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章 152.苍穹之下(加更1,求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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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只野猪只有一百五六十斤的样子,秦时鸥自己也能轻易扛起来,但他不想在毛伟龙这种熟人面前展示出自己过多的改变,因此叫来了伊沃森。
伊沃森就是人形暴龙,标准的四肢发达,一只半大野猪,单手抓着一只后蹄就轻易拖了起来。
在山上宰杀野兽,最好要在河里进行,尽量避免在营地里留下鲜血的味道,否则不光会引来野狼之类的猛兽,还会吸引虫蚁之类的东西。
秦时鸥和尼尔森一人处理野猪一人处理公鹿,就在河边,先用烧开的热水给它们松松皮,然后一人一把军刀,快速的将皮子给拆了下来。
野猪皮最难剥,这东西简直是和肉长成了一体,不像鹿皮,顺着往下剥就行了。
剥皮之后,内脏全扔进水里,只要肉就够了,四个人两只狗和一个半大的熊,能吃多少肉?
秦时鸥将公鹿的皮用水洗干净之后晒在了树上,鹿皮是好东西,不过上面有血迹,带回营地不安全,挂在大树上最好,既能声东击西吸引野兽,还能晒干。
放血清理了内脏,鹿和野猪基本上就处理好了,可以准备晚餐了。
毛伟龙和伊沃森去捡了很多的干柴禾,尼尔森用石头架起了两个炉灶、撑起了一个篝火堆做烧烤摊,周围都用石头和河边挖掘的黏土隔开了,山上就怕烧烤引起火灾,所以必须得防范到位。
鹿肉其实不太好吃,有些柴,缺少油脂,几乎都是瘦肉,香味不足,所以不能煮着吃,得做烧烤,而且烤的时候不断的往上刷油,这样才行。
秦时鸥将野猪的肋排全部斩断下来煮在了高压锅里,锅里面切了山芹、山蒜、茴香之类的野菜,来的时候还带来了葱姜蒜和大料,一起扔进去煮,那叫一个够味。
鹿肉先摘了两条腿,用军刀切成两三斤重的长段,然后插在树枝上架在篝火上烤,尼尔森耐心的刷着油和酱料,很快就烤的油汪汪、黄灿灿的了。
这时候夜幕已经黑下来了,太阳下山,月亮升了起来,今天是好天气,漫天银星,洒在漆黑的夜幕上,好像是绸缎上撒了无数大大小小的钻石。
坎巴尔山是真正的天然氧吧,要是在都市里做今天这么多运动,毛伟龙恐怕早就趴地上动不了,可是在这大山里,他总能歇过来,因为有氧气源源不断的供应着。
毛伟龙休息了一会就恢复了精神,他时不时的往篝火里扔两根木柴,保持火势旺盛。
天公作美,今晚风不大,徐徐吹在人身上和脸上,软绵绵的很舒服。
此外,这样火势就不会被吹散,笔直的冲天而起,那种一往无前的气势,让人看了忍不住豪气大生。
毛伟龙拿了一个垫子躺了下来,这样他就看到了夜幕,看着干净的仿佛一尘不染的夜空,他张大嘴巴一言不发。
秦时鸥笑了笑,他想毛伟龙一定和他一样,第一次看到告别岛的夜空,被这种洁净给震撼了。
不管人类能建设多么宏伟的工程,但最能震撼人心的,永远都是大自然。
“禽.兽,我想起了一首诗。”良久,毛伟龙才喃喃的说道。
秦时鸥坏笑道:“那你念出来,我听听,听听你这小yin棍懂得什么诗。”
毛伟龙没有和他打闹,他瞪大眼睛看着星空,一字一顿的慢慢念道:“银-烛-秋-光-冷画屏,轻-罗-小-扇-扑流萤。天阶夜色-凉-如-水,卧-看-牵-牛-织--女---星!”
听完这首诗,秦时鸥没话说了,他注视着熊熊火焰,好一会才说道:“你这孙子,没想到还有这脑袋瓜子!这首诗真是太应景了,是谁写的来着?”
“杜牧,一代诗将!”毛伟龙悠悠说道,“你说,能写出《秋夕》这种诗,杜牧当时看的星空,是不是也是这样?”
秦时鸥道:“咱们老祖宗看到的星空,肯定比这更要灿烂、更要耀眼、更要绚丽,尤其是大唐时代,那时候国泰民安、胸襟广阔,唐人眼里的星空,绝对比任何时代都要广袤的多!”
“妈的,好想穿越回去看一眼,看一眼就能满足啊。”毛伟龙希冀的说道。
“嘟嘟嘟……”高压锅开始放气了,发出一阵刺耳的声音。
秦时鸥和毛伟龙的心神还沉浸在对华夏过去五千年历史的沉醉中,这种时候,在异国他乡的夜空下,两个炎黄子孙,突然生出了空前的骄傲。
或许欧美现在经济和科技远超华夏,但是,他们永远不会诞生如唐诗宋词般灿烂的文明,未来可以追,可是历史,却是无法更改的了!
鹿肉烤好了,熊大带着小尾巴北美负鼠先跑了过来,虎子和豹子坐在秦时鸥身边,也期待的看着尼尔森手里的鹿肉,一个劲的伸出舌头舔嘴唇,可是它们就是不凑上去。
秦时鸥看到北美负鼠跑到了身边,招招手唤了它一声,小负鼠吓了一跳,然后小心翼翼的靠近了他。
抚摸着小负鼠柔顺的白毛,秦时鸥对毛伟龙笑道:“这小家伙还没有名字呢,你给它起一个?”
毛伟龙翻了个白眼,道:“我正在怀古伤今,你别他么打扰我,滚一边去!”
秦时鸥只好自己想名字,他起名实在没有天赋,看看这小家伙一身白毛,它又是熊大的跟班,嗯,那索性叫大白算了。
当然,这北美负鼠现在还不大,但它总会长大的嘛。
起了名字,就意味着秦时鸥接受了这只负鼠,他想了想觉得很好笑,渔场快成老鼠窝了,先是小松鼠,然后是小黄鼠,现在轮到了小负鼠。
大白很无辜,俺不是啮齿类鼠科动物好不好,俺是袋鼠科的,俺身上可没有狂犬病鼠疫之类的病毒细菌。
第一批鹿肉烤熟了,排排坐分肉肉,秦时鸥先给了伊沃森两块,他已经饿的前胸贴后腹了,中午那些饭菜,对他来说不够劲。
果然,肉拿到手,伊沃森都不嫌热,撕扯着就开始狼吞虎咽,吃的满嘴流油。
熊大自己一块,虎子和豹子分吃一块,秦时鸥让尼尔森先去吃,他来烤一会。
尼尔森肯定不能这么做,就让他和毛伟龙先吃着,秦时鸥去看了看高压锅,一打开,一股浓郁的野猪肉浓香味夹杂着野菜的鲜香味就冲了出来。
秦时鸥先舀了一碗汤尝了尝,味道比榛鸡汤差不少,没有那种鲜味,但也够香了,这种香味不一样,因为里面都是选好的干净野猪肉,熬得特别烂,所以肉汤也特别浓,香味特别重。
“大块吃肉,大碗喝酒,把带的酒都拿出来,今晚狂欢!”秦时鸥对毛伟龙叫道。
毛伟龙不用他吩咐,一开吃立马冲向他的背包,他带了两瓶茅台,都是军供的内部货。
按照约定,开始加更,50票一更,咱们采用的是累积制,是从272开始累积的,现在是796票,也就是说,总共是这些日子总共涨了524票,但前面已经更新了8章,还欠两章,现在送上。最后,求一下订阅,尤其是首订,咱们的首订才过2000没多少,真的有点低了,没法全程支持正版的朋友,请给个首订行不?几分钱就足够了!(天上掉馅饼的好活动,炫酷手机等你拿!关注起~點中文网公众号(微信添加朋友-添加公众号-输入qdread即可),马上参加!人人有奖,现在立刻关注qdread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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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猪皮最难剥,这东西简直是和肉长成了一体,不像鹿皮,顺着往下剥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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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肉其实不太好吃,有些柴,缺少油脂,几乎都是瘦肉,香味不足,所以不能煮着吃,得做烧烤,而且烤的时候不断的往上刷油,这样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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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尔森肯定不能这么做,就让他和毛伟龙先吃着,秦时鸥去看了看高压锅,一打开,一股浓郁的野猪肉浓香味夹杂着野菜的鲜香味就冲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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