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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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黎锦放下箱笼,把人拥在怀里:“你哪只眼睛看到我生气?”
  顿了顿,他又说,“对着你,我怎么生气的起来?”
  秦慕文也回抱着黎锦,他身上带着给包子喂饭的奶香,又软又甜。
  “阿锦,我想你。”
  刚成亲那两年,秦慕文每日入睡前,最大的盼望就是黎锦今日不要回家。
  因为他一旦回来,自己就得挨打,还不能哭出来,要不然会被村里人嫌弃。
  但村里大家都是明眼人,秦慕文去洗衣服的时候,看到他手背上的伤,什么都明白了。
  秦慕文也从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会冒着风,站在村口,焦急的盼望黎锦归来。
  路过的村民看到他,也都会打招呼,“黎锦今日要回来了吗?”
  秦慕文会含蓄的点头:“嗯。”
  黎锦听到这话,心里煞是满足,毕竟他也是从昨日就开始想秦慕文和小包子了。
  黎锦把自己给少年准备的礼物拿出来,他眼睛都亮了,很开心的收起来。
  黎锦说:“这是发带,绑在头发上。”
  秦慕文思考了一下,还是先收起来,不舍得直接用。
  黎锦看着他郑重其事的模样,无奈的揉揉他的脑袋,说:“家里还有饭菜?随便热一点就好。”
  秦慕文这才想起来自己锅里热的鱼片粥,还有凉拌萝卜丝。
  冬日里蔬菜品种不怎么丰盛,但胜在少年手艺好,简单的小菜也做得十分入味。
  翌日,黄秀才的学生们听说黎锦和陈西然买到了书,一个个都跑过来求借阅。
  黎锦和陈西然也不吝啬,让他们拿去誊抄了。
  三个人誊抄一本书,自然是很快的,等到黎锦这边下学,他们就抄完,把书物归原主了。
  本来他们还想送谢礼,但被黎锦和陈西然婉拒了。
  “我们五个人有互保之情,说谢礼就未免生分了。”
  因为此前宋先生讲《九章算术》的时候,黎锦并没有表现得特别出彩。
  陈西然以为黎锦这样踏实的学生,就适合背书和默书。
  但是当他随便提出一个不懂的算术题,黎锦都能给他用不下两种方法解释出来。
  宋先生原本在窗外听,打算趁着他们商讨不出来结果的时候,自己再去讲解。
  但后来,宋先生发现自己想多了。
  黎锦居然在数学方面如此有天份,这才接触算学没多久,居然就能举一反三,触类旁通!
  宋先生想,自己为什么要站在冷风里偷听,有这个功夫去监督大郎背书不好么?
  陈西然看黎锦的眼神已经由最开始的诧异,变成十分平静。
  嗯,认命了。
  他挑出自己一上午不懂的题,在黎锦停下笔的时候,自觉地呈到黎锦桌面上。
  然后,专心听就是了。
  第65章
  黎锦给陈西然讲完算术题,而后两人向宋先生告别,都准备回家。
  黎锦穿过主街,突然脚步一顿,看向了茶楼的方向。
  倒不是他敏感,主要是在镇子上呆了这么久,对这里的环境十分熟悉,一旦有什么不对,就会很容易察觉。
  果然,茶楼大堂的前排坐着两个陌生面孔,虽然穿着普通的棉衣,但一身彪悍又严肃的气息则怎么都挡不住。
  黎锦在他们发现自己的时候,已经移开了视线,朝村子走去。
  他倒是没有把这两人当成山匪,反而觉得,他们有些像……办案的衙役。
  但具体什么事情黎锦也没在乎,有时候知道太多反而不是好事。
  黎锦回去的时候,秦慕文正在给小包子喂饭,他放下背篓净手后走过去。
  “小包子长牙了。”
  秦慕文闻言笑了,如今小包子七个月大,原本光滑一片的牙床上已经冒出一颗小巧的乳牙。
  “可不是,现在我给他喂饭,都要用牙齿挡着我的勺子。”
  语气中全然是对小包子的宠溺。
  秦慕文想了想,又说:“小安最近也有了身子,村里生过孩子的哥儿暂时就我一个,他想让我多去陪陪他,可以么,阿锦?”
  黎锦说:“可以,但是你出门记得穿暖和一点。”
  秦慕文点头,黎锦看着少年把小包子喂饱后抱在怀里哄,动作娴熟。却因为面相嫩,不像阿爹带孩子,倒像是哥哥在抱着弟弟。
  黎锦想,少年为他付出的太多了,生孩子、照顾孩子、做饭洗衣,如今想出门跟好友见面,都先征求他的意见。
  这样算起来,两人其实一点也不平等。
  黎锦从他怀里接过孩子,挑了在县城报名一些有趣的事情跟少年聊。
  比如那买书的风波,还有他在书肆看到的远行游记。
  虽然他考科举这件事,秦慕文帮不上忙,但以后终究是共度一生的人,黎锦想与他分享自己的生活。
  秦慕文听到黎锦跟他说这些,整个人眼睛都瞪大了。
  神情中全然都是从未出现过的惊喜,秦慕文说,“我以前也喜欢这种野史和游记,但爹爹不让我多看。
  夫君说的这篇游记,恰好我之前看过,笔者最开始就说他去蜀地,结果才走了没多久,就跌进一个大坑里……”
  黎锦听着他把这篇游记的内容娓娓道来,他就坐在一边仔细的听着。
  当时时间紧急,他也没看多少,只觉得内容有趣又不乏科普性,想着下次考完县试,去好好把这本看完。
  结果,少年能给他讲的无比详细。
  秦慕文才说到一半,黎锦就给他递了融化了蜜糖的水,说:“喝点水,继续讲。”
  ——他还是第一回 见到小夫郎如此光彩夺目的一面。
  算算这书至少也是两年前秦慕文看过的了,结果到现在,他都能一个情节不落的全讲述出来,而且丝毫不见逻辑混乱。
  每一处的地名、在这里有什么奇观异景,他都记得无比清楚。
  秦慕文说完后,才发现一杯水都被他喝完了。
  脸上不禁挂了羞怯的表情,说:“阿锦,我耽误你时间了。”
  黎锦把已经睡着的小包子放在床内侧,如今小包子已经开始学着翻身,黎锦担心他不小心掉床底下去。
  然后他把小夫郎抱在怀里,“我很喜欢听你讲。”
  秦慕文声音清澈,讲述的时候娓娓道来,让人听了就不禁沉浸进去,陷入他用语言构建的世界。
  黎锦说:“此前不是说要教你写字么?可有兴趣来练一下?”
  秦慕文虽然很向往,但他还是坚持道:“阿锦的县试重要,我不能耽误阿锦的时间。”
  “县试要考的内容我已经复习完成,再说了,考试是一个积累的过程,临时抱佛脚的做法终究不可取。
  文文,跟我来。”
  秦慕文写字的基本功很扎实,但因为长久没练,不免有些生疏。
  他学的就是官家闺中子弟最常见的簪花小楷,用细小的笔写,一个个字小巧又精致。
  黎锦说:“写的不错,你可还有很喜欢的字体?”
  秦慕文摇了摇头,他在某些方面其实很天然呆,此前也是家里人让他学什么字,他就跟着学。
  黎锦失笑,握着他的手,给他纠正一些小错误。
  “虽然你写的不错,但在小楷的‘竖’这里,需要先提笔……”
  秦慕文前面是冰冷的案几,身后就是黎锦温热的胸膛,他甚至不知道黎锦给自己教了什么,只觉得从书房出来的时候,脸都是烧的。
  分明阿锦什么都没做,只是规规矩矩的教他练字……他怎么就想歪了呢!
  秦慕文等到脸上的热度消散下去,才去了小安家里。
  小安把他带到自己卧室,如今因为他有了身子,房间里也烧了地龙,而旁边的桌上摆了一碗鸡蛋羹。
  “奇怪,阿文,你的脸怎么有点红,因为我这里太热了吗?”
  小安说,“不对啊,你家也很热,此前我去你家的时候,你脸都没红。”
  秦慕文不知道该怎么把这个话题进行下去,但小安一看到他的神色,就露出了了然的微笑。
  随后两人一起说悄悄话。
  “你家夫君回来了?”
  “嗯。”
  “刚刚可有疼爱你?”
  秦慕文直接面色通红,强调道:“没有,这还是白天!”
  “那你怎么脸这么红?”
  “就……夫君教我练字……”
  “所以你就想歪了?在书房?”果然,最懂一个人的永远是闺蜜。
  “小!安!”
  =
  日子很快就过去,转眼就到了二月出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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