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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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似是久旱逢甘霖,又似是他乡遇故知。
  就像是*,沈璋一贴上久违的粉唇就再也停不下来了。
  心中的渴望几乎将他吞噬,可又因为渴望太久,而变得小心翼翼珍稀起来。
  想将她吃入腹中,又怕吓到她,沈璋心里怜惜得紧,一时之间,竟然什么也不会起来,手足无措,只知道贴着粉唇蹭来蹭去。
  黄莺也懵了!
  在他贴上来的一刹那,猛地触动记忆里的某根弦,令她灵魂都一个哆嗦。几乎是下意识的,她就启了唇,而后意识自己在做什么,赶咬紧牙关,不过身上却抖得厉害。
  沈璋磨蹭了一会,心绪逐渐平静,虽然舍不得离开,但是他知道现在还不是时候。
  他大概两辈子的忍耐力都用在了黄莺身上。
  沈璋克制着离开她,然后又觉得舍不得,最后居然用舌头舔了舔。
  他开口,想说什么,“莺姐姐……”最后因为声线不稳,嗓音太过沙哑而停下。
  缓了一会,他再次开口。
  “你喜欢我?”
  黄莺有些懵,只知道愣愣地点头。
  沈璋吃吃笑,“你越来越喜欢我,想我的时候越来越多,所以你害怕。”
  这真是说道黄莺心坎里去了,她有些惊讶,怔怔地望着沈璋。
  “你怕愈陷越深,所以才一直躲着我?”
  黄莺继续呆。
  “不要躲我,我也……”他顿了下,有些赧然,然后为了掩饰故意凶她,“反正不准躲我!”
  似乎是找准了情绪,沈璋逐渐傲娇起来,“你能喜欢我,是你的福气,哼,看在你这么喜欢我的份上,我就给你个机会,让你亲近我。”
  说到这,他语气猛然高了起来,“知道怎么做吧?”
  黄莺已经完全懵了,根本不明白他在说什么,愣愣发问,“怎么做?”
  “笨蛋!”沈璋皱眉,“给我做衣服,送食盒,还要多来陪我下棋!”
  什么?黄莺倒吸一口凉气,这怎么行!
  她要是这么做的话,那她的名声还要不要了,估计到时整个黄府都会议论这件事,她可不想做黄鹂第二。
  但人家黄鹂是单方面的心思,顶多是往前凑凑,但却没有孤男寡女一起过。
  如果她……黄莺咬唇,有些不愿意。
  沈璋看出了他的心思,凶神恶煞地凶她,“不准拒绝,先做个荷包看看。”
  说完他转身欲走,但是心里痒痒,最后忍不住回头在她脖子上咬了一口才满意离去。
  剩下黄莺一人,摸着脖子上的牙印发呆,她还是有些回不过神——
  奇怪,事情是怎么发展到这一步的!
  作者有话要说:让亲们等这么久不好意思啦,更新来喽。明天的更新在早上9点,零个9分,取个吉利的数字。
  这么晚更,也不知道有没有人,亲们如果你们看了,一定不要忘记留言啊,么么!
  另外,谢谢小伙伴们的地雷,亲一个!
  璟玥扔了一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4-10-09 21:59:30
  最爱言小扔了一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4-10-10 08:50:59
  ☆、第37章 不作不死
  黄莺昏昏沉沉回到院子,进了卧房,倒在床上,仍旧还迷糊着呢。
  事情怎么会发展到这一步的?她不是要躲着小变态吗,怎么变成还要给他绣荷包了?
  鬼才绣!
  真是头疼,黄莺觉得,她一定是欠了沈璋的,不然怎么都两辈子了还纠缠不休。
  前一世还好说,是她自己主动上前的,被人纠缠上也是活该,谁让她识人不清呢!
  可是这辈子,黄莺真是冤死了,不说是处处躲着他,也是时时小心谨慎不扯上关系。为什么还能让他注意?
  黄莺呜咽着在床上打滚,越想越头疼,越想越心塞。
  其实细想起来,沈璋的举动也好理解。前世他一头扎到黄莺这,着了迷入了魔,对其他女子不屑一顾。
  可是今生,黄莺没来招惹他,他心上没有这样一个人。就像是所有平常少年一般,会情窦初开,会喜欢,会羞涩,会别扭。
  前几日,她已经分析过了,沈璋确确实实是对她动了心。
  如今,黄莺需要弄明白的是,他到底动心到了哪一步?
  要知道,少年爱恋,最是纯净美好,也最是脆弱,随时可能夭折。
  黄莺反复地回想沈璋的神态动作,再结合穿越前看得小说电视剧,得出结论:
  如今,沈璋正处于半动心的状态。
  也就是说,稍微对她有了好感。
  还好,还好,还没到不可收拾的地步!
  黄莺放心地拍拍胸口,她现在要做的就是改变自己在沈璋心中印象,让他厌恶自己!
  怎么才能让一个刚动心的少年厌恶心上之人呢?
  黄莺想起自己初中时,暗恋一个俊俏的少年。每天偷看人家,结果仅仅因为他说话声音不好听,所有的旖旎心思就瞬间消散。
  又想到自己上大学,在军训的时候喜欢班上的一个同学。但是后来发现那人人品不佳,寝室里所有人都讨厌他,她也就歇了心思。
  黄莺从中总结经验,年少时的暗恋不过是看到对方身上的美好,而心生向往,说白了就是看脸。
  可一旦发现对方根本不是自己心里想象的样子,或者更糟,喜欢的感觉就会瞬间消散。更有甚者,会因爱生厌,厌烦对方。
  黄莺认为,趁着现在沈璋的喜欢还很清浅,让他意识到她根本不是他喜欢的样子,很快就能转移注意。
  简单点来说,就是往自己身上泼脏水!
  可关键要怎么泼呢?
  黄莺陷入了沉思,面貌变丑?这个可操作性太差了,她总不能毁容吧!
  咦?她一拍手,有了!
  黄莺决定从今往后,就随身带头大蒜,见沈璋之前就吃两口,熏不死他!
  然后是言行举止,她记得前世沈璋最讨厌举止粗鲁不雅,对他动手动脚之人。虽说今世,他这个毛病有所改进,但是细心观察,仍旧能发现他对人的靠近有抵触。
  最后出绝招!
  黄莺决定向清智师太讨一个生疹子的方子,她就不信自己满脸红疹,沈璋还能喜欢得下去。
  ——
  沈璋回去的时候,心情十分之飞扬,走路都带风,恨不得都飘回去。
  一回到书房就激情满满,开始有时间处理事情了。
  祝融将刘寺叫来后,就躬身退出了书房。
  “京城那边可有消息?”沈璋问道。
  刘寺:“圣上身体日渐康健,陈贵妃势力有所压制。前几日有人上奏,说永平侯以庶充嫡,欺君罔上,要求治他的罪。”
  嫡子庶子这个事,不是你将儿子养在正妻名下就是嫡子了。
  按照大周律,庶子是没有爵位继承权的。如果一定要庶子承爵,得需要皇上御笔朱批,而且还是降级承爵。
  永平侯,若是庶子承爵,就要变成永平伯。
  之前是皇上卧病在床,陈贵妃把持朝政,永平侯根本没将此事放在心上。
  可如今,皇上身体康健,有人专门上奏此事,对他而言就是一个打击。
  其实这事说简单也简单,只要皇帝认,皇帝说是嫡子,那就是嫡子;皇帝说不是,那就不是。
  但是,事情过去好几天了,皇帝却依然没有表态。
  每个人心里都非常忐忑,尤其是永平侯,不知道皇上是个什么心思。
  刘寺抬头看向沈璋,“主上,您看,要不要借此机会给永平侯沉重一击。”
  沈璋摇了摇头,他这个人要么不做,做就做绝。
  以庶充嫡一事,算不得什么大事,根本扳不倒永平侯,而且还有可能暴露他在朝上的势力。
  他的敌人可不止陈贵妃一伙,还有大皇子和四皇子呢。
  大皇子沈玟虽然不得父皇喜欢,但却是已故元后唯一的嫡子,很得主张嫡长制朝臣的支持。而四皇子沈坤因为平乱有功,背后站着一群武将。
  别看陈贵妃现在咋呼得欢,但沈璋并未怎么将她放在眼里,他真正的对手是沈玟和沈坤。
  将吴邕等人唤来,沈璋又安排了几件事,就将他们都赶走了。
  他现在当务之急是要搞定莺姐姐!
  ——
  黄莺根本没打算给沈璋缝制荷包,而是急急忙忙将黄达找来。
  “大哥。”黄莺递给黄达一封信,“帮妹妹把这封信带给清觉庵的清智师太。”
  “这是什么?”黄达摆弄着信。
  “不准拆开,要你亲自送,这可是女儿家的事。”黄莺语气严肃。
  一听是女儿家的私事,黄达也正经起来,这可不能落到外人手中,可是关系到妹妹的名节呢,“放心吧,大哥一定给你带到。”
  “谢谢大哥。”黄莺喜笑开颜。
  黄达这封信还没等带出门呢,就被沈璋的人探听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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