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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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衣发觉他有意无意的磨蹭,懒懒地看了他一眼,笑着没说话。
  方尽亲上她的下巴,央求起来:“妻主,再宠宠我嘛。”
  他如今胆子大得很,见她不反对,立刻一脸兴奋地翻过身,又覆在了她身上。
  他快乐得不得了,身上的阴霾尽数被扫去,露出纯粹的单纯快乐的本质。
  “妻主,我喜欢你。”
  “妻主,你喜欢我吗?”
  “妻主,你舒服吗?”
  “妻主,我好舒服。”
  又折腾了一回,不必罗衣说什么,他就自觉翻下去了。收拾了狼藉,给罗衣穿好中衣,自己也穿好,才抱着她睡下。
  这一晚,两个人都睡得很好。
  次日醒来,在明亮的晨光中,两个人缠绵了一会儿,才起了床。
  “糟了!”下床后,正要给罗衣穿外衣,他忽然想到她身上有伤,而他昨晚抱得她那么紧,脸色顿时变了,懊恼又后悔,“妻主,你身上的伤……”
  昨晚上,罗衣的伤处的确被碰到过,但她压根不放在心上。男孩子嘛,这么年轻,又被情意冲昏了头脑,一时忘了也是正常。
  她笑着道:“很疼的。”
  方尽的脸上更不好看,他极为愧疚,低下头道:“都怪我不好。”
  “你亲亲我就不疼啦。”罗衣笑着抓过他的手,环住自己的腰,又踮脚在他耳边小声说,“在床上的时候不疼。下了床才疼。”
  大白天的,又说这种话。
  虽然是在房里,可是方尽依然羞得不行。又顾忌着她身上的伤,不好推开她,只恼道:“妻主,你正经些!”
  罗衣听他这样说,就挑了挑眉:“我不正经?昨晚上是谁不正经?嗯?是谁趴在我身上——唔唔!”
  臭小子,居然敢捂她的嘴!
  方尽羞得满脸通红。昨晚上,因为光线昏暗,加上有被子裹着,仿佛全世界只剩下他们两个人,他什么都忘了,也忘了羞。
  如今青天白日的,花花草草都在屋外看着,他实在听不得,红着脸道:“都是我的错,是我不……不正经,妻主我们起床吧?”
  他祈求地看着她,希望她不要再说了。
  罗衣也舍不得再逗他,也不要他伺候,自己抓起衣裳,三两下穿好了,才道:“走吧,瞧瞧早饭做好没有。”
  方尽松了口气。
  两人打开门,走了出去。
  “先生,你醒了?!”几乎是才一出门,就见院子外面蹲着七八个男子,见她出来,立刻站起来,兴冲冲地跑过来。
  其中一人端着托盘,说道:“先生,这是您的早饭。”
  他们早就来了,只是见屋门没开,不好进去打扰她。毕竟,这一路来回,最辛苦的人就是她了。
  她带领他们,她制定计划,她潜伏探底,她带领他们潜进去,她面对最危险的状况,她还一次次救下他们的命。
  除此之外,她还特别照顾他们的心情。每当他们紧张的时候,就温声安抚他们,甚至给他们讲故事,讲大人物的生平和传记。
  她一路护着他们,从身体到心里,叫他们感激又敬服。而山寨里已经有了首领,他们不能称她为首领,想起她不久后要教他们念书识字,就统一称呼她为“先生。”
  “先生,这是我自己做的咸菜。”
  “先生,这是我缝的荷包。”
  “先生,这是我自己绣的发带。”
  他们一个个上前,把自己一晚上赶制出来的礼物送给她。
  什么?首领不许他们碰针线?哪有这么严格啊!给喜欢的人做点东西,有什么打紧?
  他们的目光灼灼,带着毫不掩饰的喜欢与倾慕,身为男子,方尽当然瞧了出来。但他也不紧张,昨晚刚跟妻主圆房,现在是他最有安全感的时候。何况,他们长得这样,妻主一定不喜欢的。
  要说他会对谁警惕,也就一个白意容了。白意容虽然个头比他高一点,但他生得也比他好看些,仔细比对,他们两个半斤八两。
  虽然白意容从来都是充满敌意,对妻主没有露出过倾慕,但是方尽每次想起他,心里总是不知不觉警惕起来。
  他摇摇头,甩去那些莫名其妙的不安,笑着走上前道:“谢谢你们。都给我吧,我给妻主收起来。”
  罗衣笑着道:“以后有什么送我的,都给我夫郎,我的事都由他管。”
  接过早饭,往屋里走去。
  方尽听得她这句,忍不住微微笑起来。妻主这一句话不是说给他们听的,是说给他听的。多体贴的妻主啊。他高兴极了,面对送礼物的这些男子也很好脾气:“谢谢你们,妻主一定会很喜欢的。”
  众男子有些哀怨地看着他。却又不敢惹他,如果他们真的有幸获得先生的喜爱,以后这位就是当家夫郎,他们进门要敬茶的,可得罪不起。
  还有人脑子转得快,上前讨好他:“不知您喜欢什么?针线、烹饪我都擅长……”
  “我不缺什么,谢谢你的好意。”方尽很客气地跟他们说完话,就抱着东西进了屋。
  看着坐在桌边的罗衣,他问道:“妻主,这些收哪里?有今天要戴的吗?我先拿出来。”
  “不戴。”罗衣摇摇头,“我只穿戴你给我做的。”
  一句话哄得方尽弯起了眼睛。
  他如今胆子大得很,将东西往床上一丢,就走到罗衣跟前,蹲下去,抱住她的脖子,凑过去亲她。
  他不仅自己要亲,还要她回应,不然就不依。
  缠缠绵绵地亲了一会儿,他觉得有些刹不住车了,才红着脸松开她。自己搬了小木墩,紧紧挨着她坐了,用起早饭。
  第256章 女尊世界
  白意容负手站在一处山坡上,衣角被山间的风吹得翻卷不停。一头青丝也被吹得飞扬,偶尔会打在他的脸上,割裂他的视线。他面无表情地拨开,使得视野无所阻碍。
  沉默地看着下方不远处,收拾得平整宽阔的地面上,盘腿坐了数十个山寨的兄弟,呈扇形分布,坐了三层。全都抬着头,看着前方坐在椅子上的女子。
  她在给他们讲课。他离得远,听不到她的声音,而且从他的角度,看不到她的脸。他只能看到自己的兄弟们满脸热情,倾慕之意掩也掩不住,偶尔听到什么,还会一致鼓掌,大声叫好。
  白意容闭了闭眼,遮住眼底的复杂情绪。自从劫粮草回来,已经过去半个月了。这半个月中,她开始了授课,因为没有纸笔,她就以树枝为笔,以沙土为纸,教他们识字。她很用心,没有辜负他的兄弟们,他不知道是欣慰,还是嫉妒。
  这些日子以来,寨子里的兄弟频频向她示好,往她院子里送了许多东西。有的打着感激她救命之恩的旗号,有的打着感激她教他们读书识字的旗号。白意容没有去,哪怕一次。
  虽然,她救了他的性命,他至少应该认真道谢。但他没有。
  自从劫粮草回来,他没有单独见过她,也尽量避免和她说话。
  因为他动了心。虽然很荒唐,可是他明明白白地知道,他对她动了心。这是他绝对不能容忍的。他憎恨女子,她们骄傲、自大、轻狂,偏偏就是这些惹人厌烦的女子,地位高高在上,叫他们男子抬不起头来。
  这个世界要求男子贤惠,恭顺,漂亮,勤劳,善解人意,勤俭持家,并且将这些词汇赋予美好的意义。但是既然这些品德是好的,为什么女子从来不在乎?
  她们自由自在,随心所欲,从来不受束缚。不论是貌美也罢,丑陋也罢,善良也罢,狠毒也罢,富贵也罢,穷苦也罢,总不影响她们的地位。哪怕是再不入眼的女子,地位也比男子高。为什么?因为她们有子宫,能生孩子。
  呵!没有他们男子,她们自己能生得出孩子吗?凭什么男子就低一头!
  白意容憎恨女子,憎恨这个不平等的世界,他绝对不允许自己对一个女子动心。所以他不去见她,不让自己的情愫有继续加深的机会。
  他每天用力打压,试图将那股不该出现的情愫消灭。但是脚步却像是有自己的意识,每当他反应过来,他就站在了这处山坡上,远远看着她的背影。看着她举手投足之间流露出的和气温柔,看着弟兄们大力鼓掌赞叹她的学识。
  这个女子跟他所见过的都不一样。她强大,却不骄狂,从不欺凌弱小。她漂亮,却不轻浮,从不调弄男子。
  在劫粮草的路上,她对他们非常照顾,有危险时她当先迎上,逃跑时垫后,还不顾自己安危救下其他弟兄。他不想失去自己作为首领的威信和地位,也跟着垫后,没想到却被她救了一命。
  他印象最深刻的,是梁军射来一箭,居然被她徒手抓住了,又掷了回去。她矫健跃起的身姿,定格在他的脑海中,震撼之极,久久不能平息。每每想起来,一颗心就不受控制地跳动。
  风中响起一声叹息。
  授完了课,罗衣起身,牵着自己的小夫郎回家。
  她每天就讲一个时辰,多了不讲。回到院子里,就见于母和于父也在。
  于父的手里摆弄着一条腰带,眉头挑起来,颇有几分挑剔的样子:“搁以前,这种东西我看都不看一眼。”
  罗衣走过去一瞧,那条腰带的绣功还不错,花样也很别致,唯独就是料子次了一些。以于家的财力,于父的确是不会用这种东西。
  “谁送你的?”罗衣问道。
  于父就道:“一个满脸络腮胡子的男子,他没说自己叫什么,我也没问。”说话时,他脸上带着几分得意洋洋。
  那个男子跟他说话时,紧张得不得了,话都说不利索,名字更是忘了提。为的什么?还不是因为他的女儿厉害,他们都想做她的侍君?这才来讨好他。
  于父很得意,不由得看向方尽,他本想摆一摆做父亲的架子,但是罗衣之前的告诫还在,他就没有多说,只是眼神却透着几分教训。
  方尽只当没看见。于父不喜欢他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他自问做得够好,再不喜欢他,他也没办法。
  进了屋,他叫了一声“母亲,父亲”,便自顾去给罗衣倒水喝。讲了一个时辰的课,妻主一定又累又渴。
  于父看着他把罗衣照顾得很周到,却不是很满意,敲了敲桌子道:“方氏,给我也倒一碗来。”
  方尽道了声“是”,就给他也倒了一碗水。
  他如此恭顺,于父不知怎的,仍是不高兴。他接过碗,抱怨了一句:“这碗沿上有豁口!”
  方尽便不说话了。屋里统共就两个碗,在山寨里的吃用,全是按人头算的,没有多的。他拿什么给他换?于父这样说话,明显就是找茬了。
  方尽只做听不见,眼观鼻,鼻观心。
  “有豁口叫人怎么喝?”于父见他不说话,更加抱怨起来,“一点也不贴心,还不如外人。我瞧着山寨里的小伙子们,个顶个的热情贴心……”
  “不喝就算了!”罗衣将碗一放,劈手夺过于父手里的碗,将水往地上一泼。
  屋子里陷入一片死寂。
  方尽的头垂得更低了,谁也瞧不见他眼里的喜悦。妻主又为他出头了,妻主从来见不得他受委屈。
  于父则是瞠目结舌,看着罗衣,只觉得满心的委屈:“老天爷哟!我好好的闺女,这是连碗水都不给我喝啊!”
  罗衣将那个带有豁口的碗往桌上一放,淡淡地道:“我们屋里的碗都有豁口。你想喝水,回你屋拿没有豁口的碗去!”
  于父气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一拍桌子站起身,气道:“好,好,我走!你现在能耐了,嫌弃自己父亲来了!”
  罗衣头也不抬:“我讲了一上午课,累了,就不送父亲了。”说着,她对方尽示意一下,方尽立刻走到于母身边,扶着于母起身。罗衣便道:“母亲慢走。”
  于父更生气了,大步往前走去。于母走到门口,笑着摇了摇头,什么也没说。
  她的老夫就是这点毛病,这么多年都过来了,她也不好说什么。女儿给他没脸,那也不是她管得了的,谁叫他总是不长记性,对人家小两口挑挑剔剔?
  等人一走,方尽就关上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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