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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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还有一辆车,谁开?”叶婉清问。
  “猴子说他去。”
  “猴子?”叶婉清有些疑惑,“他不是开了一个录像厅吗?这能管得过来?”
  “录像厅也不用他一直呆在省城这边,有两个兄弟给猴子看场子,他又喊了花衬衣的妈给他守店子管钱,也妥当了。”
  “啊……”叶婉清惊讶得微微张开嘴。
  她没想到猴子突然做这么大的决定,之前不是还说以后就开个录像厅混着,也很赚钱吗?还有……
  “你说要在省城做点别的,做什么呢?”叶婉清问。
  戈渊摇头:“还没想好,等都想好了再告诉你。”
  “你要有什么想法的话,我们也可以提前商量一下呀。别人让我倾囊相授发财秘诀没有那么简单,可你跟我是谁跟谁啊,都湘城两个老熟人了,别不好意思啊。”
  叶婉清故意说俏皮话,但她想分担、想一起出主意的意思是认真的。
  “行!”戈渊一口应了。
  应了之后,他突然又笑出声,叶婉清还以为他笑她:“你笑什么?”
  “你知道猴子为什么要跑车吗?”戈渊反问。
  “为什么?”
  扫了桌子上乖萌可爱,大口大口扒饭的戈悦,戈渊凑到叶婉清耳边低声说道:“猴子看上沈蔷了,时不时给人打个电话还不过瘾,上次去了一趟,以后还要继续去广东那边追人。”
  叶婉清:“……!!!”
  这……
  猴子和沈蔷这事太突然了,她虽然之前有发现一点点苗头,但很久没想过这事,戈渊突然说起她还有点没反应过来。
  她满脸惊愕,可是,又止不住的开心。
  心里的八卦怎么忍也忍不住,正好吃完了饭,叶婉清拉着戈渊站起身:“你陪着我一起洗碗,刚好我们顺便说说话。”
  这样也不怕小戈悦听到了不好。
  “那个……”收拾好碗筷走到厨房里之后,叶婉清问道,“猴子是认真的吗?他……真的看上沈蔷了,不介意她之前的事情?”
  戈渊笑着摇了摇头,说了件叶婉清不知道的事情。
  “猴子的妈生前也过得苦。他爸是个不着调的混东西,最能耐的时候就是回家打老婆打孩子,家里都靠他妈种的几亩地支撑着,偏他爷爷奶奶也一点不体贴媳妇儿不说还总是挑剔。后来他妈不肯把日子过下去了,硬气带着猴子要离婚,结果那头根本不愿意……”
  “然后呢?”
  “然后婚没有离成,猴子他爸出事了,冬天大晚上的喝醉酒摔到水渠里,就这么给冻死了,就剩下猴子和他妈,还有猴子爷爷奶奶。所有人都说猴子他妈克夫,不是个好东西,如果不是她非要离婚,猴子他爸肯定不会借酒消愁而出事……不过,猴子妈什么也不管,无论别人怎么骂她、说她不孝顺不是个东西,她都义无反顾带着猴子离开了,也不管曾经的公婆。”
  再之后,猴子他妈就这么顶着不少风言风语再也没嫁,好好把猴子给抚养长大。
  等猴子长到十五岁的时候,也能自立甚至为家里找点儿钱了,可她的身体却拖垮了,加上治疗不及时,一场感冒引发的肺炎就要了她的命。
  可以说,因为猴子妈的事情,猴子知道了什么叫人言可畏,对那些被流言所害的女人有一份天然的同情心。
  当然,也不是什么女人都能入他的眼,让他因为同情而一个个生出感情……说白了,他就是自己看上了沈蔷了,也不会因为沈蔷曾经的事情而跟其他男人一样介意。
  不就是差点嫁了一个人渣,给人渣怀了一个孩子还被人渣抛弃吗?
  这是人渣的错,又不是沈蔷的错!
  猴子就是这么觉得的。
  叶婉清很有些感慨,又觉得欣喜,还有点好奇:“猴子喜欢沈蔷什么?是觉得沈蔷长得漂亮吗?不行……你得好好跟猴子说,让他自己想想清楚了再去招惹沈蔷,别什么都没想好,到时候没几天又说不喜欢了。沈蔷心里有伤,不能再被这么伤一次了。”
  前世叶婉清跟沈蔷没有来往,今生有了交集,甚至可以说沈蔷这条命也是她阴差阳错救下的……她就觉得,她对沈蔷有点责任心,希望沈蔷这辈子能好好生活着。
  沈蔷长得不错,性子坚韧,现在做生意也做得风生水起的,比谁差了?
  如果猴子只是一时兴起,那可真不行!
  戈渊突地笑出声,从叶婉清身后抱住了她的腰,下巴搁在她肩膀上:“你啊,操心这么多?”
  “我不想看沈蔷受伤呀。”
  “你放心吧,猴子心里有分寸,不是不着调的人。我不知道他看上沈蔷什么,也没问,不过我觉得他应该是认真的。”
  “……嗯。”叶婉清忍不住抿唇轻笑出声,“那就好。”
  要是沈蔷能找到真心以对的人,她会为沈蔷开心的。要是有那么一天,等到他们两个结婚的时候,她一定要送上一份大礼。
  还有……
  要是叶明珠以后也能碰到一个猴子这样的人,那就好了。
  这个时代对女人终究是太苛刻,有些事情在以后不算什么,但在这个时候……女人不是黄一花一大一闺一女仿佛就是原罪。
  哪怕一个失去清白的女人年轻漂亮,能力比大部分男人都要强都要厉害,可在普世的观念中,一个不学无术的辣鸡、一个残疾或者一个丧妻有子的光棍儿肯娶她都是老天爷开恩。
  而一个男人就算吃喝女票赌家暴样样都沾,可只要他一旦露出一点点悔改的迹象,那就是浪子回头金不坏,家里的女人应该感恩戴德,好生伺候。
  呵……
  呸!
  聊完了,叶婉清无情地把贴在后背上,让她热得不行的大狼狗也推开,自己手脚麻利地把碗筷给收拾了。
  戈渊就在厨房里呆着,等她收拾好了,这才亦步亦趋跟着她往外面走。
  走到厨房门口了,叶婉清回眸笑着看向身后的人:“跟着我干什么?”
  “那个……”戈渊摸了摸鼻子,“今天晚上天气挺好的。”
  “嗯,然后呢?”
  “我们早点睡吧。”
  “……”
  叶婉清忍了又忍,没忍住,杏眸弯成了两弯弦月,戈渊看着她笑也嘿嘿傻笑起来。
  ——
  晚上自然逃不过一番温存。
  叶婉清存了心要“补偿”自家大男人,所以配合着他的胡闹,让他闹了一个尽兴。她被折腾得浑身疲惫,沉沉睡去,可戈渊却还精神奕奕的。
  他看着窗外的月光,一点也没有睡意。
  忍不住想着最近的事情。
  他说要在省城做点别的事,也是经过了一番考虑的。
  他也想开厂。
  虽然目前还在寻觅着商机,但他这个想法是确定了。
  一个是现在环境对开厂非常有利,他看到了国内这片广袤的市场又看到了商机,那就不愿意错过这个崛起的好机会。
  他胆子大,说干就干,除了仔细安排计划之外没有那么多可想可犹豫的。
  二是他开厂也不耽误发展运输业。
  他不是顾着一头就不顾另外一头的人,两边的事情他都想做好。
  现在国内的交通环境还不那么好,货车难买,行业从事者不多……等等状况都说明运输业大有可为,是一项能长久做下去的事业。
  但是这个事业发展前景他确定了,可要他亲力亲为牵扯进去太多的精力,那他又觉得不值得了。
  所以,他打算跟叶婉清一样招人,自己掌控住最关键的大部分,把需要时间又需要精力的工作都下放出去给靠得住的人,出工资雇人。
  他觉得自家小娘们儿可有思想了,不仅赚到钱了,还让富源村的人都把她当成财神爷一般敬着捧着,多厉害啊!
  他要向自己的小媳妇儿看齐!
  最后的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总是往外跑的话,晚间福利就不说了,还要不要孩子了?
  以前觉得结婚了自己的地位就稳固了,可自从叶婉清读大学以来,戈渊就知道她学校里有不少男生崇拜她,甚至明知道她有丈夫还表示好感……
  现在小娘们儿被人吹捧成最美个体户营业者,他更有危机意识了,这样下去可不行。
  他一定要多努力努力,尽快弄出一个孩子来,到时候父凭子贵!
  谁也别想挖动他的墙角!
  睡前顺便回想一下今天自己“努力”了几次,嗯……戈渊终于满意地翻了个身,打算睡觉了。
  ——
  叶婉清的手工作坊给搬了,之前买的那个小院子就空了下来。
  她也不愿意把院子就那么一直空着,便想着把房子租出去。
  刚好红星村乡邻都要租房子,也是急需,她便把房子按照市价便宜了一些租给了他们。这样一来的话也算物尽其用,不仅有人替她照看房子,她也能多收一份租金。
  蚊子腿也是肉,叶婉清并不嫌弃这些租金少。
  红星村的人有两对夫妻,一对夫妻用一间房。另外三个独身过来的女子有两个合租了一间房,比较喜欢清静的单独租了另外一间房,刚好分配均匀。
  大家之前都是熟人,能跟着朱志祥一起出来闯荡也说明对朱志祥信任,所以彼此之间也不存在什么不自在的,相处都挺好。
  原本周蓉还想租叶婉清的房子,这样的话她能多租一间房让小宝和甜甜睡一起,她自己有点私人空间,也更加方便。
  知道红星村的人也需要房子之后,她便没有提起,不想让叶婉清为难。
  倒是赵灵仙不开心了。
  叶婉清是一直住在寝室外面的,周蓉带着两个孩子也跟着住在了外面,如今寝室里就剩下赵灵仙和林可佳日夜相处。
  大小姐哪里受过这样的委屈,时间一久就有些忍不了了。
  之前跟林可佳之间没有龃龉的时候,两人平时做个伴还挺开心的,也没有什么不和。可自从林可佳在叶婉清被贴大字报那件事上明哲保身,赵灵仙就特别看不上她。
  只能同富贵不能共患难算什么朋友?她才不想跟那样的人结交。
  大小姐从来不是勉强自己的人,早就想搬出来了。
  只可惜,一直也没找到合适的地方。
  原本知道叶婉清之前用作手工作坊的院子要空出来了,她就想着要找周蓉作伴,两个人一起把那院子给租下来住着,没想到竟然被人给截胡了……
  大小姐知道这消息之后就很生气,自己闷闷的气了两天,最后气不过还是一个电话打到便利店,气冲冲让叶婉清接电话,表示不哄哄不能好。
  “那你要我怎么哄才行?”叶婉清有些无奈,感觉自己在哄小月亮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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