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4节
郑王听了以后,沉思片刻,还是没有让王后进来,而是让人去请何必了。
何必听到郑王召唤,称病不去,而是去跟乔小君说,“你去吧。鲁王给你提的条件,现在大王应该会答应了。”
比起白给鲁王粮食,把粮食卖给鲁王当然更好。
各城现在也需要“咬”出几个罪魁祸首,来平息国内的怨气,替这一年多来的乱局,找一个合理的解释,才好记录在史书了。
这样,鲁王要的粮食有了;罪魁祸首虽然交出了粮食,但也得了钱;郑王一口气解决了两个难题。
皆大欢喜。
第376章 天堂之景
曹非来到乐城已经一个月了,可他还是见不到公主。
不是公主刻意不见他, 而是他根本没办法进行宫。哪怕他许出再多的酬金都没用, 行宫门前的侍卫怎么都不肯替他传话,在周围的士子还嘲笑他容貌老丑, 竟然还肖想公主?
追求摘星公主的人很多, 有世家男子, 也有平头百姓,他们有的自持容貌, 有的则是真的长得好,时常在行宫周围打转,一被侍卫发现就会被抓, 枷号示众,或被拖去干苦力活,结果这样一来, 反倒成了行宫前的一桩逸事。
鲁人都乐得看到士子们以才学追求大王,以爱情追求公主,这不正说明他们鲁国这一代的王宫中有两位惊采绝艳之人吗?
就像投书给大王的人会被殿上诸君百般挑剔,向公主求爱的人自然也会被众人侧目, 像曹非这样年纪太大, 看起来又老,也不像有钱的世家公子的男人怎么可以追求公主?他被侍卫连番拒绝后,竟然还有人在他回家的路上埋伏在侧,打算给他点“教训”。
曹非想找蟠儿,却听说蟠郎已经有段时间不见了, 有说他被公主的绝情伤心,远走他乡的,也有说是被白清园给暗害了,更有说公主现在另有新宠,害蟠郎的是这个新宠叫绿玉的。
众说纷坛,唯一可信的就是:蟠郎不在。
曹非这才傻了眼。他跟公主的相识全赖蟠儿一力促成,公主身边其他的人,他都不认识啊。早年倒是还有几个姜姓小童,可这些人在哪里,他也一无所知。
最后只剩下一个傻办法,就是写一篇好文章,投给大王,然后就能见到公主了。
曹非本来自负才学,并不惧文章,但他没想到他离开家乡后都快半辈子没琢磨过文章了,要写出一篇震惊四座的好文,要一鸣惊人,还要能一口气钻到行宫里去,还不能太显眼被人记住……这太难了!
他闭门修文月余,再踏出门来是因为家中的米吃完了。
他租住在行宫附近市场旁边一条巷子里的一户人家——中的一个房子。房舍窄小,但周围全是士子,倒也称得上是夜半读书声,声声入耳……非常让人头疼。
这附近的居民大多都会把家里的柴房、角房租给士子们换一点钱补贴家用,有的人家还会多隔出几间,把什么马房、磨房都用上。
曹非租了一间,还租了这家的马棚,他的马和两个下人就住在那里,一家三口和马吃的东西都是自备的。
房东也可以管吃饭,就是要掏高价。于是勤俭节省、口袋空空的穷士子都是自己买粮、背柴回来做,有更厉害的,连锅都自己买了。
曹非也买了个锅。因为他刚回到乐城在市场里打了个转就发现这里的市场里什么东西都有!
他刚从郑国回来,再加上家乡的魏国和曾栖身多年的燕国,总得说来,也算是走过许多地方,正因如此他才见过许多王都的市场是什么样。
王都的市场比起一般的集市来说,最特别的地方就是它每天都开门。这已经很不得了了。像一般的城池,想买铁锅、修补旧锅只能等过年前那几天,平时想在市集中找个卖铁锅的,或打铁的,都找不着。因为铁器本来就很耐用,百姓们用它,图的就是一个省事,不然隔三岔五修一回,那不就太花钱了吗?
还有卖布的,除了过年,谁家天天做新衣服?新娘子也只在办嫁妆时才需要做被子,一做就要做够一辈子用的,平时也不需要扯布。
还有卖金银的,过年了,手上有两个闲钱才会给老婆打对金耳环戴戴。
等等。
市场一直开,本来就意味着一直有买主,卖家一直有生意可做,他才愿意开门。
但就算是如此,一条街上只会有一家粮铺,一家打铁的,一家金银铺,一家布店……多了,容易打架,也没那么多生意。
何曾见过一整条街的打铁铺?!
一整条街的金银铺!
一整座市场的粮铺!!
郑国的粮食在哪里?曹非觉得,已经不必问了。
但这些东西是公主何时到手的?又是怎么到手的?他在郑王身边一清二楚,郑王还在跟他的人吵架呢,还没有给鲁国送粮啊。
曹非觉得等他见到公主之后,一定会先问这个问题。
现在……
他拉着马,在汹涌的人潮中挤来挤去,在后面推车的黄苟看着周围这么多人,兴奋又新奇的一个劲张望,不停的说:“呀,人真多啊!这人真多啊!”
曹非千辛万苦的才把粮食买回来,还买了两只腊鸡,市场里真是什么都有,他还没忍住,买了一篮咸鸭蛋,据说,这又是公主从地上捡来的蛋。
晚上吃饭时,他敲开两颗,就着圆饼吃了,味道倒真是不错!
他细细品味了一番,还空口干吃了一颗,觉得滋味非常美妙!
他把案几上的纸牍拿起来,叹道:“明天就送上去吧。”
看这份投书能不能中吧。
第二天一大早,曹非就起来更衣沐浴,翻出一套最好的衣服,仔仔细细的梳好头发,确定自己万无一失之后才抱上纸牍去行宫了。
像他一样,早早的在行宫门前等着投书的人很多,等清晨的钟声响起后,行宫的人就会出来收投书了。
太阳还没升起,他站在人群中,听到身后有人打喷嚏。
天越来越冷了。
清晨的雾气落在人身上,冷浸浸的。
等天渐渐发亮,曹非看到身边的人无不是把纸牍收藏在怀中,不叫它被雾气浸湿,而他们的肩上已经湿透了,头发上也挂满了细小的雾珠。
在很短的时间里,纸牍已经流行起来了。比起木牍,它的好处显而易见:便宜。而且对于某些腕力不足的人来说,他们拙劣的字迹换在纸牍上会不那么显眼,用墨写字也远比刻字轻松。
坏处也很明显,纸牍没有木牍结实。好的木牍好好存放的话,百年不朽,纸牍被水一浸就完蛋了。
所以现在很多世家人都称纸牍为“贫家之宝”,不无调侃鄙视之意。
曹非看了一圈,发现用木牍的十之一二,纸牍者却近九成。
贫家之宝,名不虚传。
公主做出了纸,真称得上是造福百姓了。
投书者都被好好的登记了姓名与住址,据说这样做是因为曾经有人投书,却没有留下姓名,等大王看到他的文章想与他深谈的时候发现找不到人!成了乐城的大笑话。
现在应该不会有人忘记在投书中写下姓名了。
但大王命侍童替投书的士子登记的“美德”依然被人所传颂。
所以,哪怕侍童手脚慢,写的都是儿童字什么的,也没人抱怨。
轮到曹非了,他上前客客气气的报上名字和籍贯:曹非,小名阿陀,商城人。
然后很是受不了的看侍童写的字缺胳膊少腿。
这就是公主造出来的儿童字,专为了给儿童开蒙用的,简单易学。
但他总觉得,公主此意不在儿意,不过是借着儿意的名义来做事。
他这一个月逛了两回市场,都发现市场里有街道的标牌,每一户商家店铺还都起了名字,全是很伤眼的儿童字。
但更叫他吃惊的是,街上的行人近半数都能认得出儿童字写的商铺叫什么名,店主怕新客人不知道,都会特意带到门前指着招牌说:“这就是我家,下回您直接来,我给您算个好价钱!”客人买的高兴,都连声答应:“好好好!”
他买粮的那一家门前招牌就是个斗大的“谷”字,这个字是上面四个点,下面一个象征嘴的口,意思是把粮食吃进肚子里。
这都是去学字的小童们背出来的,他们常常一窝蜂的冲到一家店门口,指着招牌齐声“上面四点是米粒,下面是嘴巴!把米吃下去!”然后轰堂大笑,再一窝蜂的跑掉。
店主人通常都很高兴他们在门前大声念招牌,他们这么一念,街上的人不是都看过来了嘛。
这要是在魏国,简直值得谱写一曲诗歌传唱了,这是多么美好的画面啊,这不就是书中所描绘的天堂之景吗?
人人都识文懂字,连街上衣衫最不堪的老人都是饱学之士,小儿游街穿巷,口中不是童言稚语,而是文章道理。
但这是鲁国。
曹非既羡又妒,深想之后,更添一份难以言表的恐慌。
他与公主定下约定之后,才过去了几年?鲁国怎么变得如此不同了呢?
现在的他还能跟公主同座言谈了吗?
行宫中,姜姬从投书名录中看到了熟人的名字。
每日的投书是送到姜旦那里给他的辩论大会提供素材,名单归她。
现在那些士子们没有别的好辩的了,就拿每日的投书来嚼舌头,有时还会冒出一些很意识流的东西,上回他们就为老天爷到底有没有眼睛辩了十天,最后确定如果天上真有天庭,那盯着人间的也不是老天爷自己,换成大王,那也不是由他去盯着街上百姓有没有偷鸡摸狗啊?所以应该有个专门的官员替老天爷盯着人间万象。
于是他们给这个天官起了名字,定了职位,连位列和出身都给一并定好了。
她听说后干脆照他们说的“承认”了这个天官,还让人发到街上去,替百姓们又造了一个神平时可以多拜拜。
“去请曹公子。”她放下投书说。
第377章 卫始
经年不见,两边都已大变样。
曹非记忆中的公主还是一个面带稚气, 口气却不小的少女, 装起大人样来带着一丝可笑和天真的残酷,那时他觉得摘星公主不愧是游荡在外的鲁王姜元养出的孩子, 从小耳濡目染的都是阴刻的权谋与利益, 所以才长成这样。
他甚至可以断言, 当摘星公主回到乐城后,她会六亲不认, 一心只爱权势,把权势当成她的命,谁敢跟她抢, 都会被她当成敌人。
果不其然。摘星公主回到乐城不到一年,鲁王就骤然离世。
现在看来,那个所谓的大王与太子也不过是摘星公主手中的棋子, 要他们生便生,死便死。
眼前的摘星公主长大了些许,一头乌云秀发,眉眼精明, 丰姿玉质。她倚在榻上, 侧首浅笑的样子,带有女人的妩媚与政客的锐利。
“曹大人,久违了,快坐。”她伸出一只纤纤玉手,含笑招呼道。
曹非却不敢小瞧她, 在门前先整冠整衣,迈步进来,先侧身施一礼,再上前,再行大礼参拜。
“曹公子,你真是太见外了。”姜姬笑道。
“不敢当公主厚待,我在郑多年,日夜都不敢忘了公主。”曹非低头道。
姜姬:“曹公子是担心我出耳反尔吗?”
曹非倒是不意外公主不加掩饰的话,她现在这个地位,只有他低头,没有她惧怕的道理。
现在已经不是她与他在商城定约的时候了。如今,她是一手遮天的鲁国公主,他还是一个流落在外的游子,手无寸铁,只盼公主还记得旧情。
但……听话听音。
何必听到郑王召唤,称病不去,而是去跟乔小君说,“你去吧。鲁王给你提的条件,现在大王应该会答应了。”
比起白给鲁王粮食,把粮食卖给鲁王当然更好。
各城现在也需要“咬”出几个罪魁祸首,来平息国内的怨气,替这一年多来的乱局,找一个合理的解释,才好记录在史书了。
这样,鲁王要的粮食有了;罪魁祸首虽然交出了粮食,但也得了钱;郑王一口气解决了两个难题。
皆大欢喜。
第376章 天堂之景
曹非来到乐城已经一个月了,可他还是见不到公主。
不是公主刻意不见他, 而是他根本没办法进行宫。哪怕他许出再多的酬金都没用, 行宫门前的侍卫怎么都不肯替他传话,在周围的士子还嘲笑他容貌老丑, 竟然还肖想公主?
追求摘星公主的人很多, 有世家男子, 也有平头百姓,他们有的自持容貌, 有的则是真的长得好,时常在行宫周围打转,一被侍卫发现就会被抓, 枷号示众,或被拖去干苦力活,结果这样一来, 反倒成了行宫前的一桩逸事。
鲁人都乐得看到士子们以才学追求大王,以爱情追求公主,这不正说明他们鲁国这一代的王宫中有两位惊采绝艳之人吗?
就像投书给大王的人会被殿上诸君百般挑剔,向公主求爱的人自然也会被众人侧目, 像曹非这样年纪太大, 看起来又老,也不像有钱的世家公子的男人怎么可以追求公主?他被侍卫连番拒绝后,竟然还有人在他回家的路上埋伏在侧,打算给他点“教训”。
曹非想找蟠儿,却听说蟠郎已经有段时间不见了, 有说他被公主的绝情伤心,远走他乡的,也有说是被白清园给暗害了,更有说公主现在另有新宠,害蟠郎的是这个新宠叫绿玉的。
众说纷坛,唯一可信的就是:蟠郎不在。
曹非这才傻了眼。他跟公主的相识全赖蟠儿一力促成,公主身边其他的人,他都不认识啊。早年倒是还有几个姜姓小童,可这些人在哪里,他也一无所知。
最后只剩下一个傻办法,就是写一篇好文章,投给大王,然后就能见到公主了。
曹非本来自负才学,并不惧文章,但他没想到他离开家乡后都快半辈子没琢磨过文章了,要写出一篇震惊四座的好文,要一鸣惊人,还要能一口气钻到行宫里去,还不能太显眼被人记住……这太难了!
他闭门修文月余,再踏出门来是因为家中的米吃完了。
他租住在行宫附近市场旁边一条巷子里的一户人家——中的一个房子。房舍窄小,但周围全是士子,倒也称得上是夜半读书声,声声入耳……非常让人头疼。
这附近的居民大多都会把家里的柴房、角房租给士子们换一点钱补贴家用,有的人家还会多隔出几间,把什么马房、磨房都用上。
曹非租了一间,还租了这家的马棚,他的马和两个下人就住在那里,一家三口和马吃的东西都是自备的。
房东也可以管吃饭,就是要掏高价。于是勤俭节省、口袋空空的穷士子都是自己买粮、背柴回来做,有更厉害的,连锅都自己买了。
曹非也买了个锅。因为他刚回到乐城在市场里打了个转就发现这里的市场里什么东西都有!
他刚从郑国回来,再加上家乡的魏国和曾栖身多年的燕国,总得说来,也算是走过许多地方,正因如此他才见过许多王都的市场是什么样。
王都的市场比起一般的集市来说,最特别的地方就是它每天都开门。这已经很不得了了。像一般的城池,想买铁锅、修补旧锅只能等过年前那几天,平时想在市集中找个卖铁锅的,或打铁的,都找不着。因为铁器本来就很耐用,百姓们用它,图的就是一个省事,不然隔三岔五修一回,那不就太花钱了吗?
还有卖布的,除了过年,谁家天天做新衣服?新娘子也只在办嫁妆时才需要做被子,一做就要做够一辈子用的,平时也不需要扯布。
还有卖金银的,过年了,手上有两个闲钱才会给老婆打对金耳环戴戴。
等等。
市场一直开,本来就意味着一直有买主,卖家一直有生意可做,他才愿意开门。
但就算是如此,一条街上只会有一家粮铺,一家打铁的,一家金银铺,一家布店……多了,容易打架,也没那么多生意。
何曾见过一整条街的打铁铺?!
一整条街的金银铺!
一整座市场的粮铺!!
郑国的粮食在哪里?曹非觉得,已经不必问了。
但这些东西是公主何时到手的?又是怎么到手的?他在郑王身边一清二楚,郑王还在跟他的人吵架呢,还没有给鲁国送粮啊。
曹非觉得等他见到公主之后,一定会先问这个问题。
现在……
他拉着马,在汹涌的人潮中挤来挤去,在后面推车的黄苟看着周围这么多人,兴奋又新奇的一个劲张望,不停的说:“呀,人真多啊!这人真多啊!”
曹非千辛万苦的才把粮食买回来,还买了两只腊鸡,市场里真是什么都有,他还没忍住,买了一篮咸鸭蛋,据说,这又是公主从地上捡来的蛋。
晚上吃饭时,他敲开两颗,就着圆饼吃了,味道倒真是不错!
他细细品味了一番,还空口干吃了一颗,觉得滋味非常美妙!
他把案几上的纸牍拿起来,叹道:“明天就送上去吧。”
看这份投书能不能中吧。
第二天一大早,曹非就起来更衣沐浴,翻出一套最好的衣服,仔仔细细的梳好头发,确定自己万无一失之后才抱上纸牍去行宫了。
像他一样,早早的在行宫门前等着投书的人很多,等清晨的钟声响起后,行宫的人就会出来收投书了。
太阳还没升起,他站在人群中,听到身后有人打喷嚏。
天越来越冷了。
清晨的雾气落在人身上,冷浸浸的。
等天渐渐发亮,曹非看到身边的人无不是把纸牍收藏在怀中,不叫它被雾气浸湿,而他们的肩上已经湿透了,头发上也挂满了细小的雾珠。
在很短的时间里,纸牍已经流行起来了。比起木牍,它的好处显而易见:便宜。而且对于某些腕力不足的人来说,他们拙劣的字迹换在纸牍上会不那么显眼,用墨写字也远比刻字轻松。
坏处也很明显,纸牍没有木牍结实。好的木牍好好存放的话,百年不朽,纸牍被水一浸就完蛋了。
所以现在很多世家人都称纸牍为“贫家之宝”,不无调侃鄙视之意。
曹非看了一圈,发现用木牍的十之一二,纸牍者却近九成。
贫家之宝,名不虚传。
公主做出了纸,真称得上是造福百姓了。
投书者都被好好的登记了姓名与住址,据说这样做是因为曾经有人投书,却没有留下姓名,等大王看到他的文章想与他深谈的时候发现找不到人!成了乐城的大笑话。
现在应该不会有人忘记在投书中写下姓名了。
但大王命侍童替投书的士子登记的“美德”依然被人所传颂。
所以,哪怕侍童手脚慢,写的都是儿童字什么的,也没人抱怨。
轮到曹非了,他上前客客气气的报上名字和籍贯:曹非,小名阿陀,商城人。
然后很是受不了的看侍童写的字缺胳膊少腿。
这就是公主造出来的儿童字,专为了给儿童开蒙用的,简单易学。
但他总觉得,公主此意不在儿意,不过是借着儿意的名义来做事。
他这一个月逛了两回市场,都发现市场里有街道的标牌,每一户商家店铺还都起了名字,全是很伤眼的儿童字。
但更叫他吃惊的是,街上的行人近半数都能认得出儿童字写的商铺叫什么名,店主怕新客人不知道,都会特意带到门前指着招牌说:“这就是我家,下回您直接来,我给您算个好价钱!”客人买的高兴,都连声答应:“好好好!”
他买粮的那一家门前招牌就是个斗大的“谷”字,这个字是上面四个点,下面一个象征嘴的口,意思是把粮食吃进肚子里。
这都是去学字的小童们背出来的,他们常常一窝蜂的冲到一家店门口,指着招牌齐声“上面四点是米粒,下面是嘴巴!把米吃下去!”然后轰堂大笑,再一窝蜂的跑掉。
店主人通常都很高兴他们在门前大声念招牌,他们这么一念,街上的人不是都看过来了嘛。
这要是在魏国,简直值得谱写一曲诗歌传唱了,这是多么美好的画面啊,这不就是书中所描绘的天堂之景吗?
人人都识文懂字,连街上衣衫最不堪的老人都是饱学之士,小儿游街穿巷,口中不是童言稚语,而是文章道理。
但这是鲁国。
曹非既羡又妒,深想之后,更添一份难以言表的恐慌。
他与公主定下约定之后,才过去了几年?鲁国怎么变得如此不同了呢?
现在的他还能跟公主同座言谈了吗?
行宫中,姜姬从投书名录中看到了熟人的名字。
每日的投书是送到姜旦那里给他的辩论大会提供素材,名单归她。
现在那些士子们没有别的好辩的了,就拿每日的投书来嚼舌头,有时还会冒出一些很意识流的东西,上回他们就为老天爷到底有没有眼睛辩了十天,最后确定如果天上真有天庭,那盯着人间的也不是老天爷自己,换成大王,那也不是由他去盯着街上百姓有没有偷鸡摸狗啊?所以应该有个专门的官员替老天爷盯着人间万象。
于是他们给这个天官起了名字,定了职位,连位列和出身都给一并定好了。
她听说后干脆照他们说的“承认”了这个天官,还让人发到街上去,替百姓们又造了一个神平时可以多拜拜。
“去请曹公子。”她放下投书说。
第377章 卫始
经年不见,两边都已大变样。
曹非记忆中的公主还是一个面带稚气, 口气却不小的少女, 装起大人样来带着一丝可笑和天真的残酷,那时他觉得摘星公主不愧是游荡在外的鲁王姜元养出的孩子, 从小耳濡目染的都是阴刻的权谋与利益, 所以才长成这样。
他甚至可以断言, 当摘星公主回到乐城后,她会六亲不认, 一心只爱权势,把权势当成她的命,谁敢跟她抢, 都会被她当成敌人。
果不其然。摘星公主回到乐城不到一年,鲁王就骤然离世。
现在看来,那个所谓的大王与太子也不过是摘星公主手中的棋子, 要他们生便生,死便死。
眼前的摘星公主长大了些许,一头乌云秀发,眉眼精明, 丰姿玉质。她倚在榻上, 侧首浅笑的样子,带有女人的妩媚与政客的锐利。
“曹大人,久违了,快坐。”她伸出一只纤纤玉手,含笑招呼道。
曹非却不敢小瞧她, 在门前先整冠整衣,迈步进来,先侧身施一礼,再上前,再行大礼参拜。
“曹公子,你真是太见外了。”姜姬笑道。
“不敢当公主厚待,我在郑多年,日夜都不敢忘了公主。”曹非低头道。
姜姬:“曹公子是担心我出耳反尔吗?”
曹非倒是不意外公主不加掩饰的话,她现在这个地位,只有他低头,没有她惧怕的道理。
现在已经不是她与他在商城定约的时候了。如今,她是一手遮天的鲁国公主,他还是一个流落在外的游子,手无寸铁,只盼公主还记得旧情。
但……听话听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