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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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嬴政却不打算这么快答应李斯,他闭上眼睛,微微沉思着。
  而李斯则为有些紧张的看着嬴政,手发抖,脸色有些发白,额上落下几滴汗水。
  看着嬴政装逼的模样,和李斯紧张得不得的样子,自觉忍笑功力没那么高,演技很浮夸的白仲低下头,免得自己笑出声。
  一时之间,室内鸦雀无数,只能听见几个人的呼吸声。
  半晌之后,在李斯的注视之下,嬴政终于睁开双目,脸上出一个略带歉意的笑容,“李卿言之有理。寡人此举的确不妥,寡人现除去逐客令,所有外客不论官职大小,只要愿意的,皆复其位归本职,一如往昔。李卿嘛……李卿熟识律法,为人通达晓事,可以廷尉。”
  廷尉,掌理天下刑狱,地位仅次于三公,乃是九卿之首,同时是秦国最高的司法长官。
  最主要的是,秦国历来以法治国,廷尉之职比之后世廷尉还要更加显赫一些。
  李斯一惊,用那句话来形容,就是“万万没想到”。
  一朝天堂一朝地狱,今天一天之内,李斯经历了从地狱到天堂的一日游。
  “多谢大王。”李斯平淡的声音里,透露出那么一点狂喜,看得出来他心情真得很好。
  “李卿,既然你是廷尉,那么郑国之案也该结案了。”嬴政拍了拍李斯的肩膀,开口说道。
  逐客令被取消的这件事很快传遍秦国上下,同时被取消的,还有秦国一个对外客,沿用了很久的称呼“客卿”。
  “寡人曾言,要建立一个与夏商周三代完全不同之世,这个国度里不分贵贱、没有奴隶、国人一体、一体同法。现在外客也一样,只要有心入我大秦者皆为秦人,无分内外、无分宾主,皆一体视之。”
  嬴政这一招也很聪明,他知道有过这么一次逐客之后,难免会让那些“客卿”们心惊胆战,同时又担心什么时候再被人逐一回客。
  因此,嬴政干脆将“客卿”这个位置去掉,表示自己这一回真没再把他们当外人了。
  所有这一系列大事小事搞定之后,到了秦王政十年正月,也就是秦王政十年十月。
  正月初一一大早,被宫人梳洗打扮一新的两个小宝贝,就被左手一个右手一个,抱到了新年的宴会上。
  这是龙凤胎自从百日之后,第一次出现在公众面前,也是第一次出现在朝臣面前。
  于是乎,夸奖龙凤胎的话顿时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哄得嬴政这个当爸爸的那个喜滋滋的一个心里美啊,抱着怀里的秦小贝又亲了一口。
  因为百日宴上的事,朝中的大臣多半被科普过——长得特别像大王的那个是姐姐,长得美若天仙的那个是弟弟,因此到是没人认错姐弟二人。
  只是看着嬴政对小公举……不是,小公主毫不掩饰的爱意,不但将蒹葭公主带上新年国宴,还全程将蒹葭公主捧在怀里,而长公子却只能坐在父王旁边,连个喂饭的保姆都没有,只能自己默默的拿着小汤勺吃饭。
  众人不得不庆幸幸好蒹葭公主是个女的,不然太子之位非蒹葭公主莫属,现在嘛……大王似乎不是那么喜欢长公子的样子,毕竟他没有立长公子为太子。
  现在之所以还带着长公子,那是因为长公子是大王唯一的儿子,要是宫里还有女人能再生一个儿子,那岂不是……
  矮油!大王现在还年轻,花无百样好,人无千日红,宜春宫那位总有年老色衰的一天的。
  ☆、1456.8月石票票100票加更
  目前刚刚十一个月,已经学会了自己用小汤勺吃饭,而且性格十分高冷,觉得自己已经是个大孩子,不像那边那个愚蠢的傻白甜,不但不会自己吃饭,甚至还是个四脚星人的秦阿宝,完全不知道自己只是想当个一个独立的大孩子,就会被奇怪的大人们脑补成这样。
  只见秦阿宝小朋友用汤勺在小碗里挑来挑去,然后挑出了一块他不爱吃,但是麻麻说“很有营养,所以必须要吃”的胡萝卜,看着正抱着蠢姐姐喂饭的嬴政,猛得一下站起来,举着小汤勺送到嬴政嘴边,“父……父……汪……次……”
  看着满勺的胡萝卜,再看着一惯高冷的儿子,此时满脸笑容的卖萌小模样,深谙儿子本性的嬴政瞬间无语了。
  但是这么高冷的儿子,都如此给脸的卖萌了,你个当粑粑的还好意思高冷吗?
  于是乎,嬴政只好含笑吃下了儿子进贡的胡萝卜。
  当嬴政将满口胡萝卜咽下肚子时,他只觉得眼泪都快流出来了。
  不但嬴政哭了,坐在一旁的赵高也哭了。
  父爱真是伟大了,大王竟然连他最讨厌的胡萝卜都吃了,这可是白侯爷都没办成的事。
  见其势可为,秦阿宝又勺了一勺胡萝卜,送到嬴政面前,甜甜的说道:“父……汪再吃……”
  虽然吧,实际上秦阿宝和白仲乍不像小贝和嬴政那样十成十的相似,但美人总是相似的,虽然没有十分,也有三、五分共同之处,尤其是两人同样遗传自祖母唐姬的一双桃花眼,都是那么的多情又迷人。
  幸好嬴政和白仲本身就有亲戚关系,又有嬴婉姬在背后宣扬“当年我娘唐太后眼睛就生成这样,没想到我没得到我娘的桃花眼,却被我家仲儿和长公子得了。”
  除了相貌之外,两人在气质上更是有许多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共同之处。
  比如,秦阿宝和白仲一样,都比正常的同龄孩子要更聪明一些。
  “不对啊!我聪明是因为我是穿越的,我儿子怎么会那么聪明?你别告诉我,他也是穿越重生的?我接受不来啊!”
  在发现儿子除了身体发育比正常小孩子强,连智商也比一般小孩子高时,白仲终于忍不住开口询问系统,为什么会这样?
  [中国去年月平均工资是四万多,你达到了没有?]
  我这不是为了让美帝放松对我大华夏的警惕性,所以才会一直致力于拉低我大华夏的各方面水准,以减少“中国危险论”吗?
  [好吧,那本系统就直截了当的说了吧……打个比方你两个孩子的各项数据加起来是五百,平均后是二百五,但实际上有一个会多一些,而另一个会少一些。]
  多的是多少?少的又是多少?你不会让我生了一个天才,又让我生了一个白痴吧?
  [那到不至于,只是系统帮你改良宝宝身体时,因为公子白是“秦二世”任务的目标人物,为了让寄主更顺利的完成任务,所以改良身体的时候,不自觉的多花了一点能量。而系统能免费帮宝宝改良身体的能量,又是有限额的,所以……]
  所以我家小贝小可怜就被平均了。
  对于白仲这话,系统如果有头,它一定会毫不犹豫的点头。
  [不过你也不太用担心,你女儿智力发育在一般宝宝里,还是平均水准以上的,前提是别和他弟比……]
  一般宝宝有个蛋蛋用啊!要是只有她一个人,或者弟弟也是个普通宝宝,小贝大约还能算是个聪明,但是好死不死有个天才弟弟……弟弟不但长得比自己好,人还比自己聪明……事事能把自己衬托成一坨狗屎!我家乖女儿日后可怎么活啊?她会不会自卑啊!
  [没事,你闺女比较傻!]
  你家闺女才比较傻呢!
  [那我换一个说法,你闺女和你儿子的情况吧……如果他们不是姐弟,他们就可以去演一出秦朝版的《一吻定情》了……天才少年直树和学啥啥不会的傻白甜湘琴妹……]
  有了系统的话打底,白仲认真观察了一下自家小贝,其实也不是那么蠢,正常儿童的发育,十一个月不会自己吃饭、不会走路、说话含糊不清,那都是正常,不是姐姐太蠢,都是弟弟太妖孽。
  不过没关系,只要自己和嬴政多疼疼她,让她的性子一直开朗下去,也就是了。
  等小贝再大一点,先选一些正常的小姑娘进宫陪她玩耍,一群笨蛋一起玩,然后再让她去看自家弟弟秒杀路人甲,这样她就不会觉得,不如弟弟聪明是因为自己笨了。
  至于拿别人家的孩子,给自己家的孩子当踮脚石,这个事是不是不太厚道?谁让龙凤胎是大王的儿女呢,有爹就是那么任性。
  你行,你也拼!
  因此,在秦阿宝的计谋之下,从来不吃胡萝卜的嬴政,吃下了整整一碗胡萝卜。
  “父汪……棒棒棒……”秦阿宝拍着手掌,一双桃花眼尽是浓浓笑意,果然高冷什么的,都是装出来的。
  嬴政嘴角含着笑,摸着秦阿宝的小脑袋,吐出三个怎么听都带着几分仇深苦大的字,“乖儿子!”
  秦小贝不明所以,见父王和弟弟都在笑,也傻乎乎的跟着拍掌笑,嘴里还“咿咿哦哦”的叫着。
  看着聪明伶俐的儿子,以及怀中可爱乖巧的女儿,嬴政心情大好,但又未免有些有遗憾。
  阿仲不在!
  不但不在自己身边,甚至还不在咸阳城。
  坏阿仲!明明答应回来陪寡人过生日的!
  此时,在遥远的洛阳城里,一身戎装的白仲,正骑在马上,向着跪在她马前的几个门客家人模样的人,厉声说道:“长平侯白仲,奉大王之命,请文信侯吕不韦移居蜀地。”
  吕不韦的故事已经无须说太多,总之大家记住他很牛叉,是嬴政的童年加少年阴影就是了。
  本来嬴政以为,自己赶走了吕不韦,让其失势潦倒下半生,对于一个渴望权势,且上半生呼风唤雨的人来说,就是莫大的伤害了。
  #大仇得报系列!#
  当然,以上报复方法其实只是嬴政内心自我yy,实际上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不能杀。现在的嬴政已经成熟了,虽然他恨吕不韦恨得要死,但在这个时代,名声也很重要,嬴政不能背下一个忘恩负义杀仲父的名声——杀个假父都被茅焦指着鼻子骂,要是杀个仲父……
  请各位看倌,自己张开想像的翅膀。
  不过现在终于机会到了,在等了足足一年之后,回到封地后潜伏不出的吕不韦,终于有了其他迹象,他开始频频于其他六国的使者接触。
  其实白仲不太明白,吕不韦每天深居俭出都装了这么久的孙子了,为何忽然一下子就爆发了呢?吕不韦何等聪明,他应当知道,不作不会死,只要他乖乖不作,嬴政找不到杀他的理由,他安享晚年应该没有问题。
  白仲不明白,但嬴政却明白的很,因为整件事就是嬴政让人做的。
  嬴政让太后赵姬写了一封信,信上明明白白的告诉吕不韦,嬴政是异人之子,当年老娘虽然是你的姬妾,但实际上已经和异人滚过床单了,你个傻逼,帮别人养儿子。
  你不信?你不信你算算日子,你算算嬴政出生的时期,自己和异人是不是也曾在一起过?你以为老娘是在给异人跳舞?实际上我们是在滚床单……不对,我们不但滚了床单,还滚了很多奇怪的东西。
  否则你以为呢?异人又不是逗逼二百五,他会搞不清楚怀胎要十个月吗?他会分不出足月出生和早产儿的区别吗?
  我们家阿政一出生的时候红光满面、声音嘹亮,吃起奶来一个顶俩,这样的孩子,要是是你老婆跟你说,他是早产儿,你相信吗?
  你都不信,为什么要异人信?
  愚蠢的卫国人!
  当然,赵姬的原文比这个要含蓄的很多,但总结总结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被异子和赵姬这对狗男女骗了几十年,又给嬴政这个小野种骗了十几年,吕不韦一下子就出离了愤怒。
  而这个时候,又频频有各国使者前来拜访吕不韦,希望他这个昔日秦相能重新出山,为本国所用。
  公元前二世纪什么最重要?当然是人才!
  不能为我所用,就只好杀之。
  更别提,吕不韦走的时候,他的数万门客可一直跟着他回封地,没几个留在咸阳的。
  嬴政想杀死吕不韦,但是他又不能公开杀死吕不韦,他必须要想一个好主意来干掉吕不韦。
  “这又有何难?”白仲觉得春秋时代的人就是笨,笨得让后来人觉得好笑,杀人的方法千千万万,怎么就把嬴政这么一个聪明人给难倒了,“你不是要让吕不韦移居到巴蜀吗?自于蜀道难,难于上青天,山中道路崎岖,天气又多变,尤其是栈道那一段……随便失个足,都能摔死好几个人……昔日朱元……咳咳,我是说人在自然面前,不管是王侯将相还是贩夫走卒,都是一样公平的……”
  白仲默默将“朱元璋杀韩林儿”这几个字咽回肚子里,历朝历代多少莫名其妙溺毙的名人,又或者是溺水后一病呜呼的皇帝啊。
  溺个水而已,哪有那么要命的?
  ☆、1466.8月石票票110票加更
  白仲表示,自己只是照抄了一下朱元璋的计谋,当不起嬴政用如此“惊为天人”的眼神看着自己。
  但事后想一想,比起后世无数千奇百怪、阴险狡诈的用兵方法,自家老爸竟然被人评为中国首创以“奇”的用兵的人,白仲又隐隐约约知道为什么了。
  很多人喜欢吹捧祖师爷多么伟大,但实际上祖师爷的伟大是在于发明创造了这样东西,而不是指他的操作水平多么牛逼多么犀利。
  扁鹊华陀就算重生到二十一世纪,不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也未必能比得上军医院的老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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