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天灾之后 第2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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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孩居高临下恶趣味地拉长尾调。
  超过了……会怎么样?
  超过了就真的死了?
  还是更可怕的灵魂会遭到毁灭?!
  所有人心中立刻敲响了警钟,哪怕记不清自己到底死了多少次的人都开始拼命回忆自己的死亡次数,这可是真正要命的事情!
  而放出这一概念的雁归摊开手,恶劣道:
  “超过了……就失去穿越的资格啦!”
  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放心啦放心啦,你们世界人类数量实在太少了,所以无意义的消耗都是不行的,就只是失去了成为救世主的资格而已。不过,原本你们现在获得的特殊能力是能够带回那个世界的,如果失去了资格,也就失去了能力,你们知道拥有地脉能力代表了什么吧?”
  较为年轻的男人一手捂住腹部还在流血的伤口,慢慢扯过地上尸体身上的碎布将伤口缠上,也不在意会不会感染什么的。这是他试图挑战一只怪物留下的伤痕,也是勋章。
  他一屁股坐在堆里的尸山上,大大咧咧极为淡定,不像个正常人,眉眼间都是血腥与煞气,显得与他人格外不同,他轻哼一声:
  “性格真恶劣,早晚砍这小鬼一刀!”
  可惜他现在手里没刀,也没枪,更没烟。
  谁不知道这些或强大或特殊的地脉能力带回原本那个普通平常的世界里,就代表天生站在了人类顶端呢,如果世界真能被拯救,那他们就会是真正的救世主与英雄,会成为下一个时代无可替代的精神支柱与……领袖。
  一步登天也不过如此。
  如果失去了资格,就是由天骄跌落尘埃。
  如果失去穿越资格就封印灵魂中的地脉能力,这是雁归与天道商量好了的。如果不这样做出限制,怕是这群人里大多数人都会一去不返,人的本性带着贪婪与懒惰,能力都拿到手了那还努力个什么劲,还不如待在安全的地方过过好日子,反正天塌了有高个子顶嘛。
  这种人性的堕落必须牢牢限制住。
  “言归正传,你们应该也知道好歹了吧。”
  雁归神情恹恹,只有她一个人坐在高台上讲解,就像站在讲台上被人一直盯着还得讲那些干巴巴的课程一样无聊且尴尬。
  还是早点结束吧。
  然后趁无归城的执政官位置空悬,将这座城市占领了,不是说天命之子都会有一个执政的城市嘛,她就选这个了,还有更重要的,她得将姜琳的尸体下葬,就埋在雁禾旁边。
  雁归感到疲倦地叹了口气,她召来一只天灾,当着所有人的面控制界脉之花将其一把捏死,昭显了一番绝对武力之后,她解说到:
  “看见这枚地脉之种了吗?你们的世界即将毁灭的原因是因为地脉枯竭,所以植物都枯萎死去了,你们需要击杀天灾,然后将这个地脉之种带回另一个世界栽种,重新填充新的地脉……前期暂时就这一个强制任务。”
  “而地脉之种也有其他的用法——你们的特殊能力来源于地脉之灵,也就是这些看起来挺可怕的,名为天灾的怪物。在它们与你们的灵魂融合以后,就会在你们的灵魂中留下一颗种子,地脉之种里的能量能够催化种子使它生根发芽,能力也就会变得更加强大。”
  “最后就是,你们的复活次数是可以增加的,一枚地脉之种在我这里能换取一次重生机会,童叟无欺,前期我会将我的界脉之花扎根在这片黑山里面,你们可以先清理这里困住的天灾,等到变强一些了再去其他地方。”
  “好了,讲解完毕!”
  雁归拍了拍手,开始收拢界脉之花,现在她也不担心这群人会逃跑了,至少掌握了复活功能的她是不可或缺的,虽然真正干活的是天道,她手里也还掌握着下一阶段的拯救世界计划,只要不是傻子就不会想得罪她的。
  “接下来你们可以提问题,嗯……就三个。”
  “你说我们得将地脉之种带回我们的世界栽种,那该怎么带回去……我们还能穿越回去吗?”有人问出这个最关键的问题,他们还能不能回去?怎么回去?那据说栽种过后就能拯救世界的地脉之种又该怎么带回去?
  “很简单,想要回去的话,只要心里有强烈的回归欲望,并且身处安全的界域就能这边身体沉睡,那边身体醒来,而回归的时候将地脉之种拿在手里就能一同带回去了。对了,要注意一点,两边的身体都要保持良好的作息习惯,正好两边时息颠倒,没冲突。”
  雁归语速加快,天都要黑了,她很累。
  也不想一直狼狈不堪地被所有人注视。
  “下一个。”
  “你是谁?”
  坐在尸山上的男人问得懒懒散散,这一千多人里总有几个特立独行,除了最显眼的那只庞大得像一台大卡车的大橘猫之外,他也是其中一个,连气质都特立独行,他抛了抛手中的地脉之种,都说了,这是他的勋章啊。
  这一行为还是挺有威慑力的,身上还带着伤的男人一看就是个人狠话不多的狼人,让一些因为他瞎问问题从而想要教训他一番的人瞬间又缩了回去,得了,都惹不起。
  “我嘛……我说过,我们是同胞啊。”
  雁归不打算和他们解释清楚自己的来历与经历,他们只需要畏惧她、服从她就够了,暴露自己的过去只会让人生出轻视。
  人们只会畏惧【未知】。
  现在的她与过去的龟龟截然不同了。
  哪怕连一天都还没过去,哪怕昨天……
  她都还只是那个累赘一样的龟龟。
  “我不想说具体的,同胞们——你们只需要知道,我与天道关系匪浅,并且我同样是来自那个世界,并想要拯救那个世界……就够了。”
  “吾名——雁归!”
  她没想到,只是这样一句故作神秘的话语会让某一个人误会,误会她和其他人一样,都是占据了他人尸体的怪物,这个世界的人大概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吧,有些专业名词对小城的少年来说,是从未接触过的领域……
  他只会觉得毛骨悚然……与愤怒。
  愤怒着自己的父母自己的亲朋好友自己喜欢的女孩子被一群邪恶的尸鬼占据了身体,直到从尸体里翻出来浑身弥漫着黑雾的少年提着右臂化作的刀刃朝雁归当头劈来之时,她才恍惚得知了自己这个认识了十二年的青梅竹马竟幸运地在这片祭祀场中活了下来。
  他是雁归亲近之人中,唯一活下来的人。
  而且,他的右臂……
  他融合了天灾,获得了地脉能力。
  只是少年的刀刃,最终朝向了她。
  第26章 天命有归
  麻雀死了, 驴蛋死了。
  她的妈妈姜琳也死了。
  只有狗蛋活下来了,只有他。
  但从他将刀刃朝向王座上神情震惊无比的女孩之时,怀疑的种子就此埋下, 如果与上一次一样,在最后一刻他收了手, 刀刃颤抖得很厉害的少年低沉着声音表情痛苦犹疑不定, 他心怀最后一线希望凝视着女孩,仅问到:
  “我是谁?”
  被刀架在脖子上的女孩却如释重负。
  女孩向他伸手,松了口气,唤他:
  “……狗蛋?”
  他没有劈下那一剑, 所以皆大欢喜。
  但这一次不同。
  搅局者正在角落里虎视眈眈呢!
  少年右臂化成的长剑很锋利, 踉踉跄跄却顺利劈斩开两根拦在前方的界脉之花藤蔓,对于一个新生的天灾之子来说,这是几乎不可能做到的伟业,刚诞生就能伤到黑潮什么的, 就连做梦都不会梦见这么夸张的事情吧。
  但他就是做到了——
  他藏身的尸堆离王座很近, 这也是命运的巧合,少年的体质挺好, 飞速跃进到了王座上那名怀中仍拥抱着女人尸体的女孩跟前,在瞧见那具尸体的时候,他心中升起些许疑虑。
  因为只有龟龟本人, 才会如此在乎姜琳婶婶的尸体吧。但冷酷且恶劣的女孩又确实与他心目中温柔乖巧的龟龟半点不像。
  她有没有可能……还是龟龟?
  这样的念头一旦升起, 就无法扑灭。
  但在他真正做下抉择之前, 界脉之花的藤蔓编织成网抵挡在女孩身前, 在两人之间划开清晰的阻隔, 在他的剑刃纹上斑驳裂痕, 就如他与龟龟就此刻下的, 无法挽回的裂痕。
  他的剑锋利无比,但也无比脆弱。
  这是一柄一往无前的剑。
  将所有的地脉能力都加满【斩断】的技能点,所以能斩断界脉之花,但也由于没有半点分给其他方面,所以他的身体依然如初,他的剑也依旧脆弱易折,就像打磨锋利的钻石。
  但一道身影挡在女孩面前。
  突然出现的男孩看起来年龄与雁归差不多大,他微微踮起脚抬高手臂,与当头劈下的长剑来了个硬碰硬,最终结果就是他的手臂毫发无损,而少年手臂化作的长剑瞬间碎裂成如同星屑的碎片,飘飘洒洒随着风落下。
  从雁归这个角度只能看见男孩身上穿着如同异域的灰青色服饰,一头长发编织成辫子落在身后垂在腰间,而那个位置有一根看起来非常显眼如同火焰在燃烧的纤长羽毛挂饰。
  他的身姿没有丝毫晃动。
  而狗蛋狼狈地摔了下去。
  陌生的男孩脚步往前一步,微微抬起手对准坠落之人,却又像忽然想起了什么,可不能让时月小姐对他的第一映像是嗜杀之人呀,这样想着的他有些遗憾地推迟自己本准备就此抹杀这柄现在还挺脆弱的剑的手与想法。
  他转过头,扬起学了许久的无害笑容:
  “没事吧,这位……天命之子小姐?”
  他没有想到的是——
  或许是锚点与原点相遇产生了化学反应。
  在看见他看似无害温和的脸那一瞬间,雁归心中晃过的情绪并不是动容也不是他索求的感激,而是深深刻在灵魂上的忌惮,同时如同幻灯片的画面从她视网膜上一闪而过:
  那是与男孩白净温和的脸极为相似,怎么看都是同一个人的男人。在长夜火光与人类惨叫声的衬托下男人笑得肆意,他的双眼都因过于兴奋的情绪闪闪发亮,显得疯狂而病态。
  男人身边堆积着动弹不得的人类,还有大片烧焦发糊的人形焦尸,背景则是无归城的城墙与无星无月的深夜,面对席卷而来的漆黑火焰,他张开双臂不躲不避,如同拥抱!
  熊熊燃烧的火焰没能灼烧他半根发丝,他一步一步踩着火焰,闲庭阔步接近不知为何脱离了界脉之花,正陷入虚弱状态的少女。
  他的手往前随意一挥,同样漆黑的火焰便瞬间席卷了少女的身形,看着这位无冕的女皇凄惨的模样,他不由笑得更开心了。
  “怎么样?时月小姐,还是我赢了!”
  “你想不到吧,时月小姐——我会背叛天命之子的阵营,还有裴珠的倒戈也是一个大大的惊喜对吧!毕竟我们都是【十日】啊!”
  他面上微妙的笑容缓缓收敛,蹲下身,伸手拍了拍少女燃着黑焰的头顶,连带拂下一层烧焦的黑灰,不再刻意保持微笑的他双瞳漆黑狂乱得比无归城的夜晚都还要疯癫,他的手最终停在少女的头顶上,微微用力捏紧。
  谁都知道他接下来要做什么。
  “记住我吧,时月小姐,是我杀的你哦。”
  “记住我这个,【十日】的第八日——”
  ……这男人就是个纯粹的疯子。
  或者说,愉悦犯。
  这就让现在回过神来的雁归颇感微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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