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节
“安安,你喝什么?”胡向阳自动进入了姐夫角色。“雪碧、可乐还是健力宝?”
“水就行了,这么晚了,别喝那种甜甜的碳酸饮料——”叶纤红听到了,走过来说道。
“行。”胡向阳也没勉强,柜子里找了两个干净的玻璃杯,从茶壶里倒了两杯凉开水,拿过来给他们。
郑兴安低着头继续在看漫画书,对喝什么也没意见。
徐志豪有了一套《篮球飞人》的漫画书后,带到学校,引起了轰动。
全班几乎每个同学都向他借过书了,甚至隔壁班也有同学,慕名找他借书。原本因为成绩差,被忽略的徐志豪,成了班里的红人,同学们通过借书跟他熟悉后,关系都不错。
郑兴安的成绩虽然比徐志豪好一些,朋友也不多,那时他也很想有一套漫画书,像徐志豪一样,多交一些朋友。
后来姐姐送了他一台随身听,班上有同学向他借,他也大方地答应了,跟同学的关系开始有好转。
最重要的是,姐姐后来给他买了新衣服,理了新发型,他整个人变了样,比城里人都时尚,连女同学都忍不住暗里议论他,说他比以前帅了一百倍。
至于变帅的原因,谁也猜不到。
郑兴安有些得意,却没有表现出来。
只有祝郁很难过,她认为是因为妈妈骂了他一顿,才让他开始注意穿着打扮,郑兴安家里这么穷,为了买衣服,肯定借了不少钱。
从那一天起,她们私下再也没有说过一句话,递过一次纸条。
祝郁是因为内疚,感觉对不起他。
郑兴安是因为从来不会主动跟女孩子打招呼。
只有同桌张建盛最高兴,因为郑兴安终于可以天天陪自己了。
在他看来,男孩子就应该这样,懂得打扮自己,也懂得男女之别。
漫画书不耐看,从肖市长家出来才过去半个小时,第一册就看完了。
肖市长送给他的这套漫画书,有十本,分别是第一卷五本,第二卷五本,郑兴安猜测后面应该还有。书名叫《女神的圣斗士》,是日本一个叫车田正美的人画的,风格跟《篮球飞人》完成不同,却一样好看。
“这房子阳光这么好,你可以买几盆绿植放在客厅里。”叶纤红捧着杯子喝了一口水,向站在前面的胡向阳建议道。
木沙发转角可以放一大盆植物,电视墙角也可以放一大盆植物,茶几上可以放一小盆花,窗台上可以放两小盆花,叶纤红在客厅扫了一圈,很快有了大致的方案。
“还是算了吧?”胡向阳苦恼地说道。“我记性不好,经常会忘了浇水。有时候案子急,吃睡都在局里,三四天不能回家,花草干死了怎么办——”
这确实是事实,叶纤红没话说了。
“要不,你们搬来跟我一起住?”胡向阳眼珠子一转,热切地建议道。“你那边租房还要花钱,我这边房间空着没人住,实在太浪费了。如果你搬过来,这里你说了算,想养花种草随便你——”
“瞎说什么?”叶纤红白了他一眼。
虽然对这个建议非常心动,理智却告诉她不能答应。
两人虽然已暗生情愫,但是还不适合同居在一起,除非家里大人同意了,搞个订婚仪式什么的把关系公开。否则这样不明不白住在一起,被老家的人知道,还不被人戳死脊梁骨?
郑兴安的注意力一直被漫画书吸引,姐姐他们说什么,他根本没放在心上。
看时间已近九点,叶纤红虽然还想跟胡向阳呆在一起,却不得不告别了。
“安安,我们回去了。”叶纤红站起来叫了一声。
“哦。”郑兴安合上书,放进袋子里,站起来应道。
走到门口,叶纤红见胡向阳换了鞋子跟出来,连忙阻止道:“你别送了,这里走回去也不过十几分钟,有弟弟陪着,也不会无聊,很快就到家了。”
胡向阳神秘地笑了笑,没有出声,跟着她们一起下楼。
叶纤红无奈地白了他一眼,心里又是甜蜜又是气恼。
走到楼下,胡向阳不顾叶纤红疑惑的目光,快步走到一间附房前,掏出钥匙打开门,从里推出一辆崭新的山地自行车,拉上门,推到郑兴安面前,满脸堆笑地说道:“送给你的,喜欢吗?”
“山地车?”郑兴安眼睛一下子瞪大了。
对一个初中走读生而言,如果叫他选择一样最喜爱的礼物,自行车绝对排在第一位,而随身听只能排在第二。
爸爸那辆老二八,实在太笨重了,如果骑到学校,肯定会被同学笑话,一直没好意思骑,宁愿每天走路上学放学。
他做梦都想有一辆轻便型的自行车,就像班上大多数走读生骑的那样,不必每天上学放学时,看着别人潇洒地骑着车子,从他身边一闪而过。
“是啊!”胡向阳笑得很得意,“快骑骑看,看坐墩合不合适,要不要调高度——”
“哦。”郑兴安兴奋地从胡向阳手里接过自行车的车把,手里的袋子随手放在前面的兜里,朝前推了几步,脚一蹬已跨上车子,动作非常利落潇洒。
叶纤红感激地望了胡向阳一眼,这个大大咧咧的男孩子原来也有这么细心的一面,知道弟弟最需要自行车,悄悄买好了藏在这里,就等他们过来。
连前面放书包用的车兜,和后面载人的后座也配置好了,肯定花了不少心思,了解安安的需求啊?
更让她感动的是,弟弟骑上自行车时,坐墩的高度,百分百契合,叶纤红相信这肯定不可能是巧合,而是他专门找差不多高的人试过。
“你怎么知道他需要这个?”叶纤红发现自己问得很傻。
从重生开始,她就想给弟弟买辆山地车,方便他上学放学。可是这样一辆普通的山地车,就要三四百,她一时凑不够钱,所以没有买。
原打算等美容店开张了,赚到第一份钱,马上给弟弟买一辆,没想到被胡向阳抢先了。
“我是警察啊?最懂心理学——”胡向阳依然笑得没个正经样。
“谢谢了啊!”叶纤红虽然觉得说感谢有点生份,还是下意识地说了出来。
说完又觉得不好意思,抿了一下嘴唇,忽然伸手在胡向阳头上用力揉了揉,像是要发泄心中复杂的情绪。
胡向阳见叶纤红眼圈突然红了,非常意外她居然会被这样一件小事感动,忽然想到她私生女身份,以及童年时候被孤立的经历,感觉自己有点懂她了。
于是悄悄侧过身子,身子伏低,任叶纤红在他头上肆虐。
第四十五章安安被收买了
叶纤红那情绪来得快,去得也快,很快就调整好了。
见胡向阳别扭地侧着身子,头往她身边靠,像个求大人安慰的小男孩,忍不住心里激荡,忽然伸手搂过他的脖子,飞快地在他脸上亲了一下。
胡向阳傻掉了。
叶纤红心虚地朝四周看了看,见小区这边晚上没有人,才放下心来。
刚才一时冲动,主动抱住他亲了亲,亲完才想起这是公共场所,如果被人看到就难为情了。
见胡向阳手放在脸颊上,一付被她亲得神魂颠倒的模样,反倒不好意思了,伸手在他的手上打了一下,嗔怪地白了他一眼。
胡向阳这才转过身,嘿嘿笑着站在她旁边,一脸幸福的模样。
两人并排站在那里,谁也没有说话,只感觉夜风习习,吹在脸上凉凉的,特别惬意。
郑兴安沿着小区转了个圈,这时候回到他们身边,按下急刹车,车子“吱——”地一声停在他们面前。
“这山地车骑起来真爽。”郑灿安扶着车把站在他们面前,眼睛亮晶晶的非常动人。
“你喜欢就好。”胡向阳刚刚得到叶纤红的肯定,心中大定,再次面对郑兴安,感觉心态已与以前不同。加上他在家里是老幺,还没有宠弟弟的经历,这时候见安安喜欢,脸上的表情不知不觉跟叶纤红有些接近了,连说话的语气也变得更柔和:“那你载你姐姐回家吧,路上注意安全。”
“你放心,我一定把姐姐平安带回家。”郑兴安大声答道,声音还带着变声期少年特有的暗哑,脸上却是从未有过的严肃。
叶纤红笑眯眯地望着两人,这两个她生命中最重要的男人,关系这么快就变得如此和谐,她感觉特别安慰。
向胡向阳挥了挥手,姐弟俩跟他说了再见。
郑兴安推着自行车往前走,所有心神都放在山地车身上,一付喜欢到舍不得骑的模样。直到走出小区门口,他才恋恋不舍地跨上自行车,打了一下慢速铛,等姐姐坐上来。
叶纤红跳到后座,伸手扶住弟弟的腰,姐弟俩一路往家而去。
到小区后,已是十点了,郑兴安亲自把山地车锁进一楼的附房里,才安心地跟姐姐上楼。
回到家后,他的兴奋劲还没过去,脸上依然能看出正常的红晕。
叶纤红看时间不早了,叫弟弟去洗澡早点睡,自己也回到房间准备睡衣。
电话却突然响起来了。
这么谁打电话?
叶纤红跑到客厅,看到是苏思诗的电话,连忙拿起话筒。
“诗诗姐,怎么这么晚打电话?发生了什么事?”叶纤红惊讶地问。
“不是我打得晚,是你回来得晚吧?”苏思诗一付埋怨的口气调侃她。“你看看未接电话,我从七点多就开始打给你了?”
还真是的,差不多有十几个未接来电了,都是诗诗打的。
“不会真的发生事了吧?”见她整晚都给自己打电话,叶纤红有些担心地问。
“你放心,是好事。”苏思诗也知道这么晚打电话,会惊扰到叶纤红,所以先定了调了,免得她担心。
“那就好。”叶纤红可不希望乐极生悲,高高兴兴跟胡向阳挑明关系,在家却听到坏消息。
“是这样的,我晚上拿了泡菜到外婆家——”苏思诗巴拉巴拉把过程详细说了一遍,并问她如果现在做泡菜,多久可以吃到。
“很快的,现在有老卤了,一两天就可以吃了。”叶纤红听说是因为泡菜,语气轻松地回答。
空间里还有这么多瓜果蔬菜,她还担心什么时候才吃得完?丢了又舍不得,苏思诗的电话解决了她的大麻烦。
说来也神奇,空间的菜成熟后,不会像外面的蔬菜一样,很快梗子变老叶子变黄,还在继续长大,现在都比普通的蔬菜大了两三倍了,看起来依然翠绿得像刚长大。
不过叶纤红相信,它们也不会一直长,总会开花结籽的,只不过比外面生长期更长一点而已。
“那你明天再去买几十个坛子,多泡一些菜出来。”苏思诗现在把叶纤红当成可谈心的好姐妹,有什么想法也没瞒着她。“到时我帮你高价卖出去。”“”
“不会吧?诗诗姐。”叶纤红有些犹豫,诗诗姐这样斩自己的亲人,合适吗?
换成她自己,肯定下不去手。
“没事的,反正他们有钱,只要泡菜好吃就行。”苏思诗今晚被弟弟挤兑,心情到现在都没缓过来。“你应该明白,大家族里的人际关系很复杂,不像你家,亲人都是一条心。”
“那我明白了,你放心吧。”见苏思诗说到这个份上,叶纤红也不矫情了。
有一句话她没说,其实她们这种乡下小家庭,关系也很复杂,除了父母兄弟,其它人像叔叔婶婶奶奶姑姑,跟外人没什么区别。
可惜这些钱太少了,否则分一部分给诗诗姐好了。
“别挂,我还有件事想跟你说。”见叶纤红要挂电话,苏思诗连忙阻止她。
“那你说。”叶纤红也没多想。
“既然你有泡菜的独家秘方,何不在农贸市场那边开一家小店,专门卖泡菜呢?”苏思诗建议道。
“水就行了,这么晚了,别喝那种甜甜的碳酸饮料——”叶纤红听到了,走过来说道。
“行。”胡向阳也没勉强,柜子里找了两个干净的玻璃杯,从茶壶里倒了两杯凉开水,拿过来给他们。
郑兴安低着头继续在看漫画书,对喝什么也没意见。
徐志豪有了一套《篮球飞人》的漫画书后,带到学校,引起了轰动。
全班几乎每个同学都向他借过书了,甚至隔壁班也有同学,慕名找他借书。原本因为成绩差,被忽略的徐志豪,成了班里的红人,同学们通过借书跟他熟悉后,关系都不错。
郑兴安的成绩虽然比徐志豪好一些,朋友也不多,那时他也很想有一套漫画书,像徐志豪一样,多交一些朋友。
后来姐姐送了他一台随身听,班上有同学向他借,他也大方地答应了,跟同学的关系开始有好转。
最重要的是,姐姐后来给他买了新衣服,理了新发型,他整个人变了样,比城里人都时尚,连女同学都忍不住暗里议论他,说他比以前帅了一百倍。
至于变帅的原因,谁也猜不到。
郑兴安有些得意,却没有表现出来。
只有祝郁很难过,她认为是因为妈妈骂了他一顿,才让他开始注意穿着打扮,郑兴安家里这么穷,为了买衣服,肯定借了不少钱。
从那一天起,她们私下再也没有说过一句话,递过一次纸条。
祝郁是因为内疚,感觉对不起他。
郑兴安是因为从来不会主动跟女孩子打招呼。
只有同桌张建盛最高兴,因为郑兴安终于可以天天陪自己了。
在他看来,男孩子就应该这样,懂得打扮自己,也懂得男女之别。
漫画书不耐看,从肖市长家出来才过去半个小时,第一册就看完了。
肖市长送给他的这套漫画书,有十本,分别是第一卷五本,第二卷五本,郑兴安猜测后面应该还有。书名叫《女神的圣斗士》,是日本一个叫车田正美的人画的,风格跟《篮球飞人》完成不同,却一样好看。
“这房子阳光这么好,你可以买几盆绿植放在客厅里。”叶纤红捧着杯子喝了一口水,向站在前面的胡向阳建议道。
木沙发转角可以放一大盆植物,电视墙角也可以放一大盆植物,茶几上可以放一小盆花,窗台上可以放两小盆花,叶纤红在客厅扫了一圈,很快有了大致的方案。
“还是算了吧?”胡向阳苦恼地说道。“我记性不好,经常会忘了浇水。有时候案子急,吃睡都在局里,三四天不能回家,花草干死了怎么办——”
这确实是事实,叶纤红没话说了。
“要不,你们搬来跟我一起住?”胡向阳眼珠子一转,热切地建议道。“你那边租房还要花钱,我这边房间空着没人住,实在太浪费了。如果你搬过来,这里你说了算,想养花种草随便你——”
“瞎说什么?”叶纤红白了他一眼。
虽然对这个建议非常心动,理智却告诉她不能答应。
两人虽然已暗生情愫,但是还不适合同居在一起,除非家里大人同意了,搞个订婚仪式什么的把关系公开。否则这样不明不白住在一起,被老家的人知道,还不被人戳死脊梁骨?
郑兴安的注意力一直被漫画书吸引,姐姐他们说什么,他根本没放在心上。
看时间已近九点,叶纤红虽然还想跟胡向阳呆在一起,却不得不告别了。
“安安,我们回去了。”叶纤红站起来叫了一声。
“哦。”郑兴安合上书,放进袋子里,站起来应道。
走到门口,叶纤红见胡向阳换了鞋子跟出来,连忙阻止道:“你别送了,这里走回去也不过十几分钟,有弟弟陪着,也不会无聊,很快就到家了。”
胡向阳神秘地笑了笑,没有出声,跟着她们一起下楼。
叶纤红无奈地白了他一眼,心里又是甜蜜又是气恼。
走到楼下,胡向阳不顾叶纤红疑惑的目光,快步走到一间附房前,掏出钥匙打开门,从里推出一辆崭新的山地自行车,拉上门,推到郑兴安面前,满脸堆笑地说道:“送给你的,喜欢吗?”
“山地车?”郑兴安眼睛一下子瞪大了。
对一个初中走读生而言,如果叫他选择一样最喜爱的礼物,自行车绝对排在第一位,而随身听只能排在第二。
爸爸那辆老二八,实在太笨重了,如果骑到学校,肯定会被同学笑话,一直没好意思骑,宁愿每天走路上学放学。
他做梦都想有一辆轻便型的自行车,就像班上大多数走读生骑的那样,不必每天上学放学时,看着别人潇洒地骑着车子,从他身边一闪而过。
“是啊!”胡向阳笑得很得意,“快骑骑看,看坐墩合不合适,要不要调高度——”
“哦。”郑兴安兴奋地从胡向阳手里接过自行车的车把,手里的袋子随手放在前面的兜里,朝前推了几步,脚一蹬已跨上车子,动作非常利落潇洒。
叶纤红感激地望了胡向阳一眼,这个大大咧咧的男孩子原来也有这么细心的一面,知道弟弟最需要自行车,悄悄买好了藏在这里,就等他们过来。
连前面放书包用的车兜,和后面载人的后座也配置好了,肯定花了不少心思,了解安安的需求啊?
更让她感动的是,弟弟骑上自行车时,坐墩的高度,百分百契合,叶纤红相信这肯定不可能是巧合,而是他专门找差不多高的人试过。
“你怎么知道他需要这个?”叶纤红发现自己问得很傻。
从重生开始,她就想给弟弟买辆山地车,方便他上学放学。可是这样一辆普通的山地车,就要三四百,她一时凑不够钱,所以没有买。
原打算等美容店开张了,赚到第一份钱,马上给弟弟买一辆,没想到被胡向阳抢先了。
“我是警察啊?最懂心理学——”胡向阳依然笑得没个正经样。
“谢谢了啊!”叶纤红虽然觉得说感谢有点生份,还是下意识地说了出来。
说完又觉得不好意思,抿了一下嘴唇,忽然伸手在胡向阳头上用力揉了揉,像是要发泄心中复杂的情绪。
胡向阳见叶纤红眼圈突然红了,非常意外她居然会被这样一件小事感动,忽然想到她私生女身份,以及童年时候被孤立的经历,感觉自己有点懂她了。
于是悄悄侧过身子,身子伏低,任叶纤红在他头上肆虐。
第四十五章安安被收买了
叶纤红那情绪来得快,去得也快,很快就调整好了。
见胡向阳别扭地侧着身子,头往她身边靠,像个求大人安慰的小男孩,忍不住心里激荡,忽然伸手搂过他的脖子,飞快地在他脸上亲了一下。
胡向阳傻掉了。
叶纤红心虚地朝四周看了看,见小区这边晚上没有人,才放下心来。
刚才一时冲动,主动抱住他亲了亲,亲完才想起这是公共场所,如果被人看到就难为情了。
见胡向阳手放在脸颊上,一付被她亲得神魂颠倒的模样,反倒不好意思了,伸手在他的手上打了一下,嗔怪地白了他一眼。
胡向阳这才转过身,嘿嘿笑着站在她旁边,一脸幸福的模样。
两人并排站在那里,谁也没有说话,只感觉夜风习习,吹在脸上凉凉的,特别惬意。
郑兴安沿着小区转了个圈,这时候回到他们身边,按下急刹车,车子“吱——”地一声停在他们面前。
“这山地车骑起来真爽。”郑灿安扶着车把站在他们面前,眼睛亮晶晶的非常动人。
“你喜欢就好。”胡向阳刚刚得到叶纤红的肯定,心中大定,再次面对郑兴安,感觉心态已与以前不同。加上他在家里是老幺,还没有宠弟弟的经历,这时候见安安喜欢,脸上的表情不知不觉跟叶纤红有些接近了,连说话的语气也变得更柔和:“那你载你姐姐回家吧,路上注意安全。”
“你放心,我一定把姐姐平安带回家。”郑兴安大声答道,声音还带着变声期少年特有的暗哑,脸上却是从未有过的严肃。
叶纤红笑眯眯地望着两人,这两个她生命中最重要的男人,关系这么快就变得如此和谐,她感觉特别安慰。
向胡向阳挥了挥手,姐弟俩跟他说了再见。
郑兴安推着自行车往前走,所有心神都放在山地车身上,一付喜欢到舍不得骑的模样。直到走出小区门口,他才恋恋不舍地跨上自行车,打了一下慢速铛,等姐姐坐上来。
叶纤红跳到后座,伸手扶住弟弟的腰,姐弟俩一路往家而去。
到小区后,已是十点了,郑兴安亲自把山地车锁进一楼的附房里,才安心地跟姐姐上楼。
回到家后,他的兴奋劲还没过去,脸上依然能看出正常的红晕。
叶纤红看时间不早了,叫弟弟去洗澡早点睡,自己也回到房间准备睡衣。
电话却突然响起来了。
这么谁打电话?
叶纤红跑到客厅,看到是苏思诗的电话,连忙拿起话筒。
“诗诗姐,怎么这么晚打电话?发生了什么事?”叶纤红惊讶地问。
“不是我打得晚,是你回来得晚吧?”苏思诗一付埋怨的口气调侃她。“你看看未接电话,我从七点多就开始打给你了?”
还真是的,差不多有十几个未接来电了,都是诗诗打的。
“不会真的发生事了吧?”见她整晚都给自己打电话,叶纤红有些担心地问。
“你放心,是好事。”苏思诗也知道这么晚打电话,会惊扰到叶纤红,所以先定了调了,免得她担心。
“那就好。”叶纤红可不希望乐极生悲,高高兴兴跟胡向阳挑明关系,在家却听到坏消息。
“是这样的,我晚上拿了泡菜到外婆家——”苏思诗巴拉巴拉把过程详细说了一遍,并问她如果现在做泡菜,多久可以吃到。
“很快的,现在有老卤了,一两天就可以吃了。”叶纤红听说是因为泡菜,语气轻松地回答。
空间里还有这么多瓜果蔬菜,她还担心什么时候才吃得完?丢了又舍不得,苏思诗的电话解决了她的大麻烦。
说来也神奇,空间的菜成熟后,不会像外面的蔬菜一样,很快梗子变老叶子变黄,还在继续长大,现在都比普通的蔬菜大了两三倍了,看起来依然翠绿得像刚长大。
不过叶纤红相信,它们也不会一直长,总会开花结籽的,只不过比外面生长期更长一点而已。
“那你明天再去买几十个坛子,多泡一些菜出来。”苏思诗现在把叶纤红当成可谈心的好姐妹,有什么想法也没瞒着她。“到时我帮你高价卖出去。”“”
“不会吧?诗诗姐。”叶纤红有些犹豫,诗诗姐这样斩自己的亲人,合适吗?
换成她自己,肯定下不去手。
“没事的,反正他们有钱,只要泡菜好吃就行。”苏思诗今晚被弟弟挤兑,心情到现在都没缓过来。“你应该明白,大家族里的人际关系很复杂,不像你家,亲人都是一条心。”
“那我明白了,你放心吧。”见苏思诗说到这个份上,叶纤红也不矫情了。
有一句话她没说,其实她们这种乡下小家庭,关系也很复杂,除了父母兄弟,其它人像叔叔婶婶奶奶姑姑,跟外人没什么区别。
可惜这些钱太少了,否则分一部分给诗诗姐好了。
“别挂,我还有件事想跟你说。”见叶纤红要挂电话,苏思诗连忙阻止她。
“那你说。”叶纤红也没多想。
“既然你有泡菜的独家秘方,何不在农贸市场那边开一家小店,专门卖泡菜呢?”苏思诗建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