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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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丹洛的夏日午后十分炎热,天上挂着的金乌总是热力十足,雪塔巷里的行人少了起来,整条巷子都渐渐安静下来。
  杨中元有些困顿,他跟周泉旭一起洗好了头一日的衣裳,这才觉得消了食,陪着爹爹在屋里聊了几句,见他安然入睡之后,才一个人百无聊赖趴在前面铺子里打瞌睡。
  虽说这会儿根本不会有食客上门,打大白天的关门谢客也不太好看,杨中元只得强撑着在前面铺子里守着,想等瞌睡劲过去了在准备素什锦。
  树上的知了异常烦人,杨中元听着听着,慢慢闭上眼睛。
  程维哲进来的时候,就看到他一个人趴在餐桌上睡觉的样子,兴许是担心随时有人会过来,所以他睡得并不安稳,长长的睫毛不时动动,眼睛下面映着一圈青黑的阴影。
  这些时日以来,倒也辛苦他了。程维哲这样想着,轻手轻脚走到杨中元对面坐下,然后呆呆盯着他的睡容瞧。
  平心而论,杨中元的长相十分出挑,他凤目狭长,鼻子高挺,饱满的双唇,是一等一的好面相。可就是人实在是瘦了一些,也不太讲究了一些。
  自从杨中元回来,程维哲就看他老是那两身长衫来回换,不是青就是蓝,衣服料子也只是普通的棉,上面什么绣纹都无。这也是他一开始想要给杨中元银钱,好让他给周泉旭治病的原因。
  如今开起了铺子,杨中元更是没心思操持衣裳,更有甚者还买了两条围裙,整日围在身上,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是开食铺子的。
  想到这里,程维哲不由觉得有些好笑,也多了几份心酸。
  这些年到底是什么样的生活,才把杨中元改变到如今这样?程维哲想不出来,也不敢往下深思。
  程维哲一边胡思乱想,一边也跟着困顿起来,他不由自主学着杨中元的样子,趴在桌上浅眠过去。
  说实话杨中元睡得并不沉,但毕竟有些累了,所以这一觉睡得还算稳,等到他悠悠转醒,慢慢直起身来活动了一下肩膀,这才发现对面也趴着一个熟睡的人。
  这个人,放着自己铺子里有床不睡,非跑到他这里趴桌子干什么?不嫌累得慌吗?
  杨中元这样心里念他,可却也压根没想着要把他吵醒。
  最然今天程维哲表现得都很正常,但他知道昨夜里程维哲是回程家过的,在那个家里他能过得舒坦才有鬼,想必夜里根本没有睡好。
  他和爹爹好不容易从杨家挣脱出来,也不知程维哲什么时候才能熬出头,杨中元这样想着,不由叹了口气。
  他声音已经放得极轻,却还是仿若云烟一般钻入程维哲的耳中,他动了动手,也跟着清醒过来:“唔,什么时候了?”
  因着刚睡醒,他脸上满是迷蒙,声音里多了几份沙哑与低沉,杨中元不知道怎么地,突然觉得有些口渴,他忙起身给自己灌了一大口凉茶,然后才道:“看这日头,约莫是申时,你睡好了没?”
  程维哲揉了揉眼睛,又伸了个懒腰,这才一脸地轻松惬意:“睡好了,趴着躲个懒也不错,你要开始做吗?我也要来洗菜!”
  杨中元回头瞅他,见他满脸坚定,只得无奈道:“那你可要听话。”
  听到这个词,程维哲“噗”地笑了出来,好半天才喘过气道:“好好,我听话,听话。”
  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杨中元脸都红了:“这是你说的,要好好干活!晚上我请你吃饭。”
  听到又有好吃的,程维哲一双眼睛都亮了,跟着随着杨中元的招手就去了后院:“快说快说,晚上要吃什么?”
  杨中元回头,挑着眼尾看他一眼,轻飘飘撂下一句:“你猜。”
  ☆、034汆丸子
  话说这个铺子杨中元虽然才租了半年,但屋子却被他跟周泉旭父子两个整理的干净整洁,程维哲之前帮着抗米的时候进过那个空着的主屋,如今在一进来,顿觉变化太大。
  原本什么都没有的屋子被杨中元把院中的那个破旧的案台摆了进来,现在除了窗边的米面袋子,其余的许多蔬菜食材都摆放在案台上。
  杨中元从地上捡起一个篮子递给程维哲,然后挑了三个胡萝卜,一把小芹菜,并一个菜花放进篮中,然后他站在原地想了想,又从墙角的布袋子里取出一碗花生来。
  程维哲一直默默看着他动作,等到他都取完了,才说:“就这些?少了点吧?”
  “先把这些做出来试试,按照今日的生意来看,明日也过不去六七十碗,一个人一小碟,太多了隔日就不能要了。”
  这倒是,杨中元做吃食极为讲究,让他把凉菜隔夜放,那必然是不行的。
  杨中元想了想,又拿了两个西红柿一把小青菜并一小段莲藕放进篮子里,最后自己手里抓了一块肥瘦相间的五花肉,跟着程维哲一起出了屋子。
  程维哲把他那的那些食材都努力琢磨了一下,最后也没琢磨出个所以然:“小元,晚上咱们吃小白菜炒肉?”
  杨中元瞥他一眼,高深莫测摇了摇头。
  程维哲扭过头偷偷撇撇嘴,小声嘀咕:“反正你不告诉我,晚上也得给我吃。”
  走在后面的杨中元听见,不由扬了扬嘴角,连心情也跟着好了起来。
  两个人回到院中,杨中元拿来那个惯常洗菜用的大盆,把所有蔬菜都放进去让程维哲好好清洗干净,这个活计程维哲这些年也不是没做过,倒是乖乖扯了一条小板凳过来,麻利地开始清洗:“您放心,小的就吃这碗饭的,保准洗得干干净净。”
  杨中元见他又耍宝,脸上的严肃表情再也绷不住,跟着笑出声来。他蹲在一旁看了一会儿程维哲洗菜,见他干得还挺认真,这才放心回到前面铺子,把那快肥瘦相间的五花肉放在案板上。
  晚上的菜,他打算做一道汆丸子。
  他这道汆丸子并不是宫里学来的,而是杨家掌勺赵忠的独家手艺,杨中元小时候是极爱吃的,他虽然没跟忠叔正经学过,但是凭他的水平,做出同样味道的家常菜是手到擒来。
  肉丸子要选上好的五花肉,七分瘦三分肥,剁出来的肉馅会香而不腻,汤汁入味,是道夏季十分消暑的汤菜。
  他从案台的抽屉里取出专门剁肉的刀,“咚咚咚”地开始剁起肉馅来。
  这厨房里的活计,他先是做的洗涮,洗菜洗碗清洁厨房,这个活计最简单,却最累人。后来他升了大宫人,加之表现一直不错,就做到了切墩。顾名思义,切墩便是切菜配菜,这剁肉馅,就是切墩里最常做的一项工作。
  他做切墩的时间最长,所以刀工也是所有手艺里最好的。他自己剁的肉馅,总是细腻柔软,无论是做丸子还是包馅,都能达到最好的口感。
  那个时候他之所以学这个最用心,也无非是因为爹爹周泉旭最爱吃包子饺子一类。
  程维哲坐在院子里洗菜,仰头见他正神情专注地剁着肉馅,从他这个角度看去,能看到杨中元鬓发间的汗水顺着脸颊流到脖颈见,最后消失在浅蓝色的衣领里。
  他下意识地用力抓了一把手里的胡萝卜,没由来觉得天气更加炎热了。
  杨中元剁馅速度很快,不一会儿,刚刚还是完整的一块五花肉就变成粉白相间的肉馅,他放下刀,拿起旁边干净的帕子擦了擦脸上的汗,扭头就看到程维哲正呆呆看着他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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