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存者(法医秦明系列5) 第29节
我点点头,说:“你说的这个,我也认可。但是孩子的鞋子、死亡时间和现场距离之间的矛盾、孩子背后的损伤,都是疑点,不解释清楚,不能心安啊。”
“我们刑事技术也不可能解决所有的问题。”林涛安慰我道,“小羽毛还在和朱大队他们进行调查,侦查部门说不准能发现一些有价值的线索呢。”
四具尸体的解剖,进行了将近六个小时。缝合工作全部完成后,已经夜幕降临。秋冬交替的季节,位于山里的殡仪馆,异常阴冷。
我洗完手,裹起衣服,走到车里,发现放在车里的手机有十几个未接来电。
最害怕多个未接来电,我连忙解锁手机,发现电话都是陈诗羽打来的。不知道是好消息还是坏消息,我赶紧回拨过去。
“我的手机调静音了,放在车上没带。”我说。
我的话还没有落音,陈诗羽就打断了我,说:“快来现场吧,我们找到犯罪嫌疑人了。”
突如其来的好消息让我有些措手不及,连忙跑回解剖室,叫上林涛和韩亮,顶着夜色,一路呼啸着重新回到现场。
因为还没有确定案件性质,所以刑警大队并没有成立专案组。负责本案的侦查人员,都聚集在辖区派出所内,还有一些技术人员正在围着一辆电动三轮车进行勘查。
“什么情况?”我—进门就问朱大队。
朱大队斜靠在派出所所长办公室的椅子上,叼着一支烟,一副悠闲的模样,说:“案子破了。
“什么?真的是杀人案件吗?”我问。
“不是。”朱大队说,“嫌疑人叫刘兆国,本村村民,离异独居。平时为人也很老实,因为喜欢带小孩子们玩,所以很受村里孩子们的欢迎。”
“怎么确定他是嫌疑人的?”我问。
“你提的疑点啊!很酷!我们动用了警犬,用3岁孩子的另一只鞋子作为嗅源,进行气味搜寻。没用多长时间,就找到了刘兆国的家。恰巧,刘家还真的有一辆电动三轮车。”朱大队说,“还是小羽毛眼睛尖啊,一眼就看到了卡在三轮车后厢栏杆边的小孩子的鞋子。”
“啊?直接发现了鞋子!”这个信息让我有些惊讶,这种惊讶甚至超过了朱大队称呼陈诗羽为小羽毛。
“是啊,认定了,就是3岁男孩的鞋子。’’朱大队说,“他想赖也赖不掉。”
“可是这个刘兆国为什么要杀人?”我问。
“我说了不是杀人案件嘛。”朱大队说,“我们侦查部门也纳闷啊,这四个孩子的家庭和刘兆国没有任何矛盾啊,甚至5岁的孩子,还是刘兆国的堂侄子,他怎么可能杀人呢?经过审讯,他供认不讳,才知道是怎么回事。”
“怎么回事?”
“案发当天下午4点多一点儿,他骑车去自家田地里整理玉米秆。到村口的时候,几个孩子吵着闹着要坐他的三轮车去玩,他也没拒绝,就带上了四个孩子。可是没想到,行驶到案发现场水塘边的时候,三轮车翻了,几个孩子全部掉进了水里。因为他不会游泳,所以不敢去救。”
“那为什么不回来喊人?”
“他怕担责任呗,有逃避的意识,酿下了大祸。”朱大队摇了摇头,说,“他这已经从过失犯罪升级到了间接故意杀人了,能判上十几年呢。”
“就这样?没了?”我问。
“没了。我们和家属解释了,家属都表示信服,要求刘兆国给予赔偿。”朱大队说,“估计他没有什么赔偿能力,政府会给予家属一些抚恤吧。”
“现在是人命的问题,不是钱的问题。”我总觉得有些不对劲,心里充满了不安,说,“那三轮车的勘查结果怎么样?”
“三轮车倒是没有什么问题。”朱大队说,“浸湿了,现在也干了,车上到处都是损伤,也看不出哪一处是这次形成的了。”
“那车上有没有平行矩阵排列的圆形凸起?”我一边问,一边翻动着电脑里三轮车的照片。很显然,这辆三轮车上,并没有可以形成两名孩子背部压迹的东西。
“那倒没有。”朱大队说,“但是现在我让技术人员对三轮车进行勘查,找一些dna和鞋印,现在也找到了一些痕迹物证,定他罪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现在不是定罪的问题啊。”我说,“是定啥罪的问题啊!”
“什么定啥罪?”朱大队说,“案件事实很清楚了,你提出的疑问,起到了很大的作用,直接帮助了我们破案。当然,这些疑问也都顺利解决了。现在你还有什么疑问吗?”
“我也说不出来有什么疑问,但我就是心里觉得有些不对劲。”我说,“给我一晚上的时间捋一捋,你也暂时别结束此案。”
“好吧。”朱大队表面上应允了我,但我看得出来,他已经把这个包袱给放下了。
我却无法丢下这个包袱。
晚上回到宾馆,我就开始在脑海里回顾今天的工作内容,想找出自己的心理根结:究竟是什么让我觉得不对劲呢?
4
办案有的时候就像写作一样,需要灵光一闪。
在晚上八九点钟的时候,我就这样闪了一下。
我回忆起,在我们初次勘查现场的时候,陈诗羽曾经问道,会不会是孩子玩水溺死的呢?我当时就觉得不可能,但究竟为什么会觉得不可能,倒是没有细想。
现在看起来,是需要细想的时候了。
我拿出现场勘查笔录,在笔录里找到了对水塘的长、宽、深各项指标进行记录的数据,并且根据这些数据进行了简单的绘图。
纸上,一个锅底塘的雏形逐渐显现,我的思维也逐渐清晰了起来。
“是啊!问题就出在这个锅底塘上!”我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自言自语道,“不过,他又是为了什么呢?这可是十恶不赦的大罪啊。”
想着想着,我不自觉地开始翻看白天尸检时候的照片。因为四名死者身上的损伤都不明显,所以照片都是以常规照相为主。但翻看到四名死者的衣物照片时,我停下了手中的鼠标。
屏幕上,是一件女童的套头衫,也就是10岁女孩的外套。外套的正面,是一个hellokitty的图案,服装制造商为了突出图案的光泽度,在图案的周围镶上了一圈塑料的透明水钻,这些水钻很坚硬、突出,直径大约在两毫米。乍一看,像是矩阵排列。
“哦。”我若有所悟地点了点头,摸着下巴上的胡楂儿,陷入了沉思。
第二天一早,按照常规,我们应该向当地办案单位反馈我们的工作情况。因为前期案件基本已经定性,所以与会同志显得有些心不在焉。
为了尽快进入主题,吸引大家的注意,我开门见山:“这起案件,并不是我们之前判定的间接故意杀人案,而是一起因强奸引发的命案。”
这一句话的分量够重,直接让所有人安静了下来。
“什么?有依据吗?”朱大队惊讶地说。
我笑了笑,说:“当然有依据。凶手虽然承认了四名孩童的死亡和他有关,但他明显在避重就轻,回避了重要的问题。”
“他既然都承认了罪名,为何要隐瞒?”朱大队接着问。
我说:“一来,意外导致孩童落水,他不过是没有救助罢了,自己的责任会减轻很多。但是,他若是故意杀人,就难逃杀人偿命的结局。二来,强奸罪本来就是一个非常让人痛恨的罪,更何况是强奸女童,这会让他颜面尽失。”
朱大队问:“可是,我们现在掌握的信息量很小啊,你怎么就能这样武断地判定这是一起强奸引发的杀人案?”
我胸有成竹:“首先,从死亡时间人手。我们判断了死亡时间是5点钟左右,而凶手说4点多一点儿就用三轮车载着孩子们向现场方向出发了。即便是一路颠簸,慢慢行驶,二十分钟也该到了。如果是意外的话,4点半,四个孩子就应该全部落水溺死了,为何会等了半个小时?”
“有道理是有道理,但还是不足以证实刘兆国故意杀人。”主办侦查员说。
“别急,听我慢慢道来。”我打开幻灯片,说,“昨天,我对现场的水塘进行了一个模拟的画像。这是一个锅底塘。经过测算,距离岸边两米的地方,水深也就八九十厘米。四名死者的身高,最矮的九十厘米,最高的已经一米三几了。”
“你是说,水深不足以溺毙这样身高的孩子?”林涛打断了我的话,“可是,我记得你说过,即便是五十厘米深的水,也可以溺死一个成年人。”
“是啊。”我点点头,说,“虽说林涛说的这种极端情况偶有发生,但是这毕竟是四个孩子。四个孩子同时溺毙在没有自己身高深的水中,自然解释不过去啊。”
“你说的是离岸边两米的地方。”朱大队说,“水塘中心,最深的地方,有一米五六呢!”
“这就是这个问题的关键所在。”我说,“如果像刘兆国说的那样,电动车倾覆导致孩童入水,那么肯定是落在较浅的水域,即便孩子不能自救,他也完全可以救起孩子们。水深危险的地方,距离岸边少说有三米远,那可是电动车倾覆,又不是发射炮弹!怎么可能把几个孩子同时抛甩到那么远的地方?”
“现在想起来,这是一个很简单的问题,我们居然都没有注意到!”朱大队恍然大悟,说,“那你的意思,孩子的落水方式是?”
“被凶手抛甩入水。”我斩钉截铁,“只有较大的初速度,孩子们才会落得那么远。”
“可是刘兆国没有杀人的动机啊。”朱大队说完又后悔了,“哦,不对,你说了,他是为了强奸。难道,就是因为他离异独居,所以具备性侵女孩的动机吗?”
“这个动机我还真没考虑到。”我自嘲地笑笑,说,“我之所以判断是强奸杀人,还是依靠着客观的证据。”
“会阴部无损伤,处女膜完整,阴道口未检出精斑。”林涛说,“如何存在客观的证据?”
“并不是说会阴部无损伤,就一定不是强奸案件。”我说,“很多性侵案件,都是没有实施性行为,或者没有实施传统意义上的性行为就终止了。”
“那让我们来听听你的客观依据。”朱大队饶有兴趣。
我打开幻灯片,说:“先说辅助依据。大家可以看看,这是女孩衣服的照片。从照片上我们可以看出,女孩子穿着的短裤,是松紧边的。也就是说,除了裤腰带,裤腿也是松紧的,而且松紧带还很紧,都把大腿根勒出了痕迹。那么,女孩子入水后,水中的泥沙还有可能进入内裤内侧吗?”
大家都在摇头。
我接着说:“显然不能。但是,我们在检查女孩会阴部的时候,发现阴道口有不少泥沙。因为泥沙是湿润的,所以误导了我们,让我们认为是入水的时候进入的。”
“其实不是。”林涛说,“若想泥沙进入内裤,必须脱掉内裤,黏附泥沙,再穿上内裤。”
“对!”我说,“这就是我的辅助依据之一,女孩在落水前,被脱掉了内裤。”
“那会不会是上厕所,摔跤了或者蹭到了呢?”朱大队说。
我点点头,说:“我也想过要排除这种可能。现在我说辅助依据之二。孩子们的衣服被吹干后,男孩子的衣服都是正常的,唯独女孩子的衣服后背部有青绿色的痕迹,这样的痕迹怎么来的呢?唯一一种可能,就是在有绿色素的地方仰卧过,甚至还有一定重力的压迫、摩擦。”
“会不会是孩子们打滚胡闹?”
“如果是打滚的话,该是男孩子打滚才对吧。”我说,“哪有女孩子打滚,男孩子在旁边看的道理?”
朱大队点头。
我接着说:“接下来,是最为关键的依据,就是孩子背部的点状压迹。”
“这些压迹的产生原因你找到了?”朱大队问。
我点点头,说:“开始我单纯地认为是在地面或者三轮车上,会有这样的物体,压迫孩子的背部导致压迹。可万万没有想到,造成这些压迹的,居然是女孩子胸口的水钻。”
说完,我点击出一张幻灯片。
这张幻灯片是我昨天晚上用了两个小时的时间,用我不熟练的ps技术拼出来的一张图。我根据图中的比例尺,把女孩衣服的照片和男孩后背部点状压迹的照片调整成大小一致,然后把女孩衣服的照片镜面反转,调成半透明后,和男孩后背的点状压迹进行图片重合。
比对的时候,连我自己都吓了一跳。两张图片居然惊人地重合了。
“也就是说,男孩子背部的压迹,是女孩子胸口的水钻形成的?”朱大队说,“这一点确实可以判断男孩被人用力压在女孩子身上,但是怎么判断这是强奸杀人案?”
我说:“不知道朱大队知道不知道,其实解剖的时候,最先发现压迹的,不是男孩的背部,而是女孩的背部。”
“女孩的背部怎么可能也有压迹?”朱大队说,“难道她自己的后背能压在自己的胸口?”
这一句话引来哄堂大笑。朱大队一时慌乱,甚至没有想通这个简单的道理。
“是女孩子的外套被掀起,前襟翻转至颈后,所以才会在肩背部形成这样的压迹。”我笑着说,“从这一点可以判断,女孩子的上衣也被掀开了。掀上衣、脱裤子,还能做什么?至于为什么没有强奸成,我觉得就是因为被其他几个男孩子发现了,所以凶手不得已杀人灭口。”
“可是,”朱大队皱着眉头说,“为什么女孩子衣服一会儿是穿好的,一会儿又是掀开的?男孩子是在女孩衣服穿好的时候就压在女孩身上的,那衣服掀起来的时候,男孩子去哪里了?”
“我觉得应该是先掀起来造成女孩子的损伤,被男孩发现后,凶手又把女孩的衣服恢复了,再把男孩压在女孩身上。”我说,“这样解释,更合理一些。不过,具体的作案过程,因为现场情况的约束,我也没法更进一步分析,只有让犯罪嫌疑人自己交代出来了。”
“他根本就不会交代。”朱大队说,“你之前都说了,这样挨千刀的行为,刘兆国他死也不会交代出来。交代出来,他自己的儿子都没法在村里生活了。当然,如果你能找到物证,我想,他就不得不认罪了。”
“物证,还是蛮难找的。”我说。
说完,我打开了女孩衣服的细目照片,把胸口的水钻放大,说:“唯一的希望,就是这些水钻了。现场附近还处于保护状态吗?”
“方圆一公里,现在还是禁止进入的。”朱大队说。
“那好,那就试试吧。”我说。
重新回到现场附近,我在各个玉米秆堆周围转悠了起来。
“你在找什么?”陈诗羽在我旁边问道。
“我们刑事技术也不可能解决所有的问题。”林涛安慰我道,“小羽毛还在和朱大队他们进行调查,侦查部门说不准能发现一些有价值的线索呢。”
四具尸体的解剖,进行了将近六个小时。缝合工作全部完成后,已经夜幕降临。秋冬交替的季节,位于山里的殡仪馆,异常阴冷。
我洗完手,裹起衣服,走到车里,发现放在车里的手机有十几个未接来电。
最害怕多个未接来电,我连忙解锁手机,发现电话都是陈诗羽打来的。不知道是好消息还是坏消息,我赶紧回拨过去。
“我的手机调静音了,放在车上没带。”我说。
我的话还没有落音,陈诗羽就打断了我,说:“快来现场吧,我们找到犯罪嫌疑人了。”
突如其来的好消息让我有些措手不及,连忙跑回解剖室,叫上林涛和韩亮,顶着夜色,一路呼啸着重新回到现场。
因为还没有确定案件性质,所以刑警大队并没有成立专案组。负责本案的侦查人员,都聚集在辖区派出所内,还有一些技术人员正在围着一辆电动三轮车进行勘查。
“什么情况?”我—进门就问朱大队。
朱大队斜靠在派出所所长办公室的椅子上,叼着一支烟,一副悠闲的模样,说:“案子破了。
“什么?真的是杀人案件吗?”我问。
“不是。”朱大队说,“嫌疑人叫刘兆国,本村村民,离异独居。平时为人也很老实,因为喜欢带小孩子们玩,所以很受村里孩子们的欢迎。”
“怎么确定他是嫌疑人的?”我问。
“你提的疑点啊!很酷!我们动用了警犬,用3岁孩子的另一只鞋子作为嗅源,进行气味搜寻。没用多长时间,就找到了刘兆国的家。恰巧,刘家还真的有一辆电动三轮车。”朱大队说,“还是小羽毛眼睛尖啊,一眼就看到了卡在三轮车后厢栏杆边的小孩子的鞋子。”
“啊?直接发现了鞋子!”这个信息让我有些惊讶,这种惊讶甚至超过了朱大队称呼陈诗羽为小羽毛。
“是啊,认定了,就是3岁男孩的鞋子。’’朱大队说,“他想赖也赖不掉。”
“可是这个刘兆国为什么要杀人?”我问。
“我说了不是杀人案件嘛。”朱大队说,“我们侦查部门也纳闷啊,这四个孩子的家庭和刘兆国没有任何矛盾啊,甚至5岁的孩子,还是刘兆国的堂侄子,他怎么可能杀人呢?经过审讯,他供认不讳,才知道是怎么回事。”
“怎么回事?”
“案发当天下午4点多一点儿,他骑车去自家田地里整理玉米秆。到村口的时候,几个孩子吵着闹着要坐他的三轮车去玩,他也没拒绝,就带上了四个孩子。可是没想到,行驶到案发现场水塘边的时候,三轮车翻了,几个孩子全部掉进了水里。因为他不会游泳,所以不敢去救。”
“那为什么不回来喊人?”
“他怕担责任呗,有逃避的意识,酿下了大祸。”朱大队摇了摇头,说,“他这已经从过失犯罪升级到了间接故意杀人了,能判上十几年呢。”
“就这样?没了?”我问。
“没了。我们和家属解释了,家属都表示信服,要求刘兆国给予赔偿。”朱大队说,“估计他没有什么赔偿能力,政府会给予家属一些抚恤吧。”
“现在是人命的问题,不是钱的问题。”我总觉得有些不对劲,心里充满了不安,说,“那三轮车的勘查结果怎么样?”
“三轮车倒是没有什么问题。”朱大队说,“浸湿了,现在也干了,车上到处都是损伤,也看不出哪一处是这次形成的了。”
“那车上有没有平行矩阵排列的圆形凸起?”我一边问,一边翻动着电脑里三轮车的照片。很显然,这辆三轮车上,并没有可以形成两名孩子背部压迹的东西。
“那倒没有。”朱大队说,“但是现在我让技术人员对三轮车进行勘查,找一些dna和鞋印,现在也找到了一些痕迹物证,定他罪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现在不是定罪的问题啊。”我说,“是定啥罪的问题啊!”
“什么定啥罪?”朱大队说,“案件事实很清楚了,你提出的疑问,起到了很大的作用,直接帮助了我们破案。当然,这些疑问也都顺利解决了。现在你还有什么疑问吗?”
“我也说不出来有什么疑问,但我就是心里觉得有些不对劲。”我说,“给我一晚上的时间捋一捋,你也暂时别结束此案。”
“好吧。”朱大队表面上应允了我,但我看得出来,他已经把这个包袱给放下了。
我却无法丢下这个包袱。
晚上回到宾馆,我就开始在脑海里回顾今天的工作内容,想找出自己的心理根结:究竟是什么让我觉得不对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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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有的时候就像写作一样,需要灵光一闪。
在晚上八九点钟的时候,我就这样闪了一下。
我回忆起,在我们初次勘查现场的时候,陈诗羽曾经问道,会不会是孩子玩水溺死的呢?我当时就觉得不可能,但究竟为什么会觉得不可能,倒是没有细想。
现在看起来,是需要细想的时候了。
我拿出现场勘查笔录,在笔录里找到了对水塘的长、宽、深各项指标进行记录的数据,并且根据这些数据进行了简单的绘图。
纸上,一个锅底塘的雏形逐渐显现,我的思维也逐渐清晰了起来。
“是啊!问题就出在这个锅底塘上!”我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自言自语道,“不过,他又是为了什么呢?这可是十恶不赦的大罪啊。”
想着想着,我不自觉地开始翻看白天尸检时候的照片。因为四名死者身上的损伤都不明显,所以照片都是以常规照相为主。但翻看到四名死者的衣物照片时,我停下了手中的鼠标。
屏幕上,是一件女童的套头衫,也就是10岁女孩的外套。外套的正面,是一个hellokitty的图案,服装制造商为了突出图案的光泽度,在图案的周围镶上了一圈塑料的透明水钻,这些水钻很坚硬、突出,直径大约在两毫米。乍一看,像是矩阵排列。
“哦。”我若有所悟地点了点头,摸着下巴上的胡楂儿,陷入了沉思。
第二天一早,按照常规,我们应该向当地办案单位反馈我们的工作情况。因为前期案件基本已经定性,所以与会同志显得有些心不在焉。
为了尽快进入主题,吸引大家的注意,我开门见山:“这起案件,并不是我们之前判定的间接故意杀人案,而是一起因强奸引发的命案。”
这一句话的分量够重,直接让所有人安静了下来。
“什么?有依据吗?”朱大队惊讶地说。
我笑了笑,说:“当然有依据。凶手虽然承认了四名孩童的死亡和他有关,但他明显在避重就轻,回避了重要的问题。”
“他既然都承认了罪名,为何要隐瞒?”朱大队接着问。
我说:“一来,意外导致孩童落水,他不过是没有救助罢了,自己的责任会减轻很多。但是,他若是故意杀人,就难逃杀人偿命的结局。二来,强奸罪本来就是一个非常让人痛恨的罪,更何况是强奸女童,这会让他颜面尽失。”
朱大队问:“可是,我们现在掌握的信息量很小啊,你怎么就能这样武断地判定这是一起强奸引发的杀人案?”
我胸有成竹:“首先,从死亡时间人手。我们判断了死亡时间是5点钟左右,而凶手说4点多一点儿就用三轮车载着孩子们向现场方向出发了。即便是一路颠簸,慢慢行驶,二十分钟也该到了。如果是意外的话,4点半,四个孩子就应该全部落水溺死了,为何会等了半个小时?”
“有道理是有道理,但还是不足以证实刘兆国故意杀人。”主办侦查员说。
“别急,听我慢慢道来。”我打开幻灯片,说,“昨天,我对现场的水塘进行了一个模拟的画像。这是一个锅底塘。经过测算,距离岸边两米的地方,水深也就八九十厘米。四名死者的身高,最矮的九十厘米,最高的已经一米三几了。”
“你是说,水深不足以溺毙这样身高的孩子?”林涛打断了我的话,“可是,我记得你说过,即便是五十厘米深的水,也可以溺死一个成年人。”
“是啊。”我点点头,说,“虽说林涛说的这种极端情况偶有发生,但是这毕竟是四个孩子。四个孩子同时溺毙在没有自己身高深的水中,自然解释不过去啊。”
“你说的是离岸边两米的地方。”朱大队说,“水塘中心,最深的地方,有一米五六呢!”
“这就是这个问题的关键所在。”我说,“如果像刘兆国说的那样,电动车倾覆导致孩童入水,那么肯定是落在较浅的水域,即便孩子不能自救,他也完全可以救起孩子们。水深危险的地方,距离岸边少说有三米远,那可是电动车倾覆,又不是发射炮弹!怎么可能把几个孩子同时抛甩到那么远的地方?”
“现在想起来,这是一个很简单的问题,我们居然都没有注意到!”朱大队恍然大悟,说,“那你的意思,孩子的落水方式是?”
“被凶手抛甩入水。”我斩钉截铁,“只有较大的初速度,孩子们才会落得那么远。”
“可是刘兆国没有杀人的动机啊。”朱大队说完又后悔了,“哦,不对,你说了,他是为了强奸。难道,就是因为他离异独居,所以具备性侵女孩的动机吗?”
“这个动机我还真没考虑到。”我自嘲地笑笑,说,“我之所以判断是强奸杀人,还是依靠着客观的证据。”
“会阴部无损伤,处女膜完整,阴道口未检出精斑。”林涛说,“如何存在客观的证据?”
“并不是说会阴部无损伤,就一定不是强奸案件。”我说,“很多性侵案件,都是没有实施性行为,或者没有实施传统意义上的性行为就终止了。”
“那让我们来听听你的客观依据。”朱大队饶有兴趣。
我打开幻灯片,说:“先说辅助依据。大家可以看看,这是女孩衣服的照片。从照片上我们可以看出,女孩子穿着的短裤,是松紧边的。也就是说,除了裤腰带,裤腿也是松紧的,而且松紧带还很紧,都把大腿根勒出了痕迹。那么,女孩子入水后,水中的泥沙还有可能进入内裤内侧吗?”
大家都在摇头。
我接着说:“显然不能。但是,我们在检查女孩会阴部的时候,发现阴道口有不少泥沙。因为泥沙是湿润的,所以误导了我们,让我们认为是入水的时候进入的。”
“其实不是。”林涛说,“若想泥沙进入内裤,必须脱掉内裤,黏附泥沙,再穿上内裤。”
“对!”我说,“这就是我的辅助依据之一,女孩在落水前,被脱掉了内裤。”
“那会不会是上厕所,摔跤了或者蹭到了呢?”朱大队说。
我点点头,说:“我也想过要排除这种可能。现在我说辅助依据之二。孩子们的衣服被吹干后,男孩子的衣服都是正常的,唯独女孩子的衣服后背部有青绿色的痕迹,这样的痕迹怎么来的呢?唯一一种可能,就是在有绿色素的地方仰卧过,甚至还有一定重力的压迫、摩擦。”
“会不会是孩子们打滚胡闹?”
“如果是打滚的话,该是男孩子打滚才对吧。”我说,“哪有女孩子打滚,男孩子在旁边看的道理?”
朱大队点头。
我接着说:“接下来,是最为关键的依据,就是孩子背部的点状压迹。”
“这些压迹的产生原因你找到了?”朱大队问。
我点点头,说:“开始我单纯地认为是在地面或者三轮车上,会有这样的物体,压迫孩子的背部导致压迹。可万万没有想到,造成这些压迹的,居然是女孩子胸口的水钻。”
说完,我点击出一张幻灯片。
这张幻灯片是我昨天晚上用了两个小时的时间,用我不熟练的ps技术拼出来的一张图。我根据图中的比例尺,把女孩衣服的照片和男孩后背部点状压迹的照片调整成大小一致,然后把女孩衣服的照片镜面反转,调成半透明后,和男孩后背的点状压迹进行图片重合。
比对的时候,连我自己都吓了一跳。两张图片居然惊人地重合了。
“也就是说,男孩子背部的压迹,是女孩子胸口的水钻形成的?”朱大队说,“这一点确实可以判断男孩被人用力压在女孩子身上,但是怎么判断这是强奸杀人案?”
我说:“不知道朱大队知道不知道,其实解剖的时候,最先发现压迹的,不是男孩的背部,而是女孩的背部。”
“女孩的背部怎么可能也有压迹?”朱大队说,“难道她自己的后背能压在自己的胸口?”
这一句话引来哄堂大笑。朱大队一时慌乱,甚至没有想通这个简单的道理。
“是女孩子的外套被掀起,前襟翻转至颈后,所以才会在肩背部形成这样的压迹。”我笑着说,“从这一点可以判断,女孩子的上衣也被掀开了。掀上衣、脱裤子,还能做什么?至于为什么没有强奸成,我觉得就是因为被其他几个男孩子发现了,所以凶手不得已杀人灭口。”
“可是,”朱大队皱着眉头说,“为什么女孩子衣服一会儿是穿好的,一会儿又是掀开的?男孩子是在女孩衣服穿好的时候就压在女孩身上的,那衣服掀起来的时候,男孩子去哪里了?”
“我觉得应该是先掀起来造成女孩子的损伤,被男孩发现后,凶手又把女孩的衣服恢复了,再把男孩压在女孩身上。”我说,“这样解释,更合理一些。不过,具体的作案过程,因为现场情况的约束,我也没法更进一步分析,只有让犯罪嫌疑人自己交代出来了。”
“他根本就不会交代。”朱大队说,“你之前都说了,这样挨千刀的行为,刘兆国他死也不会交代出来。交代出来,他自己的儿子都没法在村里生活了。当然,如果你能找到物证,我想,他就不得不认罪了。”
“物证,还是蛮难找的。”我说。
说完,我打开了女孩衣服的细目照片,把胸口的水钻放大,说:“唯一的希望,就是这些水钻了。现场附近还处于保护状态吗?”
“方圆一公里,现在还是禁止进入的。”朱大队说。
“那好,那就试试吧。”我说。
重新回到现场附近,我在各个玉米秆堆周围转悠了起来。
“你在找什么?”陈诗羽在我旁边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