婚结了,我还担心你们一拖再拖,拖到明年呢!”
  见苏思诗无所谓的样子,又有些苦恼。
  “你到底怎么想的嘛?”叶纤红叹了一口气。“明明是大喜事,你为什么一付闷闷不乐的样子?”
  “我也不知道怎么形容。”苏思诗语气平淡地说道。“可能结过一次婚的人,都没有激情吧!”
  她现在确实有这样的感觉。
  没结过婚的小姑娘,对婚姻有不切实际的幻想,总以为跟相爱的人结婚以后,从此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可现实是,经历过婚姻生活的人,大多数对现状不满。
  除了那些心智特别成熟,能处理好家庭关系的人之外,很多人要么在忍耐,要么破罐子破摔,要么为了孩子同床异梦也硬撑着。
  迫于世俗压力,苏思诗也不得不再找个人结婚,跟蒋建光认识之后,觉得他是个理想的对象,于是确定了关系。
  最开始那段日子,她确实重新找到了恋爱的感觉。
  但是随着双方了解的加深,双方身上存在的问题,也渐渐浮出水面。
  蒋建光这个人,在外温文尔雅,很容易给人好感。但是跟苏思诗单独相处时,他却像换了一个人,性格龟毛不说,还需要苏思诗各方面迁就他,让苏思诗觉得很累。
  有时候甚至生出还不如一个人过的念头,至少那样自己不用那么累。
  “如果你真的对婚姻失望,决定一个人过日子,那至少也得有个孩子陪你吧!”叶纤红前世一个人活到四十多岁,知道人到中年后,一个人的孤单,所以这样劝道。
  如果有个孩子,那就不一样了。
  “生孩子?说得容易,你叫我跟谁生?”苏思诗苦笑道。
  “当然是跟建光哥生。”叶纤红瞟了苏思诗一眼。“难道你还想跟外面的小帅哥生啊!”
  “不行啊?”苏思诗被她说得气笑了。“难道你觉得我老了,一点魅力也没有了?小帅哥都看不上我?”
  “当然不是。”叶纤红见她情绪不好,哄道:“诗诗姐看起来像二十五六的女孩子,现在正是最有魅力的时候。如果你豁得出去,找多少小帅哥都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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