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6章那是他的初吻
傅信看起来是不太会被感情或欲望操纵的那种人,但事实是他很容易在这件事上失去理智。
准确来说,是这件事的发生对象是孟娴的时候。
孟娴十九岁那年,傅信即将迎来自己十五岁生日的前夕,他从外地赶回云港,想和哥哥一起过这个生日。傅信和父母都没什么太深厚的感情,也就傅岑带给过他亲情的温暖。
那时候的傅信刚过变声期,身体仿佛一夜之间就拔高了,五官也长开很多。不仅长的像他哥,连声音,身高都差不多,加上一样清隽明朗的穿衣风格——可以说只看侧脸和背影的话,真的不太好分清他们兄弟两个。
第一个发现这件事的人是孟娴。
见了面,她看他第一眼,就笑着说,傅信和哥哥长的太像了,都有些分不清谁是谁了。
在她身后,拎着生日蛋糕的傅岑这才把注意力放在弟弟的外貌上,然后温笑着附和了孟娴一声。
傅信一声不吭,转身回了哥哥给自己准备的客房。他站在卧室自带卫生间的洗手台前照了又照,还是觉得不像。
至少,没那么像。
这年夏天,傅信照例在云港过了一个暑假。盛夏最闷热的时候,他每天傍晚都会下楼去附近的体育馆打球,那个时间也是傅岑出门买菜的时间,傅信为了避嫌,不会单独和孟娴待在一个屋檐下。
他年纪小,但也知道孟娴是哥哥的心头肉。
只是那天下午,他来到体育馆后,才发现里面在维修,闭馆了。他只好拎着篮球又返回去。
一般这个时候,孟娴会习惯性地在客厅看电视,或是坐在阳台的吊椅上看书,那天却忙着开封她的青梅酒。傅信开门进去时,屋里静悄悄的。客厅桌上摆了一瓶喝得只剩个底儿的青梅酒,还有一个歪倒了的玻璃酒杯。
阳台偶有潮热的穿堂风吹进来,那杯子便骨碌碌地在桌子上滚动起来。
他在回房前看到了主卧里的孟娴。
房门大开着,孟娴双手撑着身后的窗台,头颅极尽后仰,露出白天鹅般纤长秀美的脖颈。
好像在吹风,也好像在透气,总之是醒酒的路数。
他应该后退,回自己的房间里去的,可是他迈不开步子,他视线无意识地胶着在那道曼妙身影上,眼神发直。
孟娴没发现他。
她身后的窗外绿意葱茏,蝉鸣热烈。
那窗台才到她腰际,她就那么慵懒地仰面撑起上半身。身上穿的是一件白色的蕾丝吊带长裙,左侧从膝盖处开了叉,当她膝盖微微弯曲时,修长白皙的腿便从裙侧露了出来。
十九岁的孟娴很喜欢梳鱼骨辫,那条蓬松柔软的发辫垂在一侧的胸前。她头发并不整齐,可能是被风吹的,可是那些微微凌乱的碎发,又有另一种说不出的美感。傍晚的阳光照在她身上,很热,那些碎发便被薄汗粘在白腻的脖颈、漂亮的锁骨处。
她喝醉了,他一眼就看出来。
孟娴并不是一直保持一个动作,偶尔也背过身去,或是趁着醉意迷离轻笑着转个圈,自顾自地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她手边那半扇薄纱窗帘被风吹的扬起来,时而裹住孟娴半个身子,时而轻飘飘地将她整个覆盖住。
很美,是一种无法形容的,若隐若现的欲。
万籁俱寂,他只听到自己震耳欲聋的心跳声,扑通——,扑通——
后来孟娴还是看到他了,但站的远,又隔着一层纱帘,她把他当成傅岑了。
“站在门口干什么,过来啊。”她轻笑着说,都不知道喝醉了的自己比水还柔媚,竟然冲一个血气方刚、情窦未开的少年招了招手。
傅信胸口鼓胀,但他鬼事神差般一步步走了过去。孟娴撩开窗帘朝他走过来,青梅酒的香味儿也被风带进他的鼻腔,下一秒,傅信猛地瞪大了双眼——孟娴轻轻地吻了他一下,蜻蜓点水一般。
“辛苦了,我睡一会儿,晚饭再叫我。”她语气熟稔依赖的说,就像平时对傅岑时那样。
说完,她转身就躺到床上去了,只留下傅信呆滞在原地。良久,他慢慢抬起一只手,指腹落在唇上,脸烫的像是要烧起来。
那是他的初吻。
孟娴醒来以后,就把这件事忘的一干二净了。傅信很讨厌这种明明两个人都参与了,最后却成了他一个人的秘密的感觉。
更何况他还要把这个秘密烂在肚子里。
那年苦夏,他还处于青春期,有着仿佛永远也用不完的精力,即使狠命地打球把自己搞到筋疲力尽,可到了晚上躺到床上,他还是会想着那个吻硬起来。
每天早上睡醒,下腹就好像聚着一团火,两腿之间也意料之中地撑起了一大包。
他不知道自己对孟娴到底怀有怎样的心情,但他知道自己对她来说只是男朋友的弟弟,仅此而已。
他不想只做孟娴的弟弟,以至于后来好一阵子,他都故意不叫孟娴“姐姐”。
可很多事情不是他不想就可以改变的。
他才十几岁,和自己的亲哥哥抢人,他没想过——而且他也没有胜算,孟娴和傅岑很相爱。
孟娴应该没有很喜欢傅岑吧,不然她当初怎么认错他呢——偶尔,傅信也会有这种莫名其妙的恶念涌出来。
那时候的他还不知道这种情绪叫嫉妒,感情方面他开蒙晚,即便有了不该有的感情,他也有更深重的理智来压制这些感情。
可他不知道,年少时的那些妄念早已如同野藤般疯长,蓬勃潮湿的在他心底阴暗一处深深扎根,至今也未能彻底拔除。
他和孟娴之间,隔着伦理,隔着他仅剩的亲情,隔着天堑。
再后来,十七八岁的时候他又见孟娴一次,她已经结婚了,嫁的男人和他们根本不是一个世界的。他哥还以为他不知道,以为自己瞒的很好——怎么可能不知道呢,他一直有在偷偷关注她。
可是爱她这条路很难走,傅岑就是血淋淋的前车之鉴。傅信不想让自己变得那么不堪,更何况他和孟娴之间的距离早就拉的更远了。不出意外,他这辈子都没机会把自己的感情宣之于口了。
他强迫自己死了这条心。
当初回到江州,他百般阻挠傅岑。甚至调大电视音量故意让傅岑听见那些新闻,提醒傅岑孟娴是白霍的妻子,是有夫之妇的时候,连他自己都分不清,他到底是为了让哥哥清醒,还是借这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发泄自己多年来的嫉妒;或者说,他到底是在提醒傅岑,还是在提醒他自己。
“明明悲剧可以避免,为什么一定要一意孤行,被所谓的感情控制,一错再错。”
“注定不能在一起的人,那从一开始就不要去碰好了。”
如果明知两个人之间隔着万水千山,那就不能想,不要想。这样自然就可以避免一切痛苦了。
这是他的看法,也是他的决定。
说来可笑,他自己懦弱,不敢直面内心卑劣的感情,反倒去为难勇敢追爱的人。
十几岁的时候情窦初开的喜欢,被他亲手扼杀在了摇篮里。
而今,因为孟娴重新变成孑然一身,死灰复又重燃。
准确来说,是这件事的发生对象是孟娴的时候。
孟娴十九岁那年,傅信即将迎来自己十五岁生日的前夕,他从外地赶回云港,想和哥哥一起过这个生日。傅信和父母都没什么太深厚的感情,也就傅岑带给过他亲情的温暖。
那时候的傅信刚过变声期,身体仿佛一夜之间就拔高了,五官也长开很多。不仅长的像他哥,连声音,身高都差不多,加上一样清隽明朗的穿衣风格——可以说只看侧脸和背影的话,真的不太好分清他们兄弟两个。
第一个发现这件事的人是孟娴。
见了面,她看他第一眼,就笑着说,傅信和哥哥长的太像了,都有些分不清谁是谁了。
在她身后,拎着生日蛋糕的傅岑这才把注意力放在弟弟的外貌上,然后温笑着附和了孟娴一声。
傅信一声不吭,转身回了哥哥给自己准备的客房。他站在卧室自带卫生间的洗手台前照了又照,还是觉得不像。
至少,没那么像。
这年夏天,傅信照例在云港过了一个暑假。盛夏最闷热的时候,他每天傍晚都会下楼去附近的体育馆打球,那个时间也是傅岑出门买菜的时间,傅信为了避嫌,不会单独和孟娴待在一个屋檐下。
他年纪小,但也知道孟娴是哥哥的心头肉。
只是那天下午,他来到体育馆后,才发现里面在维修,闭馆了。他只好拎着篮球又返回去。
一般这个时候,孟娴会习惯性地在客厅看电视,或是坐在阳台的吊椅上看书,那天却忙着开封她的青梅酒。傅信开门进去时,屋里静悄悄的。客厅桌上摆了一瓶喝得只剩个底儿的青梅酒,还有一个歪倒了的玻璃酒杯。
阳台偶有潮热的穿堂风吹进来,那杯子便骨碌碌地在桌子上滚动起来。
他在回房前看到了主卧里的孟娴。
房门大开着,孟娴双手撑着身后的窗台,头颅极尽后仰,露出白天鹅般纤长秀美的脖颈。
好像在吹风,也好像在透气,总之是醒酒的路数。
他应该后退,回自己的房间里去的,可是他迈不开步子,他视线无意识地胶着在那道曼妙身影上,眼神发直。
孟娴没发现他。
她身后的窗外绿意葱茏,蝉鸣热烈。
那窗台才到她腰际,她就那么慵懒地仰面撑起上半身。身上穿的是一件白色的蕾丝吊带长裙,左侧从膝盖处开了叉,当她膝盖微微弯曲时,修长白皙的腿便从裙侧露了出来。
十九岁的孟娴很喜欢梳鱼骨辫,那条蓬松柔软的发辫垂在一侧的胸前。她头发并不整齐,可能是被风吹的,可是那些微微凌乱的碎发,又有另一种说不出的美感。傍晚的阳光照在她身上,很热,那些碎发便被薄汗粘在白腻的脖颈、漂亮的锁骨处。
她喝醉了,他一眼就看出来。
孟娴并不是一直保持一个动作,偶尔也背过身去,或是趁着醉意迷离轻笑着转个圈,自顾自地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她手边那半扇薄纱窗帘被风吹的扬起来,时而裹住孟娴半个身子,时而轻飘飘地将她整个覆盖住。
很美,是一种无法形容的,若隐若现的欲。
万籁俱寂,他只听到自己震耳欲聋的心跳声,扑通——,扑通——
后来孟娴还是看到他了,但站的远,又隔着一层纱帘,她把他当成傅岑了。
“站在门口干什么,过来啊。”她轻笑着说,都不知道喝醉了的自己比水还柔媚,竟然冲一个血气方刚、情窦未开的少年招了招手。
傅信胸口鼓胀,但他鬼事神差般一步步走了过去。孟娴撩开窗帘朝他走过来,青梅酒的香味儿也被风带进他的鼻腔,下一秒,傅信猛地瞪大了双眼——孟娴轻轻地吻了他一下,蜻蜓点水一般。
“辛苦了,我睡一会儿,晚饭再叫我。”她语气熟稔依赖的说,就像平时对傅岑时那样。
说完,她转身就躺到床上去了,只留下傅信呆滞在原地。良久,他慢慢抬起一只手,指腹落在唇上,脸烫的像是要烧起来。
那是他的初吻。
孟娴醒来以后,就把这件事忘的一干二净了。傅信很讨厌这种明明两个人都参与了,最后却成了他一个人的秘密的感觉。
更何况他还要把这个秘密烂在肚子里。
那年苦夏,他还处于青春期,有着仿佛永远也用不完的精力,即使狠命地打球把自己搞到筋疲力尽,可到了晚上躺到床上,他还是会想着那个吻硬起来。
每天早上睡醒,下腹就好像聚着一团火,两腿之间也意料之中地撑起了一大包。
他不知道自己对孟娴到底怀有怎样的心情,但他知道自己对她来说只是男朋友的弟弟,仅此而已。
他不想只做孟娴的弟弟,以至于后来好一阵子,他都故意不叫孟娴“姐姐”。
可很多事情不是他不想就可以改变的。
他才十几岁,和自己的亲哥哥抢人,他没想过——而且他也没有胜算,孟娴和傅岑很相爱。
孟娴应该没有很喜欢傅岑吧,不然她当初怎么认错他呢——偶尔,傅信也会有这种莫名其妙的恶念涌出来。
那时候的他还不知道这种情绪叫嫉妒,感情方面他开蒙晚,即便有了不该有的感情,他也有更深重的理智来压制这些感情。
可他不知道,年少时的那些妄念早已如同野藤般疯长,蓬勃潮湿的在他心底阴暗一处深深扎根,至今也未能彻底拔除。
他和孟娴之间,隔着伦理,隔着他仅剩的亲情,隔着天堑。
再后来,十七八岁的时候他又见孟娴一次,她已经结婚了,嫁的男人和他们根本不是一个世界的。他哥还以为他不知道,以为自己瞒的很好——怎么可能不知道呢,他一直有在偷偷关注她。
可是爱她这条路很难走,傅岑就是血淋淋的前车之鉴。傅信不想让自己变得那么不堪,更何况他和孟娴之间的距离早就拉的更远了。不出意外,他这辈子都没机会把自己的感情宣之于口了。
他强迫自己死了这条心。
当初回到江州,他百般阻挠傅岑。甚至调大电视音量故意让傅岑听见那些新闻,提醒傅岑孟娴是白霍的妻子,是有夫之妇的时候,连他自己都分不清,他到底是为了让哥哥清醒,还是借这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发泄自己多年来的嫉妒;或者说,他到底是在提醒傅岑,还是在提醒他自己。
“明明悲剧可以避免,为什么一定要一意孤行,被所谓的感情控制,一错再错。”
“注定不能在一起的人,那从一开始就不要去碰好了。”
如果明知两个人之间隔着万水千山,那就不能想,不要想。这样自然就可以避免一切痛苦了。
这是他的看法,也是他的决定。
说来可笑,他自己懦弱,不敢直面内心卑劣的感情,反倒去为难勇敢追爱的人。
十几岁的时候情窦初开的喜欢,被他亲手扼杀在了摇篮里。
而今,因为孟娴重新变成孑然一身,死灰复又重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