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鸡好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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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开始在魏弃之手下做事时他还不是昭国的大将军,我更没当上将军,只是个小小的百夫长。有一次突袭,我冲锋冲得猛,杀敌杀得多,被他赏识了,他把我调过去做他亲兵。我起初还挺高兴,因为升勋了,回乡光荣,想着肯定能讨到一个媳妇。结果后来发现这怎么不对劲啊,当初和我一起过来的那批都回乡去了,我还留在这儿给魏弃之当下手。
  他们那些读书人有一大套道理形容这种事,什么知遇之恩,什么士为知己者死,嗐,我没读过书,如果不是魏弃之逼我识字我本来也不识字,所以我那时候还不知道这些大道理。我知道的是魏弃之待我是挺好的,虽然到不了让我为他去死的程度,但我也想回报他。
  所以我就想,晚点回乡就晚点回,魏弃之手下缺人,老子就给他多当几年手下,等他不缺人的时候就走。可魏弃之这个人啊,说实话,真的不是让我尊敬喜欢的那种类型。我和他接触深了才发觉他这人很阴。一开始他告诉我,他家世鄙陋,势力单薄,手下一个能用的人都没有,他需要我。后来我才发现,他家族鄙陋势力单薄个屁,他家是高门世家,只是他爹讨厌他不待见他他被族人轻侮罢了。好吧,小小年纪受过很多苦,这么长大,也挺可怜。一开始我确实还可怜他。我现在真想回到过去抽自己几个大嘴巴子——你丫脑子有什么毛病去可怜魏弃之?
  魏弃之不需要我可怜,他哪都好——读书好多,脑子好使,长得好看,武艺好强。而且城府好深。我一开始虽然看出他阴,还是被他耍得一愣一愣,以为他遭遇了多少不公,要一雪前耻什么什么。结果后来才发现,哪跟哪。可是等我醒悟过来时也晚了,已经上了贼船。
  谋权这些事,说复杂也复杂,说简单也简单。复杂是他们那些来来回回做的事啊都弯弯绕绕不真刀实枪,要想完全清清楚楚搞明白哎哟稍微想想我的脑壳就开始疼。简单是,嗐,就是来回报复嘛。
  你打我我打你你叫你朋友一起打我我叫你敌人一起打你打啊打啊打啊……一边和这边党争一边还得忙着和敌国打仗,我有时很佩服魏弃之的精力。总之,就这样我在魏弃之手下干了十年,当了他十年心腹,看他从校尉当上大将军,我也从百夫长当上将军。
  现在他已经赢了所有,没人敢再来报复,再来打他。他是整个昭国最有权势的人。
  他们那帮朝廷的人也好,魏弃之手下的其他人也好,都羡慕我,觉得我选对了路,跟对了人,而且跟得最早,最久。我的出身是真的鄙陋,我是无父无母的孤儿,要不是魏弃之的赏识,我就算勇猛善战,也就是当几年兵就回乡种田去,哪能当上将军,哪能每年有资格跟他去皇宫参加皇帝开的宴会!我命好啊,命好啊!
  呸。这帮趋炎附势的东西。
  魏弃之待我一向好,但他不是个好人。我跟他最久,所以我知道,他不是好人。
  特别好的人遇到魏弃之这种长官,那一定得刚正不阿地收集证据,大义灭亲,把他做的腌臜事都大白于天下。我也不是那等人物。而且反正他们这些高官厚禄的也没什么好人,狗咬狗死几个都不亏。我要是对付了魏弃之,就是帮另一波也不是好人的人得势。我干嘛啊?
  所以我对自己说:魏弃之那些狗逼事,我不听不想不参与不就行了。
  而魏弃之这么多年以来,也确实没逼我参与过任何事。构陷也好,暗杀也好,权色交易也好,全都没有让我经手过。可能他也知道,不能给我办,给我办我就能给他办砸。
  不过现在我知道了,我果然还是不能忍受他。我就该趁早下这条贼船,早点荣归故里,分一块地,娶一个媳妇,老婆孩子热炕头——这样我起码不会落成现在这副下场。
  *
  我背叛了魏弃之,这事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不大,是因为我不是为了什么人的收买出卖他。不小,是因为我偷偷放跑的那个人他很看重。
  半年前,我们破了辰国的皇城。不过我们攻进去时,皇宫里那些显赫的皇亲国戚已经从密道逃走了。我们只抓到一个年轻的女的。
  是个还没出嫁的姑娘,看着才刚及笄,长得普普通通,没什么特点,再让我认我可能都认不出来。我只记得那双眼睛,很亮,总是很愤怒地瞪着我们。
  不管是魏弃之利诱她的时候,还是威逼她的时候。
  因为她从来也不屈服,从来也不胆怯,所以魏弃之对付她的手段越来越残忍。就算我不负责这事,我也经常能听见她的惨叫声。
  我问魏弃之:我们一群大男人,有什么必要的理由,得去欺负那么一个娇滴滴的小姑娘?大将军回答我:她手上有他要的东西。
  他就说了这一句,好像这是什么非常重要,非常充分的理由,就这一句话,我就该理解他了。
  我不理解。我放跑了那姑娘。其实我本来觉得这多大点事啊,反正他不也一直没问出来吗?我当时之所以也跑了,只是因为我觉得我受够在魏弃之这种人手底下干事的感觉了,我就趁这个机会和他说再见好了。
  但是那姑娘手里的东西大概他真的特别想要。他立刻通缉了那个姑娘,也通缉了我。要犯,全国通缉,最高一等,赏金是黄金。
  我一开始本来以为,他只是在气头上,过一段时间,想想我这么多年和他征战沙场,出生入死,功劳不多,苦劳总有吧?我看不惯他所作所为,他不是一直也知道吗?对我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江湖不再见,不好吗?
  心胸狭窄的辅国大将军大概觉得不好。我成了要犯,没法去任何地方帮工或者种地,只好拿灰把脸抹了,去要饭。
  其实我也算是要饭长大的。我爹娘早早就死了,也没什么亲戚什么宗族,我就住在我家漏雨的破茅屋里,平时乡里乡亲看我可怜,东家给我一口饭,西家给我一口汤,我也去帮他们做点杂活琐事,就这么长起来了。
  小孩,没父母,要饭要起来多容易。我现在看起来那么年轻力壮,装虚弱都装得不大像,管人家要饭人家都很轻蔑地看着我,要么一脚把我踹走,要么扔出一点馊饭——“嗟!来食!”
  还是和我一起要饭的一个小子——我也不知道他叫什么,我叫他小子,他叫我大哥——他心眼好,经常把他乞到的东西分给我,我才终于没被饿死。
  *
  我就这么硬生生要了半年饭。
  然后,那天,就是那让我鬼迷心窍的那天,那小子不知道从哪偷来了半只烧鸡,喜气洋洋地分给我一根鸡腿吃。
  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我当时吃着久违的鸡腿,那么香,那么好吃。我想起我之前大块吃肉,大碗喝酒的日子,再看看手里的鸡骨头,直接哭了出来。小子就问我:大哥,你咋了?
  我说:小子你知道吗,大哥我以前也阔过啊,这样的烧鸡,要多少就有多少。小子于是说:早看出来了大哥。接着他又说:那大哥怎么变成今天这样了?
  我本来是不愿意和人提我的事,害怕被人绑到衙门里领赏。但是当时吃鸡腿吃得太伤心,心里难受。
  我说:大哥做错了事,被大哥的长官赶走了。
  小子就跟我说:啥错事?严重吗?去道个歉不行吗?
  *
  人家圣贤书里说,大丈夫应该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
  我现在知道了,我不是大丈夫,我真他娘的怂。
  我跑回来找魏弃之了。因为他娘的鸡腿。我当时真是鬼迷心窍,也忘了我在魏弃之手底下多么难受,多看不惯他,也忘了他心胸狭窄通缉了我大半年,怎么会轻易原谅我。我就只想着鸡腿!
  *
  自豪地说,我武功不差。所以我想见魏弃之的时候,我很轻易就能绕过守卫去见他。我站在他面前时他一点都不惊讶。
  虽然我心里一直魏弃之魏弃之叫他,但其实我已经很久不拿名字叫他了。自从我跟着他地位见涨后,魏弃之就让我恶补了许多他们达官显贵的繁文缛礼。比如什么名不是用来叫的,字才是用来叫的。以前拿大名叫他,看我没读过书什么也不懂就算了,以后得叫他的字。
  但是后来,其实字也是不能叫的。朋友间才叫字,我是他的下属。
  “大将军。”我说。他一直在看他的公文,根本不抬头看我。这叫我不知道怎么回事就紧张起来。我斟酌着言辞。我想说我来向您负荆请罪,又觉得那我是不是应该言行合一一下,把上衣脱了,接着想起我也没带荆条,脱了上衣也没荆可负。
  我看见他提笔,在一个什么地方重重地划了一笔。我觉得那好像是在催我似的,我就非常直白地说了:“我来向您请罪,求您原谅我,让我回来吧。”
  魏弃之放下笔,抬起头。他总是一副温文尔雅的模样。很久以前我刚开始读书,书里经常提到的一个词就是君子,那时候我还对魏弃之抱有幻想,觉得书里的君子活脱脱就是魏弃之的模样。
  “烧鸡好吃吗?”魏弃之问我。
  我觉得我像被雷劈了一样,张口结舌看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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