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节
然,很傻很天真的少年不知外面世界的险恶,被骗光所有盘缠后,又被当做偷渡人口被打了一顿,弱质纤纤的少年险些殒命,幸得一侠客路见不平挽回了他的小命。
听完了少年的凄惨身世与遭遇后,侠客告诉梦溪少年,出国需有官方的通关文牒,否则会被当做非法偷渡人口捕获。
少年万般绝望之际,大侠给他指了一条明路。
此地往南千里外,有个回春谷,神医会聚,设有内科、外科、妇科、产科、儿科、皮肤科、精神病科、易容科等等。
梦溪少年大喜,告别侠客,踏上了征途。
林公子讲到这里,千岁忧听得眼皮子打架,天玑则早已枕我腿上睡着了,出于礼貌,我继续聆听。
之后,林公子又讲了路上遭遇食人族、野人族、啃老族的一系列惊心动魄历险记。
我一个午觉醒来,四周已睡倒一片,连神捕都没撑住。
林公子刚结束月光族的历险,发现众人皆睡我独醒,愈发以我为知音,“小慕,如果你落到醋溜族手里会怎么办?”
“唔……”我作思索状,什么时候讲的醋溜族?
林公子见我如此认真思索,倍加感慨:“是吧,很可怕吧?”感慨完后便要开始讲蚁族。
“那个,回春谷的易容科为什么不属于骨科和皮肤科?”大徒弟曾吩咐我,一天最多睡一次午觉就好,睡多了容易老年痴呆。我只好引导林公子跳过各种族,直奔回春谷。
林公子脱离了各种可怕的族,进入到他的专业领域,遂精神一振,给我讲解医学术语,“是这样的,骨科是各大医馆最常见的科室之一,主要研究骨骼肌肉系统的解剖、生理与病理,运用药物、手术及物理方法保持和发展这一系统的正常形态与功能。骨科学又称矫形外科学,是医学的一个专业或学科,专门研究骨骼肌肉系统的解剖、生理与病理,运用药物、手术及物理方法保持和发展这一系统的正常形态与功能,以及治疗这一系统的伤病……”
人世间的痛苦莫过于你不想再睡午觉而不得不再睡一次。
不行,不能睡,千岁忧说过我很白痴,难道这是真的?
想了想,我开始小声念:“一条虫,两条虫,小虫喜欢钻洞洞。三头猪,四头猪,肥猪赶路打呼噜。五匹马,六匹马,马儿一跑呱哒哒。七只鸡,八只鸡,公鸡打鸣喔喔啼。九朵花,十朵花,桃花树下是我家。”
一遍完,再来一遍……
二百五十遍后,林梦溪公子终于点题:“从此,我换了容颜,却让我遇到了此生中最大的孽障。她忽而温婉可人,忽而风情万种,于是我坠入爱河,连个水花都没溅起来就沉沦此生……”
林梦溪管那位姑娘叫清夜。清夜美丽非凡,同林梦溪渡过了一段男耕女织的幸福时光,互相海誓山盟你是风儿我是沙你是哈蜜我是瓜。然而,恩爱两不疑的誓词却抵不过一张真实的面皮。有一天,两人嬉闹,清夜一指捏开了林梦溪的画皮,才知美人皮下藏了不堪的真相。
清夜不发一言,林梦溪心肝俱碎,慌张中,怎么也补不好那张精美的易容,索性作罢。他问清夜:“如果,这就是我的真相,你还爱我么?”清夜语调悠悠:“爱呀。”说罢,拿起林梦溪的手臂,指甲划开他的肌肤,将一只蛊虫种入了他血液中。
清夜从不坦承自己的身世,但从她种种举止来看,应是苗疆姑娘。林梦溪知道,苗疆姑娘爱使蛊,尤其在爱上一个男子后,便在他身上种情蛊,这男子便不可以移情别恋,否则情蛊啃死你。
林梦溪不仅不畏惧,反而很高兴,这是清夜对他身份的认可?坠入情网的男子,所见都是人世间的美好和对爱人的完全信任依赖。
直到,半月后,林梦溪被拒之门外。
清夜不见他了。
为什么?林梦溪无法接受这个事实,挣开拦住他的侍女们,硬是闯入了房间,他所见的一幕摧毁了他对爱情的所有向往。
曾经的海誓山盟怎么敌得过如今的新欢?
清夜有了新的恋人,正同她的新恋人一起山无陵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爱情是林梦溪所有的信仰,这个信仰一旦被摧毁,他便开始等待报复的时机。
一个月后,身边多了一个跟他一样信仰被摧毁的可怜虫,正是步他后尘的清夜新恋人。这时候的清夜,当然又有了新的新恋人。半年后,前仆后继被始乱终弃的男子们越积越多,无一例外都是在被抛弃前种下蛊虫。这些蛊虫确实是情蛊,每月十五必须吃下解药才能安抚体内蛊虫,否则便会被蛊虫吞噬血脉而死。用意依旧,我可以抛弃你,你不可以离开我。
林梦溪才知道,他们,根本就不是她的恋人,而是她的男宠、玩物。
有性情刚烈的,不畏恐吓,毅然出走,不过很快,其尸身就会被发现,无一不是死相惨烈,蛊虫破体而出,导致血肉模糊。
男宠们的怨愤越积越大,终于在某个十五的月夜结了联盟一起攻入清夜房间,若不逼她取出他们体内蛊虫,只怕永无天日,谁愿意一辈子生活在一个恶魔的控制中。之所以选择十五月夜,是因为他们发现,只有这一夜,清夜才不会招人作陪,必是她自己也被蛊虫反噬。听说蛊虫的嗣主往往也会在自己身上下蛊,是为母蛊,而嗣主下给别人的蛊,是为子蛊。母蛊存,子蛊存,母蛊灭,子蛊灭。
众人带着对清夜爱恨交织的复杂情感,扑了上去。彼时的清夜,虚弱地靠在桌边喝酒,却在十几人近身时,鬼魅一般的消失了。众人惊惧,不妨她已到了他们身后,每个人都感觉到了她轻柔的手拂过他们后颈,温柔地叹息:“你们要背叛我么?”
灯火灭尽,只有窗外满月的光辉。背衬满月,清夜重又出现在了消失的地方,支着腮喝酒,月亮的光芒又把她照得如同一尊女神像。
林梦溪当时完全呆了,其他人也不比他好到哪去。
月正天时,众人蛊毒一起发作,那种生不如死的感觉,林公子现在讲来仍忍不住哆嗦。清夜将本次解药赐予了他们,竟也并未再为难。
经此折磨,众人替身体会到了蛊虫发作的可怕,多数人不愿再冒险离开或与清夜作难。少数有气节的也都被蛊虫折磨死了,想与清夜同归于尽的,都在离清夜七尺外惨死。林梦溪是个异数,甜言蜜语智取到第二个月的解药后,带着对清夜的爱与恨,离开了。虽然只够活一个多月,他也希望能寻欢作乐一场,再牡丹花下死。
于是便有了与芙蓉镇花魁沁芳的一场相识相恋,却没想到,沁芳也因自己而死。
讲完整个故事,林公子忽然神神叨叨:“小慕,你说她是不是依旧爱我,才对沁芳施以毒手?”
这种匪夷所思的情情爱爱我不甚了解,含糊地唔了一声。
没防,天玑在我膝头道:“她哪有说爱你。”
林公子也不知究竟是为什么而辩解:“当初,我问她,如果,这就是我的真相,你还爱我么?她回答,爱呀。”
天玑翻了个身,打了个哈欠,“其实,她说的是,哎呀,语气词。”
林公子张着嘴,呆在当地。
已经醒来的千岁忧也来补一刀:“我也觉得是语气词,哎呀。那时你易容掉了,她当然很惊叹,哎呀好高明的易容术。你问她是否还爱你,她觉得哎呀这个样子还指望我爱你么。”
林公子嘴巴再张大一号,整个人要崩溃掉了。
我跟天玑同时看向千岁忧。我训诫:“这个时候应该安慰人家,哎呀,就是说,哎呀这个时候不要说这么扫兴的问题。男人最怕的就是被娘子问你昨天爱我吗今天爱我吗明天还爱我吗,尤其是在少儿不宜的时候还要被问到,何其扫兴。”
千岁忧吃惊地看着我,“慕小微,你怎么不呆了,这种事情都知道?”
天玑唰唰望着我,“师父,什么是少儿不宜?”
“少儿不宜就是少儿不宜问。”我端正面色,将目光引向林公子。
见我们絮叨个没完,神捕对林公子的话也半信半疑,独自去勘查尸首,又嫌人手不够用,“来个人,跟我一起验尸!”
林公子双手捂脸:“我下不了手。”
千岁忧也捂脸:“太恶心了,不卫生。”
天玑爬下我膝头,我把她捞回来,“做什么去?”
头也不抬,“验尸。”
我把她按住,“不要乱学人说话。”
神捕一手指我,“册那!不要啰嗦,快来给大爷打下手,不然拿你归案!”
见周遭实在无人做志愿者,我只好挽袖子上。
☆、第18章 徒弟弄丢了
虽然我迫不得已做了验尸志愿者,但在神捕眼里,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仍未洗刷。神捕不同于一般捕快的地方就在于,不会轻易施舍自己的信任与人。所以,神捕既不信任我,也不完全相信林公子的这段凄美人间惨剧。表现就是,盯着我的目光不放松片刻警惕,“你究竟姓甚名谁哪里人士,此时若自首还来得及,只要你供出主谋或帮凶,六扇门可以对你网开一面。”
我老实回答:“在下姓沐,水旁一个木头的木,名微,微小的微。在下觉得在下不是凶手。”
“沐微微,若是欺骗司法,你可知是什么后果?”神捕十分严肃。
略微惊讶了一下神捕给我名字的断句,忙回答:“不知道。”
辨识了许久我面上的诚恳之态绝非作伪,神捕哼了一声:“如今的人一个个都是法盲!开始验尸吧!”
很快,就见姬无常从肚子上的口袋里掏出一个铁皮小箱子,搁到地上,再从耳朵里掏出一把做工精巧的钥匙,用钥匙打开小铁箱,就见箱内唰地弹出九层铁架,每层躺满了工具,各种造型的刀、长短不一的针、色泽各异的药丸、雪白的丝帕、大小不等的口袋、筷子、汗巾、琉璃小水杯……
我眼花缭乱之际,姬无常已取出一把银针分握五指之间,嗖的一下甩出去,无一落偏地分刺沁芳身体从头到脚主要几处穴位。
我好学不耻上问:“这样钉住就不用担心诈尸了吧?”
姬无常鄙夷地看我一眼,“银针试毒!看哪出银针色泽有变化就重点解剖,减少工作量,提高效率。”
我谦虚地受教了,但是,万一诈尸怎么办?见神捕忙着拔针查看颜色,我便将到嘴的疑问咽下去了。
所有银针□□后,只有头部那枚变了黑色。
姬无常得意地向我示范:“沐微微,这下知道了吧?”
我略不解:“可是,既然头部早就掉了,而且没有一点外伤,应该优先检查头部,不就可以早些发现?另外,大人你看,沁芳姑娘手上肌肤如玉,面部却黑得像块碳,不就说明有毒的话,毒素应在脑部,又因为脑袋掉得早,未能扩散到身体其他部位么。”
姬无常瞪了我许久,“知道妨碍六扇门神捕办案是什么罪么?我让你说这么多个句子了么?我是神捕还是你是神捕?再说谁知道她是本来就这么黑还是怎么的?办案光看色相而没有可靠的依据,逻辑推理不严谨被人指控怎么办?一看你这种皮相和为人就知道常年浸泡酒色导致肾虚肝火过旺,你这眼神脉脉注视本大爷是什么意思?”
出于礼貌,我没有打断神捕,直到他一通话说完,我才道:“大人,沁芳姑娘头部断裂处方才爬出了一只甲壳虫,有小徒的指甲盖大小,唔可能还要大些,肚子好像撑得很大,但行动很迅速的样子……”
“在什么地方?本大爷怎么没看到?”
我指过去,“在大人的手肘上,唔已经到了肩膀,在下琢磨它大概是想钻进大人的衣领。”
“册那!”神捕一蹦三尺高,手速极快地扯开上衣往自己身上抽打,终于让他抽下那只虫子,却落到我手上。
小虫停在我手上,不前进也不后退,完全没有在神捕身上的灵活和兴奋,忽然它原地转了一圈,就晕倒了。好生奇怪,我正想把它拨弄醒,好研究一二,天玑猛地窜过来,把我手上的虫子扫落在地,抬腿一脚踩死。
证据,就这么,被踩死了。
姬无常还来不及喊脚下留虫,又见躺在地上的沁芳忽地直立起来。
身后林公子、千岁忧一起尖叫:“诈诈诈尸——”
神捕愣了,“这是迷信……”
沁芳直愣愣地抬起了一只手,向我们伸来。此时第一要务当然是跑,神捕来不及收拾百宝箱,却舍不得丢下,一个慌神,掉落了一张丝帕,不幸的是,还一脚踩上了丝帕,丝质光滑,带着他滑行了几尺,将正捡回徒弟的我猛撞过来,猝不及防,我便带着天玑一起迎向了沁芳姑娘。
林公子、千岁忧:“嗷——”
电光火石之间,我一手抱着天玑,一手化指,点往沁芳丹田,聚气一灌,砰地一声,沁芳后飞坠地,我拔了发簪,注力发出,弦箭一般钉入沁芳手掌,直入地下。
危机解除后,神捕又甩了一把银针钉入。千岁忧跑过来检查我与天玑,“吓死老子了,怎么还带诈尸的?慕小微,你居然会收僵尸的道术?不需要加上临兵斗者皆阵列在前和急急如律令么?”
我想先整理一下散落的头发,瞅着发簪没法再用了,便向神捕的百宝箱里借了支筷子,权且一用。姬无常确认了一下沁芳不会再诈尸,开始对我表示疑惑:“沐微微,你方才施展的指法叫什么?”
我随口道:“桃花点穴手啊。”
神捕满腹狐疑:“怎么跟传说中蜀山掌门的无相指有些相似?”
“啊?”我看看自己手指,“无相指……”
神捕挥挥手,“罢了,天下指法一大抄,你一介凡人怎会本大爷偶像的无相指,哼,也就抄个皮毛,哪得本大爷偶像的神韵!不过,你怎知这花魁要诈尸?莫非,是你使的什么诡计?”
“啊?”我据实道,“沁芳姑娘死相凄惨,必是死不瞑目,民间传说,这样情况下往往会诈尸一下,所以在下如是猜测。不过,大人给她施了那么多银针,蓦地扎入凝固的穴位,再忽然又都抽走,如同你将一根筷子扎入一块烧饼再忽然抽掉筷子,你所施的力度便会带动烧饼竖起,不过这个力度和时机需把握好,并非每次都能带起烧饼,所以沁芳姑娘未必一定诈尸,但却具备了诈尸的条件,这样。”
众人被我绕了一圈似懂非懂。千岁忧斜我一眼,“好像有那么点道理,可又觉得哪里不太对。”
神捕哼了一声,“就算你说的有道理,可是花魁除了站起来,还能抬起手臂,这又是什么原理?难道烧饼被筷子带起来后还能把自己身子的某一块挪动,比如烧饼把自己对折一下?”
“啊?”我诧异万分,“大人你怎么能这么想,烧饼又不是人,怎么可以挪动自己的一部分?”
“册那!不是你拿烧饼举例的么?”
“唔,在下其实是想虚拟一下,免得说起来很可怕,既然你们不喜欢,那在下就直说吧。你们难道忘了方才被小徒踩死的那只蛊虫么?”
听完了少年的凄惨身世与遭遇后,侠客告诉梦溪少年,出国需有官方的通关文牒,否则会被当做非法偷渡人口捕获。
少年万般绝望之际,大侠给他指了一条明路。
此地往南千里外,有个回春谷,神医会聚,设有内科、外科、妇科、产科、儿科、皮肤科、精神病科、易容科等等。
梦溪少年大喜,告别侠客,踏上了征途。
林公子讲到这里,千岁忧听得眼皮子打架,天玑则早已枕我腿上睡着了,出于礼貌,我继续聆听。
之后,林公子又讲了路上遭遇食人族、野人族、啃老族的一系列惊心动魄历险记。
我一个午觉醒来,四周已睡倒一片,连神捕都没撑住。
林公子刚结束月光族的历险,发现众人皆睡我独醒,愈发以我为知音,“小慕,如果你落到醋溜族手里会怎么办?”
“唔……”我作思索状,什么时候讲的醋溜族?
林公子见我如此认真思索,倍加感慨:“是吧,很可怕吧?”感慨完后便要开始讲蚁族。
“那个,回春谷的易容科为什么不属于骨科和皮肤科?”大徒弟曾吩咐我,一天最多睡一次午觉就好,睡多了容易老年痴呆。我只好引导林公子跳过各种族,直奔回春谷。
林公子脱离了各种可怕的族,进入到他的专业领域,遂精神一振,给我讲解医学术语,“是这样的,骨科是各大医馆最常见的科室之一,主要研究骨骼肌肉系统的解剖、生理与病理,运用药物、手术及物理方法保持和发展这一系统的正常形态与功能。骨科学又称矫形外科学,是医学的一个专业或学科,专门研究骨骼肌肉系统的解剖、生理与病理,运用药物、手术及物理方法保持和发展这一系统的正常形态与功能,以及治疗这一系统的伤病……”
人世间的痛苦莫过于你不想再睡午觉而不得不再睡一次。
不行,不能睡,千岁忧说过我很白痴,难道这是真的?
想了想,我开始小声念:“一条虫,两条虫,小虫喜欢钻洞洞。三头猪,四头猪,肥猪赶路打呼噜。五匹马,六匹马,马儿一跑呱哒哒。七只鸡,八只鸡,公鸡打鸣喔喔啼。九朵花,十朵花,桃花树下是我家。”
一遍完,再来一遍……
二百五十遍后,林梦溪公子终于点题:“从此,我换了容颜,却让我遇到了此生中最大的孽障。她忽而温婉可人,忽而风情万种,于是我坠入爱河,连个水花都没溅起来就沉沦此生……”
林梦溪管那位姑娘叫清夜。清夜美丽非凡,同林梦溪渡过了一段男耕女织的幸福时光,互相海誓山盟你是风儿我是沙你是哈蜜我是瓜。然而,恩爱两不疑的誓词却抵不过一张真实的面皮。有一天,两人嬉闹,清夜一指捏开了林梦溪的画皮,才知美人皮下藏了不堪的真相。
清夜不发一言,林梦溪心肝俱碎,慌张中,怎么也补不好那张精美的易容,索性作罢。他问清夜:“如果,这就是我的真相,你还爱我么?”清夜语调悠悠:“爱呀。”说罢,拿起林梦溪的手臂,指甲划开他的肌肤,将一只蛊虫种入了他血液中。
清夜从不坦承自己的身世,但从她种种举止来看,应是苗疆姑娘。林梦溪知道,苗疆姑娘爱使蛊,尤其在爱上一个男子后,便在他身上种情蛊,这男子便不可以移情别恋,否则情蛊啃死你。
林梦溪不仅不畏惧,反而很高兴,这是清夜对他身份的认可?坠入情网的男子,所见都是人世间的美好和对爱人的完全信任依赖。
直到,半月后,林梦溪被拒之门外。
清夜不见他了。
为什么?林梦溪无法接受这个事实,挣开拦住他的侍女们,硬是闯入了房间,他所见的一幕摧毁了他对爱情的所有向往。
曾经的海誓山盟怎么敌得过如今的新欢?
清夜有了新的恋人,正同她的新恋人一起山无陵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爱情是林梦溪所有的信仰,这个信仰一旦被摧毁,他便开始等待报复的时机。
一个月后,身边多了一个跟他一样信仰被摧毁的可怜虫,正是步他后尘的清夜新恋人。这时候的清夜,当然又有了新的新恋人。半年后,前仆后继被始乱终弃的男子们越积越多,无一例外都是在被抛弃前种下蛊虫。这些蛊虫确实是情蛊,每月十五必须吃下解药才能安抚体内蛊虫,否则便会被蛊虫吞噬血脉而死。用意依旧,我可以抛弃你,你不可以离开我。
林梦溪才知道,他们,根本就不是她的恋人,而是她的男宠、玩物。
有性情刚烈的,不畏恐吓,毅然出走,不过很快,其尸身就会被发现,无一不是死相惨烈,蛊虫破体而出,导致血肉模糊。
男宠们的怨愤越积越大,终于在某个十五的月夜结了联盟一起攻入清夜房间,若不逼她取出他们体内蛊虫,只怕永无天日,谁愿意一辈子生活在一个恶魔的控制中。之所以选择十五月夜,是因为他们发现,只有这一夜,清夜才不会招人作陪,必是她自己也被蛊虫反噬。听说蛊虫的嗣主往往也会在自己身上下蛊,是为母蛊,而嗣主下给别人的蛊,是为子蛊。母蛊存,子蛊存,母蛊灭,子蛊灭。
众人带着对清夜爱恨交织的复杂情感,扑了上去。彼时的清夜,虚弱地靠在桌边喝酒,却在十几人近身时,鬼魅一般的消失了。众人惊惧,不妨她已到了他们身后,每个人都感觉到了她轻柔的手拂过他们后颈,温柔地叹息:“你们要背叛我么?”
灯火灭尽,只有窗外满月的光辉。背衬满月,清夜重又出现在了消失的地方,支着腮喝酒,月亮的光芒又把她照得如同一尊女神像。
林梦溪当时完全呆了,其他人也不比他好到哪去。
月正天时,众人蛊毒一起发作,那种生不如死的感觉,林公子现在讲来仍忍不住哆嗦。清夜将本次解药赐予了他们,竟也并未再为难。
经此折磨,众人替身体会到了蛊虫发作的可怕,多数人不愿再冒险离开或与清夜作难。少数有气节的也都被蛊虫折磨死了,想与清夜同归于尽的,都在离清夜七尺外惨死。林梦溪是个异数,甜言蜜语智取到第二个月的解药后,带着对清夜的爱与恨,离开了。虽然只够活一个多月,他也希望能寻欢作乐一场,再牡丹花下死。
于是便有了与芙蓉镇花魁沁芳的一场相识相恋,却没想到,沁芳也因自己而死。
讲完整个故事,林公子忽然神神叨叨:“小慕,你说她是不是依旧爱我,才对沁芳施以毒手?”
这种匪夷所思的情情爱爱我不甚了解,含糊地唔了一声。
没防,天玑在我膝头道:“她哪有说爱你。”
林公子也不知究竟是为什么而辩解:“当初,我问她,如果,这就是我的真相,你还爱我么?她回答,爱呀。”
天玑翻了个身,打了个哈欠,“其实,她说的是,哎呀,语气词。”
林公子张着嘴,呆在当地。
已经醒来的千岁忧也来补一刀:“我也觉得是语气词,哎呀。那时你易容掉了,她当然很惊叹,哎呀好高明的易容术。你问她是否还爱你,她觉得哎呀这个样子还指望我爱你么。”
林公子嘴巴再张大一号,整个人要崩溃掉了。
我跟天玑同时看向千岁忧。我训诫:“这个时候应该安慰人家,哎呀,就是说,哎呀这个时候不要说这么扫兴的问题。男人最怕的就是被娘子问你昨天爱我吗今天爱我吗明天还爱我吗,尤其是在少儿不宜的时候还要被问到,何其扫兴。”
千岁忧吃惊地看着我,“慕小微,你怎么不呆了,这种事情都知道?”
天玑唰唰望着我,“师父,什么是少儿不宜?”
“少儿不宜就是少儿不宜问。”我端正面色,将目光引向林公子。
见我们絮叨个没完,神捕对林公子的话也半信半疑,独自去勘查尸首,又嫌人手不够用,“来个人,跟我一起验尸!”
林公子双手捂脸:“我下不了手。”
千岁忧也捂脸:“太恶心了,不卫生。”
天玑爬下我膝头,我把她捞回来,“做什么去?”
头也不抬,“验尸。”
我把她按住,“不要乱学人说话。”
神捕一手指我,“册那!不要啰嗦,快来给大爷打下手,不然拿你归案!”
见周遭实在无人做志愿者,我只好挽袖子上。
☆、第18章 徒弟弄丢了
虽然我迫不得已做了验尸志愿者,但在神捕眼里,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仍未洗刷。神捕不同于一般捕快的地方就在于,不会轻易施舍自己的信任与人。所以,神捕既不信任我,也不完全相信林公子的这段凄美人间惨剧。表现就是,盯着我的目光不放松片刻警惕,“你究竟姓甚名谁哪里人士,此时若自首还来得及,只要你供出主谋或帮凶,六扇门可以对你网开一面。”
我老实回答:“在下姓沐,水旁一个木头的木,名微,微小的微。在下觉得在下不是凶手。”
“沐微微,若是欺骗司法,你可知是什么后果?”神捕十分严肃。
略微惊讶了一下神捕给我名字的断句,忙回答:“不知道。”
辨识了许久我面上的诚恳之态绝非作伪,神捕哼了一声:“如今的人一个个都是法盲!开始验尸吧!”
很快,就见姬无常从肚子上的口袋里掏出一个铁皮小箱子,搁到地上,再从耳朵里掏出一把做工精巧的钥匙,用钥匙打开小铁箱,就见箱内唰地弹出九层铁架,每层躺满了工具,各种造型的刀、长短不一的针、色泽各异的药丸、雪白的丝帕、大小不等的口袋、筷子、汗巾、琉璃小水杯……
我眼花缭乱之际,姬无常已取出一把银针分握五指之间,嗖的一下甩出去,无一落偏地分刺沁芳身体从头到脚主要几处穴位。
我好学不耻上问:“这样钉住就不用担心诈尸了吧?”
姬无常鄙夷地看我一眼,“银针试毒!看哪出银针色泽有变化就重点解剖,减少工作量,提高效率。”
我谦虚地受教了,但是,万一诈尸怎么办?见神捕忙着拔针查看颜色,我便将到嘴的疑问咽下去了。
所有银针□□后,只有头部那枚变了黑色。
姬无常得意地向我示范:“沐微微,这下知道了吧?”
我略不解:“可是,既然头部早就掉了,而且没有一点外伤,应该优先检查头部,不就可以早些发现?另外,大人你看,沁芳姑娘手上肌肤如玉,面部却黑得像块碳,不就说明有毒的话,毒素应在脑部,又因为脑袋掉得早,未能扩散到身体其他部位么。”
姬无常瞪了我许久,“知道妨碍六扇门神捕办案是什么罪么?我让你说这么多个句子了么?我是神捕还是你是神捕?再说谁知道她是本来就这么黑还是怎么的?办案光看色相而没有可靠的依据,逻辑推理不严谨被人指控怎么办?一看你这种皮相和为人就知道常年浸泡酒色导致肾虚肝火过旺,你这眼神脉脉注视本大爷是什么意思?”
出于礼貌,我没有打断神捕,直到他一通话说完,我才道:“大人,沁芳姑娘头部断裂处方才爬出了一只甲壳虫,有小徒的指甲盖大小,唔可能还要大些,肚子好像撑得很大,但行动很迅速的样子……”
“在什么地方?本大爷怎么没看到?”
我指过去,“在大人的手肘上,唔已经到了肩膀,在下琢磨它大概是想钻进大人的衣领。”
“册那!”神捕一蹦三尺高,手速极快地扯开上衣往自己身上抽打,终于让他抽下那只虫子,却落到我手上。
小虫停在我手上,不前进也不后退,完全没有在神捕身上的灵活和兴奋,忽然它原地转了一圈,就晕倒了。好生奇怪,我正想把它拨弄醒,好研究一二,天玑猛地窜过来,把我手上的虫子扫落在地,抬腿一脚踩死。
证据,就这么,被踩死了。
姬无常还来不及喊脚下留虫,又见躺在地上的沁芳忽地直立起来。
身后林公子、千岁忧一起尖叫:“诈诈诈尸——”
神捕愣了,“这是迷信……”
沁芳直愣愣地抬起了一只手,向我们伸来。此时第一要务当然是跑,神捕来不及收拾百宝箱,却舍不得丢下,一个慌神,掉落了一张丝帕,不幸的是,还一脚踩上了丝帕,丝质光滑,带着他滑行了几尺,将正捡回徒弟的我猛撞过来,猝不及防,我便带着天玑一起迎向了沁芳姑娘。
林公子、千岁忧:“嗷——”
电光火石之间,我一手抱着天玑,一手化指,点往沁芳丹田,聚气一灌,砰地一声,沁芳后飞坠地,我拔了发簪,注力发出,弦箭一般钉入沁芳手掌,直入地下。
危机解除后,神捕又甩了一把银针钉入。千岁忧跑过来检查我与天玑,“吓死老子了,怎么还带诈尸的?慕小微,你居然会收僵尸的道术?不需要加上临兵斗者皆阵列在前和急急如律令么?”
我想先整理一下散落的头发,瞅着发簪没法再用了,便向神捕的百宝箱里借了支筷子,权且一用。姬无常确认了一下沁芳不会再诈尸,开始对我表示疑惑:“沐微微,你方才施展的指法叫什么?”
我随口道:“桃花点穴手啊。”
神捕满腹狐疑:“怎么跟传说中蜀山掌门的无相指有些相似?”
“啊?”我看看自己手指,“无相指……”
神捕挥挥手,“罢了,天下指法一大抄,你一介凡人怎会本大爷偶像的无相指,哼,也就抄个皮毛,哪得本大爷偶像的神韵!不过,你怎知这花魁要诈尸?莫非,是你使的什么诡计?”
“啊?”我据实道,“沁芳姑娘死相凄惨,必是死不瞑目,民间传说,这样情况下往往会诈尸一下,所以在下如是猜测。不过,大人给她施了那么多银针,蓦地扎入凝固的穴位,再忽然又都抽走,如同你将一根筷子扎入一块烧饼再忽然抽掉筷子,你所施的力度便会带动烧饼竖起,不过这个力度和时机需把握好,并非每次都能带起烧饼,所以沁芳姑娘未必一定诈尸,但却具备了诈尸的条件,这样。”
众人被我绕了一圈似懂非懂。千岁忧斜我一眼,“好像有那么点道理,可又觉得哪里不太对。”
神捕哼了一声,“就算你说的有道理,可是花魁除了站起来,还能抬起手臂,这又是什么原理?难道烧饼被筷子带起来后还能把自己身子的某一块挪动,比如烧饼把自己对折一下?”
“啊?”我诧异万分,“大人你怎么能这么想,烧饼又不是人,怎么可以挪动自己的一部分?”
“册那!不是你拿烧饼举例的么?”
“唔,在下其实是想虚拟一下,免得说起来很可怕,既然你们不喜欢,那在下就直说吧。你们难道忘了方才被小徒踩死的那只蛊虫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